第42章 大漠黄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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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梓澜“哦”了一声:“你又知道了?”
原随云笑眯眯地小鸡啄米:“嗯嗯!看姐姐对南宫灵就知道啦!那还只是未来的小叔子呢!姐姐对自家弟弟肯定会更更好的,对吧?”
谢梓澜捏了一下他笑得过分灿烂的小嘴巴:“就算你是我弟弟,我也最多让小灵与你守望相助,不可能取消之前的‘医疗费’,更不可能反过来要求小灵为你生死不惜。”
原随云嘟嘴、瞪眼:“姐姐当我什么人了?原家少主答应过的事情怎么可能反悔?我只是倾慕姐姐,和南宫灵那事儿可没关系。”
谢梓澜点头,戳戳他鼓起的脸颊:“那叫我阿姐。”
原随云高高兴兴“哎”一声:“阿姐!”
——于是无花大湿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就多了一个小舅子。
——当然,在无花大湿不知道的地方,他还有许许多多的大舅子小舅子大姨子小姨子……
但现在离无花认识他妻家那一大家子人的时间,显然还很远很远,即使是同处一片蓝天下的原随云,也不是这一两日内能够见到的。
可无花现在也算收获了一个……不,应该说是至少三个“亲人”:一个便宜爹、一个便宜爹前妻生的便宜妹妹,还有一个,瞧着那模样依稀有一二分可能、但算着时间又实在不太像是他母亲大人亲生的妹妹。
这么大一个“收获”,饶是无花比之南宫灵更知道石观音是个什么样的人、也早知道顺应母亲大人的召唤而来多半没有好事儿,也还是给大大的“惊喜”了一下。
便宜爹是一国国主,俩便宜妹妹自然也就是一国公主了,甚至连无花,都勉强能算得上是一国王子——
虽然只是一个名曰龟兹的西域小国,在唐代时不过是安西四镇之一,但论起历史来,好歹也是西汉之时的史书便有所载的,其乐舞、铁器书皆有记录,李琦抛夫弃子跑来给这么个小国当王妃也不算太不合常理,尤其当这个王妃还谋划着要当女王的时候。
何况李琦显然还一边当着王妃,一边当着石观音。于龟兹国中一步步将国王架空、谋算着醒掌王权,于石林之中豢养面首、享受着“美人”环绕之乐,再得一群名为弟子实则比奴仆还不如的女子服侍着……
难怪天枫十四郎留她不住。
如今石观音召集儿子,虽一开始是给南宫灵那封信刺激的,甚至为此险些儿让长孙红命丧黄泉。可幸也不幸的是,长孙红虽然也算得上是个美人,但比起石观音自己、以及少数连石观音都忌惮的美人儿来说,她挑的这个儿媳妇,长相委实有限得很。
石观音冷静下来略作分析,实在很难相信就这么个长孙红,能勾得她小儿子明知道她已经是内定的嫂子还动心。
——南宫灵也确实没那个意思,只是在不能暴露谢梓澜存在的情况下,想当个好弟弟帮他哥解决前头的麻烦,又低估了他这位母亲大人的危险性,传过来的信息不免语焉不详的……
——却险些儿要了一条人命。
石观音的性子喜怒不定,即便是再亲近的枕边人,上一瞬还在温言软语,下一瞬就可能被她打入深渊。
甚至于她对儿子也差不多都是这般。无花至今还记得很清楚,十几年前,小灵才落草不过十一天,红红皱皱的小猴子才刚略张开了些儿,胎皮也才开始褪呢,他这位母亲大人日落十分还满脸怜惜地轻轻摩挲着小灵有些起皱的死皮,连直接撕开都恐伤了他幼嫩的皮肤,转眼不过月上中天之时,说是给她带着一起睡的小灵就哭得声嘶力竭都无人安慰,最终还是无花听着弟弟哭声不对、大着胆子进入母亲寝室察看,才发现除开弟弟折腾的那一小角,被褥已无余温。
至于对着无花时,更是随时都会变脸,往往上一瞬还对着他的脸失神,下一瞬就会忽然嫌恶至极地喝斥他“小杂种”,有几次狠起来甚至险些儿要将他眼珠子挖掉……若非天枫十四郎看着无花那张足有八分肖似其母的脸,平日里头格外多几分看重疼惜,只怕无花的遭遇,还不如原随云。
以上这两个,还都是从石观音肚子里头爬出来的呢!
对长孙红,石观音能有多好?
