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静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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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罢茶,秦方辞修长挺拔的身姿便闲闲往书桌边上一靠,葱白的手指轻叩着桌沿,另一手似笑非笑地将茶推至我眼前,道:“夫人请慢用。”
我端起来小小喝了一口,瞅了他一眼,道:“这雨前翠可是贡茶,难得我们家也有贡茶。”
秦方辞挑挑眉,托着腮,一副十足的纨绔玩味,缓缓道:“有钱能使鬼推磨,什么茶买不来。”他转身去为我点了白芷香,在书房里随意转了转,取了一本书翻着便走了出去。走到门口之际,他似想起了什么又退回来,笑眼如星曜半闪耀,“夫人别忙太晚,为夫在房里等你。”
等到秦方辞从外帮我关上书房门走远了,我才取出白日里他送我的紫檀弓,爱不释手地把玩着。
忽而窗户里漏进一丝风,微微开了些。外头有蕴秋道:“夫人,您家的王婶儿过来了。”
我道:“让她进来书房吧。”
熟悉的一张脸,规规矩矩地进了书房,王婶儿穿了一身黑衣,站在明亮的书房里尤为醒目。她手往面皮的边缘轮廓摸了摸,旋即撕下了一张人皮面具,露出原本的一张清秀淡漠的脸,抱拳揖道:“宗主。”
我将紫檀弓展开,手指轻触弓弦,道:“是姑爷叫你过来的?”
天澜道:“是,姑爷说宗主找属下。”
秦方辞他真是……什么都了如指掌。
我问:“这两天阿爹和叶晓怎么样,还有汤圆。”
天澜细细道来:“老爷很好,二小姐和汤圆的伤也都在复原。只是汤圆身上伤痕太多,遭破了相,最近略惆怅。还有……宗主回来后的第二天,虽然大祁国皇帝没亲自到叶家,但却送了很多补品去。”
“他动作还挺快。”只是这个时候叶晓对长瑾还有怨恨,想必裴子闫也不会有大动作主动接近叶晓讨个不愉快。
裴子闫,不愧是一国之君。他当得起这个角色并当之无愧。在阴谋算计和江山野心面前,所有的情谊都会过如眼云烟。更何况我与他,也早已经无情谊可言,剩下的便只有阴谋算计了。但若是他算计到了我们叶家,我便不会退让一步。
“宗主……”她抬起眼看着我,“宗主作何打算,总不能让大祁国的皇帝公主欺负到了头上。”
“我找你来,正是为了此事。而长瑾,目测她下半辈子都得为做过的事而不得安宁。”我道,“听说新凉将有使节来访大祁,不妨你去联络联络。”
天澜问:“请问宗主以何缘由?”
我想了想,思忖着道:“我还听说新凉有个三皇子,早年得过小儿麻痹症病魔缠身又颇有些残疾,至今未婚配,只因其病况不知何时就会撒手人寰了。我觉得大祁国的长瑾嫁过去,应该相当合衬。还能冲冲喜。”
天澜愣了愣,道:“宗主的意思是……说服新凉向大祁国请求联姻?”
“北遥秘军消匿踪迹十三年,如今是时候该出来透透气。裴子闫那边,且看他如何走下一步。倘若他开始接近叶晓,便是已经查清楚了叶晓的身份。我们也要早些做准备。”
“属下知道该怎么做了。”
我摆摆手,“你早些回去。下次有事,直接到书房里来便可。”
院中,虫鸣蛙叫,清风簌簌。一轮皎洁的月色,在廊檐下投了一片黯淡的阴影。我回到卧房时,秦方辞正半靠在床上,闲散地翻着书页。他抬起眼帘来,眸光比月色明暖,唇畔噙着一抹淡淡的笑意,道:“回来了,快过来。”
歇了几日后,秦方辞如往常,卯时便要起身去早朝,早朝以后回来用罢早膳而后去吏部办公。
偶尔我与蕴秋得空上街路过吏部时,便要进去吏部坐一坐。
盛夏酷暑,白日里阳光焦灼地烘下来,就似一个蒸笼一般,似要将人蒸熟了不罢休。而每每我去吏部一坐下,不多久总会有一碗冰镇莲子羹送到我面前。
我搅着小匙,蓦地忆起去年今时我还在太史院时,每日下午墨黎便会准时送了一碗冰镇莲子羹给我,味道与眼下所尝的,相差无几。
彼时秦方辞坐在书桌前,手执墨笔慢条斯理地书写,还不忘问上一句:“莲子羹,够爽口么?太冰吃了不好,我让人晾了一会儿。”见我不吭声,他便顿了顿,一双眼移了过来,“嗯?”
我沉吟了下,笑问:“去年,每天让墨黎给我送莲子羹的人,是你吧?”
