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新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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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阳光明媚。
秦墨伸着懒腰走出草庐,心情如同今天的天气一样——大好,腰里揣着两大锭银子,心里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踏实感觉。
他根本不关心老帅哥是什么身份,坑一个喝花酒还倒找钱的主儿,不需要有任何的负罪感。
迎着朝霞,迈着轻快的步子,他去往山脚下的书道分院。
刚走进课堂,就听到有人在小声议论:“听说了吗,李先生好像不再教咱们了。”
“为什么呀,我觉得先生教的很好啊!”
“是啊,他才教我们两天而已,多数人都没能掌握【单字为兵】呢,怎么就不教了,难道是因为我们悟性太差?”
“当然不是,好像是先生高升了,去教秀才班。”
秦墨微微皱眉,先生李皓的教学能力着实一般,只是因为他有着举人文位,结合之前的教学经验,在第一节课就把大家给镇住了,所以对他的印象不错。
片刻之后,李皓走进来,第一句话便是:“通知大家一件事,从今天起本人不再担任诸位的教谕,接替我的人是古孟博士。”
嘶!
课堂上接连响起倒吸冷气的声音,学生们脸上的表情精彩极了,惊讶、兴奋、诧异……
秦墨小声问邻桌:“古孟是谁?”
邻桌瞪大眼睛:“你连古博士都不知道?他是咱们县文道学院唯一一个拥有博士头衔的先生,之前一直都是教秀才班的,连学正大人见了他都要给几分面子呢。”
秦墨眉毛一挑,说:“能把贺学正镇住,他的文位一定很高吧?”
邻桌摇头说:“不是,他的正经文位是举人,不过还有一个贡士的试前文位。”
所谓试前文位,指的是文士在参加文道科举之前,已经拥有下一阶段的能力,只差经过圣光灌顶的步骤而已。
比如说一个试前秀才,实力远超一般的秀才,大概能达到正经秀才的七、八成左右。
那么问题来了,一个仅仅拥有试前文位的贡士,能让一个进士折首,这算什么情况?
试前贡士距离正经贡士还差着一步呢,更别说比贡士高半级的进士,简直可以用十万八千里来形容。
邻桌同窗没有理会他一脸疑惑的表情,自顾的说:“咱们这位古博士最牛的是文采好,诗词歌赋样样精通,是本朝除了奉旨填词的柳三变之外,第二个让青楼女子们趋之若鹜的人,凡是得到他亲口品评的姑娘,立马身价翻倍!所以只要他出现在风月街上,立刻受到各大青楼的争抢……”
秦墨的脸绿了,你妹啊,原来喝花酒倒找钱不光要长得帅,还得有文采才行,看来这碗饭不好吃,是自己把问题想得简单了。
咳咳!
课堂外面响起两声咳嗽,学生们全都不自觉的坐正身体,能得到秀才班第一教谕的教导,所有人都很兴奋。
啼啦……
鞋底摩擦青砖地面的声音响起,步幅节奏不快,但是走的很稳。
身穿整洁的举人衣装,白色的锦缎上绣着青竹,头戴东坡巾的古孟走进课堂,一双眼睛里闪着凌厉的目光,整个人显得英气十足。
唯一不美之处,是他带着些许黑眼圈,一副没睡好的样子,更像是宿醉未醒。
秦墨瞪大眼睛,这不就是昨天造访草庐的帅大叔嘛!
难道……他是过来追债,咳咳……这个词用的不恰当,应该用要钱二字更为合适。
怪不得他喝成那样还能混进文道学院,早该想到他是这里的教谕,真是失策啊,果然是……冤家路窄。
想到这些,他把右手探向衣兜,紧紧的捏住两锭银子。
古孟站的笔直,用目光扫过每个学生的脸,朗声说:“本人古孟,字显昭,是你们的新任教谕,从今天开始……那位拧着眉、瞪着眼睛的同学,你是有什么话要说吗?”