即使这个弟子,是她众多弟子中容貌不甚起眼、脑子也不算十分聪明、行事却还算知道点儿分寸可又实在算不上八面玲珑的……诸多中庸,颇合适石观音选媳标准,可婆媳从来是天敌。石观音即便对长子感情复杂,看长媳也一般儿是天敌。
无花的到来、误会的解开,并不见得能让长孙红的日子好过多少。
石观音看着她的眼神其实很温柔,但那种温柔,让打小儿跟在她身边长大的长孙红,惟觉毛骨悚然。
她怕死了这样的石观音。
怕得恨不得自己一死百了,却不敢想着要她死。
大概也是基于这种心理,长孙红对于石观音交代她“辅佐”无花进一步挑起龟兹国叛乱、迫使龟兹国主说出该国千年来只在历代国主之间代代相传的大秘密时,长孙红也就非常用心、非常拼命。
曾经的长孙红,也以为被石观音挑中做长媳,是一项莫大的荣耀。
为此,她不只一次嘲讽过曾经是石观音座下第一美人、如今却不戴面纱就不敢见人的曲无容,甚至在面对那个自幼颇得石观音宠爱、长大之后更借力谋划到中原一个颇具盛名的武林世家少夫人位子的柳无眉时,长孙红都自觉高人一等。
在石观音任由她将教导无花人事的两个弟子弄死之后,长孙红更是觉得自己是特别的那一个。
可现实给了她狠狠的一巴掌。
——无论什么身份,都是观音娘娘赐予的,她能给她,也能随时收回去,甚至将她彻底毁灭。
在那样极端的恐惧之下,长孙红根本就不记得什么叫“夫纲”、什么叫“妇德”,连夫妻一体都只是笑话,她显然更信奉“夫妻同林鸟,大难各自飞”。
石观音要她帮助无花挑起龟兹国叛乱,她就不惜一切,甚至□□龟兹重臣的事情都做得出来。
石观音要她监视无花,她就事无巨细,连无花什么时候对着落日发呆、什么时候对着黄沙浅笑,甚至于睡觉时是否呓语、早起时喝了多大一口茶……都一一汇报与石观音知晓。
这只是在无花的饮食中下一点儿福寿膏,长孙红自然更不会犹豫。
虽然也见过石窟里头只知道埋头清扫黄沙的活死人,也知道这福寿膏出入口时虽好、但天长日久之后可能发生什么,长孙红也毫不犹豫。
——有什么关系呢?无花是观音娘娘的长子,观音娘娘又种着一整片花海的罂粟。只要他听话,这福寿膏总是断不了的。观音娘娘也不可能舍得自己肚子里头爬出来的长子,真变成那样的活死人。
长孙红这般想着,娇笑着亲自泡了一盏茶,端到无花嘴边。
无花正站在沙舟船头,沐浴着晚霞诵佛。
他现在顶着的是一张完全不够名士的脸,别说之前那般姣若好女的模样,甚至连普通清秀都算不上,简直就是獐头鼠目:三角脸,老鼠须,肤色蜡黄,五官紧凑,让人看一眼都心生厌恶的那种。
但他坐在船头捻动佛珠时的神色又很淡然,虽然也还不够无花,却足以让长孙红心中一动。
尤其在他转头含笑喝下长孙红递过来的那盏茶时,注视着她的眼神,那样温柔得仿佛世上只剩下这么一个人的模样,更是让长孙红险些儿拿不稳茶盏。
可她到底拿稳了。
别说失手把茶打翻,甚至连一滴茶水都没有溢出来。
果然不愧是石观音座下,即便武功算不上其中数一数二的,却也着实不凡。
心性显然也甚为坚韧。
长孙红娇笑着又在无花肩膀上蹭了一下,得到无花在她长发上一记温柔轻抚之后,方才回转船舱。
——她没有看见,无花背对着她时,那种极尽嫌恶、又极力忍耐的眼神。
——她也没有注意到,无花虽然没有即刻将她蹭过的衣服撕下,摸过她头发的手,却再也没往自己身上任何地方碰。
洗过手,可很快又被长孙红握住的时候,无花依然笑得很温柔。
在最后的时刻来临之前,他并不介意给还可能有用的人一点儿温柔假象。
反正自以为掌控了情人的后果多么惨痛……无花摸摸腕上的一串佛珠,笑得意味深长。
那么让大湿深刻体会到那种惨痛的谢梓澜,现在在干什么呢?
答案是:
正在继续勾搭美男……
不,热心救助荒漠落难人ing。
虽然谢梓澜并不是个会随随便便对人发散热心的,可好歹也算是和楚留香认识一场,她那马车上又水源充足,包裹格子里头更是一组六十大缸的清水就足有三大组……这恰好遇上随随便便发散善心、结果闹得水囊或破或遭毒针污染的楚留香和他的小伙伴们,伸一把手帮上一帮,也不算太离奇。
绝对不是因为觉得美男子那双虽然薄却很性感的唇瓣儿,渴得开裂的模样儿太可怜哦!
