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五章 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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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么做?”
李十二的语气宛若梦呓。
白袍男子指了指北方。
“我们这里的人,一生下来就会被送到那边去。极北苦寒之地,他们将在痛苦中成长,与白熊搏斗,与雪狼共舞,十岁之后,就必须自力更生,没人给他们食物,他们必须用自己的双手拿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这就是我们这里的勇士成长的方式,我觉得你可以去试一试。”
李十二看了一眼北方。
“我需要更有说服力的东西。”
白袍男子微笑道:“我够不够?”
李十二默然拔刀,向白袍男子猛力一斩。
电光火石之间。
转眼再看时,白袍男子已然捏住了李十二所斩出那刀的刀背。
李十二喃喃道:“够了。”
……
彤日下关山,白鹤上烟霞。
此时的凤京城被被夕阳染得红红得,慵懒的行人们似乎都窃得了一丝仙气。
赫彩走在路上,篮中装着刚买来的白菜和一些腌菜。冬天,就算是皇家的饭食,除了各种肉类可以不断之外,蔬菜也没有几种能吃到略新鲜的了。白家现在虽有许多仆役伺候,但在高门大院里长大,向来锦衣玉食的赫彩忽然迷上了清苦的生活。或许是希望能够更了解自己的郎君,或许幻想着话本里那种豪门女子嫁与寒门才子后,随郎君一起清苦生活的场景,总之,她已经好久没有闲下来了。
或许,她只是想找点事情把自己填满。
白墨走后,一封书信也没寄回来过。
秦妲己一直在苦练琴棋书画,她变得越来越安静了。
这两个守着人很多的空宅的女人,已经很久没有踏踏实实的笑过了。
赫彩走回了府中,仆役们连忙接过了她手中的菜篮。亏得是老爷不在,不然的话,让夫人做这种事情,他们肯定会被骂的。
冷玉烟从府中消失了。
当然,这在赫彩意料之中。
“累赘么……”她轻轻叹了口气。
之后,她忽然感觉有点头晕,连忙回到室内。
白墨还挺准的。
走之前留下了自己的种子。
想到这里,赫彩又笑了起来。
也不知道郎君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他回来的时候,或许孩子已经会走路了吧。
“哎呀,还没跟他商量过,孩子叫什么好呢,这种大事怎么也该由他爹做主才是。”
赫彩又去了白墨的书房,给白墨写了一封信,询问这件事情,信中不可避免的流露出浓浓的思念之意,然后她皱了皱眉,将这封已经写好的信放在一边,又重新开始写。她希望能让自己的郎君感到自己也是有用处的,在外面没有帮助,总要把家里打理好,不要像个小孩子一样,离了大人不行。那样白墨肯定会白白担心,赫彩自己的思念也会随着这些文字慢慢酝酿得更深,自己也会不高兴。
赫彩重新写了一封,用语平淡了很多。
……
“给孩子取名?”
白墨仍在路上。
他已经离开了邯郸,正向渤海的方向行去。接到这封信的时候,白墨正在徐渐的车马里,跟徐渐探讨到达云中郡以后的对策。忽然收到这封信,白墨心下便一喜,成为人父已是他期盼两世的事情了。
“叫什么好呢……”
徐渐没好气的说了一句:“你现在留着自己的妻妾在家里独守空房,自己却在外面又搞到了一对姐妹花,你觉得她们听到这个消息会把你儿子掐死不会?”
白墨神色一窘:“徐美人,你啥时候也这么有谐趣了。”
“跟你学的。”
“这就叫近朱者赤……”
“你直接说后一句比较妥当。”
“得了得了不跟你耍嘴皮子,徐美人,要不你帮我参谋参谋,我孩子叫啥名比较好。”
徐渐冷冷的道:“取名是一辈子的事情,别让你孩子带着丑名不开心一辈子。这种事我要是给你参谋个结果出来,万一后悔了,你孩子还不得记恨上我。”
“我猜你现在肯定就记恨着某个人,因为你这名字取得就很失败。”
“你再说一句?”
