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不懂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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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月的天,很蓝,阳光不算太烈,碎了一地斑驳,温柔了人的影子,只是这偏离繁华的陈旧老街有些人影稀疏,看不出这个季节该有的热闹。这条老街大概有几百岁的年纪了,被岁月风化的萧条冷清,放眼望去,唯一还‘苟延残喘’的茶馆前,一张木椅,一盏茶,一个女人,倒也安静宁和。
啜了一口茶,唇间苦涩弥漫,江夏初面如静水,只是在望了一眼手表之后,皱了眉头。
转角的街口,一辆大红的法拉利急促行驶,拉出一道长长折痕,还有这一带少闻的车鸣,江在铖这才松了眉头,放下手中的茶杯,抬眸,冷冷清清:“我在这等了你足足半个小时。”
来人一身当下流行的混搭风,不伦不类中尽显妖娆风情,乍一眼望去,就是一颜色混合体,明明女气的打扮,竟叫这男人穿出一种极致魅惑,不由得叹一声:妖孽就是妖孽的,还不是一般级别的,可是红遍大江南北的叶在夕是也啊。
取下墨镜,长腿一伸,神情惬意地半靠在在木椅上,拿起一杯茶就往嘴里大灌几口,中国几千年的茶文化叫他喝出了一股江湖味,还笑得风情万种,半真半假地调侃:“三年来,这可是你第一次主动约我出来,自然要为悦己者容一下。”
“浪费了,这衣服很贵吧。”江夏初拿着茶壶,又斟满了叶在夕前面的杯子。
浪费了,这么好的茶,有点暴殄天物。
说着衣服很贵,却垂着眸子倒茶,哪有多看一眼,叶在夕有些挫败,却漫不经心地揶揄:“你多看几眼就不亏了。”
“三点的时候你有签唱会是吧,我没记错还和林倾妍一起,这身衣服不会暴殄天物。”
江夏初只是浅笑,唇角晕开的极淡的纹路,像茶面荡开的浅波,叶在夕想,这个女人喝茶的样子是极美的,虽然一点脂粉也没。
不过,如果语气不这么冷硬正经就更完美了。
叶在夕笑,这春光明媚了好几转,融在他桃花眸中,别样风情,美中不足便是嘴角一撇,几抹幽怨:“江夏初,你能不能别开玩笑的时候,一本正经的样子。”某人心里不爽,过去十年与林倾妍被传作情侣也没过这种感觉。
“我没开玩笑。”确实,语气很认真,喝着茶,慢条斯理。
这个女人总能这样不动声色地气死人不偿命,他挫败叹气:“好吧,我自讨没趣。”话锋一转,神情像只养尊处优的贵宾犬,慵懒眸光扫过江夏初,开始品头论足,“你也不注意点形象,你一个金曲制作家,怎么说也是公众人物,这样就出门了?”
江夏初只是似笑而非:“我不是你。”
确实不施脂粉衬衫长裤,比不过某人亮黄的发,酒红的衣,还有一条极似裙子的裤,似乎那辆骚包红色法拉利也是全新,前几天还是黑色豪爵呢,换的真勤。江夏初不敢恭维,这身行头,这种奢侈,怕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叶在夕倒不以为意,习惯了自个风情万种,习惯了江夏初泥古不化,只是再抬眸打量一下这人烟罕见的空巷,一张俊脸便有些沉了,控诉道:“约会也不选个浪漫点的地方,我说你这个女人,难道没人告诉你约男人出来千万不要选这么没有情调的地方吗?没个人影不说,怎么还阴风阵阵的。”托了江夏初的福,叶大少爷还是第一次在公众场合这样无人问津。
本就不是约会,何需情调?林浅清自顾品茶,置若罔闻,淡淡说:“我找你是正事。”
叶妖孽俊脸黑了几分:“不懂情趣的女人。”拿起茶杯泄愤一般灌了一口,皱眉,一脸嫌恶,“真苦。”像只没有餍足的猫,懒懒启唇,“说吧。”
将身前的茶杯推远了几寸,事实证明,妖孽与茶文化犯冲。
淡漠无痕的眸色染了几分墨色,嗓音如茶寒苦:“那天晚上,去的为什么是左城不是林倾妍?”