好歹是个大男人,怎么都不该和楚楚可怜这四个字搭上边的不是?
原随云眨巴眨巴着一双明亮杏眼,在谢梓澜看向他时总是笑得特别乖,但在谢梓澜的视线不在他身上的时候,这孩子打量着楚留香等人——尤其是楚留香本人——的眼神,只差没明晃晃写上“防火防盗防色狼”了!
楚留香苦笑,胡铁花大笑,姬冰雁和他带来的几个人,都只顾着低头捧着一碗水,极其珍惜地喝着。
谁都没问“为什么救我”,只有楚留香,在谢梓澜自称姓谢的时候,露出一个“果然如此”的表情。
这让胡铁花笑得越发猥琐,也让原随云的心情越发纠结。
谢梓澜却根本不像他们想象的那般,会格外对楚留香另眼相看。她现在确实正相当专注地看着一个人,看的却不是楚留香一行里头最俊美的那个,恰相反,她眼眸专注凝视着的,乃是其中最丑的一个。
那是一条黑凛凛的汉子,身高足有八尺还多,反穿着老羊皮背心,露出来的肌肤比铁还黑、也比铁还结实。
如果只是这样的话,他也未必不能成为谢梓澜眼中的美人。黑里俏又何尝不是一种美?
可这个大汉的一张脸,居然像是风干了的橘子皮,凸凸凹凹的,而点缀在这张橘子皮上的一双眼睛,更是骇人得很,只见得一片灰蒙蒙的,简直连眼白和眼珠子都分不开来,
乍一看,甚至比原随云还瞎着时的眼睛更骇人,毕竟原随云那一双,即使过分幽深缺乏生气,好歹总还是黑白分明的。
但这一双……
他即使看着人的时候,眼中也仿佛空洞得什么都没有。
谢梓澜偏就看着这么一个人,看得目不转睛。
而且她看得最专注的,还正好就是那一双灰蒙蒙的眼睛。
胡铁花原还在对楚留香挤眉弄眼,结果在他的示意下转头一看,囧得连口渴都忘了,只一味儿小声嘀咕:“之前还嘲笑我……好歹我看上的女人是那地方最好看的女人,这位谢姑娘看上的男人……”
正十分乖巧地给谢梓澜倒茶的原随云,忽然转头冷冷堵了他一句:“第一,不要把什么人都想得和你一样龌龊;第二,即使我家阿姐真看上这个人,也最多让人叹一句审美不落俗套,却不至于犯贱。”
胡铁花瞪眼:“你说谁犯贱?”
原随云冷笑:“莫非胡大侠认为那般人家不理你、你却非得追着等着,人家愿意理你了,你又矫情地逃着跑着的做派,还不够犯贱?”
原随云说的,却是之前胡铁花在边镇高原上,为了一个集齐了“瘦、小、黑、干”四大特色的“美人儿”,足足守了三年又十个月的事情。
与楚留香重逢的时候,胡铁花还声称那是一种“伟大的感情”,但在他为了楚留香要舍下这个让他等了三年又十个月的女子、那女子赶在他离开之前松口说要嫁给他的时候,这位胡大侠,却跑得比……不,起码和他醉中承诺要娶青梅高亚男、酒醒之后被逼婚时,差不多快。
只不过一个是策马飞奔,一个是情急跳湖。
这样的两个事实摆出来,即使是胡铁花的铁杠竹马也真心无话能帮他辩驳。
楚留香微笑低头,轻啜碗中清水。
姬冰雁将一口水含在嘴里,好一会儿才缓缓咽尽,而后方道:“关东原氏的情报网,果然非同凡响。”
爱佩银饰、疑似苗女的紫衣神医,接受了关东原氏的请托,将小原公子带在身边治疗的事情,江湖上虽还没有大肆传开,但该知道的总不会不知道。
原随云能知道边镇之上、一家小酒馆之中才发生不久的怪事,姬冰雁在边镇经营多年,号称沙漠上最精明的商人、最大的富翁,自然不可能连原家少庄主到了自己地头儿上还不知道。
姬冰雁只奇怪一点:无争山庄的少主、现任庄主的独子出行,居然真的和消息中所说的一般,连个仆役向导都没带,就连坐着的马车,也只是非常普通的乌蓬小车,拉车的那匹马也灰扑扑的毫不起眼。
——原老庄主真能那么放心?
