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诺戈的“野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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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是滚滚前进的车轮?还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抑或无数生灵与世界因果线纠结的线团?
格洛站在一处山岗上,目光望着下方。
下方两侧是蓬乱杂生的灌木和野草,中间一条小路,并不宽畅,以格洛在这个世界的阅历来描述的话,大概可以通过一辆标准的四轮载货马车。
天青,云淡,一只猎鹰扑腾翅膀掠过天际的山角。
山风吹拂着他的面颊,小麦色的皮肤,线条刚硬,鼻梁挺拔,嘴唇四周带点稀稀拉拉的胡须,面部的轮廓清晰而深刻。不过,在以清秀白皙为美的埃兰特境内,格洛与“英俊”一词终究无缘。
谁在乎呢?
对的,诺戈的“野狼”可不会在意这种肤浅的事情。
何况,在这么一个遍斥混沌与纷争的年代,脸蛋可以当饭吃吗?
……
时间的轴从艾兰迪亚历(大6历)553年,仲夏之末开始。
坐标:埃兰特王国,北地,诺戈。
糟糕的消息总是传播得很快,在诺戈府卡尔萨斯城里,居民们又一次地听闻到了一件坏事情——叛乱再度生了。
事实很快给出了证据,短短的两三天内,卡尔萨斯的居民在街道、城门、广场等处看到了大量蜂拥而至的外乡人——这个常常配合轻蔑语气的称呼是卡尔萨斯人对其他埃兰特人的统称,以此来满足内心深处隐藏的一点小小优越。
大群的外乡人,包括男女老少,围成一团,推拉着一辆又一辆破旧的敞蓬马车,行走时马车的辕木与车轮之间不时出欠缺磨合的“吱呀”声音,拼成马车的木条“哐当哐当”撞击着,很让人怀疑会不会就此散架。
马车上装着零碎的铁锅、瓦罐之类的家什,还有捆成堆的破烂衣服,胡乱摆放的布口袋——里头塞着硬面包和粗糙难咽的黍米。这群无家可归的可怜外乡人倚靠着马车,很快在城里各处稍显空敞的地方扎起了一个个小帐篷,这样的景致遍布城内各处,整个卡尔萨斯城的交通甚至有了瘫痪的趋势。
这种情况,卡尔萨斯人已经顾不上向领主提出严重抗议,因为恐慌的情绪早已在心中蔓延,这群拥有诺戈府骄傲的居民们,开始翻箱倒柜,从家中找出轻便结实的皮甲,或是典藏室里尘封许久的祖传战铠,抓起竹枪或大剑,试图多少增加一点缺失的安全感。
出于抱团取暖的心思,平民、小贵族这一次紧密地站在了一起,纷纷聚集在城内的圣辉广场,广场上黑压压挤着密密麻麻的人群,并且越来越多,一个个七嘴八舌,对来自个个途径的消息拼命打听着。
最近的年头,北地众多领地,这样的局面并不罕见。埃兰特王国仿佛一个得了重病的病人,虽说还未到达行将就木的程度,但是症状却是越严重了。与塔西亚的第六次埃塔战车彻底失败,北地早已腐朽而摇摇欲坠的王室根基宣告了垮台,从事实上来说,王室对于北地完全失去了掌控力。
流窜的溃兵,山野的盗匪,在这块失去秩序而混乱的地盘很快勾结起来,杀人放火,打家劫舍。数次物资争夺的冲突中,地方的贵族领主暴露了自身的虚弱物理,大规模的叛乱因此二期。
作为北地曾经最为繁荣富裕的诺戈情况更是崩坏,不是昨天这座小镇被洗劫了,便是今天某位贵族老爷的城堡被打破了——面对叛乱者的利刃,贵族血统中与生俱来的荣誉并没有让脖子变得格外坚韧。
