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上辈子的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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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婆说了,陈家到她这一脉,基本上是断了,她除了一个孙儿,再无亲人。总不能真传给芦花吧?
亏我刚刚还情真意切的说要将她当自己亲奶奶,现在遇上一点小事就推三阻四的,这也太对不起这些年陈婆对我的照顾的。
虽说我的第六感拼命在跟我说,这本书是祸害,不能接。
我还是硬着头皮接了过来,并答应了陈婆。
“婆婆,我答应你,一定找到陈哥。到时候,我会把这本书原封不动的还给他。”
陈婆笑了笑:“书就不用还了,就当是我请你帮忙的报酬吧。”她又低声的嘀咕:“反正早晚有一天还是你的。”
啥?
她一挥手,一盏蓝幽幽的灯无声无息的浮现出来,大约一个汉子的拳头大小,周身都围着一圈幽深的蓝光,在半空中微微的抖动着。
“这盏灵骨灯是我三十年前在河西发现的,里面的灵体被我以陈家秘法作了封印。现在我将它送给你,以后如遇上事情,它也可助你一臂之力。”
艾玛,不是单纯只保管本书吗?需要这么恐怖的灵骨灯出场,那一般都是大事儿了。
陈婆拿出一串手链交给我,我一看,是串白白的刻着莲花的类似车渠的手链。她将它戴在我手腕上,左看右看,不住的夸奖:“还是姑娘家的手戴着好看”,又说:“老婆子当年想了好些法子才安妥了它,这么些年,也是很不错的伙伴。桥娃啊,以后你们要好好处啊。”
这话说的,好像是要把我嫁给这鬼灯似的。
她一招手,半空中的灵骨灯一溜烟似的消失在手链之上。
我一抖索,一丝阴凉的气息环在手腕上,不过很快就适应了。
我抬着手腕左看右看,也看不出什么不同:“婆婆,我该怎么召唤它?”
“你心里想什么,它都会感应得到,自然会按你想的去做。”
纳尼?
那万一我想男人了怎么办?难道它要去抓个男人来?
退一万步讲,哪个人心里没有些小心思啊,它贴在我身上,不就像监视器一样,24小时全方位的监控我,想做点跑偏的事都不成了?
我赶紧捋下手链,满脸郑重的塞到陈婆手里,诚恳的说:“婆婆,你放心,我一定会找到陈哥。这么听话乖巧的小灵你还是留给自个儿吧,我已经有了小天,足够用啦。”
真的,婆婆,你快放过我吧。
陈婆有些好笑的望着我:“你是不是怕有些小心思被小灵发现?你不用慌,好好和小灵沟通,平时的时候,小灵是不关注这些的。只有在你需要帮忙的时候,再联系它就成。”
她拍拍我的头,叹了口气:“跟着我大半辈子,说真的,我也舍不得,只是,有些事,以后你会遇上,有了它在,我会安心点。再说,老婆子我已经是黄土埋到脖子的人,这些东西不留给你难不成还带进棺材里?”
