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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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在中国令人谈之色变的两个字!几年前,我曾经误入过传销组织,曾经也为了探查这个组织的黑幕在里面呆了三个多月,接触到了许多不为人知的内幕。很多时候,确实不想提起那段往事,简单点说,可以用一句话概括,那真不是人过的日子。十一的时候,有一位有生意合作的网友想找我做下网络推广,而推广的内容是想把他的传销经历发到各大论坛。我跟周董相视一笑,其实做过网络推广的都知道,这个价格是那网友不能承受的。我跟那网友委婉地讲了下,他似乎极为愤怒,质疑有关部门的不作为,我只是苦笑几下。加上前不久刚帮助一个同学从传销里出来,看新闻时又发现关于传销的负面消息层出不穷,夜深人静的时候,突然想应该把自己的经验分享出来,让更多的人了解这个行业,知道这个行业的内幕。
关于传销经历的书籍和文章不少,其中最出名的是王浩的《传销洗脑实录》和慕容雪村的《中国,少了一味药》,两本书我都认真看了几遍,各有长处,大家有兴趣的还是可以找的看看。
但是那些书籍和文章基本上都是讲的怎样的经历,只是让人们了解这个行业的黑暗,并不能帮助太多的人们如何被骗进传销。而这里,我想写一本书,写一本传销是如何骗人以及被骗进传销如何脱身。当然,现在的骗术层出不穷,传销的花样也越来越多,在书里我都会列举一些我知道的案例,以供大家参考。只希望这本书能帮到大家,不想太多的家庭因为传销而家破人亡。
我们来看下百度百科对“非法传销”给出的定义。非法传销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下线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继续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和其他利益的。为巨大利益驱使,众多参与者甚至诱骗其亲属加入,致使家破人亡,社会危害极大。
国内很多人经常对传销和直销分不清楚,我们来看下他们的区别:
1.推销的商品不同。传销的产品大多是一些没有什么品牌,属于质次价高的商品。而直销的商品大都为一些著名的品牌,在国内外有一定的认知度。
2.推销员加入的方式不同。传销是要求推销员加入时上线要收取下线的商品押金,一般以购物或资金形式收取“入门费”。
3.营销管理不同。传销的营销管理很混乱,上线推销员是通过欺骗下线推销员来获取自己的利益。采用“复式计酬”方式,即销售报酬并非仅仅来自商品利润本身,而是按发展传销人员的“人头”计算提成。
直销的管理比较严格,推销员是不直接跟商品和钱接触的。自己的业绩由公司来考核,由公司进行分配。
4.根本的目的不同。传销的根本目的是无限制地发展下线,千方百计通过扩大下线来赚钱。而直销最终面对的终端用户是客户,进行商品交易。
看完上面这些,相比大家对传销有了一些了解,对于传销,我想说一点特别要注意的,那就是我个人认为传销分几种类型,如果大家有亲朋好友被骗,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
我个人从将传销分为三个类型,一是暴力传销,二是和谐传销,三是自由传销。特别要声明的是,这里只是我自己的个人分类,不代表主流专家的观点。
暴力传销,大家都经常从电视或者书籍上经常看到的,限制人身自由,不拿钱就打你或者进行人身伤害,也就是砍手砍脚之类。是每个人闻之色变,也是大家传统认识中的传销。而这种传销也成为下面两种传销的反面教材。
和谐传销,这个传销是我亲身经历的,也是目前主流传销。不会打你,也不是太限制人身自由。但是每天上午必须讲课听课,傍晚必须到所谓的“领导”家串门。这种传销经常会拿暴力传销当反面教材,向你灌输我们和传销有着本质的区别,不关你进小黑屋,也不让你找家里要钱。让你产生他们不是在搞传销的错觉。但是个人感觉这种“和谐传销”比“暴力传销”更具混淆性,也更具危害性!
自由传销,这种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可以住自己的房子,只是每天集中听课,但是个人认为这种传销危害更大,因为隐蔽性和欺骗性更强,往往投资需要的资金更多,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传销与网络结合更加密切,衍生出更多的变化性,更具欺骗性和隐瞒性。危害也更大,这种传销也会拿暴力传销当反面教材。
但是不管哪种传销,我只想说两点,一是注意人身安全,不要乱来,遇事冷静,沉着应变!二是,传销是一条万劫不复的不归路,是众叛亲离的死胡同!
