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精打细算买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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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了“作战方案”,我们轻松了不少。
原来魔鬼教授是别有深意啊。
那我还要好好练习一下控物术,到时候可别掉了链子。
经过这半个多月的锻炼,我的饭量大增,长高了不少,壮实了许多,看起来更像一个大孩子了。
上课的时候,莱利尔老师喜欢提问我和约翰。
我们两个人谁更强谁要弱一些,是同学们经常讨论的话题。
经过这半个多月的摸索,莱利尔老师打算从我们两个人中选一个当班长。
我对任职一事,没有多大兴趣,而且更多的是希望能一心扑在魔法上。
当班长,不在我的计划之内。
我曾私下向莱利尔老师说此事,但莱利尔老师坚持认为,能够当上班长,可以磨砺一个人,增强他的社交能力,便没有被我说动。
莱利尔老师说在九月初就竞选出我们班的班长,到时候既要我们展示个人能力,又要同学们投票选拔,势必要大费周章,与我参加魔鬼教授的计划冲突,我便无心准备,有些敷衍。
莱利尔老师有些不满。
魔鬼教授那种事情,就是一个奢望,在他的眼里,我这是在浪费时间。
“亚历克斯,不要去做自己能力之外的事情。”莱利尔老师委婉的劝导我说。
莱利尔老师啊,你又怎么知道我有苦衷呢?
我便以沉默应对。
莱利尔老师便有些不待见我。
约翰开始接管代理老师的权力,在班级里“一手遮天”,经常当着同学们的面,说我的坏话。
因为在整个班级内,只有我对他视若无睹,既不私底下请他吃饭,又不当着面喊他“约翰哥”。
我以“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岗”的心态应对他。
我便“我行我素”。
只是我这“不反抗”的态度,令他误以为我是一个“胆小鬼”,便越加肆无忌惮。
到了下午放学的时候,这“肆无忌惮”已到了“嚣张跋扈”的地步。
同学们深知“一山难容二虎”,只能追随一个人,约翰最近深得老师喜爱,势大,且是贵族,便竞相倒向一侧。
这次班长选拔,投票环节,约翰必胜,能力展示环节,也是十拿九稳,坐实了班长的位子。
约翰风光无俩,放学后便叫住了我,在他的身后都是“亲友团”,威风凛凛。
“有什么事吗?”我依旧如故。
约翰扔给我一封战书,当着所有人的面,说道:“亚历克斯,你敢不敢和我比试魔法?”
我接过战书,瞧了一眼。
“对不起,我没兴趣。”我大步流星,正要离开教室。
“你是胆小鬼吗?”约翰语中带刺,意欲挑事。
有些事,可以忍,风平浪静,便会平息。
有些事,便不能去忍,忍久适得其反,所受委屈与所得回报,比例倾斜,变成“懦弱”。
我转过头来。
“比试一下又能怎样?”
“输了也没什么。”
“就是嘛。”
“亚历克斯,露两手给我们瞧瞧,涨涨见识。”
……
人心啊……
我不由想起了卡尔背叛父亲时的场景。
何其的相似?
我微微一笑,说道:“那好吧,约翰,晚饭过后,我们就去初级魔法比武场会面。”
我没有再无视或拒绝。
做个了断吧。
“这才对嘛,亚历克斯。”约翰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
“对了。在这里你如果没钱吃饭的话,可以告诉我,我可以帮助你的。”约翰说道,想尽办法表现自己。
我何尝听不出其中的嘲讽。
然。
经历了卡尔的叛变后,我的心已很少对这种低级的嘲讽生起多大的波澜。
大概。
现在能伤害我的,也就只有至亲的人了吧?