——而且这车子……
姬冰雁方才看似专心致志地在喝水,实则已经将整辆马车都打量过一遍。这车子从外部看着就平平无奇,入内一看,也仿佛真个表里如一:靠左边一张小榻,靠右边几处暗格、一个固定在地上的小火炉、炉子上烧着水……
小小一丁点儿的空间,小榻暗格的用料也都只是寻常杂木,配着外头灰扑扑的单匹马似乎很搭,可之前这马车里头只坐着一女子、一少年时,那马儿就以这样的速度跑;如今车上满满当当地挤得坐不下了:石驼、小潘都只能坐到车辕子上,胡铁花虽坐在车厢里,却是干脆盘着腿坐在地上……
一口气多了五个大男人,再加上他们幸存的那一小袋水,少说也得有七八百斤,但对于那一匹看着实在不怎么样的灰马来说,却仿佛丁点儿影响没有:它依然以姬冰雁初见着它时的速度奔跑。
在一直没有车夫的情况下,不紧不慢地奔跑着。
姬冰雁探出头,眯着眼看了一□后,忽然叹了口气。
他原本是从来不信神鬼之流了,可如今见着,即便不是神鬼,原老庄主的“放心”也确实有他的理由。
这辆车简直超乎他的想象,不只拉车的马儿古怪,就是马车本身……
这在沙漠之上纵马本就不易,沙粒柔软易陷,如今日头又炙烤得生烫,马蹄却不像骆驼蹄子那般厚朴,行走沙漠原就辛苦,可姬冰雁回头看时,那沙漠之上马蹄印子比跟在马车前后的几匹骆驼留下的印子都浅淡许多,车辙也浅,薄薄一层风沙覆盖,转眼就没了。
收回眼神,姬冰雁双手接过原随云笑眯眯递过来的一小碟饺子,夹起一个咬了一口,居然不是边镇常见的羊肉馅,而是鲜嫩嫩的水萝卜、香喷喷的蘑菇粒、软糯微甜的玉米粒……
甚至连饺子皮都是恰到好处的劲道,绝对是刚做好不久、第一遍做熟的。
姬冰雁心中越发纳罕,他根本看不出来这马车里头有什么地方能藏住这么馋人的饺子香,也想象不出要怎样的机关,才能让这最少也藏了两刻钟的饺子,吃起来依然如刚出蒸笼一般可口。
可惜人家好心好意招待他们,姬冰雁再是好奇,也做不出来进一步窥探主人家隐密的事情。
楚胡姬三侠能混到一块儿,果然还是有点儿道理的。
姬冰雁老给胡铁花说是铁公鸡,显然这一毛不拔的敛财绝招在好友面前也经常发威,但即使是七年未曾通过音信,楚留香一来请他一起进沙漠,他也不过是捉弄了好友一回,照样整装出发。到得胡铁花鲁莽不听他劝告、生生将他备好的几大袋清水闹得全给贼子以毒针毁了之后,他也没有吝啬仅存的、他从不离身的那一小袋儿水。
而在姬冰雁压住了几乎爆棚的好奇心时,大咧咧什么都没看出来的胡铁花居然是最先起身的,他冲谢梓澜拱了拱手,又对原随云咧嘴一笑,好像之前关于贱骨头的争论完全没发生似的:“多谢谢姑娘和小原公子招待啦!”
原随云瞪他:“原公子就是原公子,什么小原公子?难道还有什么大原公子不成?”
胡铁花嘿嘿一笑:“小孩子家,倒怪讲究的。”说着便跳下车,也不去看原随云鼓着腮帮子,与谢梓澜分辨自己不是小孩子了的模样儿,拧开身上那个小水囊,凑到灰马嘴边:“方才辛苦马兄弟了,这车上忽然多了我们五个大男人,不轻松罢?来,喝两口水……”
姬冰雁嘴巴抽了抽,这一小袋水自然不及他们方才喝的那五碗多,还带了一股子牛皮特有的味儿。可再少再有味儿,这沙漠中一滴水有时候就是一条命,可胡疯子倒好,居然贡献出去给匹马了……
但这嘴巴抽归抽,姬冰雁下一个动作居然是解下自己的水囊,冲胡铁花丢过去:“有剩的分你一半儿。”
胡铁花瞠目:“马喝剩的你还要?还分我一半……”少不得又念叨几声铁公鸡,姬冰雁冷笑:“那是因为你不知道渴极了的滋味……当一个人渴到快要疯了的时候,别说是马喝剩的水,就是马尿骆驼尿甚至是自己的尿,都要抢着喝下去。”
谢梓澜“哦”了一声:“你又知道了?”
