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绝望情诗,荒瘠玫瑰(卿允竹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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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她认识六年。
整整六年。
从初中,再到高中。
他的青葱岁月里,他只要闭眼睛一想,就是她修长雪白的颈项。
毕竟,他在她身后坐了六年。
他总觉得,她最终会属于他,就像是宿命一样。
他不知道别的男生对待初恋如何,他只知道,六年的时光,已经足以将一个人刻在心底……
生死不忘。
在他成年的时候,他站在时间轴后面,回忆自己到底是什么时候喜欢她的,他竟答不出。
可能是在晨光里,她熠熠的侧脸,在夕阳下,她笔尖飞动的剪影,在金老师的讲课声中,她“认真”摸鱼地画画……
她贴在他耳朵上的创可贴,他小心地展下来。
他用了五个晚上的时间,叠了一罐子的千纸鹤。
因为他听说,叠满一罐子,就可以实现心中所愿。
说来可笑,他一个糙老爷们,竟然有朝一日能为了一个姑娘做这些东西。
一幕幕,就像一本连环的褪色老照片,随着他的视角进行着转换。
而永不褪色的,是她的微笑。
他的很多第一次,都是她的。
第一次送她面包,第一次带她去看他们的乐队,第一次收藏她给他画的画像……
说起来,那张被她画得丑丑的画像还被他夹在初中数学课本里呢,在第34和35页的位置。
谁年少没有轻狂过?
他的青春过得很是肆意。
在酒吧里挥舞着汗滴,敲打着振奋的鼓点,在课堂上明目张胆地睡觉,无畏地和老师顶嘴,在考场上挑战自我,考下更高的分数……
但是他也有怂的时候。
比如……
迟迟不和他心爱的姑娘表白。
曾有无数次,他对她欲言又止,可是心里的另一个声音就会告诉他:“再等等,时机不到。”
他还年轻,还有大把的时间。
不知道她是否知道,他每次看向她的目光,都带着贪恋。
像是一个病入膏肓的病患,描摹着她的脸庞。
叶起云,我爱你。
他张口——
却没有声音。
他这样的人,是个混蛋,迟早要遭到报应。
报应很快就来了。
高考的最后一科,是语文。
他已经下定决心,只要考完这最后一科,他就去向她表白。
他要告诉他,他喜欢她,喜欢了整整六年。
可就在他走向学校的路上,一帮小混混堵住了他的去路。
那个巷子很偏僻,他们是有备而来。
“钟意,还记得三年前你初中那会儿,在酒吧里为了个女的,把我们胡哥的头开了个瓢的事儿吗?你这两天是去高考吧?我们仁慈,就想让你少考一科。”
他是从小打架到大的,论打架,他一个人就可以干他们五个。
但是,他们人太多了,有十一个人,还带着棍子。
他被逼成了困兽,挺了五分钟已经是他的极限,还是败下阵来。
最后,变成了他们将他围成一圈,密密麻麻的棍棒打在他的身上。
“听说你还是个鼓手,呵呵,哥儿几个也不多纠缠你,今天,就挑你的手筋,咱们的事儿就算翻篇了。”
混混头目拔出刀子,在他的两只手腕上划过。
他的大脑一片空白。
他能感觉到,两只手都没有力气了。
血一直流一直流,好像要把他的一腔热血都流尽。
从此,他一辈子也不能敲鼓了。
他退出了乐队。
相当于失去了双手的他,畏畏缩缩,再不敢同她表白。
高考成绩相差甚远的他和她,也注定上不了同一所大学。
他和她,也注定再没有交集。
后来,他听说叶起云和卿允竹在一起了。
他连着一周都是在酒精中度过,他怕醒来,那爬着脊椎直达天灵盖的痛苦会压趴他。
他的手毫无知觉,只能用胳膊艰难地将酒瓶抱起,大口大口地往喉咙里灌,不要命般。
酒液因为手的不稳妥不受控制地顺他下巴流下。
他如此颓废。
好痛苦。
痛苦得快要死了。
叶起云,你是不是已经把我忘了。
再后来……
他收到了她的结婚请帖。
他看着请帖,笑了,又哭了,
他用胳膊抱着枕头哭了一整夜。
命运可能觉得他得到的已经太多了,该让他尝尝失去的滋味儿了。
他还是去参加了她的婚礼。
婚礼上,她亲密地挽着卿允竹,笑得那样好看。
那身圣洁的白色婚纱,将她衬得像一个公主。
他看着她净白的脖颈,恍惚又回到了校园时光。
他坐在她后面,托着腮,静静地看着她的背影,幸福又满足。
那一刻,他突然好嫉妒。
他嫉妒,她身边的人不是他。
他不想错过看她的任何一秒,就那样盯着她,视线随着她的位置而移动。
可是,当她说出那声“我愿意”,扑到新郎怀中时,他再也忍受不了了。
他再忍受不了,他的余生没有她相伴,再忍受不了,亲眼看着心里住了六年的那个姑娘,牵着新郎的手,笑得那么可爱那么甜美……
那笑容,不属于他。
他不是圣人,光是想想,心里就恐惧悲伤得发抖。
身体僵硬极了,好像只要被人轻轻一碰,就可以化作灰。
全身的骨骼都钙化了,硬得像七星瓢虫的甲壳。
他仓皇地逃离了这里,狼狈得像一条落水狗。
再见了,叶起云。
再见了,我的青春。
再见了,我爱的姑娘。
—————————————
10年后,1994年。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界的繁华……”
前尘酒吧里,一个男子坐在吧台旁,录音机里,播放着许巍的《曾经的你》
“哥,你这初中课本里怎么夹着一张这么丑的画呀。”
许念将书里的画拿了出来:“这都泛黄了,初中的话都十年前的了吧!”