我点了点头,无视嘲讽,大步而去。
约翰,并不能影响我。
我心如故。
我回到了公寓内,先简单的练习了一下控物术。
我所谓的方法,就是——操纵自己身上的衣物,以辅助跑步,节省体力。
衣物,是非生命物体,可以操纵。
如何将控物术运用到自己的身上,这个难题还是需要不断的实验。
跑步的话,当然穿的越简单越方便。
但薄衫在身,精神力控制难度太大,如履薄冰,失误率偏高,难以真正发挥作用。
战士的重甲又太重,虽然很好控制,但不适合我这种菜鸟。
穿上它我不是在跑步,我是在爬山,凭白多了累赘。
唯一的合适衣选,便是折中选择——皮甲了。
皮甲,大多出自魔兽身上的皮膜。
由于魔兽大多皮糙肉厚,所以兽皮制作的皮甲防御力也不弱,厉害的魔兽皮甲,甚至超过重甲防御力,而且轻便无比,外观还精美,所以一直深得战士和魔法师双方的喜爱。
“哎呀,又要花掉一些生活费了吗?”我有些肉痛。
想想自己的钱可都是伊拉德伯爵赞助的啊,数量有限,不能挥霍,买一身皮甲我可负担不起啊。
何况操纵一身皮甲,我还做不到。
我盘算了一下,在我没有能力挣钱前,这些生活费还是很拮据的,那我先买一双皮靴吧。
买皮靴也要有讲究。
我是火系魔法师,至少不能买水系魔兽制作的皮靴。
初级魔兽里面,最易捕捉的火系魔兽,就属“火狼”了。
据说魔兽山脉外围经常可以见到大群的火狼,魔法师和战士配合的好,一次可以捕捉十几只,赚钱极快。
而且更重要的一点是,现在这个季节,火狼靴价格很便宜。
火狼的皮靴,在冬天极为热销,因为火狼皮毛很暖和,天然火,到了夏天,就是滞销品了。
我花费很少的价格,就买到了一双物美价廉的火狼靴。
我穿上它后,在公寓内实验了一下。
果然。
控物术可以非常轻松的推动火狼靴。
要不是我最近苦练控物术,一直不满足于眼前的成绩,恐怕现在就算知道了控物术的作用,也只能干瞪眼呢。
因为,控制火狼靴的同时,我的精神力同时也要承受我一部分体重。
像一些魔法师只能操纵小石头,到时候肯定要哭丧脸了吧。
我心情很好。
努力,就会有收获。
这话,真的不假呢。
我收起火狼靴。
该吃饭了。
待会儿,还要活动一下筋骨呢。
确定了“作战方案”,我们轻松了不少。
原来魔鬼教授是别有深意啊。
那我还要好好练习一下控物术,到时候可别掉了链子。
经过这半个多月的锻炼,我的饭量大增,长高了不少,壮实了许多,看起来更像一个大孩子了。
上课的时候,莱利尔老师喜欢提问我和约翰。
我们两个人谁更强谁要弱一些,是同学们经常讨论的话题。
经过这半个多月的摸索,莱利尔老师打算从我们两个人中选一个当班长。
我对任职一事,没有多大兴趣,而且更多的是希望能一心扑在魔法上。
当班长,不在我的计划之内。
我曾私下向莱利尔老师说此事,但莱利尔老师坚持认为,能够当上班长,可以磨砺一个人,增强他的社交能力,便没有被我说动。
莱利尔老师说在九月初就竞选出我们班的班长,到时候既要我们展示个人能力,又要同学们投票选拔,势必要大费周章,与我参加魔鬼教授的计划冲突,我便无心准备,有些敷衍。
莱利尔老师有些不满。
魔鬼教授那种事情,就是一个奢望,在他的眼里,我这是在浪费时间。
“亚历克斯,不要去做自己能力之外的事情。”莱利尔老师委婉的劝导我说。
莱利尔老师啊,你又怎么知道我有苦衷呢?
我便以沉默应对。
莱利尔老师便有些不待见我。
约翰开始接管代理老师的权力,在班级里“一手遮天”,经常当着同学们的面,说我的坏话。
因为在整个班级内,只有我对他视若无睹,既不私底下请他吃饭,又不当着面喊他“约翰哥”。
我以“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岗”的心态应对他。
我便“我行我素”。
只是我这“不反抗”的态度,令他误以为我是一个“胆小鬼”,便越加肆无忌惮。
到了下午放学的时候,这“肆无忌惮”已到了“嚣张跋扈”的地步。
同学们深知“一山难容二虎”,只能追随一个人,约翰最近深得老师喜爱,势大,且是贵族,便竞相倒向一侧。
这次班长选拔,投票环节,约翰必胜,能力展示环节,也是十拿九稳,坐实了班长的位子。
约翰风光无俩,放学后便叫住了我,在他的身后都是“亲友团”,威风凛凛。
“有什么事吗?”我依旧如故。
约翰扔给我一封战书,当着所有人的面,说道:“亚历克斯,你敢不敢和我比试魔法?”
