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初踏江湖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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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二十一,夏至。
日北至,日长之至,日影短至,故曰夏至。至者,极也。
今天的太阳就好像是在和大地正在热恋的少女,陪伴着自己的男友迟迟地不愿意回去。这都酉时已过,已进入戌时,在经历过一场短暂的暴雨之后,这天边的太阳才脱去了华丽的金丝纱裙,换上了橘黄色的时尚,穿上了端庄典雅的晚礼服,准备回去参加晚宴。
就在这太阳准备落山的时候,从东南方向的山林里面走出了一道身影。
在这夕阳的照耀下,这道身影好像是全身都在散发出耀人的光芒,令人不敢直视。
走近了,直到这身影快踏出整个山林的时候,人们这才发现从林子里面出来的这个人并不是一个人在行走,就在他的身后还跟着一只欢快的小猪。
从这山林里面走出来的这位,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瘦弱的身躯看起来像是从小就营养不良,这走路都有点摇摇晃晃,迎风飘荡的感觉,好像只要一阵风吹过来,就能把他吹倒。他的身上穿着一件勉强能够辨认出是青色的小褂,这褂子是非常地脏,上面是沾满了泥土,这能够将这衣服的颜色辨认出来都幸亏刚才那一场暴雨,将他那衣服上的污渍冲刷掉了不少。
走近了,看到这人脸上也是黑一块、白一块的,整一个大花脸。至于身上的衣服被拉开了几个大口子,由于被雨水所淋湿了,这时是紧紧地贴在身上,而且还在往下滴着水。再往下看过去,看到了脚,脚上没有穿鞋,应该一直都是光着脚丫在山间行走。这脚背上被杂草拉开的口子,经过雨水的浸泡之后,这伤口有些泛白。
这整个人看起来,说有多狼狈就有多狼狈。如果让他手上拿着一个破碗的话,那到街上直接就可以去抢那些乞丐的生意了。
至于跟在这人身后的那只小猪,则好像没有遭受到刚才那阵暴雨的袭击,全身上下都是干干爽爽,没有一滴水珠在上面。这皮毛更是显得油光滑亮,特别的有光泽,这阳光照过来,都还能有反光。这走路的时候也是连蹦带跳地,显得特别地有精神。
虽然这小猪看起来并不大,充其量也就是刚刚满月的小乳猪,但这小猪却是显得肠肥脑满的,体态丰腴,远远地看上去就像一个在移动的元宝。
没错,这从山林里面走了出来的正是胡琼和他新收的那只小猪。哦,现在应该叫做猪元宝的小猪。
看到身边那逐渐稀疏的树木,看到远处那出现的小路,这胡琼是禁不住地热泪盈眶。这真是不容易,在山林里面兜兜转转地,宛如无头苍蝇似得乱转了近二十天,这才终于走了出来。
在这山林里面近二十天的生活是一场胡琼想都不愿意回想起来的噩梦,也是他心中永远都不愿意揭开的一个伤疤。就是他后来也算是大陆扬名,威震八方的时候,有好事者去深挖胡琼的历史,忽然发现有那么近二十天的时间竟然从胡琼的生活中消失了。这一段时间没有人知道胡琼去了哪里,经历了什么。
而猪元宝的来历,无论是官方资料还是来自胡琼的自传,那都是用了春秋笔法一笔带过而已。
所以在巴伦斯大陆上,所有版本的关于胡琼的传说都是被顾长青挟持之后,忽然消失了一段时间,然后带着一头猪,踏上了江湖路。至于消失的这段时间,胡琼到底干什么去了,这流传出来的都是大家脑补出来的情形,没有经过权威认证的。
其实这段时间胡琼真正的经历就是,他在将实施自己伟大目标的步骤和细节计划完善之后,和猪元宝啃光了那只野兔之后,便动身出发,准备走出山林,朝着希思帝国的方向前进,为了自己的伟大目标而努力。
