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鲥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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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樱被表白后的日子和之前并没有什么不同,每天早晨起来下楼就能看到温着的早餐,豆浆、烧麦、小笼、粽子、豆腐脑、馄饨、面条……霍云松仿佛是每天换着花样给她准备着早饭,每一样都合她的胃口。
接着,她画画,他打扫卫生,准备开店,天井里的花已经抽条,有好几朵都绽开了花苞,平添了几分春天的艳色。
不过,上门的客人依旧寥寥无几,反倒是淘宝的订单提示时常响起,霍云松作为淘宝客服既称职又不称职,他的回答总是寥寥数语,可不知怎么的,隔了山水迢迢,那一头的小姑娘都能感受到他的魅力,锲而不舍地试图调戏他,结果反而被四两拨千斤地挡了回去。
可越是这样,越是让人心痒痒,甚至孟樱在查看后台的时候还发现有个姑娘一口气下了十个一模一样订单,就为了让霍云松写十个快递单!
孟樱很难想象他会有这么大的魅力,这不禁让她想起昨天在微博上转发了她上新预告的朋友,除了称赞香茶饼“风流别致”之外,还特地提起了快递单上的字,“让我最意外的是,香老板家的快递单上的字居然是馆阁体,香老板不是练小楷的吗?”
孟樱的画画得好,字却是中规中矩的小楷,临的是钟绍京的《灵飞经》,而霍云松……她放下画笔走过去拿起单子一看:“你怎么写馆阁体呀?”
“你不喜欢?”霍云松放下了笔,修长的手指压在花花绿绿的快递单上,竟然让人产生错觉,仿佛他写的不是快递单,而是《落花诗帖》。
孟樱侧了侧头:“那倒不是,只是现在很少有人练这个了。”虽然馆阁体整洁大方,但毫无个性,很难相信霍云松写的竟然是这样的字体。
“字如其人,”霍云松对她一笑,“除了你,我不想别人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
孟樱不可避免地被这样一句不是告白但胜似告白的话给击中了,但她并没有说话,只是仔细核实了一遍手里的快递单子,然后点点头:“记得一会儿就寄出去,不然客人要投诉的。”然后恍若无事一般转身回书房继续画画,像是刚才他的话只是春日一阵微风,吹过就散了。
霍云松轻轻一笑,放下快递单回厨房做饭:来日方长,何必着急。
今天的午饭有鲥鱼,袁枚曾说,“鲥鱼用蜜酒蒸食,如治刀鱼之法便佳。或竟用油煎,加清酱、酒酿亦佳”,孟樱喜欢吃清炖的,红烧也曾见过,可现在放置在水晶盘里的鲥鱼颜色不变,形态不变,犹如在水中畅游,栩栩如生,恰似杜甫所说的“水精之盘行素鳞”,实为罕见。
她用筷子浸入汤中一拨,骇笑:“都是油?”
“是。”霍云松也是在京城的时候吃过这样的做法,鲥鱼吃的人不少,但敢油浸的不多,但油浸有油浸的妙处,只有油没有水,只用微火不用大火,是煮是蒸还是煎炸,实难分辨,但这样做出来的鲥鱼鲜嫩无比,能最大程度上保留本色。
“你尝尝看。”
孟樱夹了一块鱼肉放进嘴里,果然与之前所吃的大有不同,她十分惊奇:“这做法是谁想出来的,真别致。”
“是一个朋友想的,他是一个很特别的人。”霍云松轻轻说。
孟樱第一次听见他提起自己的朋友:“是好朋友吗?”
好朋友?霍云松哑然失笑,他想了想说:“那是一个很温柔的人,和我不一样。”那个人就是太温柔了,所以到最后才成了伤心人。
可他不一样。
孟樱想起来霍云松的事,不免小心翼翼:“那……你现在还和这些朋友有联系吗?”
霍云松听出了她掩饰下的关怀,他微微笑了笑:“真正的朋友是不会因为身份的改变而疏远你的,是我不想回去而已。”
“你为什么要来这里?”孟樱困惑极了,“你不属于这个县城。”
霍云松唇边笑意更浓:“可这里有你。”
孟樱恼羞成怒:“我是认真地问,你再这样我生气了。”
霍云松这才想起来,按照剧本的设定,他在来这里之前根本不认识孟樱,那怎么能为她而来呢?就算编一个借口说从前见过她,一见钟情,那“为她而来”就成了孟樱身上的负担。
他并不希望她背负起这背后的一切。
“好吧,事实上是我随便上了一辆车,随便买了一张票,随便停在了这里,”霍云松用手背撑着头,笑意盈眉,“然后,我就看到了你的招工,我决定在这里留下来,就是这样。”
孟樱循规蹈矩惯了,从没有想过可以这样选择自己的人生,将信将疑:“这样也可以吗?”