原随云笑眯眯地小鸡啄米:“嗯嗯!看姐姐对南宫灵就知道啦!那还只是未来的小叔子呢!姐姐对自家弟弟肯定会更更好的,对吧?”
谢梓澜捏了一下他笑得过分灿烂的小嘴巴:“就算你是我弟弟,我也最多让小灵与你守望相助,不可能取消之前的‘医疗费’,更不可能反过来要求小灵为你生死不惜。”
原随云嘟嘴、瞪眼:“姐姐当我什么人了?原家少主答应过的事情怎么可能反悔?我只是倾慕姐姐,和南宫灵那事儿可没关系。”
谢梓澜点头,戳戳他鼓起的脸颊:“那叫我阿姐。”
原随云高高兴兴“哎”一声:“阿姐!”
——于是无花大湿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就多了一个小舅子。
——当然,在无花大湿不知道的地方,他还有许许多多的大舅子小舅子大姨子小姨子……
但现在离无花认识他妻家那一大家子人的时间,显然还很远很远,即使是同处一片蓝天下的原随云,也不是这一两日内能够见到的。
可无花现在也算收获了一个……不,应该说是至少三个“亲人”:一个便宜爹、一个便宜爹前妻生的便宜妹妹,还有一个,瞧着那模样依稀有一二分可能、但算着时间又实在不太像是他母亲大人亲生的妹妹。
这么大一个“收获”,饶是无花比之南宫灵更知道石观音是个什么样的人、也早知道顺应母亲大人的召唤而来多半没有好事儿,也还是给大大的“惊喜”了一下。
便宜爹是一国国主,俩便宜妹妹自然也就是一国公主了,甚至连无花,都勉强能算得上是一国王子——
虽然只是一个名曰龟兹的西域小国,在唐代时不过是安西四镇之一,但论起历史来,好歹也是西汉之时的史书便有所载的,其乐舞、铁器书皆有记录,李琦抛夫弃子跑来给这么个小国当王妃也不算太不合常理,尤其当这个王妃还谋划着要当女王的时候。
何况李琦显然还一边当着王妃,一边当着石观音。于龟兹国中一步步将国王架空、谋算着醒掌王权,于石林之中豢养面首、享受着“美人”环绕之乐,再得一群名为弟子实则比奴仆还不如的女子服侍着……
难怪天枫十四郎留她不住。
如今石观音召集儿子,虽一开始是给南宫灵那封信刺激的,甚至为此险些儿让长孙红命丧黄泉。可幸也不幸的是,长孙红虽然也算得上是个美人,但比起石观音自己、以及少数连石观音都忌惮的美人儿来说,她挑的这个儿媳妇,长相委实有限得很。
石观音冷静下来略作分析,实在很难相信就这么个长孙红,能勾得她小儿子明知道她已经是内定的嫂子还动心。
——南宫灵也确实没那个意思,只是在不能暴露谢梓澜存在的情况下,想当个好弟弟帮他哥解决前头的麻烦,又低估了他这位母亲大人的危险性,传过来的信息不免语焉不详的……
——却险些儿要了一条人命。
石观音的性子喜怒不定,即便是再亲近的枕边人,上一瞬还在温言软语,下一瞬就可能被她打入深渊。
甚至于她对儿子也差不多都是这般。无花至今还记得很清楚,十几年前,小灵才落草不过十一天,红红皱皱的小猴子才刚略张开了些儿,胎皮也才开始褪呢,他这位母亲大人日落十分还满脸怜惜地轻轻摩挲着小灵有些起皱的死皮,连直接撕开都恐伤了他幼嫩的皮肤,转眼不过月上中天之时,说是给她带着一起睡的小灵就哭得声嘶力竭都无人安慰,最终还是无花听着弟弟哭声不对、大着胆子进入母亲寝室察看,才发现除开弟弟折腾的那一小角,被褥已无余温。
至于对着无花时,更是随时都会变脸,往往上一瞬还对着他的脸失神,下一瞬就会忽然嫌恶至极地喝斥他“小杂种”,有几次狠起来甚至险些儿要将他眼珠子挖掉……若非天枫十四郎看着无花那张足有八分肖似其母的脸,平日里头格外多几分看重疼惜,只怕无花的遭遇,还不如原随云。
以上这两个,还都是从石观音肚子里头爬出来的呢!
对长孙红,石观音能有多好?
