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7 探索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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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莫冲易容成一个苍老的糟老头子身份,抬眼打量这一行六个人组成的武团。
武林中的武团,一般是固定队伍组成的,另一种就是有些任务需要一些人手,而临时组成的武团队伍。
当然,临时的队伍肯定没有固定的好,因为没有磨合,互相也不相识,在野外的话,说不定有的临时队伍中的人见财或者见色起义,背卖武团的人也说不定。
固定队伍的人手,平时都熟悉,相互配合也会非常默惬。
不过,武团的话,大多数都是固定的,而任务需要人手的时候,他们才会需要临时召集一两个人充数,猎人堂为了武团他们不能在自己人之间作弊,所以,在发任务的时候,经常会需要一个队伍里面有不同的武林人士,以防他们弄虚作假,胡搅蛮缠,并没有完成任务,非得说完成了任务,欺诈猎人堂的任务赏金。
这六个人正好是一个固定的队伍,本来这个任务六个人就行,但猎人堂临时又将任务改成了七个人,而吴莫冲恰好以第七个人的身份接了这个任务,所以,他们这个武团可不想质疑猎人堂的规矩,也无话可说的默认了这件事情。
这六个人的武团,有三女三男组成,武团的名字带着一股娘们气息叫玫瑰武者,一看就是女人带家的队伍。
吴莫冲抬眼看着那个一身劲装打扮的黑衣女人,她的最材最好也最辣,刚才这个黑衣女人在发号施令,如果没有出错的话,这个玫瑰武者的武团,以这个女人为首。
这个黑衣女人一身劲装猎人服,胸口佩戴着一朵玫瑰,脸如鹅蛋,白洁的脸上却有一双粗旷的眉头,显得极性十足的女人。
果不出其然,这个黑衣女人正是玫瑰武者的老大,只见她看着吴莫冲,美目注视着他,说道:“这位前辈,不知如何称呼?”
“既然你称我为前辈,那你们就叫我前辈好了,本前辈名字也是你们可以打听的?”吴莫冲真是一脸不爽啊。
看着这位前辈一脸不爽,纪嫣然有点搞不懂为了什么,不过,她还是给这位前辈介绍了一下自己玫瑰武团这些人的名号:“前辈,既然大家这次都接了任务,一起共事,那么我帮前辈介绍一下武团各人的名号,熟悉一下彼此好了,这位一身白装的叫南宫白,这位长得很胖的叫飞猪,这位一脸粗旷的是莫大胡子,这位是我的姐妹叫飞鸽,那位侠女是小青,我叫玫瑰,他们的老大。”
吴莫冲恍然大悟,难怪看着他们六人经常耳边**叨叨在说话,原来互相都认识,而自己才是他们队伍中唯一的外人,随口问道:“我们要去什么地方探险,几时走?”
然后几人看向吴莫冲,好像看着一个怪物一样,原以为这糟老头子会是什么世外高人,结果压根是个菜逼啊,玫瑰纪嫣然一脸惊讶的神色,说道:“前辈,您接任务一般都不打听任务的底细吗?”
“老夫打听那些干嘛?吃饱了撑的。”
六人面面相觑,这次来的这个老头是作什么的,怎么好像一副得了老年狂躁症一样,让人看着真是不爽啊。
南宫白凑近玫瑰说道:“大姐,我看他不行啊,要不然我们一行六人去做任务吧,这死老头,看着就一脸叫人不爽的样子,这种人相当能拖别人的后腿,我们千万别被他连累。”
玫瑰摇了摇头,“我们六人去的话,完成任务,猎人堂不认可怎么办,这位前辈一定得带上。”
南宫白冷眼瞧了瞧这吴莫冲,摇了摇头,“带上这糟老头,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吴莫冲听见了,以一副过来人的模样教训这南宫白:“你说话大声点,老夫听得见,什么叫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老夫觉得带上你们六个人,才是嘴上没毛,办事不牢。”
南宫白听后,挽起袖子,一副要揍扁老头的模样,“我咋觉得老头你这嘴这么欠收拾呢?”
玫瑰脸色不善,沉声喝道:“够啦,你们闹够啦没有。”一脸头疼,这样的武团,真能完成这一次的探险任务,他心里实在没有底。
吴莫冲伸了一个懒腰,“这次探险任务,到底是要去什么地方?”