“行了,我已经想到好名字了。”白墨顿了顿,展颜笑道:“墨里带火,我儿子以水为排行好了。嗯……大儿子就叫白泠!这名字姑娘也能用。”
徐渐一下气乐了:“你就这么想让陛下赐你一尺白绫自尽么?而且你是火,你的孩子是水,不怕他们克你?”
“什么白绫,是泠泠之水的泠。他们能克我证明比我强,这叫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而且,你没听说过水火既济么?”
“服你了。”
“早就该服我。”
白墨哼起了小曲。
徐渐忽然道:“你说,云中郡上层去职,你我二人又拖着不去接任,这段时间,那里会发生点什么?”
“发生的都是好事,首先,原先那帮嚣张跋扈的县令们这段时间都足不出户,基本出了处理一些案子之外,其余的事儿都不怎么过问了。大户最多的云西县现在连县令都没有了。换句话说,那里的老百姓,现在自由了,可以干他们想干的事情了。”
白墨说着,眼睛微微眯起。
“现在,那里应该已经乱成一锅粥了吧。”
徐渐道:“乱,你还说是好事?”
“不破不立嘛。云中郡大户多,有些人在他们自己的田园里几乎已经成了土皇帝。我之前处理的那个郭大林案,并非我小题大做,从这件案子里,已经可以看出,在原先的云中郡,那些豪门大户与地方上是如何沆瀣一气。”
“民强不一定是坏事。”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那些豪门大户们的确做了一些有用的事情。有时候连我都忍不住想佩服他们,但能够欺负外敌,并不意味着他们欺负普通百姓同样有理。”
二人续着这个话题谈了下去。
徐渐自己就是豪门出身,他其实是更认同那些豪门大户的,在心底里,他有些看不起普通人。白墨却是知道,普通人才是构成这个王朝最根基的地方,况且他自己虽然已经成了士大夫,但内心里仍是把自己当成普通百姓的,百姓的想法和苦难,他都感同身受。(未完待续。)
“我该怎么做?”
李十二的语气宛若梦呓。
白袍男子指了指北方。
“我们这里的人,一生下来就会被送到那边去。极北苦寒之地,他们将在痛苦中成长,与白熊搏斗,与雪狼共舞,十岁之后,就必须自力更生,没人给他们食物,他们必须用自己的双手拿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这就是我们这里的勇士成长的方式,我觉得你可以去试一试。”
李十二看了一眼北方。
“我需要更有说服力的东西。”
白袍男子微笑道:“我够不够?”
李十二默然拔刀,向白袍男子猛力一斩。
电光火石之间。
转眼再看时,白袍男子已然捏住了李十二所斩出那刀的刀背。
李十二喃喃道:“够了。”
……
彤日下关山,白鹤上烟霞。
此时的凤京城被被夕阳染得红红得,慵懒的行人们似乎都窃得了一丝仙气。
赫彩走在路上,篮中装着刚买来的白菜和一些腌菜。冬天,就算是皇家的饭食,除了各种肉类可以不断之外,蔬菜也没有几种能吃到略新鲜的了。白家现在虽有许多仆役伺候,但在高门大院里长大,向来锦衣玉食的赫彩忽然迷上了清苦的生活。或许是希望能够更了解自己的郎君,或许幻想着话本里那种豪门女子嫁与寒门才子后,随郎君一起清苦生活的场景,总之,她已经好久没有闲下来了。
或许,她只是想找点事情把自己填满。
白墨走后,一封书信也没寄回来过。
秦妲己一直在苦练琴棋书画,她变得越来越安静了。
这两个守着人很多的空宅的女人,已经很久没有踏踏实实的笑过了。
赫彩走回了府中,仆役们连忙接过了她手中的菜篮。亏得是老爷不在,不然的话,让夫人做这种事情,他们肯定会被骂的。
冷玉烟从府中消失了。
当然,这在赫彩意料之中。
“累赘么……”她轻轻叹了口气。
之后,她忽然感觉有点头晕,连忙回到室内。
白墨还挺准的。
走之前留下了自己的种子。
想到这里,赫彩又笑了起来。
也不知道郎君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他回来的时候,或许孩子已经会走路了吧。
“哎呀,还没跟他商量过,孩子叫什么好呢,这种大事怎么也该由他爹做主才是。”
赫彩又去了白墨的书房,给白墨写了一封信,询问这件事情,信中不可避免的流露出浓浓的思念之意,然后她皱了皱眉,将这封已经写好的信放在一边,又重新开始写。她希望能让自己的郎君感到自己也是有用处的,在外面没有帮助,总要把家里打理好,不要像个小孩子一样,离了大人不行。那样白墨肯定会白白担心,赫彩自己的思念也会随着这些文字慢慢酝酿得更深,自己也会不高兴。
赫彩重新写了一封,用语平淡了很多。
……
“给孩子取名?”