所有人的目光向着一个方向汇聚而去,那就是秦墨。
“报告教谕,学生肚子不舒服,可能是早上吃坏了东西,能不能先去一下茅房?”秦墨惯于打蛇随棍上,撒个小谎对他来说是信手拈来。
古孟露出和煦的笑容:“去吧。”
秦墨一溜烟儿的跑了,他没想到自己也有借屎遁的时候,真是太失败了。
可是不管怎样,保住兜里的银子才是最重要的,别说是个博士,就是皇帝老子来了,小爷也是只进不出。
回到听泉草庐,他才彻底放心下来,至于今天的课业不需要放在心上,新晋童生在前一月里全都是学习【单字为兵】,其中的技巧他已经基本掌握,缺几节课没有问题。
拿出青石板去往河边练字,他要尝试不同书体之下的【单字为兵】有何区别。
还是写最为熟练的“轰”字,柳体和赵体都尝试过了,他决定先试试颜体,最后用欧体。
颜体在唐楷四大家中属于绝对的另类,一反初唐讲究瘦硬的书风,化为丰腴雄浑,行以篆籀笔法,笔画横轻竖重,骨力遒劲且气概凛然。
颜体也是最难掌握的一种书体,皆因其变化多端,同样的一个笔画拥有数种不同的写法,如果写不出那种随心所欲的感觉,就会让人觉得缺少灵性。
秦墨接连写了好几次,才达到【单字成兵】的要求,字迹上光芒一闪,化作白色气雾变成四马古代战车,车轮滚滚朝着瀑布冲去。
轰!
战车撞在瀑布旁边的石壁上,水花四散飞溅。
然后是欧体,它在唐楷四大书体中以法度严谨著称,相对来说是比较好掌握的一种书体,所以秦墨在第二次尝试的时候,就达到了【单字成兵】的要求。
单以“轰”字来说,综合欧、颜、柳、赵四种书体的表现各不相同。
欧体形成的战车看起来十分紧凑,战马和驭手、士兵精神抖擞,衣甲鲜亮,战车的行进速度很快,撞击力适中;
颜体,战马膘肥体壮,驭手和士兵在身材方面也更加高大,战车的轮辐是四种书体中最大的,行进速度比其他三种书体略慢一些,但撞击力度是最大的;
柳体,战车、战马和士兵介于欧体和颜体之间,速度比颜体快,但是比欧体慢,撞击力度强于欧体,弱于颜体;
赵体,战马高大但略显纤细,士兵英武不凡,战车的行进速度很快,撞击力度和欧体相同。
就杀伤力而言,颜体最强;就速度而论,赵体最快;就同一个字的书写速度,赵体排第一,欧体第二,柳体第三,颜体因为藏锋多于露锋,加上起笔、行笔、收笔时揉入的篆籀笔法,使其排在了最末。
如果是在实战情况下,赵体绝对是不二选择,如果换成重结果不重过程的考试,颜体当为首选。
他忽然想到另外一件事,“轰”字代表的是古代战车,要知道在战国后期的时候,战车已经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大秦统一六国之后,更是难寻踪迹。
正因为这样,所以它会呈现出古战车的状态。
如果用篆体来书写这个“轰”字,能不能起到更显著的效果呢?
