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回到大学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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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妹的,地府服务这么差,我要去投诉,哪有人这样扔着去投胎的!”林轩怒叫道。≥≧
就在林轩悲愤时,忽然周边传来哄笑声,随即一声严厉的训斥让周围迅安静下来:“安静,都叫什么叫,林轩,你居然敢在我的课堂上睡觉,活的不耐烦了吗!”
林轩愣在原地,听见这莫名其妙的声音,本想来一句“你谁啊”,然而看见讲台上那张脸,他却硬生生的抑制住自己的冲动。
这人谁啊,为什么看着有种害怕的感觉,天哪,这不是他大学的老师吗,还有周围的桌子,同学,分明就是读大学时的校园啊。
“老班,你怎么......”
林轩后半句“怎么会在这里”还没说出口,老师就严厉喝令道:“居然敢在我的课上睡觉,下课后去办公室找我。”说完就自顾自上起了课,时不时还紧盯着林轩。
林轩迷惑这一切,他不是要投胎吗,怎么又回到大三了,记得他高中三年玩了两年,好不容易高三激起志向要考大学,结果奋斗了一年,还是考到一个不怎么样的大学,这个老师叫李红,是他们学校有名的魔王,学生们都最怕他。
林轩脑子里一团浆糊,想要投胎没成功,反而回到苦逼的人生,没办法,重生就重生吧,小说里写重生的人都会走向人生巅峰的,反正事情已经这样了,就这样过吧。
叮铃铃,一节苦逼的课终于下了,同学们都66续续的走出教室,不理会周围的对他的指指点点,林轩按照记忆里的路走向那个恐怖的地方。
走在路上,不禁感叹,青葱的岁月,十几年没来过学校,望着眼前熟悉的一切,熟悉的风景,熟悉的老师,熟悉的同学,林轩感到时光荏苒,心中特别激荡。
走到办公室门口,轻轻敲门,随着一声严肃的“请进”,林轩这才进去。
其实按照记忆中这位老师的脾气,虽然很严厉,但还是为了学生好得。
“说吧,上课为什么睡觉?是不是又在玩游戏?”李红怒视着林轩。
“没有,就眯了一小会,没怎么睡。”林轩弱弱的回答,心中有些虚,好像真的睡了一节课来着。
“还狡辩,我盯了你那么久,还说没睡,睡觉加上撒谎,一件事一万字检查!”说着李红就拿出两张纸给林轩:“写完给我检讨书,必须要反省深刻,不然重写。”
两万字检讨,这不是要他命吗,林轩连忙向李红求情:“能不能少点,真心写不出来啊。”
“嫌少是吧,三万字!”
“好好好,两万字就两万字。”林轩赶忙同意。
带着满腔惨然,林轩沿着小路回到了宿舍。
都说大学时代的室友情是最难忘的,可大家都是来自五湖四海,天京虽然是个大城市,但生活压力大,毕业之后,就各奔东西,大家的联系就只限于微信上的“快给我娃投个票”或“今天是xx节,给你个红包,记得要回”之类的无聊玩意。
走进宿舍,随之而来的是一阵噼里啪啦的键盘敲击声。
“快点给我加血啊,哎呀,你会不会玩啊?”
“菜鸡,能不能别送人头,千里送一血很爽是吧?”
“哎呀,那是我室友,都在玩游戏,不要管他们,我们继续聊。”
有两个室友,一个玩着刚火起来的英雄联盟,另一个是玩着国民良心游戏,号称十五块玩三年的剑网三玩家,还有一个则和网络上的朋友聊着天。
叫着加血的是宿舍老大陈浩,外边儒雅温柔,带着眼镜,好像一副君子的样子,大学四年没交过女朋友,可能是压抑久了,就在游戏里放纵自我,尤其是在剑三这个游戏,见一个追一个,帮会间挑起冲突无恶不作,用他的话来说,看见美女就想要。
有何乐趣,林轩不知道,但应该很减压。
至于玩英雄联盟的那个,叫张东,是宿舍老二,林轩工作室的副老板,最爱玩英雄联盟,虽说每天玩游戏,却还保持着学霸成绩,这是他身上最奇怪的一点,这倒是挺可怕的。
他是以为LoL代练,经常免费帮林轩的号代打,实在不失为以为有情义的兄弟,至少当他的室友很爽,在外室友们有那个受到不平,带张东去,总能找回场子,日后,林轩工作室经常收钱帮明星撕逼,他层出不穷的嘲讽句子时常让围观群众佩服。
“嘿,我回来了。”这话林轩不只是对室友说的,更是多这个世界说的。
“恩恩,回来了,快看,我又打了一件神装。”陈浩边敲击键盘,边招呼林轩来看。
林轩过去看了一眼,也就能卖个几十块,不是什么特贵的神器就是小赚一笔而已:“运气不错啊,赚了钱记得请客啊。”然后就回到自己的床上躺着。
躺在床上,听着这曾经让他说不好的背景音,现在却感到特别亲切。
真特么重生了!
