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一心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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揣着二百两银子,秦墨异常满足的离开寻香楼。
出价最高的姑娘名叫莲香,一个喜欢在荷包上绣莲花的女人,上次就是她把荷包塞给老帅哥古孟,最后便宜了秦墨。
但是片刻之后,二百两资财瞬间缩水为三十六两,因为他去了一趟文宝斋。
抱着刚买来的笔墨纸砚,他回头看了一眼文宝斋的招牌,咬着牙自语:“比抢钱都狠啊,以后绝对不来了,每次都被山贼打劫的感觉。”
其实上次他也这么说来着,然而时隔不过两三天,便忍不住再次光顾。
对于书道文士来说,文宝斋里的东西让人很难拒绝,就算今天不买,回去之后也会惦记在心里,早晚都得主动过来挨宰。
回到听泉草庐已近黄昏,古孟早已离开,不知道上哪儿发酒疯去了,秦墨在院子外面看到一只后跟被踩的不成样的鞋,不用问肯定是老帅哥的。
他一脸嫌弃,抬脚把鞋踢飞。
第二天,他和往常一样去往河边练字。
天气逐渐转暖,草长莺飞。
随着温度的增高,小河里时不时的出现一两条鱼,最大的超过一尺长呢。
他眼睛一亮,整日吃青菜萝卜,就算放几片腊肉,味道也不怎么样,怎么就没想到河里有鱼呢,纯野生无污染,拿来红烧清蒸,味道肯定不错。
他返回草庐,从之前买回的日用品中找出一根缝衣针,点燃油灯把针烧红,然后弯成鱼钩。
鱼钩连上丝线,捡来的鸟毛制成浮子,绑在从后山砍来的青竹之上,一条鱼竿很快做好了,再挖几条蚯蚓做饵,万事俱备。
秦墨在前世的时候钓过鱼,用他自己的话说,钓上来的鱼还不够那套装备的钱呢,皆因后世水源污染,加上无节制的捕捞,导致河里的野生鱼数量比钓鱼的人还少,能钓上来才怪。
也许是这条河里的鱼没被人钓过,又也许是不认识蚯蚓为何物,一刻钟过去了,居然没有鱼儿咬钩,在这个过程中,他不止一次的提起鱼钩查看,生怕鱼饵被某条鸡贼的鱼悄悄吃掉。
又过了一会儿,还是没有鱼上钩,他的兴趣和耐心也被磨的差不多了,使用【以笔为刀】将鱼竿尾部切出锋利的斜尖,刺入岸边的土里,自己重新开始练字。
太阳当空,照在人身上感觉暖洋洋的。
正在专心练字的他无意间看到浮子在动,便下意识的放下青石板,伸手握住鱼竿向上一提,鱼线绷紧,随着一股重力传来,他欣喜不已。
眼看就要成功,可是鱼却跑了,钩子上鱼饵也不见了。
这是因为提竿的太晚导致,秦墨后悔不已,从刚才的重量上不难判断,那是一条大鱼。
虽然失败了,但至少证明了鱼儿会咬钩,距离成功又近了一步。
接下来他一边练字,一边密切注意水面上的浮子。
这么一来,受到分心的影响,写出的字笔刚才差很多,他不得不集中精力在青石板上,有鱼咬钩的时候不能及时提起鱼竿,顾此失彼。
临近中午,一条鱼都没钓上来,眼看今天的食鱼计划就要泡汤,他不得不做出改变。
制作一个简单的木架,将青石板以几乎垂直的状态放在上面,右手持笔写字,左手持握鱼竿,也搭在架子上,保持鱼线浮子和青石板两点一线,这样就能做到二者兼顾。
刚写了几个字,浮子动了。
他第一时间提起鱼竿,一条尺余长的红尾鲤鱼被钓上来,因为是纯野生的,鳞片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金色光芒。
把鱼放进早就准备好的水盆中,他高兴的合不拢嘴。
不一会儿的功夫,接连三条鱼上钩,由于沉浸在钓到鱼的喜悦中,他并未发现文宫里发生的细微变化,圣道之星发出些许光芒,化作清风形成一对很小的双生气旋,只有指甲盖大小,围绕着文位之星旋转。
时近正午,他留下鱼竿和青石板,把三条鱼装进鱼篓去往厨房。
三条鱼一大两小,他准备把大鱼清炖,小鱼红烧,算是犒劳一下自己。
前世的秦墨是个十足的吃货,厨艺方面极为精通,喜欢叫上三五知己去外面野餐,所以能很快适应厨房里的这种老式土灶。
只是土灶使用的时间过长,上面布满裂缝,而且还有些变形,好像随时都会垮塌的样子。
两条小鱼收拾干净,挂上面糊下油锅炸透,锅内留下底油爆香姜蒜,加水放鱼炖制一炷香的时间,撒上葱花出锅。
清炖鱼就更简单了,葱姜炝锅加水放鱼,水开之后盏茶功夫便可出锅。
看着色香味俱全的两种鱼,让人不由自主的食指大动。
摆筷子的时候他自语道:“老帅哥今天怎么没来蹭饭?”