即使这个弟子,是她众多弟子中容貌不甚起眼、脑子也不算十分聪明、行事却还算知道点儿分寸可又实在算不上八面玲珑的……诸多中庸,颇合适石观音选媳标准,可婆媳从来是天敌。石观音即便对长子感情复杂,看长媳也一般儿是天敌。
无花的到来、误会的解开,并不见得能让长孙红的日子好过多少。
石观音看着她的眼神其实很温柔,但那种温柔,让打小儿跟在她身边长大的长孙红,惟觉毛骨悚然。
她怕死了这样的石观音。
怕得恨不得自己一死百了,却不敢想着要她死。
大概也是基于这种心理,长孙红对于石观音交代她“辅佐”无花进一步挑起龟兹国叛乱、迫使龟兹国主说出该国千年来只在历代国主之间代代相传的大秘密时,长孙红也就非常用心、非常拼命。
曾经的长孙红,也以为被石观音挑中做长媳,是一项莫大的荣耀。
为此,她不只一次嘲讽过曾经是石观音座下第一美人、如今却不戴面纱就不敢见人的曲无容,甚至在面对那个自幼颇得石观音宠爱、长大之后更借力谋划到中原一个颇具盛名的武林世家少夫人位子的柳无眉时,长孙红都自觉高人一等。
在石观音任由她将教导无花人事的两个弟子弄死之后,长孙红更是觉得自己是特别的那一个。
可现实给了她狠狠的一巴掌。
——无论什么身份,都是观音娘娘赐予的,她能给她,也能随时收回去,甚至将她彻底毁灭。
在那样极端的恐惧之下,长孙红根本就不记得什么叫“夫纲”、什么叫“妇德”,连夫妻一体都只是笑话,她显然更信奉“夫妻同林鸟,大难各自飞”。
石观音要她帮助无花挑起龟兹国叛乱,她就不惜一切,甚至□□龟兹重臣的事情都做得出来。
石观音要她监视无花,她就事无巨细,连无花什么时候对着落日发呆、什么时候对着黄沙浅笑,甚至于睡觉时是否呓语、早起时喝了多大一口茶……都一一汇报与石观音知晓。
这只是在无花的饮食中下一点儿福寿膏,长孙红自然更不会犹豫。
虽然也见过石窟里头只知道埋头清扫黄沙的活死人,也知道这福寿膏出入口时虽好、但天长日久之后可能发生什么,长孙红也毫不犹豫。
——有什么关系呢?无花是观音娘娘的长子,观音娘娘又种着一整片花海的罂粟。只要他听话,这福寿膏总是断不了的。观音娘娘也不可能舍得自己肚子里头爬出来的长子,真变成那样的活死人。
长孙红这般想着,娇笑着亲自泡了一盏茶,端到无花嘴边。
无花正站在沙舟船头,沐浴着晚霞诵佛。
他现在顶着的是一张完全不够名士的脸,别说之前那般姣若好女的模样,甚至连普通清秀都算不上,简直就是獐头鼠目:三角脸,老鼠须,肤色蜡黄,五官紧凑,让人看一眼都心生厌恶的那种。
但他坐在船头捻动佛珠时的神色又很淡然,虽然也还不够无花,却足以让长孙红心中一动。
尤其在他转头含笑喝下长孙红递过来的那盏茶时,注视着她的眼神,那样温柔得仿佛世上只剩下这么一个人的模样,更是让长孙红险些儿拿不稳茶盏。
可她到底拿稳了。
别说失手把茶打翻,甚至连一滴茶水都没有溢出来。
果然不愧是石观音座下,即便武功算不上其中数一数二的,却也着实不凡。
心性显然也甚为坚韧。
长孙红娇笑着又在无花肩膀上蹭了一下,得到无花在她长发上一记温柔轻抚之后,方才回转船舱。
——她没有看见,无花背对着她时,那种极尽嫌恶、又极力忍耐的眼神。
——她也没有注意到,无花虽然没有即刻将她蹭过的衣服撕下,摸过她头发的手,却再也没往自己身上任何地方碰。
洗过手,可很快又被长孙红握住的时候,无花依然笑得很温柔。
在最后的时刻来临之前,他并不介意给还可能有用的人一点儿温柔假象。
反正自以为掌控了情人的后果多么惨痛……无花摸摸腕上的一串佛珠,笑得意味深长。
那么让大湿深刻体会到那种惨痛的谢梓澜,现在在干什么呢?
答案是:
正在继续勾搭美男……
不,热心救助荒漠落难人ing。
虽然谢梓澜并不是个会随随便便对人发散热心的,可好歹也算是和楚留香认识一场,她那马车上又水源充足,包裹格子里头更是一组六十大缸的清水就足有三大组……这恰好遇上随随便便发散善心、结果闹得水囊或破或遭毒针污染的楚留香和他的小伙伴们,伸一把手帮上一帮,也不算太离奇。
绝对不是因为觉得美男子那双虽然薄却很性感的唇瓣儿,渴得开裂的模样儿太可怜哦!