果然,没好事。我有些哭丧,不接行不行。
“拿着吧。”
我点点头,再次接了过来,重新戴到手腕上。
芦花回来的时候,我们已基本交涉完毕,陈婆正在灯下再交待一些其它需要注意的事,零零落落的,听得我昏昏欲睡。
晚上,是芦花送我回家的。一路上,它很得意的说,它早知道陈老太会将书传给我。我问它为什么会知道,它又不说,存心的吊我胃口。
我也不是非知道不可。
想起陈婆还交待我,以后要是有机会,一定要找齐下半部书,我就头疼。
寒假结束,我回到学校。
初二的下半学期,我们换了教室,搬到了二楼。原来的教室改装了一下,变成了教职工休息室。
还换了个班主任,男的,姓张,左边背有些鼓起,据说是小时候让门板给砸的。所以同学们私下给他起了个外号——骆驼。
这张老师据说当年大学本科毕业时成绩还是相当不错的,但因为整体形象不佳,导致几份合他心意的工作都没录用他。一气之下,来到我们这山区中学当了老师。
平时有些清高,不太爱搭理人。
他跟我们讲得最多的是:你们学习好的就要洁身一点,不要跟那些读书混蛋的混在一起,这就是文人气节。
上辈子听他这么说,我还觉得挺有道理的,看那些差生就有些不和谐。结果,毕了业后,我才发现,其实合得来玩得好的还是那些所谓的“差生”。而那些所谓的好学生,在各奔东西后再也没有了联系。
叶程现在天天跟着我,跟屁虫似的,导致校园里就有了风言风语,说咱俩在谈恋爱。叶程不反驳我不管他,但是我得回应啊,TMD老娘再怎么饥不择食也不会选择个小胖子啊。虽然他现在瘦了些,但依旧是个小胖子。我一向自认可以胜任外貌协会会长一职。
再说,我上辈子的暗恋对象凌海现在还坐在我前面呢。
没错,上辈子我是有喜欢的男孩的。喜欢了八年。
有一次,曾听人私底下跟我说,他在寝室里亲口向他兄弟们承认喜欢我。
把当年的我给乐的。
不过因着些少女莫名的自尊和骄傲,一直暗搓搓的喜欢着却死活没有胆子表白,再后来,我初中毕业后,辍学了。
之后,我又在厂里打了几年工以后,深觉打工不易,凭着几年打工攒的钱又找了个技校去读书。
他上大学的时候,还打过一次电话给我,大意是说初中那会儿不懂事,什么情啊喜欢啊都是小孩子过家家说着玩的。当时,在寝室里接到他的电话,我还有些懵逼。完全不知道他想表达什么意思,末了,他又祝我生日快乐,然后说寄张相片给我,留个念想。结果几天后,我还真收到他的一封信,里面就一张相片。
说真的,我也就放心底喜欢着,却从没敢奢望有任何交往。他是名牌大学的学生,我只是个技校工,如何配得上?
那时候我极端的自卑着。但就算如此,他的那几句话也让我难过了几天。
后面心思就淡了。
而很神奇的,自从初中毕业后,我俩居然一次都没遇上过,连唯一的一次初中同学会还因为我迟到了而他提前走了,而错过了。
我认命的一踏糊涂。
陈婆说了,陈家到她这一脉,基本上是断了,她除了一个孙儿,再无亲人。总不能真传给芦花吧?
亏我刚刚还情真意切的说要将她当自己亲奶奶,现在遇上一点小事就推三阻四的,这也太对不起这些年陈婆对我的照顾的。
虽说我的第六感拼命在跟我说,这本书是祸害,不能接。
我还是硬着头皮接了过来,并答应了陈婆。
“婆婆,我答应你,一定找到陈哥。到时候,我会把这本书原封不动的还给他。”
陈婆笑了笑:“书就不用还了,就当是我请你帮忙的报酬吧。”她又低声的嘀咕:“反正早晚有一天还是你的。”
啥?
她一挥手,一盏蓝幽幽的灯无声无息的浮现出来,大约一个汉子的拳头大小,周身都围着一圈幽深的蓝光,在半空中微微的抖动着。
“这盏灵骨灯是我三十年前在河西发现的,里面的灵体被我以陈家秘法作了封印。现在我将它送给你,以后如遇上事情,它也可助你一臂之力。”
艾玛,不是单纯只保管本书吗?需要这么恐怖的灵骨灯出场,那一般都是大事儿了。
陈婆拿出一串手链交给我,我一看,是串白白的刻着莲花的类似车渠的手链。她将它戴在我手腕上,左看右看,不住的夸奖:“还是姑娘家的手戴着好看”,又说:“老婆子当年想了好些法子才安妥了它,这么些年,也是很不错的伙伴。桥娃啊,以后你们要好好处啊。”
这话说的,好像是要把我嫁给这鬼灯似的。
她一招手,半空中的灵骨灯一溜烟似的消失在手链之上。
我一抖索,一丝阴凉的气息环在手腕上,不过很快就适应了。
我抬着手腕左看右看,也看不出什么不同:“婆婆,我该怎么召唤它?”
“你心里想什么,它都会感应得到,自然会按你想的去做。”
纳尼?
那万一我想男人了怎么办?难道它要去抓个男人来?