“来了!”老帅哥没有任何前兆的出现在他身后,一边吞口水一边说:“今儿吃鱼啊,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哪儿弄的鱼?”
秦墨朝着外面的小河方向努努嘴:“钓的。”
老帅哥拿起筷子就吃,一边吃一边夸味道好。
片刻之后,他没有任何意外的喝醉了,大着舌头将自己当年的故事。
十四年前,他以举人的身份进京参加会试,并且在试前一个月成为试前贡士,加上他精通周篆、秦篆和六国文字,在夏篆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一定成绩,一时间风头无二,成为本届会试的头名大热门。
按理说他这样的人才应该顺风顺水才对,会试、殿试一路畅通无阻,拿下状元之名都有可能。
不巧的是,蔡京的长子蔡攸以官身参加当年的会试,蔡攸当时已经官至鸿胪丞,年轻时与尚未登上皇位的端王赵佶交好,赵佶称帝之后对他十分赏识,而且还有蔡京这个官场大鳄在背后撑腰,他叫嚣着要拿本届的会试第一,以会元的身份参加殿试,而且要名列三甲。
古孟成为蔡攸摘取会元桂冠的最大障碍,蔡攸动用各种手段对他进行打压,最后以古孟家人的性命为要挟,不但迫使其退出会试,而且还将的在夏篆研究成果据为己有。
在强大人脉的推动下,蔡攸果然顺利成为会元,然后在殿试位列三甲。
蔡攸靠着窃取古孟的研究成果名操一时,获得进士文位之后,被皇帝赵佶拜为秘书郎、集贤殿修撰等职务,负责编修很重要的书籍《国朝会要》,两年内又升至枢密直学士。
他的强势崛起,直接断送了古孟继续参加文道科举的道路。
古孟对文道科举彻底失去信心,过了几年浑浑噩噩的日子之后,留在下邑县文道学院出任教谕。
对于他的悲惨经历,秦墨给出的评价是:枪打出头鸟!
归根结底来说,是当年的古孟太过张扬,如果不是因为恃才傲物,有怎么可能会被蔡攸盯上。
其实蔡攸在殿试上只取得了探花的头衔,也就是说同试之中比他厉害的人多的是,人家都能顺利的参加考试,只有古孟遭到打压。
在一点上,秦墨比老帅哥做的更好,他从来都是把淡定放在首位,去寻香楼买一首诗都是打着古孟的旗号,就是怕被人盯上。
其实,他的双甲童生称号已经很张扬了。
老帅哥酒足饭饱之后离开,秦墨继续一边钓鱼一边练字,既然每天都可以吃到鲜鱼,他决定把多余的用盐腌了做成鱼干。
等他发现文宫里的双生气旋时,它们已经从指甲盖大小变成铜钱那么大。
虽然不知道这个气旋代表了什么,但他依然很激动。
黄昏时分,水盆里共有十几条鱼,小的半尺以上,最大的接近一尺半。
如果许承志和颜铭知道他在这里过得如此滋润,不知道会不会气的吐血。
将鱼放进厨房,他拿着青石板和毛笔回到正堂,准备换一件外衣,免得收拾鱼做鱼干的时候把童生服弄脏。
他刚穿上久长袍,还没来得及扣上盘扣,房门突然被人从外面一脚踹开,是两只眼正在喷火的古孟。
“你被狗咬了?”他语带不满的说,房门经过刚才的一踹,发出不堪重负的声音,随时都有倒下的可能。
古孟上前,一把揪住他的衣领,呲着牙问:“人生若只如初见,是我写的?”
