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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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落日升,昼夜交替,永不停息。
三天前被肆虐过的山谷依旧一片杂乱,夜间一场大雨过后,这杂乱之中些微绿意又重新抬起头来。在东方红日的照射下,附在山谷这一方草木上的露珠折射出闪闪金光。
在这山谷之中的一块高地之上,低矮的新坟前,两个小人儿一站一跪,神情肃穆。
煜儿双眼通红,过于消瘦的小脸依旧没有什么血色,连续两个晚上断断续续的噩梦和高烧,让他比寒毒未解之时更加憔悴。
那跪得挺直的背影,让人看着莫名心疼。突然的丧亲之痛,还是让这个小孩从心理上成长起来。
秦期宁在这三天也并不好过,自己伤势未愈,还要时不时注意着煜儿,脸色也是不太好。
只是,又想到七公生前的嘱咐,实在头疼。
这几天,她一直在考虑如何安置煜儿,让煜儿跟着自己,肯定是不现实的。
思来想去,唯有……
“煜儿,小哥哥送你去重华峰好不好?”
唯有重华峰是她最放心的地方。
煜儿低着头,咬紧唇,默不作声。
秦期宁蹲下来,摸摸他的小脑袋,“煜儿,那是小哥哥的家。”
她不是要抛弃他。
煜儿终于抬起头来,扁这嘴问:“小哥哥也回去吗?”
秦期宁摇了摇头,苦笑了一番,“小哥哥现在还不能回去,那里有小哥哥的爷爷,煜儿帮我多陪陪他好不好?”
煜儿仰起头来,看着面前这个一直护着他的小哥哥,许久,终于还是微不可微地点了点头。伸出小尾指,带着近乎倔强的认真:“小哥哥,拉钩钩!”
“好!”
稚齿孩童,尾指相扣,拉钩约定,百年不变。
终是挤出一抹笑。
他也和爷爷拉过钩钩,答应了爷爷要听小哥哥的话。
所以即使他心里其实很想跟着小哥哥,可是他也不会让小哥哥为难的。
既然是家,小哥哥应该很快就回来的吧!
彼时的少年,还不知,这一别,便是数年。相见时,又是另一番光景。
……
秦期宁当然不可能亲自把煜儿送到重华峰。来天台山历练的修士众多,其中不乏有重华峰的弟子。
大宗门一般都有自己的据点,秦期宁找他们并没有花费多大的力气。
拿出自己的信物,对方一听是太一真君的孙女,清微宗的弟子不敢怠慢,很快就有穿着重华峰标识道袍的弟子前来。
秦期宁简单交代了几句自己的来意,便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信,拜托他交给太一真君,并把煜儿也一起交到他手中。
待亲眼看着重华峰的弟子带着一步三回头看她的煜儿上路以后,秦期宁才安心地离开。
斯者已逝,活着的亲人安好,才是九泉之下的他们最大的宽慰。
终于把事情解决了的秦期宁,狠狠地松了一口气。心情好转的她,还顺手在山道小路上救了一只被毒蛇虎视眈眈的小松鼠。
惬意地躺在青青的大草坪上,她摩挲着七公交到她手中的小木片,嘴里喃喃自语:“夸……父……杖,”
秦期宁知道夸父杖。她在一本古籍中曾经看过这样的记载:夸父与日逐走,道渴而死。其杖,化为邓林。
夸父的本命武器:夸父杖,本质其实是一件强大的破心魔武器。不过上古的神,心灵纯净,根本没有心魔这一说法,所以这一武器的作用就显得鸡肋了,因此并没有被列入十大神器之中。
可是放在现在,那完完全全不是同一个概念的,飞升最大的障碍是什么?
除了雷劫,不就是心魔了吗?甚至许多人掉了三层皮,硬生生挨过雷劫,却无法躲过无孔不入的心魔,最终千年万年道行全消。
也因此,越来越多的修士,才会入无情道。
魔由心生,心中有情,便会有魔。
只不过,她手中的这块小木片,应该只是夸父杖的碎片。碎片接近本体,会有反应。
拿在手里把玩了一会,秦期宁就把它放回了储物袋。反正夸父杖这种宝贝,肯定不会随便让她在路边捡到,以后慢慢找还不迟。
身下是青草淡淡地清香,抬头是雨后蓝得发亮的蓝天和棉花糖般悠悠的白云,山间夹杂着泥土和花香的清风。
秦期宁轻叹一声,舒服地眯着眼睛。
山风钻进了她的毛孔,雨露滋润了她的细髓。悠悠然然,飘飘荡荡,以天为被,以地为床,宛若赤子投入了母亲最温暖的怀抱,被抚慰,被亲吻,被予以最温柔地对待。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与大自然最亲密地接触。
驭魂鼎内——
“不愧是主人妹妹,竟然进入了天人合一的境界!”肉墩顶着厚厚的大圆脸,一脸崇拜!