原本对着茶面整理发型的手一顿,茶面映出一双精致桃花眸,忽明忽暗,唇角勾起几许冷笑,再抬头,已如常:“左城是这次电影的投资方,那首曲子,就是签在了他公司名下。”还有一句,他大概要一辈子烂在肚子里:那日,约见左城的人便是我……
江夏初,任凭心如死水,五年藏匿还是抵不过一朝卷土重来,叶在夕勾唇笑得一贯妖异,只是多了些微末的揶揄。沉寂了三年了,确实该碎碎她无痕的面具了。
江夏初满心满腹都是那一纸合约,还有那人挥之不散的阴影,自然毫无察觉对面人的细末,只是微带局促地问:“能不能停止合约?”
“林倾妍已经签了主题曲。”
“那是我的曲子。”
三年,江夏初第一次语带忿恨。叶在夕只是不动声色地尽收眼底,却端着一脸难得的正经:“她是你选的歌手,那首曲子已经签给林倾妍了。”末了看着她的眼,补一句,“现在归属左城。”
左城二字,叫江夏初修炼三已久旧的千里城墙在眸中溃不成军,沉沉浮浮全是错乱惶恐的碎片。
“没有一点办法?”除非黄土白骨,她绝不妥协那人,
“除非违约。”嘴角再无一丝笑意,好听妖异的嗓音竟沉凝暗哑至此,“这种打算最好不要有,先不说违约金,你要是在这个时候违约了,这条路就算走到头了。”
江夏初知道,这不是危言耸听,但是总是有舍有得的,与其继续那生不如死的纠葛,什么就都显得微不足道了,脸上微微释然,她竟是轻描淡写地说:“如果非要如此的话——”
江夏初话音还未落,猝不及防,叶在夕沉声何止:“江夏初。”似乎察觉到言辞过于偏激,他放软几分,“理由呢?你不是这么没有原则的人。”
他总是连名带姓地喊她,她也一样,三年,总隔着一层不能捅破的纸。
“哪有什么理由。”她淡淡浅笑,凄寒像寂寞的雪。
叶在夕冷笑,水墨画般无痕的面庞爬上一点失落:“江夏初,你当我傻子啊。”
叶在夕突然想笑,真的觉得可笑:是啊,他就是一个十足的傻子,惊心导演了这一出好戏,所有准备就绪之时,却想喊停了,他想,大概是剧本写了三年之久,他这个导演一时无法抽身吧,的确是个傻子。
“回去吧,快三点了。”她只是这样说,连眸光都不曾抬起,移动,望着手里的茶杯。
一个不愿意诚实的人,一个不屑撒谎的人,却总是要选择这样拙劣的推拒方法。
他苦笑,一张叫人叹为观止的俊脸,居然像笼了一层寒雾,倒真不像他了:“每次用这一套不觉得厌烦吗?掐好时间,转移话题,用完就丢。”一笑,一颦,又是另一番风情,“没良心的女人。”
还是那个风情万种的妖孽,所以,人都有许多许多的面具。
“回去吧。”将苦涩的茶一饮而尽,她不皱眉头,茶水亦如清水,眼波也亦如清水。
“又是这一句。”叶在夕并无动作,长腿依旧打在木椅上,懒散没个收敛,手指有一下没一下的敲打桌面,“江夏初,可别觉得可以这么容易就甩了我这个糟糠战友,你还欠我两年的曲子呢。”
“知道了,林浅清该等急了吧。”
又是林倾妍,弄得他们好像真有什么似的,莫名其妙!他霍得跳起来:“丫的,我真是欠抽。”拿了墨镜,还‘不经意’将茶水洒了一桌,恶狠狠丢了一句话,“你更欠抽。”
转身,只见阳光下一抹红影远了。
江夏初笑笑,又沏了一壶苦茶,更苦了几分,却也比不过唇间苦涩。
五六月的天,很蓝,阳光不算太烈,碎了一地斑驳,温柔了人的影子,只是这偏离繁华的陈旧老街有些人影稀疏,看不出这个季节该有的热闹。这条老街大概有几百岁的年纪了,被岁月风化的萧条冷清,放眼望去,唯一还‘苟延残喘’的茶馆前,一张木椅,一盏茶,一个女人,倒也安静宁和。