“为什么不可以?”霍云松反问,“我们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所以也没有办法选择人生的起点,但这一切都是基于这一点而开始,因此,通常我们也很难真正决定自己的人生。”
“就好像你一样,因为你出生在这个家庭,因为你被孟老太太养大,所以你会重新回到这里,根是你成长的源头,也束缚了你。”
这番话并不是霍云松自己说的,而是当年在苦海寺的孟樱亲口所说,那时她已被查出癌症,而丈夫外遇,胎儿流产,亲人反目成仇,她最后取走了自己所有的积蓄,没有留在医院,而是选择到了苦海寺,将所有财产赠予寺院,只求能在寺中了此残生。
是她自己说的,“苦海寺在红尘之外,我不想再和从前的事有任何牵扯,只有现在我才觉得快乐,我是我自己,而不是孟家的女儿,也不是左晨旭的妻子”。
可此时此刻的孟樱从未想过这一切,因为姑奶奶去世,她放弃省城的工作回到家乡,因为生在孟家,她再不喜欢也依旧逆来顺受。
她从没有想过要和过去一刀两断,无根之人如浮萍,她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害怕。
“阿樱,拒绝自己不想要的人生并没有那么难。”霍云松勾住了她的手指,将她细嫩白皙的指尖握入掌中,“你不要害怕,你不是一个人。”
孟樱茫然地看着他,迟疑着说:“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和过去一刀两断,你不说,我不会问的。但是,你怎么知道我不想要这样的生活呢,我觉得现在很好啊。”
霍云松沉默了一瞬,轻轻叹了口气:“是挺好的,我陪着你呢。”
如果孟樱愿意跟着他走,那他自然有办法让孟家的人永远找不到她,让这之后的一切都不会发生,可她不愿意,毕竟现在,所有的一切都还没有发生,她凭什么放弃一切跟他走?何况孟樱从不是果断决绝的人,前世若不是人之将死,又怎么能下定决心离开?
可若要他眼睁睁看着她受过那些苦才恍然明白,他宁可她永远不知道人心险诈。
也罢,反正也做好一生一世隐姓埋名在此的决定了,那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呢,不过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而已。
孟樱并不知道霍云松的尝试与努力,她只知道自己听见他那样暧昧的话又不免耳朵发烫,赶紧抽出手来:“谁要你陪了,快去寄快递,偷懒就扣你工资了。”
“是是是,我这就去。”霍云松正准备起身,正巧孟樱的手机亮了,来电显示的人名正是左晨旭。
他微微一怔,说曹操曹操到,没想到就是今天。
孟樱接了电话:“喂,晨旭?”
“樱樱吗?”那一头左晨旭的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我是晨旭,有没有打扰到你?”
“没有,你怎么打电话给我了?”
“这不是快要五一了么,我打算回家一趟,听说你现在就在家里?有没有兴趣来参加高中同学聚会啊?”
“同学聚会?”
“是啊,大家都毕业四五年了,好久没见了,我就说五一小长假大家在老家聚聚,你觉得呢?”
孟樱恍惚了一下,这才笑:“挺好的。”
“那你来不来?”左晨旭笑眯眯地问,“我挺想见你的,咱们也好几年没见过了吧。”
孟樱想了想,还是答应了:“那好吧,什么时候?”
“5月2号,到时候我去你家接你,对了,你还住在老地方吧?”左晨旭小时候就住在孟樱家隔壁,两个人算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县城又是那么大点儿地方,两个人一块儿上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可高三毕业的时候,左晨旭一家就搬到市里去住了。
她去了省城读大学,左晨旭则去了首都,两个人也是好久没有见面了。
“我一直住在那里。”孟樱的声音都放柔和了,“你还记得吧?”
“嘁,住了十几年哪能忘,那就这么说定了。”
霍云松站在门外听完了整段对话,和他想象的不同,原来孟樱和左晨旭的重逢是那么简单,那么欣喜,只听一听就能想象在阳光灿烂的少年时代,他们曾是如何的亲密无间。
也许,在小孟樱摔倒的时候,他也曾扶起过她,也许,在下大雨的时候,两个人曾撑着一把伞回家,也许,作业忘记写的时候,他自然而然地会拿她的作业过来抄,也许,当她被人欺负的时候,他会是第一个站出来保护她的人。
他们肯定有过很美好的时光,毕竟,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所以孟樱最后决定嫁给了他,不是吗?
