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我要和你们这些长得好看的人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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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两根二十年和五十年份的人参,竟然是个懂报恩的好狼,试探性地摸上它毛茸茸的脑袋,灰狼任凭她揉脑袋。
她指着地上的人参认真道:“下次再发现这个就带我去挖。”,根须全都挖断了,她有些心疼,但还能指望狼完整的挖出来人参不成?
将空间内养的溜达鸡去毛丢了两只奖励它。
“呜呜?”,灰狼咬着她裤腿想带她去找萝呗。
“今天太晚了,下次吧。”
“不要下山吓唬人知道嘛?要苟命!我尽量经常上山,下次还在喝水的那个地方等我!”
她拎着狼耳朵指着黑壳子道:“这个会嘣~嘣~嘣~,打到身上你狼命就没了,碰到拿着这个的人就赶紧跑!”,随后又给它闻一闻,许是知道这东西要命,灰狼只鼻头动了动,并不靠太近。
“呜呜~”,知道了两脚兽。
它目送着越北茉往山脚下的大宅子里去,见她从后院门进屋才一溜烟消失在山林里。
此时正值子夜,打开房门的时候她故意发出声音。
“小茉?”,听到动静的越勇出来看到她背着背篓,用气音道:“你这干嘛去了啊?”
她小声道:“你先捂住嘴巴,到厨房告诉你。”
将人领到厨房,放下背篓,掀开草席子,两只野鸡野兔正在里头,他激动道:“这…小茉以后你要出去能不能带上我和常宁?我们力气大保证不会拖后腿!”
“我本来就打算带你们俩,这不是今天收到包裹太兴奋了嘛。
晚上睡不着,想着干脆去找点肉,这野鸡天黑就抓瞎,一砸一个准。
夏天肉多容易坏,有这些就够了,你俩好好养着身体,等到冬天咱们干票大的!”
白天买回来的十斤肉他们吃了两斤,又炖了三斤给二姑姑一家送去,如今还剩五斤吊在井里。
说得越勇兴奋的恨不得立马就到冬天。
第二天早上她起床时,越勇已经把鸡杀好剁好,鸡毛放灶孔里烧成灰,鸡血直接倒茅房,得亏他们住的偏僻,不然成天有肉香飘出去迟早得出事。
每次做点肉越勇都紧张的关门关窗,然后还要给菜园子施肥,以臭盖香。
“小茉,这个你想怎么吃?对了,那两只兔子我看它们活过来了,我给放到后院养两天再吃吧?”。常宁想着今天吃野鸡过两天吃野兔,生活美滋滋。
“宁哥,你安排就是,两只野鸡就我们自己一顿也吃不完,等下送点去那边。”,越北茉想着要不要给那人送点野鸡肉感谢一下,他只是回乡探亲而已,应该不至于计较他们打大黑山的野味吧?
犹豫来犹豫去决定还是不送了,观察观察再说。
“小包罗,那位顾同志为什么书里没有?”
【书是男主之后请人写的,就这么和你说吧,那就是一本个人发家史,不好的事情还有无关的人他肯定不会让人写上去啊。之后更新的部分剧情都是我们系统升级后补充上去的内容。】
懂了,那书就是个参考作用,不能不了解,但也不能全都信。
反正她确信男主不是啥好人,至于女主不知道。
趁着天刚亮,常宁提着东西野鸡肉飞快送到牛棚。
待天大亮,常宁拿上瓜子准备给知青点那边的丁修齐他们送过去。
“丁知青,喏,三斤瓜子。”
丁修齐正在洗漱,“张远在那间屋,你去找他就是,麻烦你跑一趟了。”
三人房子很近,常宁很快就找到位置,“张远知青?”
张远擦着头发往外走,跑出来一看是常宁来送瓜子,飞快扒拉了两下头发有些不知所措道:“常知青,谢谢你来送瓜...瓜子。”接过瓜子,拿出早就准备好的三块钱递过去。
常宁接过钱,看到他不自在的弄头发,细碎的长发遮住了眼睛。
“张知青,你眉眼长得那般英气就该露出来,配上眉心上面那独特的红色胎记衬托得你整个人更有气质了。
我嘴笨,大概就是薄知青给人的感觉很相似,真的很俊。”
从小因为胎记就被同学嘲笑的张远微愣,摸着那指甲盖大小的胎记喃喃道:“真的吗?”
能拥有像青云那样冷酷霸气的气质?
常宁是第三个看到他胎记的人,平日里他都尽量不抬头,长长的碎发遮住后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当然是真得啦!我说张远我和青云的话你不信,现在常宁都这么说你总该信了吧?”