秦方辞微微一笑:“未雨绸缪。”
这日他办完公以后,携我出了吏部,一起去看阿爹和叶晓。走到允通巷子尾了,再也没见到汤圆如以往那般欢实地跑出来冲我们摇着尾巴。
叶晓的伤基本上好得差不多了,只是背上的鞭痕可能一时半会儿消不了。
听说汤圆独自在后院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闷着,成日与树影下的阳光和虫草为伴,连平素最喜欢的锦鸡去找它作伴它也爱理不理。
我拎了两条小鱼,让王婶儿煮了汤给汤圆拌饭吃。秦方辞和阿爹闲聊时,我便与叶晓一起踱去后院。
远远儿便瞅见树脚下横着一团白棉花。
它定是听见了我俩的脚步声,毛耳朵动了动,随后竟将脑袋埋进了两只前爪间,形容十分的落寞寂寥。
这是一条爱臭美的狗。
我与叶晓蹲在汤圆身边,伸手摸摸它的头,道:“叶汤圆,几日不见,你苗条了。”
汤圆闷了闷,不吭声。
“你要时刻记住你是条公狗,公狗是不应该像你这么娘这么爱美的。”我又道,汤圆的耳朵再动了动,仍旧是不吭声。我瞅了两眼不远不近的冷艳锦鸡,“晓,晚上将这只鸡炖了,给汤圆补身子。看它瘦成什么样了。”
不等叶晓回答,这会子汤圆立马主动抬起了头。
一道殷红的疤痕从眼角斜下,横穿了整张狗脸。
“这不就对了嘛,有什么大不了的是不?”我挑挑汤圆的下巴,它拿一种十分委屈凄楚的眼神望着我,我道,“你需得时刻谨记,你是一条公狗明白了么,看看现在这模样,可是你救主有功挣来的,多威风呀!往后你出门,遇到条把野狗旮旯的,甭需过多言语和动作,只往跟前一站,那些狗看你这雄风济济的光景就得拜你为老大!”
汤圆的眼神慢慢好转,似从一片阴霾中逐渐得到解脱,有一种重新看到了曙光和希望的明亮闪烁。
叶晓适时地赞同道:“汤圆,你就是我们家的超级无敌大英雄。要不是你,你主子我兴许就已经去见阎王了。”她指了指那只锦鸡,继续与汤圆道,“你没瞅见么,从前你喜欢它的时候巴巴儿地拿你这漂亮的热脸去贴鸡的冷屁股,可它看都不看你一眼,现如今你变得这么有雄风气概,那锦鸡可不是一直不远不近地跟着你想与你套近乎?”
添罢茶,秦方辞修长挺拔的身姿便闲闲往书桌边上一靠,葱白的手指轻叩着桌沿,另一手似笑非笑地将茶推至我眼前,道:“夫人请慢用。”
我端起来小小喝了一口,瞅了他一眼,道:“这雨前翠可是贡茶,难得我们家也有贡茶。”
秦方辞挑挑眉,托着腮,一副十足的纨绔玩味,缓缓道:“有钱能使鬼推磨,什么茶买不来。”他转身去为我点了白芷香,在书房里随意转了转,取了一本书翻着便走了出去。走到门口之际,他似想起了什么又退回来,笑眼如星曜半闪耀,“夫人别忙太晚,为夫在房里等你。”
等到秦方辞从外帮我关上书房门走远了,我才取出白日里他送我的紫檀弓,爱不释手地把玩着。
忽而窗户里漏进一丝风,微微开了些。外头有蕴秋道:“夫人,您家的王婶儿过来了。”
我道:“让她进来书房吧。”
熟悉的一张脸,规规矩矩地进了书房,王婶儿穿了一身黑衣,站在明亮的书房里尤为醒目。她手往面皮的边缘轮廓摸了摸,旋即撕下了一张人皮面具,露出原本的一张清秀淡漠的脸,抱拳揖道:“宗主。”
我将紫檀弓展开,手指轻触弓弦,道:“是姑爷叫你过来的?”
天澜道:“是,姑爷说宗主找属下。”
秦方辞他真是……什么都了如指掌。
我问:“这两天阿爹和叶晓怎么样,还有汤圆。”
天澜细细道来:“老爷很好,二小姐和汤圆的伤也都在复原。只是汤圆身上伤痕太多,遭破了相,最近略惆怅。还有……宗主回来后的第二天,虽然大祁国皇帝没亲自到叶家,但却送了很多补品去。”
“他动作还挺快。”只是这个时候叶晓对长瑾还有怨恨,想必裴子闫也不会有大动作主动接近叶晓讨个不愉快。
裴子闫,不愧是一国之君。他当得起这个角色并当之无愧。在阴谋算计和江山野心面前,所有的情谊都会过如眼云烟。更何况我与他,也早已经无情谊可言,剩下的便只有阴谋算计了。但若是他算计到了我们叶家,我便不会退让一步。
“宗主……”她抬起眼看着我,“宗主作何打算,总不能让大祁国的皇帝公主欺负到了头上。”
“我找你来,正是为了此事。而长瑾,目测她下半辈子都得为做过的事而不得安宁。”我道,“听说新凉将有使节来访大祁,不妨你去联络联络。”
天澜问:“请问宗主以何缘由?”