玫瑰看了一眼吴莫冲,觉得这个老头根本不是来做任务的,而是闲得没事出来找死的,索性也不太理会吴莫冲打扮的这个老头,叫弟兄们收拾好东西,立刻上路。
吴莫冲讨了一个没趣,也不以为意,一边在旁边等候,一边仔细打量这六个人。
这六个人中,最讨人嫌的莫不就是那位叫南宫白的家伙,一直围着玫瑰转来转去,无比殷勤的围着玫瑰转,一看就是在死命追玫瑰,但是玫瑰却不给他任务好脸色。莫大汉子是一个比较粗旷的汉子,话很少,让他做什么就做什么,如果没有猜错,应该是队伍中的一把盾,而且他的武器也是一把非常巨大的盾。飞鸽和小青都是女人,不过姿色却不同,飞鸽属于身材好的那种,小青属于脸长得很漂亮的那种。对了,还有一个飞猪,长得果然很胖,不过会不会飞就不轻楚了,这么胖,还能用轻功飞起来,看来也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
玫瑰是这些人的老大,臂上还纹着一只漂亮的红色玫瑰纹身,更让她看起来充满了野性的美,吴莫冲觉得这姑娘应该是个带刺的,要不然,经常给南宫白难堪,但是南宫白好像习惯了一样,在一旁嬉皮笑脸,十足的无赖模样。
吴莫冲看着这帮人装备好兵器,骑上高头大马,准备前行,他一把拦下:“我的马呢?”
玫瑰更是一脸惊讶:“前辈你的马呢?”
“我在问你们啊,我的马呢?”吴莫冲也是一脸惊讶看着玫瑰,难道说马是自己带的?不是配的啊。
玫瑰算明白了,“前辈,你出来做任务,也不骑个马?”
剩余玫瑰武团的另外五个人,都飘来鄙视的眼神。
这糟老头不仅有些菜逼,而且还很穷逼,这样的二逼,到底加入武团有什么阴谋,难道是作卧底来当傻比的?
吴莫冲算明白了,这年头,出来做任务,没有一个代脚的马,还真是受人鄙视。
玫瑰没有理会吴莫冲,骑上马,往前奔去,五人一行朝城外飞奔而去,慢悠悠的南宫白在后面靳住了马,然后传来南宫白戏谑的声音:“这位前辈,没有马的话赶紧去买一匹吧,我们先去郊外的废弃古寺了,这次任务可是去探寻废弃古寺,听说前几日血魔出现在了那附近,前辈如果真的害怕,或者穷的连匹马都买不起,那就不要来了。”
六匹马得得得的骑着,甩开了呆在地上的吴莫冲,朝着无名城郊外而去,只剩下吴莫冲一个孤单的身影,风一吹,他觉得好冷,又一次被一群人抛下了。
郊外,废弃古寺吗?也不知道有多远,吴莫冲觉得现在身无分文,买马的话肯定不行,不过,自己武功高强,总不能走路去郊外,扭头看了看城中,觉得以自己的武功和见识,搞一匹马应该不成问题。
不过,在搞一匹马的时候,去无名城某个地方,挖个宝箱也是不错的选择。
既然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那就说干就干。
吴莫冲找了一把锄头,算计好了无名城刷新宝图的地方,开始朝着那个地方而去。
找到了地方,发现这是一处闹市区,而宝藏地点正在一个爬在街上装残疾的一个乞丐身下。
吴莫冲走了过去,用脚踢了踢那个乞丐,“嘿,伙计,让一下。”
那乞丐瞪着三角般的凶眼说道:“你敢踢我?”
“踢你咋滴?”吴莫冲一下忘了,他现在可是一副糟老头的打扮,难怪乞丐不怕他。
乞丐看着他,一下子就从地上站了起来,连残疾人士都不装了,推着吴莫冲:“哪里来的混蛋老头子,敢在爷的面前抢食,你不知道这里是爷的地盘吗?”