作为苦练书法近二十年的他,六种基本书体都有过接触,而且在甲骨文方面有着很深入的研究,篆体自然也不在话下。
一般的说,篆体分为大篆和小篆两种,大篆多指周朝时期的字体,也被成为周篆,小篆被称为秦篆。
既然是试验,当然要写大篆,也就是战车最为盛行的那个年代。
大篆的书写速度比楷书还慢一些,最大的区别是转折处以弧形为主,这种写法和当时的书写材质有关,那时候纸张尚未出现,多以丝织品帛类为主,因为丝织品柔软的特性,注定了很难完成直角转笔。
秦墨是在青石板上书写,相对来说要简单不少。
第一字写完,未能出现光芒,失败了。
第二次,也没能成功。
第三次,同样是失败。
接连试了十几次,都没能成功。
篆体在五体书法当中难度很高,作为一名新晋童生,在之前的镇公学中,接触最多的是楷书,兼修一些简单的行书,篆、隶、草基本上没有学过。
一方面你是这三种书体过于困难,二是因为担任教谕的先生只有秀才文位,肚子里的墨水实在是有限,自己都没掌握,如何教别人。
他不气馁,继续尝试。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到了中午。
咕咕……
肚子发出抗议,他抬起头看了一眼天,说:“再试最后一次,如果还不能成功的话,就回去开火做饭。”
抬起刚刚蘸过水的就毛笔,他深吸一口气,动作从容的落笔,起笔写的很有感觉,藏锋堪称完美。
接下来的第二笔、第三笔也很成功,他隐隐有一种感觉,这次有可能成功。
几息之后,他写完最后一笔,墨迹不负众望的闪出光芒。
呼!
白色气雾变成一辆四马战车,比之前的足足大了一倍,驭手的正前方配有一柄强弩,左后两边各站一名身材魁梧的持戈勇士。
铃铃!
战马脖子下方的铜铃发出脆响,四匹马同时扬起碗口大的蹄子,朝着瀑布快速冲去。
轰隆隆!
马蹄声,车轮成汇成一曲奇异的乐章。
秦墨瞪大眼睛,战车轰的一声撞在石壁上,溅起无数的水花,因为被撞掉很多石头,原本笔直的瀑布都变了形状。
“喔……麦……嘎得!”他惊呼一声。
“咦?”
另一声惊呼在茅庐那边响起,是一手拎着香气四溢的纸包,一手拎着酒坛子的古孟,皱着眉自语:“这小子可以啊,篆体【单字为兵】是秀才在后期才能接触到技能,他竟然以新晋童生的身份掌握了,还是自学成才。”
秦墨回头看了一眼,顿时脸色大变,要债的追上门儿了。
清晨,阳光明媚。
秦墨伸着懒腰走出草庐,心情如同今天的天气一样——大好,腰里揣着两大锭银子,心里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踏实感觉。
他根本不关心老帅哥是什么身份,坑一个喝花酒还倒找钱的主儿,不需要有任何的负罪感。
迎着朝霞,迈着轻快的步子,他去往山脚下的书道分院。
刚走进课堂,就听到有人在小声议论:“听说了吗,李先生好像不再教咱们了。”
“为什么呀,我觉得先生教的很好啊!”
“是啊,他才教我们两天而已,多数人都没能掌握【单字为兵】呢,怎么就不教了,难道是因为我们悟性太差?”
“当然不是,好像是先生高升了,去教秀才班。”
秦墨微微皱眉,先生李皓的教学能力着实一般,只是因为他有着举人文位,结合之前的教学经验,在第一节课就把大家给镇住了,所以对他的印象不错。
片刻之后,李皓走进来,第一句话便是:“通知大家一件事,从今天起本人不再担任诸位的教谕,接替我的人是古孟博士。”
嘶!
课堂上接连响起倒吸冷气的声音,学生们脸上的表情精彩极了,惊讶、兴奋、诧异……
秦墨小声问邻桌:“古孟是谁?”
邻桌瞪大眼睛:“你连古博士都不知道?他是咱们县文道学院唯一一个拥有博士头衔的先生,之前一直都是教秀才班的,连学正大人见了他都要给几分面子呢。”
秦墨眉毛一挑,说:“能把贺学正镇住,他的文位一定很高吧?”
邻桌摇头说:“不是,他的正经文位是举人,不过还有一个贡士的试前文位。”
所谓试前文位,指的是文士在参加文道科举之前,已经拥有下一阶段的能力,只差经过圣光灌顶的步骤而已。
比如说一个试前秀才,实力远超一般的秀才,大概能达到正经秀才的七、八成左右。
那么问题来了,一个仅仅拥有试前文位的贡士,能让一个进士折首,这算什么情况?
