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顾晨神之一手!法院即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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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逼牛逼!这就是顾晨吗?】
【顾晨是真的敢说啊!公诉人都不敢说话了。】
【太牛逼了!!确实说的没毛病,刘彪就是犯罪分子,刘彪手里都握着刀了,你说刘彪是想去杀鱼?这不是扯淡吗?】
【支持王永强正当防卫!支持王永强无罪!!】
网友们一个个激动的刷着弹幕。
他们也都支持王永强正当防卫。
毕竟这种屈辱,正常人都受不了!
自己老婆被别的男人那么欺负,谁能忍得住?
谁能忍得住自己被当成狗一样拴上狗链子?
刘彪本质上就是一个犯罪分子!!
当犯罪分子持刀的时候,难道要等犯罪分子给自己一刀,自己再还手反击吗?
而这个时候,公诉人开口了。
公诉人说道:“根据以往的案例,没有过这样的判决,根据《刑法第二十条》,法律上写的明明白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的防卫行为才是正当防卫,而王永强显然就是过失杀人,或者是故意杀人。”
“王永强完全可以持剪刀让刘彪丧失行动能力,而王永强连续捅了刘彪十几刀,这十几刀已经危及生命,所以王永强是故意杀人,而非正当防卫,这种恶意报复的行为,不应该是正当防卫。”公诉人开口说道。
公诉人把话题转移到了这十几刀上面。
如果王永强只是捅了刘彪一刀,那还能够说成是正当防卫。
可王永强不是只捅了一刀,而是上去捅了十几刀啊。
这十几刀,还能叫做正当防卫吗?
就算不是故意杀人,也是一个防卫过当,过失致人死亡。
而过失致人死亡,也至少要判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过失致人死亡,也是让对方死亡了,法律上判的还是非常严的,想要不给王永强判死刑,一定要得到刘亚军一家的谅解。
现在想得到刘亚军一家的谅解也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了,刘亚军也不可能谅解王永强的,他只想要王永强死刑,又怎么可能会写谅解书?
所有人又一次看向了顾晨。
能不能帮王永强辩护成功,就看顾晨了!
这就是高勇说的,哪怕顾晨找到了当时发生的视频证据,也不一定会判成正当防卫!
因为最近几十年来,还没有一个案子能判成正当防卫的!
只要杀人了,多多少少都会涉及到故意伤人,只是看判多少年而已。
甚至有时候也会判死刑
很多时候,哪怕证据都是全的,也要看审判长具体是怎么判决的,审判长也有一定的自由量裁权。
顾晨说道:“王永强是可以只给对方一刀,可这种时候,我们要考虑一下王永强是什么心情。”
“长期被欺负,还有刘彪手中持刀的害怕,王永强一直都打不过刘彪,每次和刘彪动手都会被打。”
“王永强又刚刚听到了老婆的惨叫,知道老婆被刘彪强jian了,还看到他老婆对他说他不想活了”
“在这种极端的情绪之下,愤怒,恐惧,害怕,王永强不敢让刘彪有反击的机会,他只知道要杀了刘彪,他如果不杀了刘彪,刘彪一定会杀他的。”
顾晨也知道,这个案子他不一定能帮王永强变成无罪。
这要看法官最后怎么去判决。
如果最后还是给王永强判了死刑或者是无期,顾晨也尽力了。
loadAdv(7,3);
顾晨就是要帮王永强做无罪辩护。
顾晨找到了最近二十年的案子.
最近二十年也有过一些正当防卫的案子,可是这些案子最后的判决结果无一例外,全部判的都是故意伤害罪。
也就是说,虽然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了正当防卫的法律条文。
可实际上,在具体的判决当中,从来没有用到这个正当防卫,最差都是一个防卫过当,稍微严重一点就很容易变成过失杀人,故意杀人。
顾晨看向所有人,开口道:“我是一个律师,我梳理了最近十年的判决和司法惯例,2014年的周显平案、2015年的贾云珂案、2016年的何峰案、2017年的曹爱玲案等等,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我有时候就在思考,为什么都会被判成故意伤害罪?为什么只要是类似的案子,永远都会有一个故意伤害罪?最差也是防卫过当!”