关于传销的定义和误解,慕容雪村先生在《中国,少了一味药》里给出了明确的答案,这里我想借鉴和补充下。
二○○九年二月二十八日修订的《刑法》中新增了“组织、领导传销罪”,把“传销”定义为“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活动。
常见的误解主要有以下几条:
一、认为传销在国外是合法的,只有在中国才是被禁止的;
二、认为传销本身不是坏事,只是因为人的素质不高,好事才变成了坏事;
三、认为传销分为两种:合法传销与非法传销;
四、认为传销确实能够赚钱,只是政府不允许。
对于以上五点,我也分别谈谈我的五点看法:
一、其实在国外传销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是违法的,通常被称为“金字塔诈骗计划”或者“庞氏骗局”。这里我将在后面专门介绍金字塔诈骗计划。
二、坏事就是坏事,再怎么装饰,也是坏事,传销是不归路。
三、传销就是非法的,没有合法的,这里倒是佩服中华文字博大精深。
四、政府决定不允许影响社会安定的因素存在。
五、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用之有度。
传销,在中国令人谈之色变的两个字!几年前,我曾经误入过传销组织,曾经也为了探查这个组织的黑幕在里面呆了三个多月,接触到了许多不为人知的内幕。很多时候,确实不想提起那段往事,简单点说,可以用一句话概括,那真不是人过的日子。十一的时候,有一位有生意合作的网友想找我做下网络推广,而推广的内容是想把他的传销经历发到各大论坛。我跟周董相视一笑,其实做过网络推广的都知道,这个价格是那网友不能承受的。我跟那网友委婉地讲了下,他似乎极为愤怒,质疑有关部门的不作为,我只是苦笑几下。加上前不久刚帮助一个同学从传销里出来,看新闻时又发现关于传销的负面消息层出不穷,夜深人静的时候,突然想应该把自己的经验分享出来,让更多的人了解这个行业,知道这个行业的内幕。
关于传销经历的书籍和文章不少,其中最出名的是王浩的《传销洗脑实录》和慕容雪村的《中国,少了一味药》,两本书我都认真看了几遍,各有长处,大家有兴趣的还是可以找的看看。
但是那些书籍和文章基本上都是讲的怎样的经历,只是让人们了解这个行业的黑暗,并不能帮助太多的人们如何被骗进传销。而这里,我想写一本书,写一本传销是如何骗人以及被骗进传销如何脱身。当然,现在的骗术层出不穷,传销的花样也越来越多,在书里我都会列举一些我知道的案例,以供大家参考。只希望这本书能帮到大家,不想太多的家庭因为传销而家破人亡。
我们来看下百度百科对“非法传销”给出的定义。非法传销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下线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继续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和其他利益的。为巨大利益驱使,众多参与者甚至诱骗其亲属加入,致使家破人亡,社会危害极大。
国内很多人经常对传销和直销分不清楚,我们来看下他们的区别:
1.推销的商品不同。传销的产品大多是一些没有什么品牌,属于质次价高的商品。而直销的商品大都为一些著名的品牌,在国内外有一定的认知度。
2.推销员加入的方式不同。传销是要求推销员加入时上线要收取下线的商品押金,一般以购物或资金形式收取“入门费”。
3.营销管理不同。传销的营销管理很混乱,上线推销员是通过欺骗下线推销员来获取自己的利益。采用“复式计酬”方式,即销售报酬并非仅仅来自商品利润本身,而是按发展传销人员的“人头”计算提成。
直销的管理比较严格,推销员是不直接跟商品和钱接触的。自己的业绩由公司来考核,由公司进行分配。
4.根本的目的不同。传销的根本目的是无限制地发展下线,千方百计通过扩大下线来赚钱。而直销最终面对的终端用户是客户,进行商品交易。
看完上面这些,相比大家对传销有了一些了解,对于传销,我想说一点特别要注意的,那就是我个人认为传销分几种类型,如果大家有亲朋好友被骗,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
我个人从将传销分为三个类型,一是暴力传销,二是和谐传销,三是自由传销。特别要声明的是,这里只是我自己的个人分类,不代表主流专家的观点。
暴力传销,大家都经常从电视或者书籍上经常看到的,限制人身自由,不拿钱就打你或者进行人身伤害,也就是砍手砍脚之类。是每个人闻之色变,也是大家传统认识中的传销。而这种传销也成为下面两种传销的反面教材。
和谐传销,这个传销是我亲身经历的,也是目前主流传销。不会打你,也不是太限制人身自由。但是每天上午必须讲课听课,傍晚必须到所谓的“领导”家串门。这种传销经常会拿暴力传销当反面教材,向你灌输我们和传销有着本质的区别,不关你进小黑屋,也不让你找家里要钱。让你产生他们不是在搞传销的错觉。但是个人感觉这种“和谐传销”比“暴力传销”更具混淆性,也更具危害性!
自由传销,这种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可以住自己的房子,只是每天集中听课,但是个人认为这种传销危害更大,因为隐蔽性和欺骗性更强,往往投资需要的资金更多,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传销与网络结合更加密切,衍生出更多的变化性,更具欺骗性和隐瞒性。危害也更大,这种传销也会拿暴力传销当反面教材。
但是不管哪种传销,我只想说两点,一是注意人身安全,不要乱来,遇事冷静,沉着应变!二是,传销是一条万劫不复的不归路,是众叛亲离的死胡同!
关于传销的定义和误解,慕容雪村先生在《中国,少了一味药》里给出了明确的答案,这里我想借鉴和补充下。
二○○九年二月二十八日修订的《刑法》中新增了“组织、领导传销罪”,把“传销”定义为“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活动。
常见的误解主要有以下几条:
一、认为传销在国外是合法的,只有在中国才是被禁止的;
二、认为传销本身不是坏事,只是因为人的素质不高,好事才变成了坏事;
三、认为传销分为两种:合法传销与非法传销;
四、认为传销确实能够赚钱,只是政府不允许。
对于以上五点,我也分别谈谈我的五点看法:
一、其实在国外传销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是违法的,通常被称为“金字塔诈骗计划”或者“庞氏骗局”。这里我将在后面专门介绍金字塔诈骗计划。
二、坏事就是坏事,再怎么装饰,也是坏事,传销是不归路。
三、传销就是非法的,没有合法的,这里倒是佩服中华文字博大精深。
四、政府决定不允许影响社会安定的因素存在。
五、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用之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