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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话 高渐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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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的!”

    老东西就在新来的隔壁,看着他躺在地上没有气,就想一点死人财!

    徐福的头已经长得很长,很邋遢地黏在一起,汗水和尿液的味道熏死人,全身都是污垢,被垂下的脏遮住的眼睛,冷漠地注视着老东西的举动,他已经见怪不怪了。

    “穷鬼,死了也是穷死鬼!”

    老东西一边咒骂,一边拔下来那件带着血污和泥的上衣。

    “咳咳……”

    男子似乎清醒了一点,不过身体受伤太重,肺部一阵急促的咳嗽,没法行动,不过着实把老东西吓了一跳,他翻过身来,眼睛是两个白骨森森的窟窿,是被人用钝器活生生挖出来的,老东西之前没看见他的脸,一看,真的是惊呆了!

    老东西原本还想一狠心扒掉他的下身衣物,不过终于还是手抖了抖,便没再继续下去。

    男子左手似乎已经残废了,腿也被打断,只能像条虫子一样往里面爬,爬啊,爬啊,抵在了墙上,斜拉着头,往墙上撑。这样活着,与死了有什么不同呢。

    对面牢房的徐福冷漠、不屑地看着这条虫子,自己比他好太多了,可以走,手可以活动,但是,再过多久他会和他一个样子呢?想到这里,徐福绝望的情绪油然而生,内心不断在崩溃。

    “为什么,没人能理解我呢……”徐福说出这句话时,内心的彷徨与挣扎一览无余。如果他的项目能够继续下去,如果un的大人们能够批准,他一定是站在国际学术峰会上意气风的加来大雄啊!

    “我明明做的是天使的事业,为了人类的进化,你们却把我视为恶魔,究竟是为什么啊!”

    不甘心!

    “嘘,屎福!”徐福这阵咆哮,让老东西着实惊得一颤,生怕招来了狱卒,两人都没好果子吃!

    徐福从怀里取出那一张模糊不清的时空签证,打开时空大门的钥匙,照片上曾经的六个人,多么的意气风,如今,谁还记得他们,记得他呢。

    对面,那名男子艰难地尝试了许多次,膝盖都磨破了,终于撑起了身子,背靠在阴暗的角落,将腿收拢弯曲,让膝盖好受点。

    “吱!”

    男子不小心压住了老鼠的尾巴,并没有挪开手,老鼠惊慌之下逃窜不了,把心一横,要咬他!

    “喂!”徐福眼睁睁地看着,霍乱,这个牢房,这一层牢房的人都得死!

    “砰!”

    “咚……”

    一块长了青苔的飞石砸在了老鼠的头上,投石机的精准度和破坏力,把老鼠的脑袋砸歪了!老鼠的舌头被咬断,还连着点肉!

    “喂,穷鬼,那是我的老鼠,给我!”果然,老东西看中了那只老鼠!

    在噬牙狱里能吃一只老鼠,给个皇帝老子都不换!

    “唔!”

    “妈的,草!”老东西气得直咬牙,男子呆一样,没有回应,不过接下来!

    “嘎吱!”男子居然用右手把老鼠捡了起来,用牙齿拧断了老鼠的头,血迹沾满了嘴沿,好恶心!

    “死杂种!”老东西怒了,手里还有块石头,不过,他只是咒骂着,又坐回了原地,看着男子把老鼠的内脏和排泄物、皮毛和尾巴一起吃掉、咽了下去,那种下水道里的啮齿生物,他还真吃得下去!(当然,古代的老鼠再脏也脏不到哪里去。)

    “小子,有名字吗?”

    落魄的男子难得地饱餐了一顿。

    “多谢。”他没有回答老东西的问题。

    男子也明白,这是老东西有意帮他,从老东西刚刚那一手,他以前的实力一定不凡,但到了这里,昔日战场杀敌的将军又如何,也只是一条狗,狗都算不上吧!

    “我出卖了自己的兄弟,最终也落得如此下场,不就是报应吗?”

    “哈哈哈……”老东西,他竟然!

    这就是他的生平吗,老东西疯狂地笑着,笑着谁呢,他背过身,不再注视那个瞎子男。他们,都是废人吧,一个身体废了,一个心废了……

    “阁下是楚国项氏一族项燕大将军手下的千兵尉——李严!”

    “住口!”

    老东西听见这句话时,脸上突变的表情让人措手不及,他将手里的石块飞出,化为杀气凌人的兵器,直袭向男子的面门。

    “不准你提将军的名字,你不配,我也不配!”

    鲜血顺着瞎子男的额头流下,在脸上画出一道殷红,徐福默然地注视着他们两人,不一言,不一语。

    “李严已经死了,已经为楚国战死在沙场上!”

    老东西紧握住牢门的铁杆,手指甲深深嵌进了肉里,眼神恶狠狠地瞪着瞎子男,恨不得把他吃掉,骨头都不吐出来!

    “滴滴……”

    鲜血一滴滴地掉落在地上,向红宝石一样鲜艳、美丽,这代表生命的液体啊,在这里多么廉价啊。

    “你和部下们接受王翦的招降,放弃尊严,放弃荣誉,忍辱负重,卧薪尝胆,为楚国留下最后的力量,只待有朝一日群龙再起……”

    “可惜,如今你再也拿不起昔日的干戈。”

    “秦军没有遵守约定,屠戮你的部下、将他们配边关、囚禁在这里。世上没人知道那个雄心壮志、力图复国的李严,只知道一个不知羞的叛将,是楚国的耻辱!”

    干戈不息,乱世风雨多。

    公元前224年,秦王倾全国兵力,以王翦为将,率六十万大军大举攻楚,楚国危亡在即。王翦攻取楚国陈以南至平舆之间的地域。楚国则倾一国兵力迎击秦军,以项燕为将,准备与秦军决一死战。王翦因势而变,采取坚壁固守的方针,避其锋芒。楚军多次挑战,秦军始终不出。两军相持日久,楚军以为秦军将长期驻守新占领土,于是撤军东归。王翦伺机起兵追击,令勇壮军士为先锋,突袭楚军。楚军猝不及防,仓促应战,结果大败,项燕在兵败之下自杀。秦军乘胜攻占了楚国大片地域。(引自36o百科)

    李严被秦军擒下,关押在噬牙狱,暗无天日地沦落下去,他曾经热血的心,或许早已冷却、锈蚀……

    “你究竟是!”

    “燕太子丹下,高氏渐离。”

    瞎子男仰着头靠在墙壁上,脸部坚毅而清秀,嘴里轻轻呼唤出这个名字,这个被世人遗忘的名字,他终于也要追随荆轲的脚步了吗……

    这个衣衫褴褛的瞎子男,居然会是高渐离!

    我随着曹沫仗剑登坛,看着专诸鱼肠剑挺,见着豫让吞炭喑哑,听着聂政广陵之散,见着荆轲图穷匕见,最后,看到了那个背着筑的琴师。短短几百字,他走过了史书上的一生。(引自贴吧)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探虎穴兮入蛟宫,仰天呼气兮成白虹!

    “翼折羽兮,奈之若何?朔风凛冽,终不离兮……”

    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