这乞丐一副很嚣张的气势,认为吴莫冲来这里是和他抢地盘当乞丐的,那是当然不允许啦,毕竟这里可是街上的黄金地段,每日的收获可是很大的,所以要赶走眼前一副糟老头打扮的吴莫冲。
“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这里可是黄金地段,每日讨的钱,爷都有交税,你是哪条道过来的糟老头子,敢抢爷的饭碗,你知不知道你很讨厌啊,要不是看你年纪大的份上,早一拳料理你了。”乞丐很大声的说话。
吴莫冲向自己的头拳吹了一口气,直接一拳打在他眼上,这个乞丐一下子爬在地上,话都说不出来了。
“屁话这么多,小爷占你个破地方挖个宝藏,你在这里**叨叨半天,浪费小爷的光阴,简直该死。”吴莫冲一脚踹在他的屁股上,将他踢飞,然后挥起锄头,开始在街上挖宝箱。
街上众多的人都被眼前这个糟老头现在的举动,一时惊呆了,谁会在街上一个人挥着锄头挖东西,这又不是种地,这可是无名城的街道啊,这老头到底要做什么?据说,破坏治官,可是要被罚款的,一般人还真没胆量在大街上挖土。
吴莫冲几锄头将一个白银宝箱挖了出来,看着街上一群人的眼神,从惊呆变成震精,一个个看着吴莫冲扛在身上的银色宝箱,说不出话来。
银色宝箱中到底藏着什么?吴莫冲要离开,结果一伙人拦住不让走。
“那个糟老头,将宝箱放下,老子放你离开。”一个手里握着两个铁蛋的青皮混混拦住了吴莫冲的路,他胳膊上刻着一条龙,很威风霸气的样子。
这青皮混混也是无名城的一霸,他哥哥是无名城的牢头,所以,做为牢头的弟弟,当然是为所欲为,为非作歹,有这么好的后台,为了什么也要当一个恶霸。
吴莫冲看着他,吐出一个字:“滚!”
这青皮混混笑了,他现在武功不济,虽说也是一个三流高手,一个糟老头子,看这德性也不会武功,也没啥后台,是个生面孔,居然敢叫他滚,他一时间笑了,对着身后的兄弟们说道:“这糟老头子居然敢叫老子滚,兄弟们,你们说怎么收拾他好呢?”
“打断他的骨头,踩断他的腿!”有个混混声音特别大。
青皮混混笑了,扭回头来,用手捅着吴莫冲的胸说道:“听见子没有,我的兄弟要打断你的骨头,踩断你的腿。”
吴莫冲:“老子向来讨厌别人在我面前装比。”
“我就装啦,你要怎滴?”
吴莫冲先将扛在肩头的白银宝箱放在地上,然后挽起袖子,挥起拳头,将青皮混混一拳放倒在地上,他控制力量没把这丫的打死,不过也打断了他几根骨头,再用力拔出地上的一块青砖,啪啪两下,打断了他的腿,青皮混混痛得大嚎,哭得眼泪飞起,直喊祖宗饶命。
吴莫冲打断了他的骨头,又扛起白银宝箱,不过,刚走出几步,想了一下,还是对刚才青皮混混的一帮手下问道:“你们刚才谁要打断我的骨头,踩断我的腿?”
一群混混赶紧挥手,“没有的事,大爷你听错了。”
“你们还要宝箱吗?里面或者藏着什么宝贝。”
“大爷,你行行好,走吧,我们什么都不要了。”
这群混混还是很有眼力见的。
“真的什么都不要了?”
混混们赶紧挥手告别,惹不起还不让人躲啊,这糟老头的作法,简直太气人了。
吴莫冲再三问向这帮混混,得到了满意的答复,然后背着白银宝箱,朝前走去。
那些混混,真的什么都不敢做,平时欺负一个老实人还可以,碰上眼前这神手不凡的老头,三两下就将自己的老大干翻在地上,打断了他的骨头,连腿都用青砖打断了,他们这些没啥实力的,怎么敢惹这种人物。
青皮混混被一群人抬着去往医馆,他痛得大叫:“那个该死的老头,我回去一定要叫我哥报仇!”