啜了一口茶,唇间苦涩弥漫,江夏初面如静水,只是在望了一眼手表之后,皱了眉头。
转角的街口,一辆大红的法拉利急促行驶,拉出一道长长折痕,还有这一带少闻的车鸣,江在铖这才松了眉头,放下手中的茶杯,抬眸,冷冷清清:“我在这等了你足足半个小时。”
来人一身当下流行的混搭风,不伦不类中尽显妖娆风情,乍一眼望去,就是一颜色混合体,明明女气的打扮,竟叫这男人穿出一种极致魅惑,不由得叹一声:妖孽就是妖孽的,还不是一般级别的,可是红遍大江南北的叶在夕是也啊。
取下墨镜,长腿一伸,神情惬意地半靠在在木椅上,拿起一杯茶就往嘴里大灌几口,中国几千年的茶文化叫他喝出了一股江湖味,还笑得风情万种,半真半假地调侃:“三年来,这可是你第一次主动约我出来,自然要为悦己者容一下。”
“浪费了,这衣服很贵吧。”江夏初拿着茶壶,又斟满了叶在夕前面的杯子。
浪费了,这么好的茶,有点暴殄天物。
说着衣服很贵,却垂着眸子倒茶,哪有多看一眼,叶在夕有些挫败,却漫不经心地揶揄:“你多看几眼就不亏了。”
“三点的时候你有签唱会是吧,我没记错还和林倾妍一起,这身衣服不会暴殄天物。”
江夏初只是浅笑,唇角晕开的极淡的纹路,像茶面荡开的浅波,叶在夕想,这个女人喝茶的样子是极美的,虽然一点脂粉也没。
不过,如果语气不这么冷硬正经就更完美了。
叶在夕笑,这春光明媚了好几转,融在他桃花眸中,别样风情,美中不足便是嘴角一撇,几抹幽怨:“江夏初,你能不能别开玩笑的时候,一本正经的样子。”某人心里不爽,过去十年与林倾妍被传作情侣也没过这种感觉。
“我没开玩笑。”确实,语气很认真,喝着茶,慢条斯理。
这个女人总能这样不动声色地气死人不偿命,他挫败叹气:“好吧,我自讨没趣。”话锋一转,神情像只养尊处优的贵宾犬,慵懒眸光扫过江夏初,开始品头论足,“你也不注意点形象,你一个金曲制作家,怎么说也是公众人物,这样就出门了?”
江夏初只是似笑而非:“我不是你。”
确实不施脂粉衬衫长裤,比不过某人亮黄的发,酒红的衣,还有一条极似裙子的裤,似乎那辆骚包红色法拉利也是全新,前几天还是黑色豪爵呢,换的真勤。江夏初不敢恭维,这身行头,这种奢侈,怕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叶在夕倒不以为意,习惯了自个风情万种,习惯了江夏初泥古不化,只是再抬眸打量一下这人烟罕见的空巷,一张俊脸便有些沉了,控诉道:“约会也不选个浪漫点的地方,我说你这个女人,难道没人告诉你约男人出来千万不要选这么没有情调的地方吗?没个人影不说,怎么还阴风阵阵的。”托了江夏初的福,叶大少爷还是第一次在公众场合这样无人问津。
本就不是约会,何需情调?林浅清自顾品茶,置若罔闻,淡淡说:“我找你是正事。”
叶妖孽俊脸黑了几分:“不懂情趣的女人。”拿起茶杯泄愤一般灌了一口,皱眉,一脸嫌恶,“真苦。”像只没有餍足的猫,懒懒启唇,“说吧。”
将身前的茶杯推远了几寸,事实证明,妖孽与茶文化犯冲。
淡漠无痕的眸色染了几分墨色,嗓音如茶寒苦:“那天晚上,去的为什么是左城不是林倾妍?”
