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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精打细算买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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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定了“作战方案”,我们轻松了不少。

    原来魔鬼教授是别有深意啊。

    那我还要好好练习一下控物术,到时候可别掉了链子。

    经过这半个多月的锻炼,我的饭量大增,长高了不少,壮实了许多,看起来更像一个大孩子了。

    上课的时候,莱利尔老师喜欢提问我和约翰。

    我们两个人谁更强谁要弱一些,是同学们经常讨论的话题。

    经过这半个多月的摸索,莱利尔老师打算从我们两个人中选一个当班长。

    我对任职一事,没有多大兴趣,而且更多的是希望能一心扑在魔法上。

    当班长,不在我的计划之内。

    我曾私下向莱利尔老师说此事,但莱利尔老师坚持认为,能够当上班长,可以磨砺一个人,增强他的社交能力,便没有被我说动。

    莱利尔老师说在九月初就竞选出我们班的班长,到时候既要我们展示个人能力,又要同学们投票选拔,势必要大费周章,与我参加魔鬼教授的计划冲突,我便无心准备,有些敷衍。

    莱利尔老师有些不满。

    魔鬼教授那种事情,就是一个奢望,在他的眼里,我这是在浪费时间。

    “亚历克斯,不要去做自己能力之外的事情。”莱利尔老师委婉的劝导我说。

    莱利尔老师啊,你又怎么知道我有苦衷呢?

    我便以沉默应对。

    莱利尔老师便有些不待见我。

    约翰开始接管代理老师的权力,在班级里“一手遮天”,经常当着同学们的面,说我的坏话。

    因为在整个班级内,只有我对他视若无睹,既不私底下请他吃饭,又不当着面喊他“约翰哥”。

    我以“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岗”的心态应对他。

    我便“我行我素”。

    只是我这“不反抗”的态度,令他误以为我是一个“胆小鬼”,便越加肆无忌惮。

    到了下午放学的时候,这“肆无忌惮”已到了“嚣张跋扈”的地步。

    同学们深知“一山难容二虎”,只能追随一个人,约翰最近深得老师喜爱,势大,且是贵族,便竞相倒向一侧。

    这次班长选拔,投票环节,约翰必胜,能力展示环节,也是十拿九稳,坐实了班长的位子。

    约翰风光无俩,放学后便叫住了我,在他的身后都是“亲友团”,威风凛凛。

    “有什么事吗?”我依旧如故。

    约翰扔给我一封战书,当着所有人的面,说道:“亚历克斯,你敢不敢和我比试魔法?”

    我接过战书,瞧了一眼。

    “对不起,我没兴趣。”我大步流星,正要离开教室。

    “你是胆小鬼吗?”约翰语中带刺,意欲挑事。

    有些事,可以忍,风平浪静,便会平息。

    有些事,便不能去忍,忍久适得其反,所受委屈与所得回报,比例倾斜,变成“懦弱”。

    我转过头来。

    “比试一下又能怎样?”

    “输了也没什么。”

    “就是嘛。”

    “亚历克斯,露两手给我们瞧瞧,涨涨见识。”

    ……

    人心啊……

    我不由想起了卡尔背叛父亲时的场景。

    何其的相似?

    我微微一笑,说道:“那好吧,约翰,晚饭过后,我们就去初级魔法比武场会面。”

    我没有再无视或拒绝。

    做个了断吧。

    “这才对嘛,亚历克斯。”约翰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

    “对了。在这里你如果没钱吃饭的话,可以告诉我,我可以帮助你的。”约翰说道,想尽办法表现自己。

    我何尝听不出其中的嘲讽。

    然。

    经历了卡尔的叛变后,我的心已很少对这种低级的嘲讽生起多大的波澜。

    大概。

    现在能伤害我的,也就只有至亲的人了吧?

    我点了点头,无视嘲讽,大步而去。

    约翰,并不能影响我。

    我心如故。

    我回到了公寓内,先简单的练习了一下控物术。

    我所谓的方法,就是——操纵自己身上的衣物,以辅助跑步,节省体力。

    衣物,是非生命物体,可以操纵。

    如何将控物术运用到自己的身上,这个难题还是需要不断的实验。

    跑步的话,当然穿的越简单越方便。

    但薄衫在身,精神力控制难度太大,如履薄冰,失误率偏高,难以真正发挥作用。

    战士的重甲又太重,虽然很好控制,但不适合我这种菜鸟。

    穿上它我不是在跑步,我是在爬山,凭白多了累赘。

    唯一的合适衣选,便是折中选择——皮甲了。

    皮甲,大多出自魔兽身上的皮膜。

    由于魔兽大多皮糙肉厚,所以兽皮制作的皮甲防御力也不弱,厉害的魔兽皮甲,甚至超过重甲防御力,而且轻便无比,外观还精美,所以一直深得战士和魔法师双方的喜爱。

    “哎呀,又要花掉一些生活费了吗?”我有些肉痛。

    想想自己的钱可都是伊拉德伯爵赞助的啊,数量有限,不能挥霍,买一身皮甲我可负担不起啊。

    何况操纵一身皮甲,我还做不到。

    我盘算了一下,在我没有能力挣钱前,这些生活费还是很拮据的,那我先买一双皮靴吧。

    买皮靴也要有讲究。

    我是火系魔法师,至少不能买水系魔兽制作的皮靴。

    初级魔兽里面,最易捕捉的火系魔兽,就属“火狼”了。

    据说魔兽山脉外围经常可以见到大群的火狼,魔法师和战士配合的好,一次可以捕捉十几只,赚钱极快。

    而且更重要的一点是,现在这个季节,火狼靴价格很便宜。

    火狼的皮靴,在冬天极为热销,因为火狼皮毛很暖和,天然火,到了夏天,就是滞销品了。

    我花费很少的价格,就买到了一双物美价廉的火狼靴。

    我穿上它后,在公寓内实验了一下。

    果然。

    控物术可以非常轻松的推动火狼靴。

    要不是我最近苦练控物术,一直不满足于眼前的成绩,恐怕现在就算知道了控物术的作用,也只能干瞪眼呢。

    因为,控制火狼靴的同时,我的精神力同时也要承受我一部分体重。

    像一些魔法师只能操纵小石头,到时候肯定要哭丧脸了吧。

    我心情很好。

    努力,就会有收获。

    这话,真的不假呢。

    我收起火狼靴。

    该吃饭了。

    待会儿,还要活动一下筋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