“对啊,张远,我并非说的客气话,我身边有好多身上有胎记的人呢。长胎记怎么了,又不是你愿意长得,更何况这胎记让你看着更加有那种野性的冷酷感,要是长我身上我做梦都要笑醒。”
来叫人回家吃饭的越北茉刚到就听到他在叭叭,等他说完才提醒:“宁哥,早饭好了!”
看到她来了常宁眼睛一亮,指着正试图扒拉头发的张远道:“小茉,这是不是就是你说的天选之子?”
侧目看过去,张远垂着眸子不敢看她,好似害怕看见她嫌弃的眼神。
难怪她说这年头竟然有人留微分碎盖发型,还以为时尚是个轮回,原来是为了掩盖眉心的红色胎记。
仔细打量他的脸,这一看令越北茉忍不住握拳,“天庭饱满,国字方脸,剑眉星目,五官端正硬朗。
要是将头发剪短一些,将额头露出来,配上那红色胎记反倒平添几分贵气。
可恶!我要和你们这些长得好看的人拼啦!”
敲!怎么有人长得像二郎神啊!那可是放在后世都很出挑的相貌!
张知青在用他的帅脸干什么啊?
这小越知青说话真有意思,丁修齐捂着拳头轻笑,“小越知青,还是你会形容,你们三兄妹也长得好看,先别和他拼,张远还想再多留长发遮住呢,你帮着我们劝劝呗。这马上就到夏天留长发不得热死啊。”
“你还是人嘛?他要是不留长发,队里小姑娘看到他的样貌,全跟在他身后左一句张远哥哥右一句张知青,你帮着拦啊?”,她狡黠的眸子闪了闪。
“我拦就我拦,难不成都追着他跑不成?我觉得我长得也还行吧?”,丁修齐摸了摸下巴,脸上有些苦恼。
这时薄青云走过来双手抱胸倚着门道:“小白脸,比不上。”
“噗~”,笑完越北茉轻轻咳了下,“你们忙着,宁哥我们回去吃饭吧。”
“好。”,常宁晃了晃手里的三块钱道:“我们走咯。”
见人走后,丁修齐懒洋洋道:“听见了吧?我就说没什么人介意。
你那胎记长得好看,你还是趁早把那长发剪了吧!青云说是不是?”,省的每次和他说话都不知道他什么表情。
薄青云:“剪!”
看着他们两个,一个沉默一个话少,他摇摇头去做早饭。
是两根二十年和五十年份的人参,竟然是个懂报恩的好狼,试探性地摸上它毛茸茸的脑袋,灰狼任凭她揉脑袋。
她指着地上的人参认真道:“下次再发现这个就带我去挖。”,根须全都挖断了,她有些心疼,但还能指望狼完整的挖出来人参不成?
将空间内养的溜达鸡去毛丢了两只奖励它。
“呜呜?”,灰狼咬着她裤腿想带她去找萝呗。
“今天太晚了,下次吧。”
“不要下山吓唬人知道嘛?要苟命!我尽量经常上山,下次还在喝水的那个地方等我!”
她拎着狼耳朵指着黑壳子道:“这个会嘣~嘣~嘣~,打到身上你狼命就没了,碰到拿着这个的人就赶紧跑!”,随后又给它闻一闻,许是知道这东西要命,灰狼只鼻头动了动,并不靠太近。
“呜呜~”,知道了两脚兽。
它目送着越北茉往山脚下的大宅子里去,见她从后院门进屋才一溜烟消失在山林里。
此时正值子夜,打开房门的时候她故意发出声音。
“小茉?”,听到动静的越勇出来看到她背着背篓,用气音道:“你这干嘛去了啊?”
她小声道:“你先捂住嘴巴,到厨房告诉你。”
将人领到厨房,放下背篓,掀开草席子,两只野鸡野兔正在里头,他激动道:“这…小茉以后你要出去能不能带上我和常宁?我们力气大保证不会拖后腿!”
“我本来就打算带你们俩,这不是今天收到包裹太兴奋了嘛。
晚上睡不着,想着干脆去找点肉,这野鸡天黑就抓瞎,一砸一个准。
夏天肉多容易坏,有这些就够了,你俩好好养着身体,等到冬天咱们干票大的!”
白天买回来的十斤肉他们吃了两斤,又炖了三斤给二姑姑一家送去,如今还剩五斤吊在井里。
说得越勇兴奋的恨不得立马就到冬天。
第二天早上她起床时,越勇已经把鸡杀好剁好,鸡毛放灶孔里烧成灰,鸡血直接倒茅房,得亏他们住的偏僻,不然成天有肉香飘出去迟早得出事。
每次做点肉越勇都紧张的关门关窗,然后还要给菜园子施肥,以臭盖香。
“小茉,这个你想怎么吃?对了,那两只兔子我看它们活过来了,我给放到后院养两天再吃吧?”。常宁想着今天吃野鸡过两天吃野兔,生活美滋滋。
“宁哥,你安排就是,两只野鸡就我们自己一顿也吃不完,等下送点去那边。”,越北茉想着要不要给那人送点野鸡肉感谢一下,他只是回乡探亲而已,应该不至于计较他们打大黑山的野味吧?