吴莫冲甩开了这帮不开眼的混混,找了一个人少的角落,一脚踹开了白银宝箱,说实话,这一段时间挖宝对他来说,根本就是折磨,啥好处都没有落下,净给别人提供好处了,自己快成圣母婊了。所以,对挖宝一点兴趣都没有了,连开宝箱都是用踹的。
吴莫冲大力一脚上去踹开白银宝箱,白银宝箱被踹飞,里面掉出来两件东西,一根金条,一个小瓷瓶。
吴莫冲捡起金条来,用牙咬了一口,哇,真的,真是看着金条简直爱不释手,却忘了地上还有一个小瓷瓶。
吴莫冲将金条贴身放好,再捡起小瓷瓶,上面写着超神金创药。
吴莫冲又是一喜,这东西老好了,没想到这一次挖宝箱居然又挖出来一瓶,原想藏到衣服里,又怕别人盗走,想了半天,最终与自己的靴子藏在了一块,嗯,藏到了靴子中间。
谁都不会想到,这么一瓶珍贵的超神金创药会被他藏到靴子中间,这样,如果有人想尝尝这超神金创药是什么味道,得先尝尝吴莫冲浓郁的脚气。
有了金子,现在终于可以去买马了,兴致颇高的吴莫冲刚走出去两步,突然一下子被自己的蠢惊呆了,他现在都有金子了,还去买什么马,做什么任务,现在就可以离开无名城,向着京城而去。
不过,从来也没有当过猎人的吴莫冲,其实挺想当一回猎人,跟着武团做一回任务的,所以,吴莫冲并不急着去京城。他还是买了一匹马,还有富余的银子,买了几个馒头,二斤牛肉,一瓶上好的女儿红,骑在马上,在脑海里面确认了郊外那处废弃的寺庙,估计探索任务就在那里,赶着马,朝着脑海中地图标记的地方,开始慢悠悠赶去。
反正,现在又不缺钱,如果去得早了,说不定那凶巴巴的玫瑰姑娘还要给他下放任务,还不如慢腾腾的过去,等他们探索得差不多了,再一起回去交领任务,还能得到赏金,多好的事呀。
吴莫冲也不想想,他的脸得有多大,人家探索任务还需要他一个糟老头子?
不过,这一次探索任务需要在废弃寺庙探寻血魔的踪迹,如果真的有些魔头的踪迹,他们回报到猎人堂,才能拿到奖励。
正在吴莫冲慢悠悠赶往废弃寺庙的时候,玫瑰武者一行六人,已经进入了废弃寺庙,开始对寺庙进行探索。
白鸽眼尖,她好像看到了什么恐怖的事情,朝着玫瑰喊道:“嫣然,你快看那边!”(未完待续。)
吴莫冲易容成一个苍老的糟老头子身份,抬眼打量这一行六个人组成的武团。
武林中的武团,一般是固定队伍组成的,另一种就是有些任务需要一些人手,而临时组成的武团队伍。
当然,临时的队伍肯定没有固定的好,因为没有磨合,互相也不相识,在野外的话,说不定有的临时队伍中的人见财或者见色起义,背卖武团的人也说不定。
固定队伍的人手,平时都熟悉,相互配合也会非常默惬。
不过,武团的话,大多数都是固定的,而任务需要人手的时候,他们才会需要临时召集一两个人充数,猎人堂为了武团他们不能在自己人之间作弊,所以,在发任务的时候,经常会需要一个队伍里面有不同的武林人士,以防他们弄虚作假,胡搅蛮缠,并没有完成任务,非得说完成了任务,欺诈猎人堂的任务赏金。
这六个人正好是一个固定的队伍,本来这个任务六个人就行,但猎人堂临时又将任务改成了七个人,而吴莫冲恰好以第七个人的身份接了这个任务,所以,他们这个武团可不想质疑猎人堂的规矩,也无话可说的默认了这件事情。
这六个人的武团,有三女三男组成,武团的名字带着一股娘们气息叫玫瑰武者,一看就是女人带家的队伍。
吴莫冲抬眼看着那个一身劲装打扮的黑衣女人,她的最材最好也最辣,刚才这个黑衣女人在发号施令,如果没有出错的话,这个玫瑰武者的武团,以这个女人为首。
这个黑衣女人一身劲装猎人服,胸口佩戴着一朵玫瑰,脸如鹅蛋,白洁的脸上却有一双粗旷的眉头,显得极性十足的女人。
果不出其然,这个黑衣女人正是玫瑰武者的老大,只见她看着吴莫冲,美目注视着他,说道:“这位前辈,不知如何称呼?”