我接过战书,瞧了一眼。
“对不起,我没兴趣。”我大步流星,正要离开教室。
“你是胆小鬼吗?”约翰语中带刺,意欲挑事。
有些事,可以忍,风平浪静,便会平息。
有些事,便不能去忍,忍久适得其反,所受委屈与所得回报,比例倾斜,变成“懦弱”。
我转过头来。
“比试一下又能怎样?”
“输了也没什么。”
“就是嘛。”
“亚历克斯,露两手给我们瞧瞧,涨涨见识。”
……
人心啊……
我不由想起了卡尔背叛父亲时的场景。
何其的相似?
我微微一笑,说道:“那好吧,约翰,晚饭过后,我们就去初级魔法比武场会面。”
我没有再无视或拒绝。
做个了断吧。
“这才对嘛,亚历克斯。”约翰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
“对了。在这里你如果没钱吃饭的话,可以告诉我,我可以帮助你的。”约翰说道,想尽办法表现自己。
我何尝听不出其中的嘲讽。
然。
经历了卡尔的叛变后,我的心已很少对这种低级的嘲讽生起多大的波澜。
大概。
现在能伤害我的,也就只有至亲的人了吧?
我点了点头,无视嘲讽,大步而去。
约翰,并不能影响我。
我心如故。
我回到了公寓内,先简单的练习了一下控物术。
我所谓的方法,就是——操纵自己身上的衣物,以辅助跑步,节省体力。
衣物,是非生命物体,可以操纵。
如何将控物术运用到自己的身上,这个难题还是需要不断的实验。
跑步的话,当然穿的越简单越方便。
但薄衫在身,精神力控制难度太大,如履薄冰,失误率偏高,难以真正发挥作用。
战士的重甲又太重,虽然很好控制,但不适合我这种菜鸟。
穿上它我不是在跑步,我是在爬山,凭白多了累赘。
唯一的合适衣选,便是折中选择——皮甲了。
皮甲,大多出自魔兽身上的皮膜。
由于魔兽大多皮糙肉厚,所以兽皮制作的皮甲防御力也不弱,厉害的魔兽皮甲,甚至超过重甲防御力,而且轻便无比,外观还精美,所以一直深得战士和魔法师双方的喜爱。
“哎呀,又要花掉一些生活费了吗?”我有些肉痛。
想想自己的钱可都是伊拉德伯爵赞助的啊,数量有限,不能挥霍,买一身皮甲我可负担不起啊。
何况操纵一身皮甲,我还做不到。
我盘算了一下,在我没有能力挣钱前,这些生活费还是很拮据的,那我先买一双皮靴吧。
买皮靴也要有讲究。
我是火系魔法师,至少不能买水系魔兽制作的皮靴。
初级魔兽里面,最易捕捉的火系魔兽,就属“火狼”了。
据说魔兽山脉外围经常可以见到大群的火狼,魔法师和战士配合的好,一次可以捕捉十几只,赚钱极快。
而且更重要的一点是,现在这个季节,火狼靴价格很便宜。
火狼的皮靴,在冬天极为热销,因为火狼皮毛很暖和,天然火,到了夏天,就是滞销品了。
我花费很少的价格,就买到了一双物美价廉的火狼靴。
我穿上它后,在公寓内实验了一下。
果然。
控物术可以非常轻松的推动火狼靴。
要不是我最近苦练控物术,一直不满足于眼前的成绩,恐怕现在就算知道了控物术的作用,也只能干瞪眼呢。
因为,控制火狼靴的同时,我的精神力同时也要承受我一部分体重。
像一些魔法师只能操纵小石头,到时候肯定要哭丧脸了吧。
我心情很好。
努力,就会有收获。
这话,真的不假呢。
我收起火狼靴。
该吃饭了。
待会儿,还要活动一下筋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