犹豫来犹豫去决定还是不送了,观察观察再说。
“小包罗,那位顾同志为什么书里没有?”
【书是男主之后请人写的,就这么和你说吧,那就是一本个人发家史,不好的事情还有无关的人他肯定不会让人写上去啊。之后更新的部分剧情都是我们系统升级后补充上去的内容。】
懂了,那书就是个参考作用,不能不了解,但也不能全都信。
反正她确信男主不是啥好人,至于女主不知道。
趁着天刚亮,常宁提着东西野鸡肉飞快送到牛棚。
待天大亮,常宁拿上瓜子准备给知青点那边的丁修齐他们送过去。
“丁知青,喏,三斤瓜子。”
丁修齐正在洗漱,“张远在那间屋,你去找他就是,麻烦你跑一趟了。”
三人房子很近,常宁很快就找到位置,“张远知青?”
张远擦着头发往外走,跑出来一看是常宁来送瓜子,飞快扒拉了两下头发有些不知所措道:“常知青,谢谢你来送瓜...瓜子。”接过瓜子,拿出早就准备好的三块钱递过去。
常宁接过钱,看到他不自在的弄头发,细碎的长发遮住了眼睛。
“张知青,你眉眼长得那般英气就该露出来,配上眉心上面那独特的红色胎记衬托得你整个人更有气质了。
我嘴笨,大概就是薄知青给人的感觉很相似,真的很俊。”
从小因为胎记就被同学嘲笑的张远微愣,摸着那指甲盖大小的胎记喃喃道:“真的吗?”
能拥有像青云那样冷酷霸气的气质?
常宁是第三个看到他胎记的人,平日里他都尽量不抬头,长长的碎发遮住后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当然是真得啦!我说张远我和青云的话你不信,现在常宁都这么说你总该信了吧?”
“对啊,张远,我并非说的客气话,我身边有好多身上有胎记的人呢。长胎记怎么了,又不是你愿意长得,更何况这胎记让你看着更加有那种野性的冷酷感,要是长我身上我做梦都要笑醒。”
来叫人回家吃饭的越北茉刚到就听到他在叭叭,等他说完才提醒:“宁哥,早饭好了!”
看到她来了常宁眼睛一亮,指着正试图扒拉头发的张远道:“小茉,这是不是就是你说的天选之子?”
侧目看过去,张远垂着眸子不敢看她,好似害怕看见她嫌弃的眼神。
难怪她说这年头竟然有人留微分碎盖发型,还以为时尚是个轮回,原来是为了掩盖眉心的红色胎记。
仔细打量他的脸,这一看令越北茉忍不住握拳,“天庭饱满,国字方脸,剑眉星目,五官端正硬朗。
要是将头发剪短一些,将额头露出来,配上那红色胎记反倒平添几分贵气。
可恶!我要和你们这些长得好看的人拼啦!”
敲!怎么有人长得像二郎神啊!那可是放在后世都很出挑的相貌!
张知青在用他的帅脸干什么啊?
这小越知青说话真有意思,丁修齐捂着拳头轻笑,“小越知青,还是你会形容,你们三兄妹也长得好看,先别和他拼,张远还想再多留长发遮住呢,你帮着我们劝劝呗。这马上就到夏天留长发不得热死啊。”
“你还是人嘛?他要是不留长发,队里小姑娘看到他的样貌,全跟在他身后左一句张远哥哥右一句张知青,你帮着拦啊?”,她狡黠的眸子闪了闪。
“我拦就我拦,难不成都追着他跑不成?我觉得我长得也还行吧?”,丁修齐摸了摸下巴,脸上有些苦恼。
这时薄青云走过来双手抱胸倚着门道:“小白脸,比不上。”
“噗~”,笑完越北茉轻轻咳了下,“你们忙着,宁哥我们回去吃饭吧。”
“好。”,常宁晃了晃手里的三块钱道:“我们走咯。”
见人走后,丁修齐懒洋洋道:“听见了吧?我就说没什么人介意。
你那胎记长得好看,你还是趁早把那长发剪了吧!青云说是不是?”,省的每次和他说话都不知道他什么表情。
薄青云:“剪!”
看着他们两个,一个沉默一个话少,他摇摇头去做早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