好歹是个大男人,怎么都不该和楚楚可怜这四个字搭上边的不是?
原随云眨巴眨巴着一双明亮杏眼,在谢梓澜看向他时总是笑得特别乖,但在谢梓澜的视线不在他身上的时候,这孩子打量着楚留香等人——尤其是楚留香本人——的眼神,只差没明晃晃写上“防火防盗防色狼”了!
楚留香苦笑,胡铁花大笑,姬冰雁和他带来的几个人,都只顾着低头捧着一碗水,极其珍惜地喝着。
谁都没问“为什么救我”,只有楚留香,在谢梓澜自称姓谢的时候,露出一个“果然如此”的表情。
这让胡铁花笑得越发猥琐,也让原随云的心情越发纠结。
谢梓澜却根本不像他们想象的那般,会格外对楚留香另眼相看。她现在确实正相当专注地看着一个人,看的却不是楚留香一行里头最俊美的那个,恰相反,她眼眸专注凝视着的,乃是其中最丑的一个。
那是一条黑凛凛的汉子,身高足有八尺还多,反穿着老羊皮背心,露出来的肌肤比铁还黑、也比铁还结实。
如果只是这样的话,他也未必不能成为谢梓澜眼中的美人。黑里俏又何尝不是一种美?
可这个大汉的一张脸,居然像是风干了的橘子皮,凸凸凹凹的,而点缀在这张橘子皮上的一双眼睛,更是骇人得很,只见得一片灰蒙蒙的,简直连眼白和眼珠子都分不开来,
乍一看,甚至比原随云还瞎着时的眼睛更骇人,毕竟原随云那一双,即使过分幽深缺乏生气,好歹总还是黑白分明的。
但这一双……
他即使看着人的时候,眼中也仿佛空洞得什么都没有。
谢梓澜偏就看着这么一个人,看得目不转睛。
而且她看得最专注的,还正好就是那一双灰蒙蒙的眼睛。
胡铁花原还在对楚留香挤眉弄眼,结果在他的示意下转头一看,囧得连口渴都忘了,只一味儿小声嘀咕:“之前还嘲笑我……好歹我看上的女人是那地方最好看的女人,这位谢姑娘看上的男人……”
正十分乖巧地给谢梓澜倒茶的原随云,忽然转头冷冷堵了他一句:“第一,不要把什么人都想得和你一样龌龊;第二,即使我家阿姐真看上这个人,也最多让人叹一句审美不落俗套,却不至于犯贱。”
胡铁花瞪眼:“你说谁犯贱?”
原随云冷笑:“莫非胡大侠认为那般人家不理你、你却非得追着等着,人家愿意理你了,你又矫情地逃着跑着的做派,还不够犯贱?”
原随云说的,却是之前胡铁花在边镇高原上,为了一个集齐了“瘦、小、黑、干”四大特色的“美人儿”,足足守了三年又十个月的事情。
与楚留香重逢的时候,胡铁花还声称那是一种“伟大的感情”,但在他为了楚留香要舍下这个让他等了三年又十个月的女子、那女子赶在他离开之前松口说要嫁给他的时候,这位胡大侠,却跑得比……不,起码和他醉中承诺要娶青梅高亚男、酒醒之后被逼婚时,差不多快。
只不过一个是策马飞奔,一个是情急跳湖。
这样的两个事实摆出来,即使是胡铁花的铁杠竹马也真心无话能帮他辩驳。
楚留香微笑低头,轻啜碗中清水。
姬冰雁将一口水含在嘴里,好一会儿才缓缓咽尽,而后方道:“关东原氏的情报网,果然非同凡响。”
爱佩银饰、疑似苗女的紫衣神医,接受了关东原氏的请托,将小原公子带在身边治疗的事情,江湖上虽还没有大肆传开,但该知道的总不会不知道。
原随云能知道边镇之上、一家小酒馆之中才发生不久的怪事,姬冰雁在边镇经营多年,号称沙漠上最精明的商人、最大的富翁,自然不可能连原家少庄主到了自己地头儿上还不知道。
姬冰雁只奇怪一点:无争山庄的少主、现任庄主的独子出行,居然真的和消息中所说的一般,连个仆役向导都没带,就连坐着的马车,也只是非常普通的乌蓬小车,拉车的那匹马也灰扑扑的毫不起眼。
——原老庄主真能那么放心?
