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蛊(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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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除去最初的‘元祖’,以及他制造出来的那五个‘真祖’以外,所有的吸血鬼,全都是由人类转化而来的,无一例外。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魔理沙,不管你信不信,不论是我,还是蕾米和芙兰,最初都只是普通的人类而已,最初......毕竟,我们一生之中不当人类的部分总是占绝大多数......”
“那是一千二百二十五年以前的故事,那年我十七岁,名字也不叫纳兰暝......”
说到这里,他斜眼瞅了一眼八云紫——她正掩嘴而笑。
“哎......”
他叹了一口气,便接着说道:
“那个时候,我姓李,名维雍,在家里排老三,上边两个大哥,一个比一个优秀,下头还有个小妹,生得水灵灵的。”
“关于我的家族,它早就覆灭了,所以你们随便听听就好......它曾经是一支贵族,要钱有钱,要权有权,手上甚至还有不少兵力。这给了我当一个游手好闲的纨绔子弟的资本,因此我才能在那个错误的夏天,遇上那个错误的人......”
(二)
世家大族的第三子意味着什么呢?
长子是家业的继承者,未来的家主,如果长子意外夭折,便由次子取而代之,若长子平安无事,则由次子辅佐之,因此这二者都要好好培养、严格要求。至于最小的第三子,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家业官爵啥的跟他是一点关系没有的。
没有责任,就意味着没有要求。如果他肯努力上进,那前方自然是一条康庄大道。他若是不上进,只图个花天酒地、快意人生,好像,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反正家族的未来不在他的肩膀上,只要他能照顾好自己,别捅出什么大篓子,剩下的,这家大业大的,就由着他去吧!
所以这炎炎夏日,当大哥二哥还在埋头苦读,为科考中举而奋斗,李维雍已经翘了教书先生的课,自个跑出去溜达去了。
至于去哪儿溜达,他还没想好。他的想法就是只要能不读书,去哪儿都行。
这城市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十万八万的常住人口还是有的,该热闹的地方,那是一点不冷清。城外头四面城墙围了个方方正正,里头一条白石大道笔直地贯穿全城,截出来个东市西市。李维雍走在这大道的正中央,头顶上是晴空骄阳,两旁是向他挥手致意的淳朴百姓,顿时便有一股子豪气冲上脑门,让他觉得,自己仿佛成了天子。
当然,这种想法他是不会说出来的,他可不傻。而且,他心里头也明白,他永远也不会成为一个“王”,那都是他大哥二哥的使命。他的父母交给他的工作,就是“当个好人”,而这个工作,他完成得相当出色。
“三公子啊,又偷摸跑出来啦!”
李维雍循着声望了过去,便见到了在路边摆摊卖瓜的一位白发老奶奶。她就像是在跟自己的孙子打招呼一样,冲着他笑着,脸上的皱纹都拧成了一朵花。
他想起来,几星期以前,还是在这个地方,这老妪正被几个兵痞子刁难。他那时一下子便想到了自己那过世的外婆,赶忙上去帮了她一把。这城里属他家势力最大,地痞恶霸哪个都不敢在这老李家的公子哥面前造次,一见到他,和他那把出鞘的宝剑,便都灰溜溜地跑了。
总的来讲,不是啥大事,他也不至于放到心里去。不过这老妪就像其他的许多,受过他的恩惠的人一样,始终对他惦念不忘。
“啊,”他应了一声,便朝那小摊走了过去,“可别告诉我爹啊!”
“那怎么会!”那老太太欢快地笑着,又絮絮叨叨地对他说道:
“你啊,可真像我孙子,只要不谈学习,那真就是个挑不出毛病的好孩子!”
“哈!”
维雍仰起头大笑了一声,道:
“巧了,我爹也是这么说我的!”
“好事儿,都是好事儿!”老太太继续说道,“品性好,可比学识多要强。你啊,将来一定是要比你那只知道读书的哥哥要有出息的!”
“那可不敢想诶!”
