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老金:这波不亏,血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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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有点破损,真是可惜了…” 少女把玩着法杖,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说道。
在此之前,她一直沉默不语,老金如坐针毡,紧张得快要窒息了。
“啊…这个…”
这水晶本来就破损的,又不是他的错!
老金感觉少女好像在责怪他,不禁缩了缩脖子。
“呵呵呵,你害怕了?不用紧张,我没有责怪你的意思。” 少女温柔地笑了笑,安慰道。
“啊…是…”
老金这才松了口气。不过,少女的语气和举止都透着一股古老的气息,让他始终无法放松下来。听她说话的语气,感觉比他还老,她到底多少岁了?
她的耳朵是尖的,难道是精灵?精灵的寿命一般是三百岁,如果她是精灵,那比他大也没什么奇怪的。据说精灵在寿命还剩五十年的时候,才会开始衰老。
嗯…她应该就是精灵了。这种不食人间烟火的美,绝对不是人类能拥有的。而且,她身上还散发着一股邪魅的气息,应该是黑魔法带来的。精灵加黑魔法,这组合…
“我叫莉夏·莱昂格林,你叫什么名字?” 少女 自我介绍后,问道。
…我的名字?我叫什么来着?等等,我该告诉她吗?传说中,女巫只要知道对方的名字,就能对其施加诅咒。
当然,这只是冒险者之间流传的传说。那些没见过世面的家伙,总是喜欢把一些荒诞不经的事情当成真的。不过,老金 还是有点担心。
“我…我叫金根硕…不,我叫卡特。”
老金 本来想随便编个名字,但话到嘴边,却不由自主地说出了自己的真名:金根硕。这是他老爹给他取的名字,说是希望他像一把硕根一样,顶天立地。这名字…他到现在都没搞懂是什么意思。
他老爹的起名水平,真是…唉,突然有点想他了…等等,刚才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明明想说假名字的,怎么就…
“卡特是吗?卡特,说说你是怎么得到这根法杖的吧。”
老金只好一五一十地将事情的经过告诉了莉夏,包括他们在地牢里遭遇骷髅法师,以及如何得到这根法杖,事无巨细,全都说了出来。
“真是有趣…”
“是吗?”
“那么…这根法杖,我该出多少钱买呢?”
老金最关心的,就是法杖的价格。
“虽然水晶的品质不太好,但它蕴含的魔力,却相当强大…”
老金紧张地咽了口唾沫,期待而又忐忑地看着莉夏。要是她给的价格太低,他就只能哭了。
莉夏 微微一笑,伸出五根手指。
“五枚银币,怎么样?”
“太…太合理了!您真是…太善良了!” 老金激动地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果然,人美心善!看来,是他以貌取人了。之前那种莫名的恐惧感,瞬间烟消云散。
他竟然因为莉夏长得像女巫,就对她产生偏见,他真是…他以前最讨厌别人歧视他,现在,他竟然也用同样的方式去评判别人。
老金感到深深的自责。
“当然可以!不…不,应该说,您能出这么高的价格收购我的法杖,真是…真是…太…太…总之,太感谢您了!”
老金激动得差点手舞足蹈起来。
五枚银币!
加上之前赚的,他们这次的总收入,达到了八枚银币十六个铜币!这笔钱,足够他买一把新剑,再配一副护手!或者,他可以把钱交给卡琳,让她教他更厉害的剑术!就算这样,还会有剩余!他终于…可以过上好日子了!
“你这么高兴吗?呵呵…这只是个合理的价格而已,你真是个开朗的孩子。”
“嘿嘿嘿…都是您的恩赐,让我看到了希望!对了,我可以…可以叫您莉夏吗?”
“当然可以,你喜欢怎么叫就怎么叫。”
“您真是…太体贴了!”
老金越看莉夏越觉得她漂亮。白皙的皮肤,红色的眼睛,还有那头银色的长发!虽然她的耳朵有点奇怪,但瑕不掩瑜,她依然美得惊心动魄。
“对了…”
老金 笑呵呵地接过五枚银币,小心翼翼地放进钱包里。
“你能帮我个忙吗?” 莉夏突然说道。
“帮忙?”
老金 不知道莉夏 要他帮什么忙,但这么慷慨的人,应该不会让他做什么坏事吧?
“是这样的,最近我需要一些材料,但附近没什么能干的家伙…所以…”
“您是说…魔法材料?”
“没错,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只要你帮我找到那些材料,我会给你丰厚的报酬…怎么样,要不要试试?”