“既然你称我为前辈,那你们就叫我前辈好了,本前辈名字也是你们可以打听的?”吴莫冲真是一脸不爽啊。
看着这位前辈一脸不爽,纪嫣然有点搞不懂为了什么,不过,她还是给这位前辈介绍了一下自己玫瑰武团这些人的名号:“前辈,既然大家这次都接了任务,一起共事,那么我帮前辈介绍一下武团各人的名号,熟悉一下彼此好了,这位一身白装的叫南宫白,这位长得很胖的叫飞猪,这位一脸粗旷的是莫大胡子,这位是我的姐妹叫飞鸽,那位侠女是小青,我叫玫瑰,他们的老大。”
吴莫冲恍然大悟,难怪看着他们六人经常耳边**叨叨在说话,原来互相都认识,而自己才是他们队伍中唯一的外人,随口问道:“我们要去什么地方探险,几时走?”
然后几人看向吴莫冲,好像看着一个怪物一样,原以为这糟老头子会是什么世外高人,结果压根是个菜逼啊,玫瑰纪嫣然一脸惊讶的神色,说道:“前辈,您接任务一般都不打听任务的底细吗?”
“老夫打听那些干嘛?吃饱了撑的。”
六人面面相觑,这次来的这个老头是作什么的,怎么好像一副得了老年狂躁症一样,让人看着真是不爽啊。
南宫白凑近玫瑰说道:“大姐,我看他不行啊,要不然我们一行六人去做任务吧,这死老头,看着就一脸叫人不爽的样子,这种人相当能拖别人的后腿,我们千万别被他连累。”
玫瑰摇了摇头,“我们六人去的话,完成任务,猎人堂不认可怎么办,这位前辈一定得带上。”
南宫白冷眼瞧了瞧这吴莫冲,摇了摇头,“带上这糟老头,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吴莫冲听见了,以一副过来人的模样教训这南宫白:“你说话大声点,老夫听得见,什么叫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老夫觉得带上你们六个人,才是嘴上没毛,办事不牢。”
南宫白听后,挽起袖子,一副要揍扁老头的模样,“我咋觉得老头你这嘴这么欠收拾呢?”
玫瑰脸色不善,沉声喝道:“够啦,你们闹够啦没有。”一脸头疼,这样的武团,真能完成这一次的探险任务,他心里实在没有底。
吴莫冲伸了一个懒腰,“这次探险任务,到底是要去什么地方?”
玫瑰看了一眼吴莫冲,觉得这个老头根本不是来做任务的,而是闲得没事出来找死的,索性也不太理会吴莫冲打扮的这个老头,叫弟兄们收拾好东西,立刻上路。
吴莫冲讨了一个没趣,也不以为意,一边在旁边等候,一边仔细打量这六个人。
这六个人中,最讨人嫌的莫不就是那位叫南宫白的家伙,一直围着玫瑰转来转去,无比殷勤的围着玫瑰转,一看就是在死命追玫瑰,但是玫瑰却不给他任务好脸色。莫大汉子是一个比较粗旷的汉子,话很少,让他做什么就做什么,如果没有猜错,应该是队伍中的一把盾,而且他的武器也是一把非常巨大的盾。飞鸽和小青都是女人,不过姿色却不同,飞鸽属于身材好的那种,小青属于脸长得很漂亮的那种。对了,还有一个飞猪,长得果然很胖,不过会不会飞就不轻楚了,这么胖,还能用轻功飞起来,看来也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
玫瑰是这些人的老大,臂上还纹着一只漂亮的红色玫瑰纹身,更让她看起来充满了野性的美,吴莫冲觉得这姑娘应该是个带刺的,要不然,经常给南宫白难堪,但是南宫白好像习惯了一样,在一旁嬉皮笑脸,十足的无赖模样。
吴莫冲看着这帮人装备好兵器,骑上高头大马,准备前行,他一把拦下:“我的马呢?”
玫瑰更是一脸惊讶:“前辈你的马呢?”
“我在问你们啊,我的马呢?”吴莫冲也是一脸惊讶看着玫瑰,难道说马是自己带的?不是配的啊。
玫瑰算明白了,“前辈,你出来做任务,也不骑个马?”
剩余玫瑰武团的另外五个人,都飘来鄙视的眼神。
这糟老头不仅有些菜逼,而且还很穷逼,这样的二逼,到底加入武团有什么阴谋,难道是作卧底来当傻比的?