他赶紧摸出手机,他习惯把手机放在枕头下,至于辐射,他完全不在意,加上后来的工作原因,需要24小时连着网,身边更不可能少了手机。
打开一看,连微博都没有,贴吧应用都很简陋。
2oo5年1o月8日,这一年他二十一岁,大三。
想当初大三天天混日子,过着得过且过的生活,毕业后赵不到工作,只能去做水军,高级点的开了一个工作室,也只能勉强度日。
重来一次,自然不能自甘堕落下去。
当务之急,当务之急是做什么呢......
忽然帘外传来摔鼠标的声音,林轩过去一看,是张东因为队友太坑摔的。
用他的话来讲,代练而已,用那么好的鼠标干嘛,反正也不心疼,玩不爽就摔,摔了再换,求个心情舒畅。
“靠,不打了,我要去饭堂打饭,你们谁要我带饭,赶紧的,我给你们带一份。”
林轩赶紧回了一句;“我要一份回锅饭,谢了啊。”
看来,当务之急是填饱肚子。
张东去了饭堂,耳边剩下老大的键盘声,他听着格外亲切,她对着手机了一会呆,终於,颤抖着手拨去那个熟悉,却又许久没用的电话号码,按下拨打键没多久后,便接听了:“喂?妈妈,在吗?”
林轩眼眶通红,鼻尖酸,一时之间竟说不出话来
“喂,儿子”母亲回应着,等了一阵,电话对面没有一点声音,她慌了神:“儿子?怎么了?是不是生了什么事?怎么不说话?”
“妈,我没事,”林轩压下泪意:“只是挺想你的。”
“傻孩子……”林母笑起来:“说什么傻话呢,想妈了就多回来,妈给你做好吃的,你不是喜欢回锅肉炒饭吗?回来之前打个电话给我,我好去买菜。”
“嗯,知道了,妈。”
和妈妈聊了几句家常,林母怕打扰他学习,便催促着她把电话挂了。
光是和母亲说的这些话,林轩便觉这次重生值回票价,他将脸埋在柔软的枕头里,痛痛快快哭了一场,将所有负面情绪以泪水冲刷走──上辈子妈妈为了他不知道吃了多少苦,为了他在大学里过得好,天天起早贪黑的干活,明明四五十岁的人,看起来却像很老的老人,手上脸上满是皱纹,要不是他毕业后回到家,不然可能还安心享用着母亲寄过来的钱。
现在好了,重生了,有大把的优势可以利用。
这辈子,林轩一定要让妈妈得到最好的生活条件。
可是,该怎么赚钱呢?
“你妹的,地府服务这么差,我要去投诉,哪有人这样扔着去投胎的!”林轩怒叫道。≥≧
就在林轩悲愤时,忽然周边传来哄笑声,随即一声严厉的训斥让周围迅安静下来:“安静,都叫什么叫,林轩,你居然敢在我的课堂上睡觉,活的不耐烦了吗!”
林轩愣在原地,听见这莫名其妙的声音,本想来一句“你谁啊”,然而看见讲台上那张脸,他却硬生生的抑制住自己的冲动。
这人谁啊,为什么看着有种害怕的感觉,天哪,这不是他大学的老师吗,还有周围的桌子,同学,分明就是读大学时的校园啊。
“老班,你怎么......”
林轩后半句“怎么会在这里”还没说出口,老师就严厉喝令道:“居然敢在我的课上睡觉,下课后去办公室找我。”说完就自顾自上起了课,时不时还紧盯着林轩。
林轩迷惑这一切,他不是要投胎吗,怎么又回到大三了,记得他高中三年玩了两年,好不容易高三激起志向要考大学,结果奋斗了一年,还是考到一个不怎么样的大学,这个老师叫李红,是他们学校有名的魔王,学生们都最怕他。
林轩脑子里一团浆糊,想要投胎没成功,反而回到苦逼的人生,没办法,重生就重生吧,小说里写重生的人都会走向人生巅峰的,反正事情已经这样了,就这样过吧。
叮铃铃,一节苦逼的课终于下了,同学们都66续续的走出教室,不理会周围的对他的指指点点,林轩按照记忆里的路走向那个恐怖的地方。
走在路上,不禁感叹,青葱的岁月,十几年没来过学校,望着眼前熟悉的一切,熟悉的风景,熟悉的老师,熟悉的同学,林轩感到时光荏苒,心中特别激荡。
走到办公室门口,轻轻敲门,随着一声严肃的“请进”,林轩这才进去。
其实按照记忆中这位老师的脾气,虽然很严厉,但还是为了学生好得。
“说吧,上课为什么睡觉?是不是又在玩游戏?”李红怒视着林轩。
“没有,就眯了一小会,没怎么睡。”林轩弱弱的回答,心中有些虚,好像真的睡了一节课来着。
“还狡辩,我盯了你那么久,还说没睡,睡觉加上撒谎,一件事一万字检查!”说着李红就拿出两张纸给林轩:“写完给我检讨书,必须要反省深刻,不然重写。”
两万字检讨,这不是要他命吗,林轩连忙向李红求情:“能不能少点,真心写不出来啊。”
“嫌少是吧,三万字!”