收集魔法材料?这对他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想当年,他还是个F级冒险者的时候,就经常在森林里采集各种魔法草药、蘑菇什么的。他对这方面,还是很有经验的。
“呃…您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我…我怕我能力有限,会让您失望…” 老金 谦虚地说道。
他虽然很想赚钱,但要是完不成任务,岂不是让莉夏 失望?
“不用谦虚…”
“我…我不是谦虚…”
“你已经杀了五个人了。”
什么?
“你的实力应该不错吧?战士的能力,是由他杀过的人数决定的。我相信你,一定能完成任务。”
什么?
五个人?
等等…
一、二、三…
四…
五…
她…她是怎么知道的?
“你很惊讶吗?呵呵,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你说你认识卡琳?那我们也算是朋友了,你愿意帮我这个忙吗?”
老金 来不及细想,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现在回想起来,他当时可能是被某种魔法控制了。虽然这一切都像是做梦一样,但他钱包里的五枚银币,却是实实在在的。
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站在黑魔法商店外面的巷子里了。
“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老金 手里拿着一张羊皮纸,上面用古朴的文字,写着各种魔法材料的名称。
看来,他是没办法拒绝了。而且,他还忘了替卡琳 问好。等他收集完材料,再来找她吧。
“算了,反正她答应给我报酬,应该不会亏待我。”
虽然有点莫名其妙,但总算有活干了。虽然这不是冒险者公会的任务,不会计入他的业绩,但谁在乎呢?重要的是钱!他随时都能升到d级冒险者!
老金正准备离开小巷,他随手将羊皮纸塞进口袋,正要哼着小曲离开的时候…
“就是他!大哥,就是那个穿黑衣服的家伙!”
“这小子…”
一个赤裸着上身的壮汉,指着老金 大声喊道。这声音…怎么这么耳熟?
“啊…原来是那个被我抢了匕首的家伙。”
老金定眼一看,发现壮汉 身后还跟着两个同样赤裸着上身的家伙。看来,这小子是叫人来报仇了。老金 冷静地观察着他们,其中一个手里拿着一根短棍,另一个手里拿着一把短斧。
“怎么…叫人来了?”
老金顿时紧张起来。两个拿着武器的家伙,他可能要拼命了!他回头看了一眼,发现身后没人,看来他们没有包围他。
要不要逃跑?不行,他对这里的地形不熟,万一他们还有同伙…只能硬闯了!
“你小子,竟然敢抢我兄弟的钱?” 拿短棍的壮汉 气势汹汹地说道。
“啊…你说那件事啊?是他先挑衅我的,我只是…收点赔偿而已。”
“虽然我兄弟先动手,是不对,但…你知不知道抢劫是犯法的?如果随便打一架,就能抢走别人的钱,那还要法律干什么?还要城卫队干什么?我劝你还是把钱还给我兄弟,我可以既往不咎。”
这小子还挺能说会道的,可惜一点也不好笑。
“当然,还有精神损失费。”
听他这语气,估计没少干这种敲诈勒索的勾当。他们难道没看到他身上的装备吗?是活腻了,还是…
估计是脑子不好使吧。
脑子不好使,才会干这种事。他也差不多。
“你要是敬酒不吃吃罚酒,那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
三人举起手中的武器,看来他们是想以多欺少。
他早就说过,双拳难敌四手。但那是指双方实力相当的情况下。他们三个赤裸着上身,拿着短兵器,而他穿着盔甲,手里拿着一把真正的剑!战斗的胜负,不仅取决于人数,还取决于个人实力和装备!
而且,他现在还没走出小巷,就算他们三个一起上,也无法包围他。战斗中,地形也很重要!
老金拔出佩剑。
在这个世界,一旦被人小瞧,就会被人踩到泥里。
“你们这些街头混混…见过真正的剑士吗?”
那些转行当杀人越货的冒险者,才是最难对付的。他们原本是为了猎杀怪物,才离开城墙的,但当他们发现,没有什么比人命更值钱的时候,他们就变成了真正的强盗。
但这些街头混混不一样,他们害怕怪物,所以不敢离开城墙。他们不想拼命,所以不会为了钱而杀人。他们只敢在贫民窟里欺负弱小,以此来满足自己的贪婪。
这种家伙,怎么可能打得过他?
“我看你们连F级冒险者都算不上!我劝你们识相点,把钱都交出来,然后滚蛋!否则…你们就死定了!”