许白焰微微一愣。
“这上面好像还有字儿呢,写的什么我看看,字有点小……钟意……好像写的是钟意吧……钟意永远爱叶起云?”
许白焰的脑海里,出现了那个模糊的身影。
那些年的四季里,他们一起曾在这里笑过,闹过,拥有一段难忘而美好的回忆。
“哥,这个钟意是谁啊。”
“钟意……”
许久不说这个名字,让他都有些拗口起来。
“我以前乐队的鼓手,后来退出乐队了。”
“奥奥,我在录像带里听过你们乐队的那个《滚动的黑白》,鼓点声超级赞!怎么退出了呢?退出后又做什么去了?”
“不知道,可能去哪里浪去了吧,也可能不知道死哪儿了,谁知道呢。”
许白焰喝了口威士忌,眼中有雾气笼罩。
“哈哈,哪有咒自己朋友死的……”
一滴泪水悄然从他的眼角落到酒水中,荡起涟漪。
他去哪里,连他最亲近的朋友都没有告诉。
——完
他和她认识六年。
整整六年。
从初中,再到高中。
他的青葱岁月里,他只要闭眼睛一想,就是她修长雪白的颈项。
毕竟,他在她身后坐了六年。
他总觉得,她最终会属于他,就像是宿命一样。
他不知道别的男生对待初恋如何,他只知道,六年的时光,已经足以将一个人刻在心底……
生死不忘。
在他成年的时候,他站在时间轴后面,回忆自己到底是什么时候喜欢她的,他竟答不出。
可能是在晨光里,她熠熠的侧脸,在夕阳下,她笔尖飞动的剪影,在金老师的讲课声中,她“认真”摸鱼地画画……
她贴在他耳朵上的创可贴,他小心地展下来。
他用了五个晚上的时间,叠了一罐子的千纸鹤。
因为他听说,叠满一罐子,就可以实现心中所愿。
说来可笑,他一个糙老爷们,竟然有朝一日能为了一个姑娘做这些东西。
一幕幕,就像一本连环的褪色老照片,随着他的视角进行着转换。
而永不褪色的,是她的微笑。
他的很多第一次,都是她的。
第一次送她面包,第一次带她去看他们的乐队,第一次收藏她给他画的画像……
说起来,那张被她画得丑丑的画像还被他夹在初中数学课本里呢,在第34和35页的位置。
谁年少没有轻狂过?