“好好好,两万字就两万字。”林轩赶忙同意。
带着满腔惨然,林轩沿着小路回到了宿舍。
都说大学时代的室友情是最难忘的,可大家都是来自五湖四海,天京虽然是个大城市,但生活压力大,毕业之后,就各奔东西,大家的联系就只限于微信上的“快给我娃投个票”或“今天是xx节,给你个红包,记得要回”之类的无聊玩意。
走进宿舍,随之而来的是一阵噼里啪啦的键盘敲击声。
“快点给我加血啊,哎呀,你会不会玩啊?”
“菜鸡,能不能别送人头,千里送一血很爽是吧?”
“哎呀,那是我室友,都在玩游戏,不要管他们,我们继续聊。”
有两个室友,一个玩着刚火起来的英雄联盟,另一个是玩着国民良心游戏,号称十五块玩三年的剑网三玩家,还有一个则和网络上的朋友聊着天。
叫着加血的是宿舍老大陈浩,外边儒雅温柔,带着眼镜,好像一副君子的样子,大学四年没交过女朋友,可能是压抑久了,就在游戏里放纵自我,尤其是在剑三这个游戏,见一个追一个,帮会间挑起冲突无恶不作,用他的话来说,看见美女就想要。
有何乐趣,林轩不知道,但应该很减压。
至于玩英雄联盟的那个,叫张东,是宿舍老二,林轩工作室的副老板,最爱玩英雄联盟,虽说每天玩游戏,却还保持着学霸成绩,这是他身上最奇怪的一点,这倒是挺可怕的。
他是以为LoL代练,经常免费帮林轩的号代打,实在不失为以为有情义的兄弟,至少当他的室友很爽,在外室友们有那个受到不平,带张东去,总能找回场子,日后,林轩工作室经常收钱帮明星撕逼,他层出不穷的嘲讽句子时常让围观群众佩服。
“嘿,我回来了。”这话林轩不只是对室友说的,更是多这个世界说的。
“恩恩,回来了,快看,我又打了一件神装。”陈浩边敲击键盘,边招呼林轩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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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初大三天天混日子,过着得过且过的生活,毕业后赵不到工作,只能去做水军,高级点的开了一个工作室,也只能勉强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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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务之急,当务之急是做什么呢......
忽然帘外传来摔鼠标的声音,林轩过去一看,是张东因为队友太坑摔的。
用他的话来讲,代练而已,用那么好的鼠标干嘛,反正也不心疼,玩不爽就摔,摔了再换,求个心情舒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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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轩赶紧回了一句;“我要一份回锅饭,谢了啊。”
看来,当务之急是填饱肚子。
张东去了饭堂,耳边剩下老大的键盘声,他听着格外亲切,她对着手机了一会呆,终於,颤抖着手拨去那个熟悉,却又许久没用的电话号码,按下拨打键没多久后,便接听了:“喂?妈妈,在吗?”
林轩眼眶通红,鼻尖酸,一时之间竟说不出话来
“喂,儿子”母亲回应着,等了一阵,电话对面没有一点声音,她慌了神:“儿子?怎么了?是不是生了什么事?怎么不说话?”
“妈,我没事,”林轩压下泪意:“只是挺想你的。”
“傻孩子……”林母笑起来:“说什么傻话呢,想妈了就多回来,妈给你做好吃的,你不是喜欢回锅肉炒饭吗?回来之前打个电话给我,我好去买菜。”
“嗯,知道了,妈。”
和妈妈聊了几句家常,林母怕打扰他学习,便催促着她把电话挂了。
光是和母亲说的这些话,林轩便觉这次重生值回票价,他将脸埋在柔软的枕头里,痛痛快快哭了一场,将所有负面情绪以泪水冲刷走──上辈子妈妈为了他不知道吃了多少苦,为了他在大学里过得好,天天起早贪黑的干活,明明四五十岁的人,看起来却像很老的老人,手上脸上满是皱纹,要不是他毕业后回到家,不然可能还安心享用着母亲寄过来的钱。
现在好了,重生了,有大把的优势可以利用。
这辈子,林轩一定要让妈妈得到最好的生活条件。
可是,该怎么赚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