——而且这车子……
姬冰雁方才看似专心致志地在喝水,实则已经将整辆马车都打量过一遍。这车子从外部看着就平平无奇,入内一看,也仿佛真个表里如一:靠左边一张小榻,靠右边几处暗格、一个固定在地上的小火炉、炉子上烧着水……
小小一丁点儿的空间,小榻暗格的用料也都只是寻常杂木,配着外头灰扑扑的单匹马似乎很搭,可之前这马车里头只坐着一女子、一少年时,那马儿就以这样的速度跑;如今车上满满当当地挤得坐不下了:石驼、小潘都只能坐到车辕子上,胡铁花虽坐在车厢里,却是干脆盘着腿坐在地上……
一口气多了五个大男人,再加上他们幸存的那一小袋水,少说也得有七八百斤,但对于那一匹看着实在不怎么样的灰马来说,却仿佛丁点儿影响没有:它依然以姬冰雁初见着它时的速度奔跑。
在一直没有车夫的情况下,不紧不慢地奔跑着。
姬冰雁探出头,眯着眼看了一□后,忽然叹了口气。
他原本是从来不信神鬼之流了,可如今见着,即便不是神鬼,原老庄主的“放心”也确实有他的理由。
这辆车简直超乎他的想象,不只拉车的马儿古怪,就是马车本身……
这在沙漠之上纵马本就不易,沙粒柔软易陷,如今日头又炙烤得生烫,马蹄却不像骆驼蹄子那般厚朴,行走沙漠原就辛苦,可姬冰雁回头看时,那沙漠之上马蹄印子比跟在马车前后的几匹骆驼留下的印子都浅淡许多,车辙也浅,薄薄一层风沙覆盖,转眼就没了。
收回眼神,姬冰雁双手接过原随云笑眯眯递过来的一小碟饺子,夹起一个咬了一口,居然不是边镇常见的羊肉馅,而是鲜嫩嫩的水萝卜、香喷喷的蘑菇粒、软糯微甜的玉米粒……
甚至连饺子皮都是恰到好处的劲道,绝对是刚做好不久、第一遍做熟的。
姬冰雁心中越发纳罕,他根本看不出来这马车里头有什么地方能藏住这么馋人的饺子香,也想象不出要怎样的机关,才能让这最少也藏了两刻钟的饺子,吃起来依然如刚出蒸笼一般可口。
可惜人家好心好意招待他们,姬冰雁再是好奇,也做不出来进一步窥探主人家隐密的事情。
楚胡姬三侠能混到一块儿,果然还是有点儿道理的。
姬冰雁老给胡铁花说是铁公鸡,显然这一毛不拔的敛财绝招在好友面前也经常发威,但即使是七年未曾通过音信,楚留香一来请他一起进沙漠,他也不过是捉弄了好友一回,照样整装出发。到得胡铁花鲁莽不听他劝告、生生将他备好的几大袋清水闹得全给贼子以毒针毁了之后,他也没有吝啬仅存的、他从不离身的那一小袋儿水。
而在姬冰雁压住了几乎爆棚的好奇心时,大咧咧什么都没看出来的胡铁花居然是最先起身的,他冲谢梓澜拱了拱手,又对原随云咧嘴一笑,好像之前关于贱骨头的争论完全没发生似的:“多谢谢姑娘和小原公子招待啦!”
原随云瞪他:“原公子就是原公子,什么小原公子?难道还有什么大原公子不成?”
胡铁花嘿嘿一笑:“小孩子家,倒怪讲究的。”说着便跳下车,也不去看原随云鼓着腮帮子,与谢梓澜分辨自己不是小孩子了的模样儿,拧开身上那个小水囊,凑到灰马嘴边:“方才辛苦马兄弟了,这车上忽然多了我们五个大男人,不轻松罢?来,喝两口水……”
姬冰雁嘴巴抽了抽,这一小袋水自然不及他们方才喝的那五碗多,还带了一股子牛皮特有的味儿。可再少再有味儿,这沙漠中一滴水有时候就是一条命,可胡疯子倒好,居然贡献出去给匹马了……
但这嘴巴抽归抽,姬冰雁下一个动作居然是解下自己的水囊,冲胡铁花丢过去:“有剩的分你一半儿。”
胡铁花瞠目:“马喝剩的你还要?还分我一半……”少不得又念叨几声铁公鸡,姬冰雁冷笑:“那是因为你不知道渴极了的滋味……当一个人渴到快要疯了的时候,别说是马喝剩的水,就是马尿骆驼尿甚至是自己的尿,都要抢着喝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