秦墨心里咯噔一下,昨天卖给寻香楼的诗词,这么快就传到了他的耳朵里,这家伙不会是逛青楼去了吧……不可能啊,那种场所下午是不营业的,古孟乃是花间老手,应该知道这个常识。
那就只有一个解释了,这首诗以极快的速度传到了学院里。
他深吸一口气,一本正经道:“是你写的。”
古孟咬着牙问:“为什么我一点儿印象都没有?”
“昨天你喝醉了,突然诗兴大发,还是我给你准备的笔墨纸砚呢。”他眨着眼睛说,一脸的真诚。
古孟摇头:“我不信,作诗从来都不是一蹴即就的事情,虽然酒能激发诗性,但至少也应该是有了腹稿之后,在美酒的催化下形成诗句,这首诗的内容我从没有想过,怎么可能在醉酒状态下做出来?”
秦墨装作思考状,许久之后抬起头,说:“这正说明你有才啊,你在怀疑什么?难道你逛青楼不花钱老郎君的名头是白来的,那些凡是伺候过你的窑姐儿,恨不得第二天敲锣打鼓放鞭炮呢,所以你得相信自己的才气。”
“真是我写的?”
“千真万确!”
“我竟如此有才?”
“才高八斗!”
“我为何如此有才?”古孟微微抬起头,斜四十五度看着房梁,做出一副曲高和寡、独孤求败的样子。
秦墨气坏了,要不是因为打不过他,早就一拳揍在那张帅气的老脸上了。
古孟目光一紧,突然又问:“刚才你为何说我是老郎君?”
秦墨拽着他来到河边,借着太阳的余晖指着自己在河里的倒影,然后又指了指古孟的倒影。
古孟的那张老帅脸瞬间变绿,他出生于元丰二年,现在已经三十九岁了,看看自己满是皱纹的老脸,老郎君一词显的极为贴切。
揣着二百两银子,秦墨异常满足的离开寻香楼。
出价最高的姑娘名叫莲香,一个喜欢在荷包上绣莲花的女人,上次就是她把荷包塞给老帅哥古孟,最后便宜了秦墨。
但是片刻之后,二百两资财瞬间缩水为三十六两,因为他去了一趟文宝斋。
抱着刚买来的笔墨纸砚,他回头看了一眼文宝斋的招牌,咬着牙自语:“比抢钱都狠啊,以后绝对不来了,每次都被山贼打劫的感觉。”
其实上次他也这么说来着,然而时隔不过两三天,便忍不住再次光顾。
对于书道文士来说,文宝斋里的东西让人很难拒绝,就算今天不买,回去之后也会惦记在心里,早晚都得主动过来挨宰。
回到听泉草庐已近黄昏,古孟早已离开,不知道上哪儿发酒疯去了,秦墨在院子外面看到一只后跟被踩的不成样的鞋,不用问肯定是老帅哥的。
他一脸嫌弃,抬脚把鞋踢飞。
第二天,他和往常一样去往河边练字。
天气逐渐转暖,草长莺飞。
随着温度的增高,小河里时不时的出现一两条鱼,最大的超过一尺长呢。
他眼睛一亮,整日吃青菜萝卜,就算放几片腊肉,味道也不怎么样,怎么就没想到河里有鱼呢,纯野生无污染,拿来红烧清蒸,味道肯定不错。
他返回草庐,从之前买回的日用品中找出一根缝衣针,点燃油灯把针烧红,然后弯成鱼钩。
鱼钩连上丝线,捡来的鸟毛制成浮子,绑在从后山砍来的青竹之上,一条鱼竿很快做好了,再挖几条蚯蚓做饵,万事俱备。
秦墨在前世的时候钓过鱼,用他自己的话说,钓上来的鱼还不够那套装备的钱呢,皆因后世水源污染,加上无节制的捕捞,导致河里的野生鱼数量比钓鱼的人还少,能钓上来才怪。
也许是这条河里的鱼没被人钓过,又也许是不认识蚯蚓为何物,一刻钟过去了,居然没有鱼儿咬钩,在这个过程中,他不止一次的提起鱼钩查看,生怕鱼饵被某条鸡贼的鱼悄悄吃掉。
又过了一会儿,还是没有鱼上钩,他的兴趣和耐心也被磨的差不多了,使用【以笔为刀】将鱼竿尾部切出锋利的斜尖,刺入岸边的土里,自己重新开始练字。
太阳当空,照在人身上感觉暖洋洋的。
正在专心练字的他无意间看到浮子在动,便下意识的放下青石板,伸手握住鱼竿向上一提,鱼线绷紧,随着一股重力传来,他欣喜不已。
眼看就要成功,可是鱼却跑了,钩子上鱼饵也不见了。