“正按照公诉人刚才说的,根据以往的案例没有过这种判决,因为不敢违反惯例!”
“可是如果面对一个新的案子的时候,就比如现在王永强这个案子,能够每一次都用惯例来判罚吗?”
“法律保障了公民的正当防卫权,保障每一个公民的公平与正义!如果每次都按照惯例判决,那人民群众想要的公平与正义何在?”
“不能因为以前的惯例,就只按照惯例判决!”
“当惯例不适用的时候,就要打破惯例!去思考老百姓需要什么样的公平正义!法律不能背离公平正义!”
“法律应该提高违法犯罪的成本,降低公民在维护自身、他人、社会公众合法权益时出手的责任,而不是在遇到危险时,还要让公民去思考是不是正当防卫,应不应该出手。”
“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
“法,不应该向不法让步!”
“正如同这个案子一样.”
“刘彪随便伤人,强jian他人,欺负和殴打他人,而被欺负的王永强一方,却要战战兢兢,思考自己是不是敢出手保护家人,是不是敢出手来保护自己。”
“如果要确认刘彪先出手,王永强再出手才算正当防卫,那我们或许已经见不到王永强了。”
“我的发言结束,谢谢大家。”
顾晨说完了。
他给王永强的辩护基本上能说的都说完了。
不管最后的什么样的判决,顾晨已经尽力了。
顾晨说完之后,现场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旁听席有来自各行各界的人,此刻都在鼓掌。
顾晨这番话说的很有道理。
法不应该向着不法让步!
法律是来保护每一个公民的!!
人情大不过国法,国法压不住天理,天理不外乎人情!
顾晨这一番话,掷地有声,全场震撼!
【牛逼牛逼!这就是顾晨吗?】
【顾晨是真的敢说啊!公诉人都不敢说话了。】
【太牛逼了!!确实说的没毛病,刘彪就是犯罪分子,刘彪手里都握着刀了,你说刘彪是想去杀鱼?这不是扯淡吗?】
【支持王永强正当防卫!支持王永强无罪!!】
网友们一个个激动的刷着弹幕。
他们也都支持王永强正当防卫。
毕竟这种屈辱,正常人都受不了!
自己老婆被别的男人那么欺负,谁能忍得住?
谁能忍得住自己被当成狗一样拴上狗链子?
刘彪本质上就是一个犯罪分子!!
当犯罪分子持刀的时候,难道要等犯罪分子给自己一刀,自己再还手反击吗?
而这个时候,公诉人开口了。
公诉人说道:“根据以往的案例,没有过这样的判决,根据《刑法第二十条》,法律上写的明明白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的防卫行为才是正当防卫,而王永强显然就是过失杀人,或者是故意杀人。”
“王永强完全可以持剪刀让刘彪丧失行动能力,而王永强连续捅了刘彪十几刀,这十几刀已经危及生命,所以王永强是故意杀人,而非正当防卫,这种恶意报复的行为,不应该是正当防卫。”公诉人开口说道。
公诉人把话题转移到了这十几刀上面。
如果王永强只是捅了刘彪一刀,那还能够说成是正当防卫。
可王永强不是只捅了一刀,而是上去捅了十几刀啊。
这十几刀,还能叫做正当防卫吗?
就算不是故意杀人,也是一个防卫过当,过失致人死亡。
而过失致人死亡,也至少要判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过失致人死亡,也是让对方死亡了,法律上判的还是非常严的,想要不给王永强判死刑,一定要得到刘亚军一家的谅解。
现在想得到刘亚军一家的谅解也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了,刘亚军也不可能谅解王永强的,他只想要王永强死刑,又怎么可能会写谅解书?