当这一人一猪真正地进入到山里面之后,自称才高九斗、学富有十几车的胡琼才发现这真正地丛林生活和书本上的差距还是非常大的。
胡琼依据着丰富的理论知识在那深山老林里面进行赶路,所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他们迷路了,完全就迷失了方向。在林子里面不停地转来转去,当停下自己的脚步时,胡琼却悲哀地发现,自己所站立的地方绝对是自己刚才曾经走过的地方,因为胡琼留在树干上的标记一眼就能够清楚地看到。
在山林中的那一段时间,胡琼是万分地庆幸自己收了一只能够当做猎狗来使用的猪当小弟。每当感觉到饥饿的时候,这猪元宝都会出去猎食,而且每一次都不会空手而归,每次出去都能够咬些小动物回来。
这些动作虽小,但多少有点肉,如果是胡琼一个人的话,也许他就要依靠啃树皮,嚼树叶而生存下去了。
在山林里面的这一段时间,猪元宝所捕获的都是以野兔和山鸡为主,当然有的时候收获稍微差点,只能给胡琼来条蛇或者是抓几只田鼠来改善伙食。
这一路上,不要说捕获到大点的动物,这就是见也没有见到过。不过这也算是胡琼的运气所在,如果真碰到一两只虎豹之类的大型食肉动物,就算是猪元宝再能干,把这狗的本领学得再好,但毕竟品种在这里,就凭借这么一只刚满月的小乳猪,想着和虎豹搏杀,那纯粹就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至于说,胡琼,就他那连猪都比不过的武力值,碰上后也只能是前去送菜。
就在胡琼在丛林里面转得整个人快要崩溃的时候,事情忽然出现了转机。这个时候,猪元宝果断地将团队的临时指挥权从胡琼的手上夺了过来。
也正是在猪元宝的指挥领导下,胡琼他们这一人一猪的团队花了不到半天的功夫就走出了这一片山林。
“我说元宝啊,一会我们可得找个地方,哥哥我请你去吃顿好的去。”
走出山林之后,这胡琼的心情也开阔起来,这脑子里也开始想着要去吃香的,喝辣的了。毕竟这几天算是快把这胡琼的嘴淡出个鸟来了,虽说天天都有肉伺候着,但没事谁也不会随身带上盐啊之类的调味品,所以说虽然顿顿都是烤肉,但这肉的味道却完全不敢恭维,全部都是淡而无味,到最后为了能让这肉有点其他的味道,胡琼连那掺在石灰里面的辣椒粉都没有放过,将石灰和在泥土里面,然后裹着野兔一起放在火上烤。
“哼唧!”
听到胡琼的话之后,猪元宝是用那双小眼睛斜看了胡琼一眼之后轻轻滴叫唤了一声。猪元宝要表达的意思很明显,就是你这胡琼现在是身无分文,这长像和造型都和那要饭的没两样,还要去吃顿好的,等下别叫我去和猪狗抢食,然后分给你吃,那就谢天谢地了。
“哎呦,你还别不信,这只要是有人的地方,我肯定能够找到一口吃的。”
看到猪元宝那不屑的目光,胡琼顿时就急了,差点要赌咒发誓地说一定能够带着它去吃香的喝辣的。
这人有了目标,这精气神也就有了。在美事的诱惑之下,这胡琼感觉到自己全身都充满了力量,恨不得能够脚下生风,尽快地能够找到什么餐馆酒楼的,然后坐下来,好好地吃上一顿。
出了山林,沿着那条小路往前走了不到半个时辰,在胡琼他们的眼睛里面便出现了一个不大的村落。
心急火燎地跑进村子里面去,拦住一名路人打听到这村庄虽小但也算是五脏俱全,不仅仅有酒楼而且还有旅馆。在问清楚这酒楼的具体位置之后,胡琼就带着猪元宝朝着酒楼方向直奔而去,留下那路人目瞪口呆地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在感慨,感慨这人猪之间的谐和。
这酒楼就在村子的中央,规模不大,也就个两层小楼,一楼是大厅,二楼则应该有几个小包间。
就在胡琼带着猪元宝走到酒楼门口的时候,正好从酒楼里面出来几个已经酒足饭饱的汉子。
“大哥,实在是对不住了,一时走得急,没看到这脚底下有个坑,把脚崴了一下。这没撞到您吧?”
