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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守夜人,前进!!!(上)

作者:人生不如意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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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日一思:真正的快乐根源于责任。

    加布力尔,这,就是我的名字,一名出生在帝国远东星域的一个野蛮世界的一个大型的部落中的头号勇士,那天,从天而降的神迹,使我差点以为是天神下凡,然而现在我知道了,那只不过是帝国普遍的运输飞机,现在。我已经是守望者战团其中的一员了。

    为什么身为部落头号勇士的我会是一名守夜人呢?我记得十年前,一只屁股喷火的钢铁大鸟从天而降到了我的部落上空,然后,从铁鸟走出了三名威武雄壮的战士。

    当时,他们来到了我的部落里面,宣称自己是来自天上神国的战士,为全知全能的神皇而征战,保护着神皇所喜爱的人类。现在身为半神战士他们,要从这个世界招募愿意为皇帝而战,为人类而战的勇士,在未来的岁月中,与异教徒、与异形们在无限的星空中拼杀,为人类争取一线的生机。

    从那一刻,我才知道,原来在天空之外还有其他和我一模一样的人类存在,并且在星空之外还有数不清的异形在威胁着全人类的安危,天上神国那神圣的王座上面,坐着为全人类而担忧的神皇,在神皇的座下有着数之不清的阿斯特塔修士为他效力,这些阿斯特塔修士们是不老不死的存在,时间的长河对他们毫无威胁,也无法削弱他们那无惧剧毒的身躯,时间只会让他们更加的强大。

    不过,一开始对于天上来客所说的话,我们全部落的人并不相信,直到在我挑战一名铁人战士的时候,被他用一只手轻轻松松的撂倒了之后,整个部落掀起了轰然大波。

    因为,我是整个部落最强大的勇士,我曾经用一把石斧与一头从冬眠中苏醒的大熊搏斗,我为了一名部落的幼崽和这头有着两个人高度的大熊战斗,这次战斗我也不知道打了多久,直到我彻底的打死了大熊之后,我遍体鳞伤的昏倒过去了,要不然部落的人将我拉回去了,说不定被血腥味吸引过来的野兽早已经吃掉我了。

    也因为这样,当我杀掉一只大熊之后,我的名声大振,部落的人们都称呼我为杀熊者,而附近所有其他部落的勇士也都纷纷过来挑战我,但是他们都一一被我打败了。于是我的名声便传遍了附近的部落,部落的人们开始尊称我为第一勇士。

    现在,我这名最能打的第一勇士都被对方用一只手轻轻松松的打败了,这不得不让他们吃惊。

    随着我被打败了之后,部落里的人惊慌失措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对面的战士走出了一个带着铁骷髅头盔的萨满,他用神奇的力量和威武的外表安抚了惊慌的人们,他的语言有一种神奇的力量,让人们会专心致志的听着他说的话,并且相信了他说是的事实。

    当时的我,也是人们中的一员,我也相信了那名萨满所说的话,他们是神皇座下的战士,而萨满是神皇的代言人,他们遵守着皇帝的旨意,代替着皇帝指引着半神们,去战胜皇帝的敌人,为人类夺取一线生机和一道希望的光芒。

    在我相信他们所说的话,并且去报名参加了他们的征兵仪式之后,我就和几十个部落里面及格的人一起进入了铁鸟里面,然后飞上了天空。

    最后,强壮的我并没有通过考验,负责这方面的萨满告诉我,我的身体排斥了皇帝的力量,我并不适合成为半神,如果强行成为半神的话,会有很大的可能会死亡,萨满建议我回家,会部落去。

    不过当时在那种情况之下,我并没有选择返回家园,而是选择另一条路,我在守夜人入伍仪式中,对着尊敬的嘉文大人宣誓了守夜人誓言,成为了一名荣誉的守夜人。而当时成为守夜人宣告誓言的场面,至今我都记忆深刻。

    我轻轻的呢喃着自己记忆中的画面。

    “黑暗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於斯。我是皇帝的利剑,人类帝国的守卫。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黎明,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帝国的坚盾。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望者,今日如此,日日皆然。”

    “连长,你在说什么!!!”