“哎呦,好痛!大哥,你干嘛打我头!”
肉墩一脸无辜,不明白百晓生干嘛突然给了他一个爆栗。
百晓生一脸大哥教导小弟的严肃样:“目无尊长,以下犯上,成何体统!”
肉墩很委屈,肉墩不高兴了:明明他是跟着六弟这么这么叫的!!
妄言天然一副冰山脸:“有本事你来当最小的那个!”
“……”一语中的,肉墩决定闭嘴。
逗逼45度仰望天空,一副忧郁美男子模样:“三哥说错了,我现在已经不是最小的那个了!”
(主人妹妹才是最小的那个——论终于脱离苦海的逗逼美男子亿万年的纠结)
妄言:“……”所以你一副忧郁的样子是闹哪样?
“好了好了,都别闹了!天人合一的境界可遇不可求,还不赶快借着主人这股东风好好体会!”
百晓生觉得,除了他自己,弟弟都是操心的熊孩子!一种莫名的荣誉感顿生<( ̄︶ ̄)>
秦期宁此刻当然听不到她们的吵闹,她现在已经完全沉浸在这种奇妙的境界里。
道法自然。天人合一,修士悟道之途追求的最自然境界。秦期宁此刻能进入这种境界,其实并不只是运气。
蔚蔚蓝天,悠悠白云,自然之气正浓;秦期宁又刚了却一桩心事,身心正是最放松之际,此时恰好有夸父杖碎片随身,作为引使。自然之力,当然青睐于她。
所以说,天人合一,天时,地利,人和,气运,缺一不可。
这种境界,真的是太过于美妙了,以至于到最后……她睡了过去。
迷迷糊糊间,她似乎感觉到一只棕色小松鼠正在拱她的鼻子。两只小爪子还捧着一颗通红的小果子。
好像她救了的那个小家伙呀!
“小家伙,你来我梦里是请我吃水果的吗?”
小松鼠左右歪了歪脑袋,显然……它还没有这么高的智商听懂人类的语言!
不过,这并不妨碍它行动——
肉嘟嘟的小爪子一伸,红果子就碰到了秦期宁的嘴唇。
她下意识一张开口,拇指大小的果子就溜进了嘴里。
入口即化,甜甜酸酸的果汁顺着喉管溜进体内。
没有清凉。
热!不是一般的热!
当汁液流入的那一刻,身体内的元气,像是堵住的洪水终于有了排泄口那般,从四面八方喷涌而出!
不,那不是洪水,那是火山口喷发的岩浆!
这些“岩浆”在她的体内肆虐乱撞,似那横冲直撞的困兽,不冲出体内誓不罢休!
秦期宁咬烂了嘴唇,终于在模糊不清的意识中挤出一点清醒,飞速运起口诀,丹田主动吸收着这些磅礴浑厚的元气!
可是不够,远远不够,吸收的元气只如大河中舀起的一碗水,如沙漠中的抓起的一捧沙,还有太多太多根本就不是她一个小小的练气一层能够吸收得了的!
她现在怎么可能还不清楚,自己并不是做梦,而是吃了一颗她目前根本没办法承受的灵果!
秦期宁只觉得她就是那被人架在铁架上的烧烤,里里外外,五脏六腑都要被烤熟了。疼得她满地打滚!
事实也正是如此。此刻的她,头上冒着白烟,弓着身子,全身通红像只煮熟的虾子。
“吱吱吱吱——”
小松鼠也要急得炸毛了!它压根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个样子。
它只是来报个恩的!不是来害人的!
怎么办?怎么办?
如果一刻钟之内,秦期宁的体内的元气得不到疏导,那么毋庸置疑,她就会——爆体而亡!