地下世界迪尔的亡者们也从地穴通道里跑了出来插上一腿,领主卫队与叛乱者,从圣城维士德赶来的圣辉骑士与骨头架子,乒乒乓乓打成了一团。除去这些广于流传的争斗,原本村野之中,大量失去了家园无处可去的流民躲进了山林,之后,生活所迫变成了盗匪。
这样的局面,从第六次埃塔战争结束的551年持续到了现在,王室和地方领主们始终无能为力,仅仅守护者领地上一些重要的地方,苟延残喘。
……
格洛轻轻啃咬牙齿间的草茎,哼着奇怪的小调。
山林中的凉风在这炎热的夏日里带来一丝爽意,让他有些恍惚。
他曾是一个乡野农夫的儿子,不过,那个身份已经成为过去式了。现在的他是一名“光荣”的盗匪,这种职业并非他最初的意愿,但是目睹村子被叛乱者和领主卫队反复洗劫摧毁,朝夕相处的村民被那些贵族私兵当成叛乱者割下头颅后,他义无反顾地作出了抉择。
格洛不止一次的幻想过未来的日子,盗匪令人不齿,前途看上去也不会特别美好——说不定哪天贵族老爷们缓过了气,就派出正规军团把他剿灭了,然后尸体挂在高高的绞架上示众,任由风干,让乌鸦啄食。
可是,又能如何呢?任何事情总归比不上生存重要。诺戈的贵族老爷们已经违背了埃兰特法典上“贵族当以守护平民为义务”的契约,所以,现在,一切都得靠自己来守护。
干一行,一定要精一行,尤其是这种无路可走的情况。
格洛并不是原来的格洛,他还记得自己的名字——另一个位面,一场车祸后,那个名字上了讣告,还可能上了新闻,也可能没有,或者用某男青年代替。
曾经的他是一名工程设计人员,一天之中的大多数的时间趴在电脑前画图,偶尔会来到工地。看着一张张出自双手的图纸变成了拔地而起的建筑,内心中是有一种愉悦的满足感。
除此之外,他还很喜欢阅读网络小说,形形色色的各种穿越桥段烂熟于心,也曾想象自己穿越成某某实力强大的人物或贵族子弟,没事装个逼或者安逸地混吃等死,有空带上几个跟班逛街调戏如花似玉的妹子,yy不能强身,至少可以强脑。
直到一个大雨滂沱的日子,他开车赶赴某地的一处项目工地,烟雨蒙蒙的高公路上,惨烈突如其来,所有yy变成了现实。
他醒了过来,一切变得陌生——陌生的脸,陌生的世界,还有陌生的语言。
令人惊讶的是,这种陌生的语言他能够完全的理解,并且能够用这种语言与身边的其他人顺畅地交流,脑袋里除了他本来的记忆外,似乎还塞进了一团本来不属于他的东西。
艾兰迪亚语!
他想了起来,他曾疯狂沉迷过的那款游戏。
那款游戏的名字叫“纷争”,与他年少时所经历的那些依赖键盘和鼠标操作的传统网游不同,戴上游戏专用头盔后,一切操作通过意识的脑波传递进行!
他曾所处的科技爆炸的年代,新奇的事物层出不穷。本质作为技术宅男的一员,这个号称“虚拟现实”的游戏一经推出,他便购买了头盔进入了游戏。
全新的体验让他兴趣高涨,将工作之余的全部精力投入进去了,他在游戏里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成就。
直到他遇到了一个女孩,仿佛每天和她有说不完的话,听到她的声音看到她的笑容就有用不完的精力,握着她的手就好像握住了整个世界,游戏里那个叱咤风云的人物悄然归隐了。
可惜,后来……他和那个女孩没有后来。
过去的事情有过感伤,但是并不值得太多纠结,冥冥之中来到了这个世界,就得好好的活下去。
放下锄头,他变成了盗匪,意外现游戏中的系统居然在这个世界同样有效后,飞涨的实力让他成为了盗匪团的领。
成为了诺戈的“野狼”!