吴莫冲算明白了,这年头,出来做任务,没有一个代脚的马,还真是受人鄙视。
玫瑰没有理会吴莫冲,骑上马,往前奔去,五人一行朝城外飞奔而去,慢悠悠的南宫白在后面靳住了马,然后传来南宫白戏谑的声音:“这位前辈,没有马的话赶紧去买一匹吧,我们先去郊外的废弃古寺了,这次任务可是去探寻废弃古寺,听说前几日血魔出现在了那附近,前辈如果真的害怕,或者穷的连匹马都买不起,那就不要来了。”
六匹马得得得的骑着,甩开了呆在地上的吴莫冲,朝着无名城郊外而去,只剩下吴莫冲一个孤单的身影,风一吹,他觉得好冷,又一次被一群人抛下了。
郊外,废弃古寺吗?也不知道有多远,吴莫冲觉得现在身无分文,买马的话肯定不行,不过,自己武功高强,总不能走路去郊外,扭头看了看城中,觉得以自己的武功和见识,搞一匹马应该不成问题。
不过,在搞一匹马的时候,去无名城某个地方,挖个宝箱也是不错的选择。
既然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那就说干就干。
吴莫冲找了一把锄头,算计好了无名城刷新宝图的地方,开始朝着那个地方而去。
找到了地方,发现这是一处闹市区,而宝藏地点正在一个爬在街上装残疾的一个乞丐身下。
吴莫冲走了过去,用脚踢了踢那个乞丐,“嘿,伙计,让一下。”
那乞丐瞪着三角般的凶眼说道:“你敢踢我?”
“踢你咋滴?”吴莫冲一下忘了,他现在可是一副糟老头的打扮,难怪乞丐不怕他。
乞丐看着他,一下子就从地上站了起来,连残疾人士都不装了,推着吴莫冲:“哪里来的混蛋老头子,敢在爷的面前抢食,你不知道这里是爷的地盘吗?”
这乞丐一副很嚣张的气势,认为吴莫冲来这里是和他抢地盘当乞丐的,那是当然不允许啦,毕竟这里可是街上的黄金地段,每日的收获可是很大的,所以要赶走眼前一副糟老头打扮的吴莫冲。
“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这里可是黄金地段,每日讨的钱,爷都有交税,你是哪条道过来的糟老头子,敢抢爷的饭碗,你知不知道你很讨厌啊,要不是看你年纪大的份上,早一拳料理你了。”乞丐很大声的说话。
吴莫冲向自己的头拳吹了一口气,直接一拳打在他眼上,这个乞丐一下子爬在地上,话都说不出来了。
“屁话这么多,小爷占你个破地方挖个宝藏,你在这里**叨叨半天,浪费小爷的光阴,简直该死。”吴莫冲一脚踹在他的屁股上,将他踢飞,然后挥起锄头,开始在街上挖宝箱。
街上众多的人都被眼前这个糟老头现在的举动,一时惊呆了,谁会在街上一个人挥着锄头挖东西,这又不是种地,这可是无名城的街道啊,这老头到底要做什么?据说,破坏治官,可是要被罚款的,一般人还真没胆量在大街上挖土。
吴莫冲几锄头将一个白银宝箱挖了出来,看着街上一群人的眼神,从惊呆变成震精,一个个看着吴莫冲扛在身上的银色宝箱,说不出话来。
银色宝箱中到底藏着什么?吴莫冲要离开,结果一伙人拦住不让走。
“那个糟老头,将宝箱放下,老子放你离开。”一个手里握着两个铁蛋的青皮混混拦住了吴莫冲的路,他胳膊上刻着一条龙,很威风霸气的样子。
这青皮混混也是无名城的一霸,他哥哥是无名城的牢头,所以,做为牢头的弟弟,当然是为所欲为,为非作歹,有这么好的后台,为了什么也要当一个恶霸。
吴莫冲看着他,吐出一个字:“滚!”
这青皮混混笑了,他现在武功不济,虽说也是一个三流高手,一个糟老头子,看这德性也不会武功,也没啥后台,是个生面孔,居然敢叫他滚,他一时间笑了,对着身后的兄弟们说道:“这糟老头子居然敢叫老子滚,兄弟们,你们说怎么收拾他好呢?”
“打断他的骨头,踩断他的腿!”有个混混声音特别大。
青皮混混笑了,扭回头来,用手捅着吴莫冲的胸说道:“听见子没有,我的兄弟要打断你的骨头,踩断你的腿。”
吴莫冲:“老子向来讨厌别人在我面前装比。”
“我就装啦,你要怎滴?”