这是因为提竿的太晚导致,秦墨后悔不已,从刚才的重量上不难判断,那是一条大鱼。
虽然失败了,但至少证明了鱼儿会咬钩,距离成功又近了一步。
接下来他一边练字,一边密切注意水面上的浮子。
这么一来,受到分心的影响,写出的字笔刚才差很多,他不得不集中精力在青石板上,有鱼咬钩的时候不能及时提起鱼竿,顾此失彼。
临近中午,一条鱼都没钓上来,眼看今天的食鱼计划就要泡汤,他不得不做出改变。
制作一个简单的木架,将青石板以几乎垂直的状态放在上面,右手持笔写字,左手持握鱼竿,也搭在架子上,保持鱼线浮子和青石板两点一线,这样就能做到二者兼顾。
刚写了几个字,浮子动了。
他第一时间提起鱼竿,一条尺余长的红尾鲤鱼被钓上来,因为是纯野生的,鳞片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金色光芒。
把鱼放进早就准备好的水盆中,他高兴的合不拢嘴。
不一会儿的功夫,接连三条鱼上钩,由于沉浸在钓到鱼的喜悦中,他并未发现文宫里发生的细微变化,圣道之星发出些许光芒,化作清风形成一对很小的双生气旋,只有指甲盖大小,围绕着文位之星旋转。
时近正午,他留下鱼竿和青石板,把三条鱼装进鱼篓去往厨房。
三条鱼一大两小,他准备把大鱼清炖,小鱼红烧,算是犒劳一下自己。
前世的秦墨是个十足的吃货,厨艺方面极为精通,喜欢叫上三五知己去外面野餐,所以能很快适应厨房里的这种老式土灶。
只是土灶使用的时间过长,上面布满裂缝,而且还有些变形,好像随时都会垮塌的样子。
两条小鱼收拾干净,挂上面糊下油锅炸透,锅内留下底油爆香姜蒜,加水放鱼炖制一炷香的时间,撒上葱花出锅。
清炖鱼就更简单了,葱姜炝锅加水放鱼,水开之后盏茶功夫便可出锅。
看着色香味俱全的两种鱼,让人不由自主的食指大动。
摆筷子的时候他自语道:“老帅哥今天怎么没来蹭饭?”
“来了!”老帅哥没有任何前兆的出现在他身后,一边吞口水一边说:“今儿吃鱼啊,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哪儿弄的鱼?”
秦墨朝着外面的小河方向努努嘴:“钓的。”
老帅哥拿起筷子就吃,一边吃一边夸味道好。
片刻之后,他没有任何意外的喝醉了,大着舌头将自己当年的故事。
十四年前,他以举人的身份进京参加会试,并且在试前一个月成为试前贡士,加上他精通周篆、秦篆和六国文字,在夏篆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一定成绩,一时间风头无二,成为本届会试的头名大热门。
按理说他这样的人才应该顺风顺水才对,会试、殿试一路畅通无阻,拿下状元之名都有可能。
不巧的是,蔡京的长子蔡攸以官身参加当年的会试,蔡攸当时已经官至鸿胪丞,年轻时与尚未登上皇位的端王赵佶交好,赵佶称帝之后对他十分赏识,而且还有蔡京这个官场大鳄在背后撑腰,他叫嚣着要拿本届的会试第一,以会元的身份参加殿试,而且要名列三甲。
古孟成为蔡攸摘取会元桂冠的最大障碍,蔡攸动用各种手段对他进行打压,最后以古孟家人的性命为要挟,不但迫使其退出会试,而且还将的在夏篆研究成果据为己有。
在强大人脉的推动下,蔡攸果然顺利成为会元,然后在殿试位列三甲。
蔡攸靠着窃取古孟的研究成果名操一时,获得进士文位之后,被皇帝赵佶拜为秘书郎、集贤殿修撰等职务,负责编修很重要的书籍《国朝会要》,两年内又升至枢密直学士。
他的强势崛起,直接断送了古孟继续参加文道科举的道路。
古孟对文道科举彻底失去信心,过了几年浑浑噩噩的日子之后,留在下邑县文道学院出任教谕。
对于他的悲惨经历,秦墨给出的评价是:枪打出头鸟!