所有人又一次看向了顾晨。
能不能帮王永强辩护成功,就看顾晨了!
这就是高勇说的,哪怕顾晨找到了当时发生的视频证据,也不一定会判成正当防卫!
因为最近几十年来,还没有一个案子能判成正当防卫的!
只要杀人了,多多少少都会涉及到故意伤人,只是看判多少年而已。
甚至有时候也会判死刑
很多时候,哪怕证据都是全的,也要看审判长具体是怎么判决的,审判长也有一定的自由量裁权。
顾晨说道:“王永强是可以只给对方一刀,可这种时候,我们要考虑一下王永强是什么心情。”
“长期被欺负,还有刘彪手中持刀的害怕,王永强一直都打不过刘彪,每次和刘彪动手都会被打。”
“王永强又刚刚听到了老婆的惨叫,知道老婆被刘彪强jian了,还看到他老婆对他说他不想活了”
“在这种极端的情绪之下,愤怒,恐惧,害怕,王永强不敢让刘彪有反击的机会,他只知道要杀了刘彪,他如果不杀了刘彪,刘彪一定会杀他的。”
顾晨也知道,这个案子他不一定能帮王永强变成无罪。
这要看法官最后怎么去判决。
如果最后还是给王永强判了死刑或者是无期,顾晨也尽力了。
loadAdv(7,3);
顾晨就是要帮王永强做无罪辩护。
顾晨找到了最近二十年的案子.
最近二十年也有过一些正当防卫的案子,可是这些案子最后的判决结果无一例外,全部判的都是故意伤害罪。
也就是说,虽然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了正当防卫的法律条文。
可实际上,在具体的判决当中,从来没有用到这个正当防卫,最差都是一个防卫过当,稍微严重一点就很容易变成过失杀人,故意杀人。
顾晨看向所有人,开口道:“我是一个律师,我梳理了最近十年的判决和司法惯例,2014年的周显平案、2015年的贾云珂案、2016年的何峰案、2017年的曹爱玲案等等,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我有时候就在思考,为什么都会被判成故意伤害罪?为什么只要是类似的案子,永远都会有一个故意伤害罪?最差也是防卫过当!”
“正按照公诉人刚才说的,根据以往的案例没有过这种判决,因为不敢违反惯例!”
“可是如果面对一个新的案子的时候,就比如现在王永强这个案子,能够每一次都用惯例来判罚吗?”
“法律保障了公民的正当防卫权,保障每一个公民的公平与正义!如果每次都按照惯例判决,那人民群众想要的公平与正义何在?”
“不能因为以前的惯例,就只按照惯例判决!”
“当惯例不适用的时候,就要打破惯例!去思考老百姓需要什么样的公平正义!法律不能背离公平正义!”
“法律应该提高违法犯罪的成本,降低公民在维护自身、他人、社会公众合法权益时出手的责任,而不是在遇到危险时,还要让公民去思考是不是正当防卫,应不应该出手。”
“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
“法,不应该向不法让步!”
“正如同这个案子一样.”
“刘彪随便伤人,强jian他人,欺负和殴打他人,而被欺负的王永强一方,却要战战兢兢,思考自己是不是敢出手保护家人,是不是敢出手来保护自己。”
“如果要确认刘彪先出手,王永强再出手才算正当防卫,那我们或许已经见不到王永强了。”
“我的发言结束,谢谢大家。”
顾晨说完了。
他给王永强的辩护基本上能说的都说完了。
不管最后的什么样的判决,顾晨已经尽力了。
顾晨说完之后,现场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旁听席有来自各行各界的人,此刻都在鼓掌。
顾晨这番话说的很有道理。
法不应该向着不法让步!
法律是来保护每一个公民的!!
人情大不过国法,国法压不住天理,天理不外乎人情!
顾晨这一番话,掷地有声,全场震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