月落日升,昼夜交替,永不停息。
三天前被肆虐过的山谷依旧一片杂乱,夜间一场大雨过后,这杂乱之中些微绿意又重新抬起头来。在东方红日的照射下,附在山谷这一方草木上的露珠折射出闪闪金光。
在这山谷之中的一块高地之上,低矮的新坟前,两个小人儿一站一跪,神情肃穆。
煜儿双眼通红,过于消瘦的小脸依旧没有什么血色,连续两个晚上断断续续的噩梦和高烧,让他比寒毒未解之时更加憔悴。
那跪得挺直的背影,让人看着莫名心疼。突然的丧亲之痛,还是让这个小孩从心理上成长起来。
秦期宁在这三天也并不好过,自己伤势未愈,还要时不时注意着煜儿,脸色也是不太好。
只是,又想到七公生前的嘱咐,实在头疼。
这几天,她一直在考虑如何安置煜儿,让煜儿跟着自己,肯定是不现实的。
思来想去,唯有……
“煜儿,小哥哥送你去重华峰好不好?”
唯有重华峰是她最放心的地方。
煜儿低着头,咬紧唇,默不作声。
秦期宁蹲下来,摸摸他的小脑袋,“煜儿,那是小哥哥的家。”
她不是要抛弃他。
煜儿终于抬起头来,扁这嘴问:“小哥哥也回去吗?”
秦期宁摇了摇头,苦笑了一番,“小哥哥现在还不能回去,那里有小哥哥的爷爷,煜儿帮我多陪陪他好不好?”
煜儿仰起头来,看着面前这个一直护着他的小哥哥,许久,终于还是微不可微地点了点头。伸出小尾指,带着近乎倔强的认真:“小哥哥,拉钩钩!”
“好!”
稚齿孩童,尾指相扣,拉钩约定,百年不变。
终是挤出一抹笑。
他也和爷爷拉过钩钩,答应了爷爷要听小哥哥的话。
所以即使他心里其实很想跟着小哥哥,可是他也不会让小哥哥为难的。
既然是家,小哥哥应该很快就回来的吧!
彼时的少年,还不知,这一别,便是数年。相见时,又是另一番光景。
……
秦期宁当然不可能亲自把煜儿送到重华峰。来天台山历练的修士众多,其中不乏有重华峰的弟子。
大宗门一般都有自己的据点,秦期宁找他们并没有花费多大的力气。
拿出自己的信物,对方一听是太一真君的孙女,清微宗的弟子不敢怠慢,很快就有穿着重华峰标识道袍的弟子前来。
秦期宁简单交代了几句自己的来意,便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信,拜托他交给太一真君,并把煜儿也一起交到他手中。
待亲眼看着重华峰的弟子带着一步三回头看她的煜儿上路以后,秦期宁才安心地离开。
斯者已逝,活着的亲人安好,才是九泉之下的他们最大的宽慰。
终于把事情解决了的秦期宁,狠狠地松了一口气。心情好转的她,还顺手在山道小路上救了一只被毒蛇虎视眈眈的小松鼠。
惬意地躺在青青的大草坪上,她摩挲着七公交到她手中的小木片,嘴里喃喃自语:“夸……父……杖,”
秦期宁知道夸父杖。她在一本古籍中曾经看过这样的记载:夸父与日逐走,道渴而死。其杖,化为邓林。
夸父的本命武器:夸父杖,本质其实是一件强大的破心魔武器。不过上古的神,心灵纯净,根本没有心魔这一说法,所以这一武器的作用就显得鸡肋了,因此并没有被列入十大神器之中。
可是放在现在,那完完全全不是同一个概念的,飞升最大的障碍是什么?