胡琼看到这几个走路都有点摇摇晃晃的汉子之后,便迎面地走了过去。就在要和他们擦肩而过的时候,胡琼忽然身子一歪,好像是崴脚了似得,和最边上的那汉子轻轻地擦碰了一下。
“死叫花子,给老子滚。”
被撞的汉子看到胡琼那副落魄的穷样,连多说两句的兴趣都没有了,直接就叫他滚蛋走人。
听到那汉子叫自己滚之后,胡琼的脸上没有任何地气恼,反倒是屁颠地带着猪元宝跑开了。
跑到酒楼旁边没人的地方,胡琼松开了刚才一直紧握着的右手。这手打开后,手心里面出现了一个小荷包。
原来刚才胡琼碰到那大汉并不是由于崴脚了,而是故意靠近,要借此机会施展妙手空空的手艺。
这也难怪,毕竟胡琼是从蟠龙镇里面出来的,这扒点东西的算是最基本的技能。就算这胡琼的活做的比较糙,动手时竟然还在那汉子的衣服上留下了一个黑黑的手印,但不管怎么样也算是没有走空。
打开那荷包,里面的钱不多,也就一些散碎银子加上几枚铜板,所有的加起来应该还不到一两银子,但在这样以个小酒楼里面这点银子就算不能大吃大喝一顿,要想吃个饱饭还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抛了抛手中的荷包,胡琼低下头来对猪元宝说道:
“咱们今天这也算是初踏江湖路了,虽说收获不大,但不管怎么样,咱们这首战还是告捷了。”
六月二十一,夏至。
日北至,日长之至,日影短至,故曰夏至。至者,极也。
今天的太阳就好像是在和大地正在热恋的少女,陪伴着自己的男友迟迟地不愿意回去。这都酉时已过,已进入戌时,在经历过一场短暂的暴雨之后,这天边的太阳才脱去了华丽的金丝纱裙,换上了橘黄色的时尚,穿上了端庄典雅的晚礼服,准备回去参加晚宴。
就在这太阳准备落山的时候,从东南方向的山林里面走出了一道身影。
在这夕阳的照耀下,这道身影好像是全身都在散发出耀人的光芒,令人不敢直视。
走近了,直到这身影快踏出整个山林的时候,人们这才发现从林子里面出来的这个人并不是一个人在行走,就在他的身后还跟着一只欢快的小猪。
从这山林里面走出来的这位,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瘦弱的身躯看起来像是从小就营养不良,这走路都有点摇摇晃晃,迎风飘荡的感觉,好像只要一阵风吹过来,就能把他吹倒。他的身上穿着一件勉强能够辨认出是青色的小褂,这褂子是非常地脏,上面是沾满了泥土,这能够将这衣服的颜色辨认出来都幸亏刚才那一场暴雨,将他那衣服上的污渍冲刷掉了不少。
走近了,看到这人脸上也是黑一块、白一块的,整一个大花脸。至于身上的衣服被拉开了几个大口子,由于被雨水所淋湿了,这时是紧紧地贴在身上,而且还在往下滴着水。再往下看过去,看到了脚,脚上没有穿鞋,应该一直都是光着脚丫在山间行走。这脚背上被杂草拉开的口子,经过雨水的浸泡之后,这伤口有些泛白。
这整个人看起来,说有多狼狈就有多狼狈。如果让他手上拿着一个破碗的话,那到街上直接就可以去抢那些乞丐的生意了。
至于跟在这人身后的那只小猪,则好像没有遭受到刚才那阵暴雨的袭击,全身上下都是干干爽爽,没有一滴水珠在上面。这皮毛更是显得油光滑亮,特别的有光泽,这阳光照过来,都还能有反光。这走路的时候也是连蹦带跳地,显得特别地有精神。
虽然这小猪看起来并不大,充其量也就是刚刚满月的小乳猪,但这小猪却是显得肠肥脑满的,体态丰腴,远远地看上去就像一个在移动的元宝。
没错,这从山林里面走了出来的正是胡琼和他新收的那只小猪。哦,现在应该叫做猪元宝的小猪。