他的青春过得很是肆意。
在酒吧里挥舞着汗滴,敲打着振奋的鼓点,在课堂上明目张胆地睡觉,无畏地和老师顶嘴,在考场上挑战自我,考下更高的分数……
但是他也有怂的时候。
比如……
迟迟不和他心爱的姑娘表白。
曾有无数次,他对她欲言又止,可是心里的另一个声音就会告诉他:“再等等,时机不到。”
他还年轻,还有大把的时间。
不知道她是否知道,他每次看向她的目光,都带着贪恋。
像是一个病入膏肓的病患,描摹着她的脸庞。
叶起云,我爱你。
他张口——
却没有声音。
他这样的人,是个混蛋,迟早要遭到报应。
报应很快就来了。
高考的最后一科,是语文。
他已经下定决心,只要考完这最后一科,他就去向她表白。
他要告诉他,他喜欢她,喜欢了整整六年。
可就在他走向学校的路上,一帮小混混堵住了他的去路。
那个巷子很偏僻,他们是有备而来。
“钟意,还记得三年前你初中那会儿,在酒吧里为了个女的,把我们胡哥的头开了个瓢的事儿吗?你这两天是去高考吧?我们仁慈,就想让你少考一科。”
他是从小打架到大的,论打架,他一个人就可以干他们五个。
但是,他们人太多了,有十一个人,还带着棍子。
他被逼成了困兽,挺了五分钟已经是他的极限,还是败下阵来。
最后,变成了他们将他围成一圈,密密麻麻的棍棒打在他的身上。
“听说你还是个鼓手,呵呵,哥儿几个也不多纠缠你,今天,就挑你的手筋,咱们的事儿就算翻篇了。”
混混头目拔出刀子,在他的两只手腕上划过。
他的大脑一片空白。
他能感觉到,两只手都没有力气了。
血一直流一直流,好像要把他的一腔热血都流尽。
从此,他一辈子也不能敲鼓了。
他退出了乐队。
相当于失去了双手的他,畏畏缩缩,再不敢同她表白。
高考成绩相差甚远的他和她,也注定上不了同一所大学。
他和她,也注定再没有交集。
后来,他听说叶起云和卿允竹在一起了。
他连着一周都是在酒精中度过,他怕醒来,那爬着脊椎直达天灵盖的痛苦会压趴他。
他的手毫无知觉,只能用胳膊艰难地将酒瓶抱起,大口大口地往喉咙里灌,不要命般。
酒液因为手的不稳妥不受控制地顺他下巴流下。
他如此颓废。
好痛苦。
痛苦得快要死了。
叶起云,你是不是已经把我忘了。
再后来……
他收到了她的结婚请帖。
他看着请帖,笑了,又哭了,
他用胳膊抱着枕头哭了一整夜。
命运可能觉得他得到的已经太多了,该让他尝尝失去的滋味儿了。
他还是去参加了她的婚礼。
婚礼上,她亲密地挽着卿允竹,笑得那样好看。
那身圣洁的白色婚纱,将她衬得像一个公主。
他看着她净白的脖颈,恍惚又回到了校园时光。
他坐在她后面,托着腮,静静地看着她的背影,幸福又满足。
那一刻,他突然好嫉妒。
他嫉妒,她身边的人不是他。
他不想错过看她的任何一秒,就那样盯着她,视线随着她的位置而移动。
可是,当她说出那声“我愿意”,扑到新郎怀中时,他再也忍受不了了。
他再忍受不了,他的余生没有她相伴,再忍受不了,亲眼看着心里住了六年的那个姑娘,牵着新郎的手,笑得那么可爱那么甜美……
那笑容,不属于他。
他不是圣人,光是想想,心里就恐惧悲伤得发抖。
身体僵硬极了,好像只要被人轻轻一碰,就可以化作灰。
全身的骨骼都钙化了,硬得像七星瓢虫的甲壳。
他仓皇地逃离了这里,狼狈得像一条落水狗。
再见了,叶起云。
再见了,我的青春。
再见了,我爱的姑娘。
—————————————
10年后,1994年。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界的繁华……”
前尘酒吧里,一个男子坐在吧台旁,录音机里,播放着许巍的《曾经的你》
“哥,你这初中课本里怎么夹着一张这么丑的画呀。”
许念将书里的画拿了出来:“这都泛黄了,初中的话都十年前的了吧!”
许白焰微微一愣。
“这上面好像还有字儿呢,写的什么我看看,字有点小……钟意……好像写的是钟意吧……钟意永远爱叶起云?”
许白焰的脑海里,出现了那个模糊的身影。
那些年的四季里,他们一起曾在这里笑过,闹过,拥有一段难忘而美好的回忆。
“哥,这个钟意是谁啊。”
“钟意……”
许久不说这个名字,让他都有些拗口起来。
“我以前乐队的鼓手,后来退出乐队了。”
“奥奥,我在录像带里听过你们乐队的那个《滚动的黑白》,鼓点声超级赞!怎么退出了呢?退出后又做什么去了?”
“不知道,可能去哪里浪去了吧,也可能不知道死哪儿了,谁知道呢。”
许白焰喝了口威士忌,眼中有雾气笼罩。
“哈哈,哪有咒自己朋友死的……”
一滴泪水悄然从他的眼角落到酒水中,荡起涟漪。
他去哪里,连他最亲近的朋友都没有告诉。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