试前贡士距离正经贡士还差着一步呢,更别说比贡士高半级的进士,简直可以用十万八千里来形容。
邻桌同窗没有理会他一脸疑惑的表情,自顾的说:“咱们这位古博士最牛的是文采好,诗词歌赋样样精通,是本朝除了奉旨填词的柳三变之外,第二个让青楼女子们趋之若鹜的人,凡是得到他亲口品评的姑娘,立马身价翻倍!所以只要他出现在风月街上,立刻受到各大青楼的争抢……”
秦墨的脸绿了,你妹啊,原来喝花酒倒找钱不光要长得帅,还得有文采才行,看来这碗饭不好吃,是自己把问题想得简单了。
咳咳!
课堂外面响起两声咳嗽,学生们全都不自觉的坐正身体,能得到秀才班第一教谕的教导,所有人都很兴奋。
啼啦……
鞋底摩擦青砖地面的声音响起,步幅节奏不快,但是走的很稳。
身穿整洁的举人衣装,白色的锦缎上绣着青竹,头戴东坡巾的古孟走进课堂,一双眼睛里闪着凌厉的目光,整个人显得英气十足。
唯一不美之处,是他带着些许黑眼圈,一副没睡好的样子,更像是宿醉未醒。
秦墨瞪大眼睛,这不就是昨天造访草庐的帅大叔嘛!
难道……他是过来追债,咳咳……这个词用的不恰当,应该用要钱二字更为合适。
怪不得他喝成那样还能混进文道学院,早该想到他是这里的教谕,真是失策啊,果然是……冤家路窄。
想到这些,他把右手探向衣兜,紧紧的捏住两锭银子。
古孟站的笔直,用目光扫过每个学生的脸,朗声说:“本人古孟,字显昭,是你们的新任教谕,从今天开始……那位拧着眉、瞪着眼睛的同学,你是有什么话要说吗?”
所有人的目光向着一个方向汇聚而去,那就是秦墨。
“报告教谕,学生肚子不舒服,可能是早上吃坏了东西,能不能先去一下茅房?”秦墨惯于打蛇随棍上,撒个小谎对他来说是信手拈来。
古孟露出和煦的笑容:“去吧。”
秦墨一溜烟儿的跑了,他没想到自己也有借屎遁的时候,真是太失败了。
可是不管怎样,保住兜里的银子才是最重要的,别说是个博士,就是皇帝老子来了,小爷也是只进不出。
回到听泉草庐,他才彻底放心下来,至于今天的课业不需要放在心上,新晋童生在前一月里全都是学习【单字为兵】,其中的技巧他已经基本掌握,缺几节课没有问题。
拿出青石板去往河边练字,他要尝试不同书体之下的【单字为兵】有何区别。
还是写最为熟练的“轰”字,柳体和赵体都尝试过了,他决定先试试颜体,最后用欧体。
颜体在唐楷四大家中属于绝对的另类,一反初唐讲究瘦硬的书风,化为丰腴雄浑,行以篆籀笔法,笔画横轻竖重,骨力遒劲且气概凛然。
颜体也是最难掌握的一种书体,皆因其变化多端,同样的一个笔画拥有数种不同的写法,如果写不出那种随心所欲的感觉,就会让人觉得缺少灵性。
秦墨接连写了好几次,才达到【单字成兵】的要求,字迹上光芒一闪,化作白色气雾变成四马古代战车,车轮滚滚朝着瀑布冲去。
轰!