“水晶有点破损,真是可惜了…” 少女把玩着法杖,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说道。
在此之前,她一直沉默不语,老金如坐针毡,紧张得快要窒息了。
“啊…这个…”
这水晶本来就破损的,又不是他的错!
老金感觉少女好像在责怪他,不禁缩了缩脖子。
“呵呵呵,你害怕了?不用紧张,我没有责怪你的意思。” 少女温柔地笑了笑,安慰道。
“啊…是…”
老金这才松了口气。不过,少女的语气和举止都透着一股古老的气息,让他始终无法放松下来。听她说话的语气,感觉比他还老,她到底多少岁了?
她的耳朵是尖的,难道是精灵?精灵的寿命一般是三百岁,如果她是精灵,那比他大也没什么奇怪的。据说精灵在寿命还剩五十年的时候,才会开始衰老。
嗯…她应该就是精灵了。这种不食人间烟火的美,绝对不是人类能拥有的。而且,她身上还散发着一股邪魅的气息,应该是黑魔法带来的。精灵加黑魔法,这组合…
“我叫莉夏·莱昂格林,你叫什么名字?” 少女 自我介绍后,问道。
…我的名字?我叫什么来着?等等,我该告诉她吗?传说中,女巫只要知道对方的名字,就能对其施加诅咒。
当然,这只是冒险者之间流传的传说。那些没见过世面的家伙,总是喜欢把一些荒诞不经的事情当成真的。不过,老金 还是有点担心。
“我…我叫金根硕…不,我叫卡特。”
老金 本来想随便编个名字,但话到嘴边,却不由自主地说出了自己的真名:金根硕。这是他老爹给他取的名字,说是希望他像一把硕根一样,顶天立地。这名字…他到现在都没搞懂是什么意思。
他老爹的起名水平,真是…唉,突然有点想他了…等等,刚才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明明想说假名字的,怎么就…
“卡特是吗?卡特,说说你是怎么得到这根法杖的吧。”
老金只好一五一十地将事情的经过告诉了莉夏,包括他们在地牢里遭遇骷髅法师,以及如何得到这根法杖,事无巨细,全都说了出来。
“真是有趣…”
“是吗?”
“那么…这根法杖,我该出多少钱买呢?”
老金最关心的,就是法杖的价格。
“虽然水晶的品质不太好,但它蕴含的魔力,却相当强大…”
老金紧张地咽了口唾沫,期待而又忐忑地看着莉夏。要是她给的价格太低,他就只能哭了。
莉夏 微微一笑,伸出五根手指。
“五枚银币,怎么样?”
“太…太合理了!您真是…太善良了!” 老金激动地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果然,人美心善!看来,是他以貌取人了。之前那种莫名的恐惧感,瞬间烟消云散。
他竟然因为莉夏长得像女巫,就对她产生偏见,他真是…他以前最讨厌别人歧视他,现在,他竟然也用同样的方式去评判别人。
老金感到深深的自责。
“当然可以!不…不,应该说,您能出这么高的价格收购我的法杖,真是…真是…太…太…总之,太感谢您了!”
老金激动得差点手舞足蹈起来。
五枚银币!
加上之前赚的,他们这次的总收入,达到了八枚银币十六个铜币!这笔钱,足够他买一把新剑,再配一副护手!或者,他可以把钱交给卡琳,让她教他更厉害的剑术!就算这样,还会有剩余!他终于…可以过上好日子了!
“你这么高兴吗?呵呵…这只是个合理的价格而已,你真是个开朗的孩子。”
“嘿嘿嘿…都是您的恩赐,让我看到了希望!对了,我可以…可以叫您莉夏吗?”
“当然可以,你喜欢怎么叫就怎么叫。”
“您真是…太体贴了!”
老金越看莉夏越觉得她漂亮。白皙的皮肤,红色的眼睛,还有那头银色的长发!虽然她的耳朵有点奇怪,但瑕不掩瑜,她依然美得惊心动魄。
“对了…”
老金 笑呵呵地接过五枚银币,小心翼翼地放进钱包里。
“你能帮我个忙吗?” 莉夏突然说道。
“帮忙?”
老金 不知道莉夏 要他帮什么忙,但这么慷慨的人,应该不会让他做什么坏事吧?
“是这样的,最近我需要一些材料,但附近没什么能干的家伙…所以…”
“您是说…魔法材料?”
“没错,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只要你帮我找到那些材料,我会给你丰厚的报酬…怎么样,要不要试试?”