只可惜,那么美丽的开始,却不曾有个好的结局。
这一生,左晨旭不会再有机会开始这个故事了。
他保证。
孟樱被表白后的日子和之前并没有什么不同,每天早晨起来下楼就能看到温着的早餐,豆浆、烧麦、小笼、粽子、豆腐脑、馄饨、面条……霍云松仿佛是每天换着花样给她准备着早饭,每一样都合她的胃口。
接着,她画画,他打扫卫生,准备开店,天井里的花已经抽条,有好几朵都绽开了花苞,平添了几分春天的艳色。
不过,上门的客人依旧寥寥无几,反倒是淘宝的订单提示时常响起,霍云松作为淘宝客服既称职又不称职,他的回答总是寥寥数语,可不知怎么的,隔了山水迢迢,那一头的小姑娘都能感受到他的魅力,锲而不舍地试图调戏他,结果反而被四两拨千斤地挡了回去。
可越是这样,越是让人心痒痒,甚至孟樱在查看后台的时候还发现有个姑娘一口气下了十个一模一样订单,就为了让霍云松写十个快递单!
孟樱很难想象他会有这么大的魅力,这不禁让她想起昨天在微博上转发了她上新预告的朋友,除了称赞香茶饼“风流别致”之外,还特地提起了快递单上的字,“让我最意外的是,香老板家的快递单上的字居然是馆阁体,香老板不是练小楷的吗?”
孟樱的画画得好,字却是中规中矩的小楷,临的是钟绍京的《灵飞经》,而霍云松……她放下画笔走过去拿起单子一看:“你怎么写馆阁体呀?”
“你不喜欢?”霍云松放下了笔,修长的手指压在花花绿绿的快递单上,竟然让人产生错觉,仿佛他写的不是快递单,而是《落花诗帖》。
孟樱侧了侧头:“那倒不是,只是现在很少有人练这个了。”虽然馆阁体整洁大方,但毫无个性,很难相信霍云松写的竟然是这样的字体。
“字如其人,”霍云松对她一笑,“除了你,我不想别人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
孟樱不可避免地被这样一句不是告白但胜似告白的话给击中了,但她并没有说话,只是仔细核实了一遍手里的快递单子,然后点点头:“记得一会儿就寄出去,不然客人要投诉的。”然后恍若无事一般转身回书房继续画画,像是刚才他的话只是春日一阵微风,吹过就散了。
霍云松轻轻一笑,放下快递单回厨房做饭:来日方长,何必着急。
今天的午饭有鲥鱼,袁枚曾说,“鲥鱼用蜜酒蒸食,如治刀鱼之法便佳。或竟用油煎,加清酱、酒酿亦佳”,孟樱喜欢吃清炖的,红烧也曾见过,可现在放置在水晶盘里的鲥鱼颜色不变,形态不变,犹如在水中畅游,栩栩如生,恰似杜甫所说的“水精之盘行素鳞”,实为罕见。
她用筷子浸入汤中一拨,骇笑:“都是油?”
“是。”霍云松也是在京城的时候吃过这样的做法,鲥鱼吃的人不少,但敢油浸的不多,但油浸有油浸的妙处,只有油没有水,只用微火不用大火,是煮是蒸还是煎炸,实难分辨,但这样做出来的鲥鱼鲜嫩无比,能最大程度上保留本色。
“你尝尝看。”
孟樱夹了一块鱼肉放进嘴里,果然与之前所吃的大有不同,她十分惊奇:“这做法是谁想出来的,真别致。”
“是一个朋友想的,他是一个很特别的人。”霍云松轻轻说。
孟樱第一次听见他提起自己的朋友:“是好朋友吗?”
好朋友?霍云松哑然失笑,他想了想说:“那是一个很温柔的人,和我不一样。”那个人就是太温柔了,所以到最后才成了伤心人。
可他不一样。
孟樱想起来霍云松的事,不免小心翼翼:“那……你现在还和这些朋友有联系吗?”
霍云松听出了她掩饰下的关怀,他微微笑了笑:“真正的朋友是不会因为身份的改变而疏远你的,是我不想回去而已。”
“你为什么要来这里?”孟樱困惑极了,“你不属于这个县城。”
霍云松唇边笑意更浓:“可这里有你。”
孟樱恼羞成怒:“我是认真地问,你再这样我生气了。”
霍云松这才想起来,按照剧本的设定,他在来这里之前根本不认识孟樱,那怎么能为她而来呢?就算编一个借口说从前见过她,一见钟情,那“为她而来”就成了孟樱身上的负担。
他并不希望她背负起这背后的一切。
“好吧,事实上是我随便上了一辆车,随便买了一张票,随便停在了这里,”霍云松用手背撑着头,笑意盈眉,“然后,我就看到了你的招工,我决定在这里留下来,就是这样。”
孟樱循规蹈矩惯了,从没有想过可以这样选择自己的人生,将信将疑:“这样也可以吗?”