维雍说着,拍了拍腰间的佩剑——那是他能从家里继承来的,唯一的财产。
“我这辈子,就带着我这把剑,在军中谋个马背上的差事,就知足了。”他说道,“读书考试、升官发财的机会,就都让给我大哥二哥了。”
这也是李维雍的梦想。
男儿当血洒沙场,马革裹尸而还。对他而言,这就是所谓的“浪漫”。
“从军报国,也好哇......”
那老奶奶欣慰地笑着,点了点头,仿佛站在她面前的,是她的一个,出人头地的大孙子一般。这时候,她忽地又来了一句“诶,你等会儿啊”,便转过身,抄起一把西瓜刀,“咔嚓”一刀开了一口熟到心里头的甜瓜。她回身将那半拉西瓜递给维雍,道:
“现摘的瓜,吃了解解暑,再出去玩儿也不迟!”
“嗬!”李维雍瞅着那通红的瓜瓤,咽了口口水,“那我就不客气了啊!”
(三)
“信不信由你,”纳兰暝道,“那个时候,我在城里可是大明星,人见人爱。”
“当然,这也是人比人比出来的。我那两个哥哥被爹爹压着,成天就是读书写字,压力山大,一年到头也没几个好脸色,待人接物都冷冰冰的......我并不是说他们没礼貌,他们可比我文雅多了,就是,你懂的,那种发自内心的,冷漠......虽说这也怪不得他们。”
“而我就不一样了,我不上学,天天跟市井小民打成一片,说话都是车老板腔调,跟谁都聊得来。有时候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人家碍于我家的势力,也得让我三分。久而久之,平头百姓就都把我当成‘自己人’了。我爹自然是看不惯的,不过他也管不了我就是了......”
“这都是题外话,你们需要知道的是,那天我吃完那半个瓜,走到城外就是一阵尿急,便赶忙找了个没人的墙角开闸放水。就在那么一个尴尬透顶的时候,我遇见了‘她’。”
“那将改变我的命运,以及其他许多人的命运。”
(一)
“除去最初的‘元祖’,以及他制造出来的那五个‘真祖’以外,所有的吸血鬼,全都是由人类转化而来的,无一例外。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魔理沙,不管你信不信,不论是我,还是蕾米和芙兰,最初都只是普通的人类而已,最初......毕竟,我们一生之中不当人类的部分总是占绝大多数......”
“那是一千二百二十五年以前的故事,那年我十七岁,名字也不叫纳兰暝......”
说到这里,他斜眼瞅了一眼八云紫——她正掩嘴而笑。
“哎......”
他叹了一口气,便接着说道:
“那个时候,我姓李,名维雍,在家里排老三,上边两个大哥,一个比一个优秀,下头还有个小妹,生得水灵灵的。”
“关于我的家族,它早就覆灭了,所以你们随便听听就好......它曾经是一支贵族,要钱有钱,要权有权,手上甚至还有不少兵力。这给了我当一个游手好闲的纨绔子弟的资本,因此我才能在那个错误的夏天,遇上那个错误的人......”
(二)
世家大族的第三子意味着什么呢?
长子是家业的继承者,未来的家主,如果长子意外夭折,便由次子取而代之,若长子平安无事,则由次子辅佐之,因此这二者都要好好培养、严格要求。至于最小的第三子,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家业官爵啥的跟他是一点关系没有的。
没有责任,就意味着没有要求。如果他肯努力上进,那前方自然是一条康庄大道。他若是不上进,只图个花天酒地、快意人生,好像,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反正家族的未来不在他的肩膀上,只要他能照顾好自己,别捅出什么大篓子,剩下的,这家大业大的,就由着他去吧!