吴莫冲先将扛在肩头的白银宝箱放在地上,然后挽起袖子,挥起拳头,将青皮混混一拳放倒在地上,他控制力量没把这丫的打死,不过也打断了他几根骨头,再用力拔出地上的一块青砖,啪啪两下,打断了他的腿,青皮混混痛得大嚎,哭得眼泪飞起,直喊祖宗饶命。
吴莫冲打断了他的骨头,又扛起白银宝箱,不过,刚走出几步,想了一下,还是对刚才青皮混混的一帮手下问道:“你们刚才谁要打断我的骨头,踩断我的腿?”
一群混混赶紧挥手,“没有的事,大爷你听错了。”
“你们还要宝箱吗?里面或者藏着什么宝贝。”
“大爷,你行行好,走吧,我们什么都不要了。”
这群混混还是很有眼力见的。
“真的什么都不要了?”
混混们赶紧挥手告别,惹不起还不让人躲啊,这糟老头的作法,简直太气人了。
吴莫冲再三问向这帮混混,得到了满意的答复,然后背着白银宝箱,朝前走去。
那些混混,真的什么都不敢做,平时欺负一个老实人还可以,碰上眼前这神手不凡的老头,三两下就将自己的老大干翻在地上,打断了他的骨头,连腿都用青砖打断了,他们这些没啥实力的,怎么敢惹这种人物。
青皮混混被一群人抬着去往医馆,他痛得大叫:“那个该死的老头,我回去一定要叫我哥报仇!”
吴莫冲甩开了这帮不开眼的混混,找了一个人少的角落,一脚踹开了白银宝箱,说实话,这一段时间挖宝对他来说,根本就是折磨,啥好处都没有落下,净给别人提供好处了,自己快成圣母婊了。所以,对挖宝一点兴趣都没有了,连开宝箱都是用踹的。
吴莫冲大力一脚上去踹开白银宝箱,白银宝箱被踹飞,里面掉出来两件东西,一根金条,一个小瓷瓶。
吴莫冲捡起金条来,用牙咬了一口,哇,真的,真是看着金条简直爱不释手,却忘了地上还有一个小瓷瓶。
吴莫冲将金条贴身放好,再捡起小瓷瓶,上面写着超神金创药。
吴莫冲又是一喜,这东西老好了,没想到这一次挖宝箱居然又挖出来一瓶,原想藏到衣服里,又怕别人盗走,想了半天,最终与自己的靴子藏在了一块,嗯,藏到了靴子中间。
谁都不会想到,这么一瓶珍贵的超神金创药会被他藏到靴子中间,这样,如果有人想尝尝这超神金创药是什么味道,得先尝尝吴莫冲浓郁的脚气。
有了金子,现在终于可以去买马了,兴致颇高的吴莫冲刚走出去两步,突然一下子被自己的蠢惊呆了,他现在都有金子了,还去买什么马,做什么任务,现在就可以离开无名城,向着京城而去。
不过,从来也没有当过猎人的吴莫冲,其实挺想当一回猎人,跟着武团做一回任务的,所以,吴莫冲并不急着去京城。他还是买了一匹马,还有富余的银子,买了几个馒头,二斤牛肉,一瓶上好的女儿红,骑在马上,在脑海里面确认了郊外那处废弃的寺庙,估计探索任务就在那里,赶着马,朝着脑海中地图标记的地方,开始慢悠悠赶去。
反正,现在又不缺钱,如果去得早了,说不定那凶巴巴的玫瑰姑娘还要给他下放任务,还不如慢腾腾的过去,等他们探索得差不多了,再一起回去交领任务,还能得到赏金,多好的事呀。
吴莫冲也不想想,他的脸得有多大,人家探索任务还需要他一个糟老头子?
不过,这一次探索任务需要在废弃寺庙探寻血魔的踪迹,如果真的有些魔头的踪迹,他们回报到猎人堂,才能拿到奖励。
正在吴莫冲慢悠悠赶往废弃寺庙的时候,玫瑰武者一行六人,已经进入了废弃寺庙,开始对寺庙进行探索。
白鸽眼尖,她好像看到了什么恐怖的事情,朝着玫瑰喊道:“嫣然,你快看那边!”(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