战车撞在瀑布旁边的石壁上,水花四散飞溅。
然后是欧体,它在唐楷四大书体中以法度严谨著称,相对来说是比较好掌握的一种书体,所以秦墨在第二次尝试的时候,就达到了【单字成兵】的要求。
单以“轰”字来说,综合欧、颜、柳、赵四种书体的表现各不相同。
欧体形成的战车看起来十分紧凑,战马和驭手、士兵精神抖擞,衣甲鲜亮,战车的行进速度很快,撞击力适中;
颜体,战马膘肥体壮,驭手和士兵在身材方面也更加高大,战车的轮辐是四种书体中最大的,行进速度比其他三种书体略慢一些,但撞击力度是最大的;
柳体,战车、战马和士兵介于欧体和颜体之间,速度比颜体快,但是比欧体慢,撞击力度强于欧体,弱于颜体;
赵体,战马高大但略显纤细,士兵英武不凡,战车的行进速度很快,撞击力度和欧体相同。
就杀伤力而言,颜体最强;就速度而论,赵体最快;就同一个字的书写速度,赵体排第一,欧体第二,柳体第三,颜体因为藏锋多于露锋,加上起笔、行笔、收笔时揉入的篆籀笔法,使其排在了最末。
如果是在实战情况下,赵体绝对是不二选择,如果换成重结果不重过程的考试,颜体当为首选。
他忽然想到另外一件事,“轰”字代表的是古代战车,要知道在战国后期的时候,战车已经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大秦统一六国之后,更是难寻踪迹。
正因为这样,所以它会呈现出古战车的状态。
如果用篆体来书写这个“轰”字,能不能起到更显著的效果呢?
作为苦练书法近二十年的他,六种基本书体都有过接触,而且在甲骨文方面有着很深入的研究,篆体自然也不在话下。
一般的说,篆体分为大篆和小篆两种,大篆多指周朝时期的字体,也被成为周篆,小篆被称为秦篆。
既然是试验,当然要写大篆,也就是战车最为盛行的那个年代。
大篆的书写速度比楷书还慢一些,最大的区别是转折处以弧形为主,这种写法和当时的书写材质有关,那时候纸张尚未出现,多以丝织品帛类为主,因为丝织品柔软的特性,注定了很难完成直角转笔。
秦墨是在青石板上书写,相对来说要简单不少。
第一字写完,未能出现光芒,失败了。
第二次,也没能成功。
第三次,同样是失败。
接连试了十几次,都没能成功。
篆体在五体书法当中难度很高,作为一名新晋童生,在之前的镇公学中,接触最多的是楷书,兼修一些简单的行书,篆、隶、草基本上没有学过。
一方面你是这三种书体过于困难,二是因为担任教谕的先生只有秀才文位,肚子里的墨水实在是有限,自己都没掌握,如何教别人。
他不气馁,继续尝试。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到了中午。
咕咕……
肚子发出抗议,他抬起头看了一眼天,说:“再试最后一次,如果还不能成功的话,就回去开火做饭。”
抬起刚刚蘸过水的就毛笔,他深吸一口气,动作从容的落笔,起笔写的很有感觉,藏锋堪称完美。
接下来的第二笔、第三笔也很成功,他隐隐有一种感觉,这次有可能成功。
几息之后,他写完最后一笔,墨迹不负众望的闪出光芒。
呼!
白色气雾变成一辆四马战车,比之前的足足大了一倍,驭手的正前方配有一柄强弩,左后两边各站一名身材魁梧的持戈勇士。
铃铃!
战马脖子下方的铜铃发出脆响,四匹马同时扬起碗口大的蹄子,朝着瀑布快速冲去。
轰隆隆!
马蹄声,车轮成汇成一曲奇异的乐章。
秦墨瞪大眼睛,战车轰的一声撞在石壁上,溅起无数的水花,因为被撞掉很多石头,原本笔直的瀑布都变了形状。
“喔……麦……嘎得!”他惊呼一声。
“咦?”
另一声惊呼在茅庐那边响起,是一手拎着香气四溢的纸包,一手拎着酒坛子的古孟,皱着眉自语:“这小子可以啊,篆体【单字为兵】是秀才在后期才能接触到技能,他竟然以新晋童生的身份掌握了,还是自学成才。”
秦墨回头看了一眼,顿时脸色大变,要债的追上门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