历史是滚滚前进的车轮?还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抑或无数生灵与世界因果线纠结的线团?
格洛站在一处山岗上,目光望着下方。
下方两侧是蓬乱杂生的灌木和野草,中间一条小路,并不宽畅,以格洛在这个世界的阅历来描述的话,大概可以通过一辆标准的四轮载货马车。
天青,云淡,一只猎鹰扑腾翅膀掠过天际的山角。
山风吹拂着他的面颊,小麦色的皮肤,线条刚硬,鼻梁挺拔,嘴唇四周带点稀稀拉拉的胡须,面部的轮廓清晰而深刻。不过,在以清秀白皙为美的埃兰特境内,格洛与“英俊”一词终究无缘。
谁在乎呢?
对的,诺戈的“野狼”可不会在意这种肤浅的事情。
何况,在这么一个遍斥混沌与纷争的年代,脸蛋可以当饭吃吗?
……
时间的轴从艾兰迪亚历(大6历)553年,仲夏之末开始。
坐标:埃兰特王国,北地,诺戈。
糟糕的消息总是传播得很快,在诺戈府卡尔萨斯城里,居民们又一次地听闻到了一件坏事情——叛乱再度生了。
事实很快给出了证据,短短的两三天内,卡尔萨斯的居民在街道、城门、广场等处看到了大量蜂拥而至的外乡人——这个常常配合轻蔑语气的称呼是卡尔萨斯人对其他埃兰特人的统称,以此来满足内心深处隐藏的一点小小优越。
大群的外乡人,包括男女老少,围成一团,推拉着一辆又一辆破旧的敞蓬马车,行走时马车的辕木与车轮之间不时出欠缺磨合的“吱呀”声音,拼成马车的木条“哐当哐当”撞击着,很让人怀疑会不会就此散架。
马车上装着零碎的铁锅、瓦罐之类的家什,还有捆成堆的破烂衣服,胡乱摆放的布口袋——里头塞着硬面包和粗糙难咽的黍米。这群无家可归的可怜外乡人倚靠着马车,很快在城里各处稍显空敞的地方扎起了一个个小帐篷,这样的景致遍布城内各处,整个卡尔萨斯城的交通甚至有了瘫痪的趋势。
这种情况,卡尔萨斯人已经顾不上向领主提出严重抗议,因为恐慌的情绪早已在心中蔓延,这群拥有诺戈府骄傲的居民们,开始翻箱倒柜,从家中找出轻便结实的皮甲,或是典藏室里尘封许久的祖传战铠,抓起竹枪或大剑,试图多少增加一点缺失的安全感。
出于抱团取暖的心思,平民、小贵族这一次紧密地站在了一起,纷纷聚集在城内的圣辉广场,广场上黑压压挤着密密麻麻的人群,并且越来越多,一个个七嘴八舌,对来自个个途径的消息拼命打听着。
最近的年头,北地众多领地,这样的局面并不罕见。埃兰特王国仿佛一个得了重病的病人,虽说还未到达行将就木的程度,但是症状却是越严重了。与塔西亚的第六次埃塔战车彻底失败,北地早已腐朽而摇摇欲坠的王室根基宣告了垮台,从事实上来说,王室对于北地完全失去了掌控力。
流窜的溃兵,山野的盗匪,在这块失去秩序而混乱的地盘很快勾结起来,杀人放火,打家劫舍。数次物资争夺的冲突中,地方的贵族领主暴露了自身的虚弱物理,大规模的叛乱因此二期。
作为北地曾经最为繁荣富裕的诺戈情况更是崩坏,不是昨天这座小镇被洗劫了,便是今天某位贵族老爷的城堡被打破了——面对叛乱者的利刃,贵族血统中与生俱来的荣誉并没有让脖子变得格外坚韧。
地下世界迪尔的亡者们也从地穴通道里跑了出来插上一腿,领主卫队与叛乱者,从圣城维士德赶来的圣辉骑士与骨头架子,乒乒乓乓打成了一团。除去这些广于流传的争斗,原本村野之中,大量失去了家园无处可去的流民躲进了山林,之后,生活所迫变成了盗匪。