所以这炎炎夏日,当大哥二哥还在埋头苦读,为科考中举而奋斗,李维雍已经翘了教书先生的课,自个跑出去溜达去了。
至于去哪儿溜达,他还没想好。他的想法就是只要能不读书,去哪儿都行。
这城市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十万八万的常住人口还是有的,该热闹的地方,那是一点不冷清。城外头四面城墙围了个方方正正,里头一条白石大道笔直地贯穿全城,截出来个东市西市。李维雍走在这大道的正中央,头顶上是晴空骄阳,两旁是向他挥手致意的淳朴百姓,顿时便有一股子豪气冲上脑门,让他觉得,自己仿佛成了天子。
当然,这种想法他是不会说出来的,他可不傻。而且,他心里头也明白,他永远也不会成为一个“王”,那都是他大哥二哥的使命。他的父母交给他的工作,就是“当个好人”,而这个工作,他完成得相当出色。
“三公子啊,又偷摸跑出来啦!”
李维雍循着声望了过去,便见到了在路边摆摊卖瓜的一位白发老奶奶。她就像是在跟自己的孙子打招呼一样,冲着他笑着,脸上的皱纹都拧成了一朵花。
他想起来,几星期以前,还是在这个地方,这老妪正被几个兵痞子刁难。他那时一下子便想到了自己那过世的外婆,赶忙上去帮了她一把。这城里属他家势力最大,地痞恶霸哪个都不敢在这老李家的公子哥面前造次,一见到他,和他那把出鞘的宝剑,便都灰溜溜地跑了。
总的来讲,不是啥大事,他也不至于放到心里去。不过这老妪就像其他的许多,受过他的恩惠的人一样,始终对他惦念不忘。
“啊,”他应了一声,便朝那小摊走了过去,“可别告诉我爹啊!”
“那怎么会!”那老太太欢快地笑着,又絮絮叨叨地对他说道:
“你啊,可真像我孙子,只要不谈学习,那真就是个挑不出毛病的好孩子!”
“哈!”
维雍仰起头大笑了一声,道:
“巧了,我爹也是这么说我的!”
“好事儿,都是好事儿!”老太太继续说道,“品性好,可比学识多要强。你啊,将来一定是要比你那只知道读书的哥哥要有出息的!”
“那可不敢想诶!”
维雍说着,拍了拍腰间的佩剑——那是他能从家里继承来的,唯一的财产。
“我这辈子,就带着我这把剑,在军中谋个马背上的差事,就知足了。”他说道,“读书考试、升官发财的机会,就都让给我大哥二哥了。”
这也是李维雍的梦想。
男儿当血洒沙场,马革裹尸而还。对他而言,这就是所谓的“浪漫”。
“从军报国,也好哇......”
那老奶奶欣慰地笑着,点了点头,仿佛站在她面前的,是她的一个,出人头地的大孙子一般。这时候,她忽地又来了一句“诶,你等会儿啊”,便转过身,抄起一把西瓜刀,“咔嚓”一刀开了一口熟到心里头的甜瓜。她回身将那半拉西瓜递给维雍,道:
“现摘的瓜,吃了解解暑,再出去玩儿也不迟!”
“嗬!”李维雍瞅着那通红的瓜瓤,咽了口口水,“那我就不客气了啊!”
(三)
“信不信由你,”纳兰暝道,“那个时候,我在城里可是大明星,人见人爱。”
“当然,这也是人比人比出来的。我那两个哥哥被爹爹压着,成天就是读书写字,压力山大,一年到头也没几个好脸色,待人接物都冷冰冰的......我并不是说他们没礼貌,他们可比我文雅多了,就是,你懂的,那种发自内心的,冷漠......虽说这也怪不得他们。”
“而我就不一样了,我不上学,天天跟市井小民打成一片,说话都是车老板腔调,跟谁都聊得来。有时候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人家碍于我家的势力,也得让我三分。久而久之,平头百姓就都把我当成‘自己人’了。我爹自然是看不惯的,不过他也管不了我就是了......”
“这都是题外话,你们需要知道的是,那天我吃完那半个瓜,走到城外就是一阵尿急,便赶忙找了个没人的墙角开闸放水。就在那么一个尴尬透顶的时候,我遇见了‘她’。”
“那将改变我的命运,以及其他许多人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