看到身边那逐渐稀疏的树木,看到远处那出现的小路,这胡琼是禁不住地热泪盈眶。这真是不容易,在山林里面兜兜转转地,宛如无头苍蝇似得乱转了近二十天,这才终于走了出来。
在这山林里面近二十天的生活是一场胡琼想都不愿意回想起来的噩梦,也是他心中永远都不愿意揭开的一个伤疤。就是他后来也算是大陆扬名,威震八方的时候,有好事者去深挖胡琼的历史,忽然发现有那么近二十天的时间竟然从胡琼的生活中消失了。这一段时间没有人知道胡琼去了哪里,经历了什么。
而猪元宝的来历,无论是官方资料还是来自胡琼的自传,那都是用了春秋笔法一笔带过而已。
所以在巴伦斯大陆上,所有版本的关于胡琼的传说都是被顾长青挟持之后,忽然消失了一段时间,然后带着一头猪,踏上了江湖路。至于消失的这段时间,胡琼到底干什么去了,这流传出来的都是大家脑补出来的情形,没有经过权威认证的。
其实这段时间胡琼真正的经历就是,他在将实施自己伟大目标的步骤和细节计划完善之后,和猪元宝啃光了那只野兔之后,便动身出发,准备走出山林,朝着希思帝国的方向前进,为了自己的伟大目标而努力。
当这一人一猪真正地进入到山里面之后,自称才高九斗、学富有十几车的胡琼才发现这真正地丛林生活和书本上的差距还是非常大的。
胡琼依据着丰富的理论知识在那深山老林里面进行赶路,所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他们迷路了,完全就迷失了方向。在林子里面不停地转来转去,当停下自己的脚步时,胡琼却悲哀地发现,自己所站立的地方绝对是自己刚才曾经走过的地方,因为胡琼留在树干上的标记一眼就能够清楚地看到。
在山林中的那一段时间,胡琼是万分地庆幸自己收了一只能够当做猎狗来使用的猪当小弟。每当感觉到饥饿的时候,这猪元宝都会出去猎食,而且每一次都不会空手而归,每次出去都能够咬些小动物回来。
这些动作虽小,但多少有点肉,如果是胡琼一个人的话,也许他就要依靠啃树皮,嚼树叶而生存下去了。
在山林里面的这一段时间,猪元宝所捕获的都是以野兔和山鸡为主,当然有的时候收获稍微差点,只能给胡琼来条蛇或者是抓几只田鼠来改善伙食。
这一路上,不要说捕获到大点的动物,这就是见也没有见到过。不过这也算是胡琼的运气所在,如果真碰到一两只虎豹之类的大型食肉动物,就算是猪元宝再能干,把这狗的本领学得再好,但毕竟品种在这里,就凭借这么一只刚满月的小乳猪,想着和虎豹搏杀,那纯粹就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至于说,胡琼,就他那连猪都比不过的武力值,碰上后也只能是前去送菜。
就在胡琼在丛林里面转得整个人快要崩溃的时候,事情忽然出现了转机。这个时候,猪元宝果断地将团队的临时指挥权从胡琼的手上夺了过来。
也正是在猪元宝的指挥领导下,胡琼他们这一人一猪的团队花了不到半天的功夫就走出了这一片山林。
“我说元宝啊,一会我们可得找个地方,哥哥我请你去吃顿好的去。”
走出山林之后,这胡琼的心情也开阔起来,这脑子里也开始想着要去吃香的,喝辣的了。毕竟这几天算是快把这胡琼的嘴淡出个鸟来了,虽说天天都有肉伺候着,但没事谁也不会随身带上盐啊之类的调味品,所以说虽然顿顿都是烤肉,但这肉的味道却完全不敢恭维,全部都是淡而无味,到最后为了能让这肉有点其他的味道,胡琼连那掺在石灰里面的辣椒粉都没有放过,将石灰和在泥土里面,然后裹着野兔一起放在火上烤。
“哼唧!”