白墨仍在路上。
他已经离开了邯郸,正向渤海的方向行去。接到这封信的时候,白墨正在徐渐的车马里,跟徐渐探讨到达云中郡以后的对策。忽然收到这封信,白墨心下便一喜,成为人父已是他期盼两世的事情了。
“叫什么好呢……”
徐渐没好气的说了一句:“你现在留着自己的妻妾在家里独守空房,自己却在外面又搞到了一对姐妹花,你觉得她们听到这个消息会把你儿子掐死不会?”
白墨神色一窘:“徐美人,你啥时候也这么有谐趣了。”
“跟你学的。”
“这就叫近朱者赤……”
“你直接说后一句比较妥当。”
“得了得了不跟你耍嘴皮子,徐美人,要不你帮我参谋参谋,我孩子叫啥名比较好。”
徐渐冷冷的道:“取名是一辈子的事情,别让你孩子带着丑名不开心一辈子。这种事我要是给你参谋个结果出来,万一后悔了,你孩子还不得记恨上我。”
“我猜你现在肯定就记恨着某个人,因为你这名字取得就很失败。”
“你再说一句?”
“行了,我已经想到好名字了。”白墨顿了顿,展颜笑道:“墨里带火,我儿子以水为排行好了。嗯……大儿子就叫白泠!这名字姑娘也能用。”
徐渐一下气乐了:“你就这么想让陛下赐你一尺白绫自尽么?而且你是火,你的孩子是水,不怕他们克你?”
“什么白绫,是泠泠之水的泠。他们能克我证明比我强,这叫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而且,你没听说过水火既济么?”
“服你了。”
“早就该服我。”
白墨哼起了小曲。
徐渐忽然道:“你说,云中郡上层去职,你我二人又拖着不去接任,这段时间,那里会发生点什么?”
“发生的都是好事,首先,原先那帮嚣张跋扈的县令们这段时间都足不出户,基本出了处理一些案子之外,其余的事儿都不怎么过问了。大户最多的云西县现在连县令都没有了。换句话说,那里的老百姓,现在自由了,可以干他们想干的事情了。”
白墨说着,眼睛微微眯起。
“现在,那里应该已经乱成一锅粥了吧。”
徐渐道:“乱,你还说是好事?”
“不破不立嘛。云中郡大户多,有些人在他们自己的田园里几乎已经成了土皇帝。我之前处理的那个郭大林案,并非我小题大做,从这件案子里,已经可以看出,在原先的云中郡,那些豪门大户与地方上是如何沆瀣一气。”
“民强不一定是坏事。”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那些豪门大户们的确做了一些有用的事情。有时候连我都忍不住想佩服他们,但能够欺负外敌,并不意味着他们欺负普通百姓同样有理。”
二人续着这个话题谈了下去。
徐渐自己就是豪门出身,他其实是更认同那些豪门大户的,在心底里,他有些看不起普通人。白墨却是知道,普通人才是构成这个王朝最根基的地方,况且他自己虽然已经成了士大夫,但内心里仍是把自己当成普通百姓的,百姓的想法和苦难,他都感同身受。(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