原本对着茶面整理发型的手一顿,茶面映出一双精致桃花眸,忽明忽暗,唇角勾起几许冷笑,再抬头,已如常:“左城是这次电影的投资方,那首曲子,就是签在了他公司名下。”还有一句,他大概要一辈子烂在肚子里:那日,约见左城的人便是我……
江夏初,任凭心如死水,五年藏匿还是抵不过一朝卷土重来,叶在夕勾唇笑得一贯妖异,只是多了些微末的揶揄。沉寂了三年了,确实该碎碎她无痕的面具了。
江夏初满心满腹都是那一纸合约,还有那人挥之不散的阴影,自然毫无察觉对面人的细末,只是微带局促地问:“能不能停止合约?”
“林倾妍已经签了主题曲。”
“那是我的曲子。”
三年,江夏初第一次语带忿恨。叶在夕只是不动声色地尽收眼底,却端着一脸难得的正经:“她是你选的歌手,那首曲子已经签给林倾妍了。”末了看着她的眼,补一句,“现在归属左城。”
左城二字,叫江夏初修炼三已久旧的千里城墙在眸中溃不成军,沉沉浮浮全是错乱惶恐的碎片。
“没有一点办法?”除非黄土白骨,她绝不妥协那人,
“除非违约。”嘴角再无一丝笑意,好听妖异的嗓音竟沉凝暗哑至此,“这种打算最好不要有,先不说违约金,你要是在这个时候违约了,这条路就算走到头了。”
江夏初知道,这不是危言耸听,但是总是有舍有得的,与其继续那生不如死的纠葛,什么就都显得微不足道了,脸上微微释然,她竟是轻描淡写地说:“如果非要如此的话——”
江夏初话音还未落,猝不及防,叶在夕沉声何止:“江夏初。”似乎察觉到言辞过于偏激,他放软几分,“理由呢?你不是这么没有原则的人。”
他总是连名带姓地喊她,她也一样,三年,总隔着一层不能捅破的纸。
“哪有什么理由。”她淡淡浅笑,凄寒像寂寞的雪。
叶在夕冷笑,水墨画般无痕的面庞爬上一点失落:“江夏初,你当我傻子啊。”
叶在夕突然想笑,真的觉得可笑:是啊,他就是一个十足的傻子,惊心导演了这一出好戏,所有准备就绪之时,却想喊停了,他想,大概是剧本写了三年之久,他这个导演一时无法抽身吧,的确是个傻子。
“回去吧,快三点了。”她只是这样说,连眸光都不曾抬起,移动,望着手里的茶杯。
一个不愿意诚实的人,一个不屑撒谎的人,却总是要选择这样拙劣的推拒方法。
他苦笑,一张叫人叹为观止的俊脸,居然像笼了一层寒雾,倒真不像他了:“每次用这一套不觉得厌烦吗?掐好时间,转移话题,用完就丢。”一笑,一颦,又是另一番风情,“没良心的女人。”
还是那个风情万种的妖孽,所以,人都有许多许多的面具。
“回去吧。”将苦涩的茶一饮而尽,她不皱眉头,茶水亦如清水,眼波也亦如清水。
“又是这一句。”叶在夕并无动作,长腿依旧打在木椅上,懒散没个收敛,手指有一下没一下的敲打桌面,“江夏初,可别觉得可以这么容易就甩了我这个糟糠战友,你还欠我两年的曲子呢。”
“知道了,林浅清该等急了吧。”
又是林倾妍,弄得他们好像真有什么似的,莫名其妙!他霍得跳起来:“丫的,我真是欠抽。”拿了墨镜,还‘不经意’将茶水洒了一桌,恶狠狠丢了一句话,“你更欠抽。”
转身,只见阳光下一抹红影远了。
江夏初笑笑,又沏了一壶苦茶,更苦了几分,却也比不过唇间苦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