听到胡琼的话之后,猪元宝是用那双小眼睛斜看了胡琼一眼之后轻轻滴叫唤了一声。猪元宝要表达的意思很明显,就是你这胡琼现在是身无分文,这长像和造型都和那要饭的没两样,还要去吃顿好的,等下别叫我去和猪狗抢食,然后分给你吃,那就谢天谢地了。
“哎呦,你还别不信,这只要是有人的地方,我肯定能够找到一口吃的。”
看到猪元宝那不屑的目光,胡琼顿时就急了,差点要赌咒发誓地说一定能够带着它去吃香的喝辣的。
这人有了目标,这精气神也就有了。在美事的诱惑之下,这胡琼感觉到自己全身都充满了力量,恨不得能够脚下生风,尽快地能够找到什么餐馆酒楼的,然后坐下来,好好地吃上一顿。
出了山林,沿着那条小路往前走了不到半个时辰,在胡琼他们的眼睛里面便出现了一个不大的村落。
心急火燎地跑进村子里面去,拦住一名路人打听到这村庄虽小但也算是五脏俱全,不仅仅有酒楼而且还有旅馆。在问清楚这酒楼的具体位置之后,胡琼就带着猪元宝朝着酒楼方向直奔而去,留下那路人目瞪口呆地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在感慨,感慨这人猪之间的谐和。
这酒楼就在村子的中央,规模不大,也就个两层小楼,一楼是大厅,二楼则应该有几个小包间。
就在胡琼带着猪元宝走到酒楼门口的时候,正好从酒楼里面出来几个已经酒足饭饱的汉子。
“大哥,实在是对不住了,一时走得急,没看到这脚底下有个坑,把脚崴了一下。这没撞到您吧?”
胡琼看到这几个走路都有点摇摇晃晃的汉子之后,便迎面地走了过去。就在要和他们擦肩而过的时候,胡琼忽然身子一歪,好像是崴脚了似得,和最边上的那汉子轻轻地擦碰了一下。
“死叫花子,给老子滚。”
被撞的汉子看到胡琼那副落魄的穷样,连多说两句的兴趣都没有了,直接就叫他滚蛋走人。
听到那汉子叫自己滚之后,胡琼的脸上没有任何地气恼,反倒是屁颠地带着猪元宝跑开了。
跑到酒楼旁边没人的地方,胡琼松开了刚才一直紧握着的右手。这手打开后,手心里面出现了一个小荷包。
原来刚才胡琼碰到那大汉并不是由于崴脚了,而是故意靠近,要借此机会施展妙手空空的手艺。
这也难怪,毕竟胡琼是从蟠龙镇里面出来的,这扒点东西的算是最基本的技能。就算这胡琼的活做的比较糙,动手时竟然还在那汉子的衣服上留下了一个黑黑的手印,但不管怎么样也算是没有走空。
打开那荷包,里面的钱不多,也就一些散碎银子加上几枚铜板,所有的加起来应该还不到一两银子,但在这样以个小酒楼里面这点银子就算不能大吃大喝一顿,要想吃个饱饭还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抛了抛手中的荷包,胡琼低下头来对猪元宝说道:
“咱们今天这也算是初踏江湖路了,虽说收获不大,但不管怎么样,咱们这首战还是告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