归根结底来说,是当年的古孟太过张扬,如果不是因为恃才傲物,有怎么可能会被蔡攸盯上。
其实蔡攸在殿试上只取得了探花的头衔,也就是说同试之中比他厉害的人多的是,人家都能顺利的参加考试,只有古孟遭到打压。
在一点上,秦墨比老帅哥做的更好,他从来都是把淡定放在首位,去寻香楼买一首诗都是打着古孟的旗号,就是怕被人盯上。
其实,他的双甲童生称号已经很张扬了。
老帅哥酒足饭饱之后离开,秦墨继续一边钓鱼一边练字,既然每天都可以吃到鲜鱼,他决定把多余的用盐腌了做成鱼干。
等他发现文宫里的双生气旋时,它们已经从指甲盖大小变成铜钱那么大。
虽然不知道这个气旋代表了什么,但他依然很激动。
黄昏时分,水盆里共有十几条鱼,小的半尺以上,最大的接近一尺半。
如果许承志和颜铭知道他在这里过得如此滋润,不知道会不会气的吐血。
将鱼放进厨房,他拿着青石板和毛笔回到正堂,准备换一件外衣,免得收拾鱼做鱼干的时候把童生服弄脏。
他刚穿上久长袍,还没来得及扣上盘扣,房门突然被人从外面一脚踹开,是两只眼正在喷火的古孟。
“你被狗咬了?”他语带不满的说,房门经过刚才的一踹,发出不堪重负的声音,随时都有倒下的可能。
古孟上前,一把揪住他的衣领,呲着牙问:“人生若只如初见,是我写的?”
秦墨心里咯噔一下,昨天卖给寻香楼的诗词,这么快就传到了他的耳朵里,这家伙不会是逛青楼去了吧……不可能啊,那种场所下午是不营业的,古孟乃是花间老手,应该知道这个常识。
那就只有一个解释了,这首诗以极快的速度传到了学院里。
他深吸一口气,一本正经道:“是你写的。”
古孟咬着牙问:“为什么我一点儿印象都没有?”
“昨天你喝醉了,突然诗兴大发,还是我给你准备的笔墨纸砚呢。”他眨着眼睛说,一脸的真诚。
古孟摇头:“我不信,作诗从来都不是一蹴即就的事情,虽然酒能激发诗性,但至少也应该是有了腹稿之后,在美酒的催化下形成诗句,这首诗的内容我从没有想过,怎么可能在醉酒状态下做出来?”
秦墨装作思考状,许久之后抬起头,说:“这正说明你有才啊,你在怀疑什么?难道你逛青楼不花钱老郎君的名头是白来的,那些凡是伺候过你的窑姐儿,恨不得第二天敲锣打鼓放鞭炮呢,所以你得相信自己的才气。”
“真是我写的?”
“千真万确!”
“我竟如此有才?”
“才高八斗!”
“我为何如此有才?”古孟微微抬起头,斜四十五度看着房梁,做出一副曲高和寡、独孤求败的样子。
秦墨气坏了,要不是因为打不过他,早就一拳揍在那张帅气的老脸上了。
古孟目光一紧,突然又问:“刚才你为何说我是老郎君?”
秦墨拽着他来到河边,借着太阳的余晖指着自己在河里的倒影,然后又指了指古孟的倒影。
古孟的那张老帅脸瞬间变绿,他出生于元丰二年,现在已经三十九岁了,看看自己满是皱纹的老脸,老郎君一词显的极为贴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