这样的局面,从第六次埃塔战争结束的551年持续到了现在,王室和地方领主们始终无能为力,仅仅守护者领地上一些重要的地方,苟延残喘。
……
格洛轻轻啃咬牙齿间的草茎,哼着奇怪的小调。
山林中的凉风在这炎热的夏日里带来一丝爽意,让他有些恍惚。
他曾是一个乡野农夫的儿子,不过,那个身份已经成为过去式了。现在的他是一名“光荣”的盗匪,这种职业并非他最初的意愿,但是目睹村子被叛乱者和领主卫队反复洗劫摧毁,朝夕相处的村民被那些贵族私兵当成叛乱者割下头颅后,他义无反顾地作出了抉择。
格洛不止一次的幻想过未来的日子,盗匪令人不齿,前途看上去也不会特别美好——说不定哪天贵族老爷们缓过了气,就派出正规军团把他剿灭了,然后尸体挂在高高的绞架上示众,任由风干,让乌鸦啄食。
可是,又能如何呢?任何事情总归比不上生存重要。诺戈的贵族老爷们已经违背了埃兰特法典上“贵族当以守护平民为义务”的契约,所以,现在,一切都得靠自己来守护。
干一行,一定要精一行,尤其是这种无路可走的情况。
格洛并不是原来的格洛,他还记得自己的名字——另一个位面,一场车祸后,那个名字上了讣告,还可能上了新闻,也可能没有,或者用某男青年代替。
曾经的他是一名工程设计人员,一天之中的大多数的时间趴在电脑前画图,偶尔会来到工地。看着一张张出自双手的图纸变成了拔地而起的建筑,内心中是有一种愉悦的满足感。
除此之外,他还很喜欢阅读网络小说,形形色色的各种穿越桥段烂熟于心,也曾想象自己穿越成某某实力强大的人物或贵族子弟,没事装个逼或者安逸地混吃等死,有空带上几个跟班逛街调戏如花似玉的妹子,yy不能强身,至少可以强脑。
直到一个大雨滂沱的日子,他开车赶赴某地的一处项目工地,烟雨蒙蒙的高公路上,惨烈突如其来,所有yy变成了现实。
他醒了过来,一切变得陌生——陌生的脸,陌生的世界,还有陌生的语言。
令人惊讶的是,这种陌生的语言他能够完全的理解,并且能够用这种语言与身边的其他人顺畅地交流,脑袋里除了他本来的记忆外,似乎还塞进了一团本来不属于他的东西。
艾兰迪亚语!
他想了起来,他曾疯狂沉迷过的那款游戏。
那款游戏的名字叫“纷争”,与他年少时所经历的那些依赖键盘和鼠标操作的传统网游不同,戴上游戏专用头盔后,一切操作通过意识的脑波传递进行!
他曾所处的科技爆炸的年代,新奇的事物层出不穷。本质作为技术宅男的一员,这个号称“虚拟现实”的游戏一经推出,他便购买了头盔进入了游戏。
全新的体验让他兴趣高涨,将工作之余的全部精力投入进去了,他在游戏里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成就。
直到他遇到了一个女孩,仿佛每天和她有说不完的话,听到她的声音看到她的笑容就有用不完的精力,握着她的手就好像握住了整个世界,游戏里那个叱咤风云的人物悄然归隐了。
可惜,后来……他和那个女孩没有后来。
过去的事情有过感伤,但是并不值得太多纠结,冥冥之中来到了这个世界,就得好好的活下去。
放下锄头,他变成了盗匪,意外现游戏中的系统居然在这个世界同样有效后,飞涨的实力让他成为了盗匪团的领。
成为了诺戈的“野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