除了雷劫,不就是心魔了吗?甚至许多人掉了三层皮,硬生生挨过雷劫,却无法躲过无孔不入的心魔,最终千年万年道行全消。
也因此,越来越多的修士,才会入无情道。
魔由心生,心中有情,便会有魔。
只不过,她手中的这块小木片,应该只是夸父杖的碎片。碎片接近本体,会有反应。
拿在手里把玩了一会,秦期宁就把它放回了储物袋。反正夸父杖这种宝贝,肯定不会随便让她在路边捡到,以后慢慢找还不迟。
身下是青草淡淡地清香,抬头是雨后蓝得发亮的蓝天和棉花糖般悠悠的白云,山间夹杂着泥土和花香的清风。
秦期宁轻叹一声,舒服地眯着眼睛。
山风钻进了她的毛孔,雨露滋润了她的细髓。悠悠然然,飘飘荡荡,以天为被,以地为床,宛若赤子投入了母亲最温暖的怀抱,被抚慰,被亲吻,被予以最温柔地对待。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与大自然最亲密地接触。
驭魂鼎内——
“不愧是主人妹妹,竟然进入了天人合一的境界!”肉墩顶着厚厚的大圆脸,一脸崇拜!
“哎呦,好痛!大哥,你干嘛打我头!”
肉墩一脸无辜,不明白百晓生干嘛突然给了他一个爆栗。
百晓生一脸大哥教导小弟的严肃样:“目无尊长,以下犯上,成何体统!”
肉墩很委屈,肉墩不高兴了:明明他是跟着六弟这么这么叫的!!
妄言天然一副冰山脸:“有本事你来当最小的那个!”
“……”一语中的,肉墩决定闭嘴。
逗逼45度仰望天空,一副忧郁美男子模样:“三哥说错了,我现在已经不是最小的那个了!”
(主人妹妹才是最小的那个——论终于脱离苦海的逗逼美男子亿万年的纠结)
妄言:“……”所以你一副忧郁的样子是闹哪样?
“好了好了,都别闹了!天人合一的境界可遇不可求,还不赶快借着主人这股东风好好体会!”
百晓生觉得,除了他自己,弟弟都是操心的熊孩子!一种莫名的荣誉感顿生<( ̄︶ ̄)>
秦期宁此刻当然听不到她们的吵闹,她现在已经完全沉浸在这种奇妙的境界里。
道法自然。天人合一,修士悟道之途追求的最自然境界。秦期宁此刻能进入这种境界,其实并不只是运气。
蔚蔚蓝天,悠悠白云,自然之气正浓;秦期宁又刚了却一桩心事,身心正是最放松之际,此时恰好有夸父杖碎片随身,作为引使。自然之力,当然青睐于她。
所以说,天人合一,天时,地利,人和,气运,缺一不可。
这种境界,真的是太过于美妙了,以至于到最后……她睡了过去。
迷迷糊糊间,她似乎感觉到一只棕色小松鼠正在拱她的鼻子。两只小爪子还捧着一颗通红的小果子。
好像她救了的那个小家伙呀!
“小家伙,你来我梦里是请我吃水果的吗?”
小松鼠左右歪了歪脑袋,显然……它还没有这么高的智商听懂人类的语言!
不过,这并不妨碍它行动——
肉嘟嘟的小爪子一伸,红果子就碰到了秦期宁的嘴唇。
她下意识一张开口,拇指大小的果子就溜进了嘴里。
入口即化,甜甜酸酸的果汁顺着喉管溜进体内。
没有清凉。
热!不是一般的热!
当汁液流入的那一刻,身体内的元气,像是堵住的洪水终于有了排泄口那般,从四面八方喷涌而出!
不,那不是洪水,那是火山口喷发的岩浆!
这些“岩浆”在她的体内肆虐乱撞,似那横冲直撞的困兽,不冲出体内誓不罢休!
秦期宁咬烂了嘴唇,终于在模糊不清的意识中挤出一点清醒,飞速运起口诀,丹田主动吸收着这些磅礴浑厚的元气!
可是不够,远远不够,吸收的元气只如大河中舀起的一碗水,如沙漠中的抓起的一捧沙,还有太多太多根本就不是她一个小小的练气一层能够吸收得了的!
她现在怎么可能还不清楚,自己并不是做梦,而是吃了一颗她目前根本没办法承受的灵果!
秦期宁只觉得她就是那被人架在铁架上的烧烤,里里外外,五脏六腑都要被烤熟了。疼得她满地打滚!
事实也正是如此。此刻的她,头上冒着白烟,弓着身子,全身通红像只煮熟的虾子。
“吱吱吱吱——”
小松鼠也要急得炸毛了!它压根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个样子。
它只是来报个恩的!不是来害人的!
怎么办?怎么办?
如果一刻钟之内,秦期宁的体内的元气得不到疏导,那么毋庸置疑,她就会——爆体而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