“为什么不可以?”霍云松反问,“我们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所以也没有办法选择人生的起点,但这一切都是基于这一点而开始,因此,通常我们也很难真正决定自己的人生。”
“就好像你一样,因为你出生在这个家庭,因为你被孟老太太养大,所以你会重新回到这里,根是你成长的源头,也束缚了你。”
这番话并不是霍云松自己说的,而是当年在苦海寺的孟樱亲口所说,那时她已被查出癌症,而丈夫外遇,胎儿流产,亲人反目成仇,她最后取走了自己所有的积蓄,没有留在医院,而是选择到了苦海寺,将所有财产赠予寺院,只求能在寺中了此残生。
是她自己说的,“苦海寺在红尘之外,我不想再和从前的事有任何牵扯,只有现在我才觉得快乐,我是我自己,而不是孟家的女儿,也不是左晨旭的妻子”。
可此时此刻的孟樱从未想过这一切,因为姑奶奶去世,她放弃省城的工作回到家乡,因为生在孟家,她再不喜欢也依旧逆来顺受。
她从没有想过要和过去一刀两断,无根之人如浮萍,她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害怕。
“阿樱,拒绝自己不想要的人生并没有那么难。”霍云松勾住了她的手指,将她细嫩白皙的指尖握入掌中,“你不要害怕,你不是一个人。”
孟樱茫然地看着他,迟疑着说:“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和过去一刀两断,你不说,我不会问的。但是,你怎么知道我不想要这样的生活呢,我觉得现在很好啊。”
霍云松沉默了一瞬,轻轻叹了口气:“是挺好的,我陪着你呢。”
如果孟樱愿意跟着他走,那他自然有办法让孟家的人永远找不到她,让这之后的一切都不会发生,可她不愿意,毕竟现在,所有的一切都还没有发生,她凭什么放弃一切跟他走?何况孟樱从不是果断决绝的人,前世若不是人之将死,又怎么能下定决心离开?
可若要他眼睁睁看着她受过那些苦才恍然明白,他宁可她永远不知道人心险诈。
也罢,反正也做好一生一世隐姓埋名在此的决定了,那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呢,不过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而已。
孟樱并不知道霍云松的尝试与努力,她只知道自己听见他那样暧昧的话又不免耳朵发烫,赶紧抽出手来:“谁要你陪了,快去寄快递,偷懒就扣你工资了。”
“是是是,我这就去。”霍云松正准备起身,正巧孟樱的手机亮了,来电显示的人名正是左晨旭。
他微微一怔,说曹操曹操到,没想到就是今天。
孟樱接了电话:“喂,晨旭?”
“樱樱吗?”那一头左晨旭的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我是晨旭,有没有打扰到你?”
“没有,你怎么打电话给我了?”
“这不是快要五一了么,我打算回家一趟,听说你现在就在家里?有没有兴趣来参加高中同学聚会啊?”
“同学聚会?”
“是啊,大家都毕业四五年了,好久没见了,我就说五一小长假大家在老家聚聚,你觉得呢?”
孟樱恍惚了一下,这才笑:“挺好的。”
“那你来不来?”左晨旭笑眯眯地问,“我挺想见你的,咱们也好几年没见过了吧。”
孟樱想了想,还是答应了:“那好吧,什么时候?”
“5月2号,到时候我去你家接你,对了,你还住在老地方吧?”左晨旭小时候就住在孟樱家隔壁,两个人算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县城又是那么大点儿地方,两个人一块儿上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可高三毕业的时候,左晨旭一家就搬到市里去住了。
她去了省城读大学,左晨旭则去了首都,两个人也是好久没有见面了。
“我一直住在那里。”孟樱的声音都放柔和了,“你还记得吧?”
“嘁,住了十几年哪能忘,那就这么说定了。”
霍云松站在门外听完了整段对话,和他想象的不同,原来孟樱和左晨旭的重逢是那么简单,那么欣喜,只听一听就能想象在阳光灿烂的少年时代,他们曾是如何的亲密无间。
也许,在小孟樱摔倒的时候,他也曾扶起过她,也许,在下大雨的时候,两个人曾撑着一把伞回家,也许,作业忘记写的时候,他自然而然地会拿她的作业过来抄,也许,当她被人欺负的时候,他会是第一个站出来保护她的人。
他们肯定有过很美好的时光,毕竟,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所以孟樱最后决定嫁给了他,不是吗?
只可惜,那么美丽的开始,却不曾有个好的结局。
这一生,左晨旭不会再有机会开始这个故事了。
他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