收集魔法材料?这对他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想当年,他还是个F级冒险者的时候,就经常在森林里采集各种魔法草药、蘑菇什么的。他对这方面,还是很有经验的。
“呃…您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我…我怕我能力有限,会让您失望…” 老金 谦虚地说道。
他虽然很想赚钱,但要是完不成任务,岂不是让莉夏 失望?
“不用谦虚…”
“我…我不是谦虚…”
“你已经杀了五个人了。”
什么?
“你的实力应该不错吧?战士的能力,是由他杀过的人数决定的。我相信你,一定能完成任务。”
什么?
五个人?
等等…
一、二、三…
四…
五…
她…她是怎么知道的?
“你很惊讶吗?呵呵,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你说你认识卡琳?那我们也算是朋友了,你愿意帮我这个忙吗?”
老金 来不及细想,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现在回想起来,他当时可能是被某种魔法控制了。虽然这一切都像是做梦一样,但他钱包里的五枚银币,却是实实在在的。
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站在黑魔法商店外面的巷子里了。
“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老金 手里拿着一张羊皮纸,上面用古朴的文字,写着各种魔法材料的名称。
看来,他是没办法拒绝了。而且,他还忘了替卡琳 问好。等他收集完材料,再来找她吧。
“算了,反正她答应给我报酬,应该不会亏待我。”
虽然有点莫名其妙,但总算有活干了。虽然这不是冒险者公会的任务,不会计入他的业绩,但谁在乎呢?重要的是钱!他随时都能升到d级冒险者!
老金正准备离开小巷,他随手将羊皮纸塞进口袋,正要哼着小曲离开的时候…
“就是他!大哥,就是那个穿黑衣服的家伙!”
“这小子…”
一个赤裸着上身的壮汉,指着老金 大声喊道。这声音…怎么这么耳熟?
“啊…原来是那个被我抢了匕首的家伙。”
老金定眼一看,发现壮汉 身后还跟着两个同样赤裸着上身的家伙。看来,这小子是叫人来报仇了。老金 冷静地观察着他们,其中一个手里拿着一根短棍,另一个手里拿着一把短斧。
“怎么…叫人来了?”
老金顿时紧张起来。两个拿着武器的家伙,他可能要拼命了!他回头看了一眼,发现身后没人,看来他们没有包围他。
要不要逃跑?不行,他对这里的地形不熟,万一他们还有同伙…只能硬闯了!
“你小子,竟然敢抢我兄弟的钱?” 拿短棍的壮汉 气势汹汹地说道。
“啊…你说那件事啊?是他先挑衅我的,我只是…收点赔偿而已。”
“虽然我兄弟先动手,是不对,但…你知不知道抢劫是犯法的?如果随便打一架,就能抢走别人的钱,那还要法律干什么?还要城卫队干什么?我劝你还是把钱还给我兄弟,我可以既往不咎。”
这小子还挺能说会道的,可惜一点也不好笑。
“当然,还有精神损失费。”
听他这语气,估计没少干这种敲诈勒索的勾当。他们难道没看到他身上的装备吗?是活腻了,还是…
估计是脑子不好使吧。
脑子不好使,才会干这种事。他也差不多。
“你要是敬酒不吃吃罚酒,那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
三人举起手中的武器,看来他们是想以多欺少。
他早就说过,双拳难敌四手。但那是指双方实力相当的情况下。他们三个赤裸着上身,拿着短兵器,而他穿着盔甲,手里拿着一把真正的剑!战斗的胜负,不仅取决于人数,还取决于个人实力和装备!
而且,他现在还没走出小巷,就算他们三个一起上,也无法包围他。战斗中,地形也很重要!
老金拔出佩剑。
在这个世界,一旦被人小瞧,就会被人踩到泥里。
“你们这些街头混混…见过真正的剑士吗?”
那些转行当杀人越货的冒险者,才是最难对付的。他们原本是为了猎杀怪物,才离开城墙的,但当他们发现,没有什么比人命更值钱的时候,他们就变成了真正的强盗。
但这些街头混混不一样,他们害怕怪物,所以不敢离开城墙。他们不想拼命,所以不会为了钱而杀人。他们只敢在贫民窟里欺负弱小,以此来满足自己的贪婪。
这种家伙,怎么可能打得过他?
“我看你们连F级冒险者都算不上!我劝你们识相点,把钱都交出来,然后滚蛋!否则…你们就死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