我想了想,思忖着道:“我还听说新凉有个三皇子,早年得过小儿麻痹症病魔缠身又颇有些残疾,至今未婚配,只因其病况不知何时就会撒手人寰了。我觉得大祁国的长瑾嫁过去,应该相当合衬。还能冲冲喜。”
天澜愣了愣,道:“宗主的意思是……说服新凉向大祁国请求联姻?”
“北遥秘军消匿踪迹十三年,如今是时候该出来透透气。裴子闫那边,且看他如何走下一步。倘若他开始接近叶晓,便是已经查清楚了叶晓的身份。我们也要早些做准备。”
“属下知道该怎么做了。”
我摆摆手,“你早些回去。下次有事,直接到书房里来便可。”
院中,虫鸣蛙叫,清风簌簌。一轮皎洁的月色,在廊檐下投了一片黯淡的阴影。我回到卧房时,秦方辞正半靠在床上,闲散地翻着书页。他抬起眼帘来,眸光比月色明暖,唇畔噙着一抹淡淡的笑意,道:“回来了,快过来。”
歇了几日后,秦方辞如往常,卯时便要起身去早朝,早朝以后回来用罢早膳而后去吏部办公。
偶尔我与蕴秋得空上街路过吏部时,便要进去吏部坐一坐。
盛夏酷暑,白日里阳光焦灼地烘下来,就似一个蒸笼一般,似要将人蒸熟了不罢休。而每每我去吏部一坐下,不多久总会有一碗冰镇莲子羹送到我面前。
我搅着小匙,蓦地忆起去年今时我还在太史院时,每日下午墨黎便会准时送了一碗冰镇莲子羹给我,味道与眼下所尝的,相差无几。
彼时秦方辞坐在书桌前,手执墨笔慢条斯理地书写,还不忘问上一句:“莲子羹,够爽口么?太冰吃了不好,我让人晾了一会儿。”见我不吭声,他便顿了顿,一双眼移了过来,“嗯?”
我沉吟了下,笑问:“去年,每天让墨黎给我送莲子羹的人,是你吧?”
秦方辞微微一笑:“未雨绸缪。”
这日他办完公以后,携我出了吏部,一起去看阿爹和叶晓。走到允通巷子尾了,再也没见到汤圆如以往那般欢实地跑出来冲我们摇着尾巴。
叶晓的伤基本上好得差不多了,只是背上的鞭痕可能一时半会儿消不了。
听说汤圆独自在后院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闷着,成日与树影下的阳光和虫草为伴,连平素最喜欢的锦鸡去找它作伴它也爱理不理。
我拎了两条小鱼,让王婶儿煮了汤给汤圆拌饭吃。秦方辞和阿爹闲聊时,我便与叶晓一起踱去后院。
远远儿便瞅见树脚下横着一团白棉花。
它定是听见了我俩的脚步声,毛耳朵动了动,随后竟将脑袋埋进了两只前爪间,形容十分的落寞寂寥。
这是一条爱臭美的狗。
我与叶晓蹲在汤圆身边,伸手摸摸它的头,道:“叶汤圆,几日不见,你苗条了。”
汤圆闷了闷,不吭声。
“你要时刻记住你是条公狗,公狗是不应该像你这么娘这么爱美的。”我又道,汤圆的耳朵再动了动,仍旧是不吭声。我瞅了两眼不远不近的冷艳锦鸡,“晓,晚上将这只鸡炖了,给汤圆补身子。看它瘦成什么样了。”
不等叶晓回答,这会子汤圆立马主动抬起了头。
一道殷红的疤痕从眼角斜下,横穿了整张狗脸。
“这不就对了嘛,有什么大不了的是不?”我挑挑汤圆的下巴,它拿一种十分委屈凄楚的眼神望着我,我道,“你需得时刻谨记,你是一条公狗明白了么,看看现在这模样,可是你救主有功挣来的,多威风呀!往后你出门,遇到条把野狗旮旯的,甭需过多言语和动作,只往跟前一站,那些狗看你这雄风济济的光景就得拜你为老大!”
汤圆的眼神慢慢好转,似从一片阴霾中逐渐得到解脱,有一种重新看到了曙光和希望的明亮闪烁。
叶晓适时地赞同道:“汤圆,你就是我们家的超级无敌大英雄。要不是你,你主子我兴许就已经去见阎王了。”她指了指那只锦鸡,继续与汤圆道,“你没瞅见么,从前你喜欢它的时候巴巴儿地拿你这漂亮的热脸去贴鸡的冷屁股,可它看都不看你一眼,现如今你变得这么有雄风气概,那锦鸡可不是一直不远不近地跟着你想与你套近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