    一声粗犷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考,也打断了我回忆以往荣誉的记忆,让我清醒过来。

    我抬起头看着自己面前的这个人,原来是我的警卫兵队长--伦农,伦农是一个浓眉大眼的汉子,脖子上面一道疤痕让他看起来很难看,满脸的大胡子也不知道他多少岁了,不过大概也差不多40多了,反正我差不多小他十岁,这是事实。当然现在我的胡子已经很久没有剃过了,现在样貌也是和他差不多,大哥也不笑二哥了。

    不过,我并没有嘲笑他样貌丑陋的意思,我反而觉得他是一名勇士,一名不可多得的战场勇士。他脸上的伤疤是为了我而产生的,他为了救我和一名叛徒在海军战舰上面战斗的时候留下的,那时候浑身浴血的他还在咬着敌人的喉咙,而自己的喉咙也被敌人用刺刀割开了,幸亏当时有一名医疗官在附近,他及时用止血喷剂给伦农的脖子上面喷出了一个乳白色的“围巾”止住了血,然后又用刀割开了伦农的脖子伤口的下方,插进了一个管子,让伦农可以在这样的伤势并没有因为窒息而亡,这位医疗官的手术真是一流啊!

    所以,在战斗结束之后,我立刻用积攒下来的积蓄买了几瓶好酒,然后去第七连队那里,将那名高超医术的医疗官给挖到我的第三连队这里的。虽然事情过后我很心疼,不过我觉得很值。

    现在的守夜人部队一共有五千人,其中十支连队,一支连队有350-400人左右,人数的多少只要是连长自己决定,但是也有一个基本的上下限。然后就是一个连队有五个排,一个排40-60人,一个排有五个班,一个班设一个班长和一个副班长,排长和连长也同样有副职,不过并没有像帝国防卫军那样设有政委。因为这没有必要,能够被选为守夜人的人,都是他们自己世界里面的勇士和英雄,都是在选拔为星际战士的时候落选,而不愿意回去进行过原本那碌碌无为的生活的勇士。在面对死亡的时候,守夜人所有的战士都没有一个是怂包的,从来没有一个守夜人沾污过守望者战团的荣誉,所以守夜人部队并不需要政委的存在。

    除了在十支连队里面的守夜人之外,还有其他的兄弟成为了装甲部队的驾驶员和战斗工兵,听说他们的武器装备和待遇都比我们这些大头兵好很多,不过我并不羡慕他们,因为守望者战团大多数都是在太空上面战斗的,那时候装甲部队根本派不上用场,而战斗工兵也基本不需要,因为也没有什么坚固的工事需要他们攻克,因此在大部分时间时间里面,我都是仰着头看他们的,而他们也没有什么底气来抗议我的举动。

    不过今天的战斗,我有预感他们会派上大用场,不过我并不担心,因为占领阵地和防御异星人的反击总离不开我的部下。

    “连长,该我们上了!!!”

    伦农大声叫着我的职位,因为现在守望者战团的所有人都没有军衔,所有都是用职位相称的。

    “团长大人现在命令我们跟上前面的坦克连队,并且掩护他们进攻异星人的阵地。”

    “知道了,通信兵!!!快,叫弟兄们跟上我!!!”

    我命令着旁边一名在待命的通信兵,让他去通知部队跟着我前进的时候,我背上了一件能源背包,拿起了放在战壕里面的地狱激光枪,提着这把跟轻机枪差不多的枪声和重量,我反手从能源背包上面掏出了一个拇指粗的电缆线管,一下子就将电缆线管给插进了地狱激光枪的枪托侧面的一个插口里面。随着“滴”的一声,黑色不反光的枪械上面红点量起来之后,说说明这把地狱激光枪已经正常运行了。

    我简单的整理了一下身上的重型全密封盔甲之后,就带上了呼吸面具和经典的双头鹰头盔之后,就向着前面一百米远的黎曼鲁斯坦克跑去,并且用因为通过头盔呼吸面具过滤而沙哑不已的机械,大声的吼道。

    “守夜人第三连队,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