退一万步讲,哪个人心里没有些小心思啊,它贴在我身上,不就像监视器一样,24小时全方位的监控我,想做点跑偏的事都不成了?
我赶紧捋下手链,满脸郑重的塞到陈婆手里,诚恳的说:“婆婆,你放心,我一定会找到陈哥。这么听话乖巧的小灵你还是留给自个儿吧,我已经有了小天,足够用啦。”
真的,婆婆,你快放过我吧。
陈婆有些好笑的望着我:“你是不是怕有些小心思被小灵发现?你不用慌,好好和小灵沟通,平时的时候,小灵是不关注这些的。只有在你需要帮忙的时候,再联系它就成。”
她拍拍我的头,叹了口气:“跟着我大半辈子,说真的,我也舍不得,只是,有些事,以后你会遇上,有了它在,我会安心点。再说,老婆子我已经是黄土埋到脖子的人,这些东西不留给你难不成还带进棺材里?”
果然,没好事。我有些哭丧,不接行不行。
“拿着吧。”
我点点头,再次接了过来,重新戴到手腕上。
芦花回来的时候,我们已基本交涉完毕,陈婆正在灯下再交待一些其它需要注意的事,零零落落的,听得我昏昏欲睡。
晚上,是芦花送我回家的。一路上,它很得意的说,它早知道陈老太会将书传给我。我问它为什么会知道,它又不说,存心的吊我胃口。
我也不是非知道不可。
想起陈婆还交待我,以后要是有机会,一定要找齐下半部书,我就头疼。
寒假结束,我回到学校。
初二的下半学期,我们换了教室,搬到了二楼。原来的教室改装了一下,变成了教职工休息室。
还换了个班主任,男的,姓张,左边背有些鼓起,据说是小时候让门板给砸的。所以同学们私下给他起了个外号——骆驼。
这张老师据说当年大学本科毕业时成绩还是相当不错的,但因为整体形象不佳,导致几份合他心意的工作都没录用他。一气之下,来到我们这山区中学当了老师。
平时有些清高,不太爱搭理人。
他跟我们讲得最多的是:你们学习好的就要洁身一点,不要跟那些读书混蛋的混在一起,这就是文人气节。
上辈子听他这么说,我还觉得挺有道理的,看那些差生就有些不和谐。结果,毕了业后,我才发现,其实合得来玩得好的还是那些所谓的“差生”。而那些所谓的好学生,在各奔东西后再也没有了联系。
叶程现在天天跟着我,跟屁虫似的,导致校园里就有了风言风语,说咱俩在谈恋爱。叶程不反驳我不管他,但是我得回应啊,TMD老娘再怎么饥不择食也不会选择个小胖子啊。虽然他现在瘦了些,但依旧是个小胖子。我一向自认可以胜任外貌协会会长一职。
再说,我上辈子的暗恋对象凌海现在还坐在我前面呢。
没错,上辈子我是有喜欢的男孩的。喜欢了八年。
有一次,曾听人私底下跟我说,他在寝室里亲口向他兄弟们承认喜欢我。
把当年的我给乐的。
不过因着些少女莫名的自尊和骄傲,一直暗搓搓的喜欢着却死活没有胆子表白,再后来,我初中毕业后,辍学了。
之后,我又在厂里打了几年工以后,深觉打工不易,凭着几年打工攒的钱又找了个技校去读书。
他上大学的时候,还打过一次电话给我,大意是说初中那会儿不懂事,什么情啊喜欢啊都是小孩子过家家说着玩的。当时,在寝室里接到他的电话,我还有些懵逼。完全不知道他想表达什么意思,末了,他又祝我生日快乐,然后说寄张相片给我,留个念想。结果几天后,我还真收到他的一封信,里面就一张相片。
说真的,我也就放心底喜欢着,却从没敢奢望有任何交往。他是名牌大学的学生,我只是个技校工,如何配得上?
那时候我极端的自卑着。但就算如此,他的那几句话也让我难过了几天。
后面心思就淡了。
而很神奇的,自从初中毕业后,我俩居然一次都没遇上过,连唯一的一次初中同学会还因为我迟到了而他提前走了,而错过了。
我认命的一踏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