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璞怜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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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儿仔细听了听,根本就没有什么钟声呀。
她从前听老人们说起过,人要死的时候才会听到钟声,说这就叫临终。
“听到了。”圆儿应了一声。
“真好听。”她缓缓闭上双眼,记忆一拨拨的浮现脑海。
她的出身并不算差,出生在一个地主家庭,她的父亲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徐扒皮,又抠门,又坑百姓。
他有一个全天下男人都有的爱好,女人逢。
小时候,她家里有十一个姨娘,一大家子的女人,一大家子的儿女,总是乱哄哄的,吵架,争财,在她的家里是家常便饭。
她母亲是父亲的第九个女人,出身红楼,是当地出了名的名角儿,被父亲花大钱买了的。
本来母亲挺受宠的,可惜啊,在这种女人多是非多的家庭,她的肚子不争气,生下了个女儿,从此,父亲不在找母亲,像别的生女儿的姨娘一样,娘也成了弃妇。
月子里,娘差点流干了泪,父亲不照面,娘只能自己给她取了个自哀的名字,普怜,普天之下最可怜的人。
三岁的时候,父亲的后台轰然倒塌,父亲受到牵连也是墙倒众人推,一个好好的家就这样被拆了。
娘亲很有先见之明的提前拿了些值钱的东西带着她从家里跑了出来,娘儿俩相依为命的在一个村子里买了个小房子这就算是住下了。
这半生,娘没受过什么苦难,乍一过上了这种省吃俭用的日子,她还有些不适应,没过多久就病倒了,这样病病歪歪的生活了两年,她终于一病不起撒手人寰。
她被隔壁刘大伯家收养,本以为是这家人心善,后来年纪小小的她偷听到刘大伯夫妻俩人聊天,原来那刘大伯竟是打算将她当童养媳养大,长大了把她嫁给他家那个傻乎乎的老大儿子。
虽然她年纪小,不过娘亲时常在她耳边念叨,怜儿呀,女人这一生太不容易,你可一定得记住,将来千难万难都要守住两条。一,绝对不能将自己委身红楼,那里不是人呆的地方,但凡去寻欢作乐的男人,没有几个是好东西。二,无论如何要擦脸眼睛找一个好夫君,男人可以没有钱,但一定要有担当,可以为了你吃苦受累,这样就足够了。
她虽然不明白这些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但却牢牢记住了。
刘大伯家的大儿子是个傻子,连自己都养活不了,还怎么照顾她,为她吃苦受累呢。
年纪小的孩子往往比较勇敢,当天晚上,她就顶着寒风从刘大伯家跑了。
她逃到了城里,那里比她长大的村子里要好太多了,可是她人小,又没钱,在城里是生活不下去的,没办法,只能跟着一个老爷爷一起要饭吃。
这老爷爷说来也是可怜,他的三个儿子年轻的时候全都被拉去战场充军,竟是去了三个,三个都没能再回来。
老无所依的老人家在没有能力务农后,不得不走上了乞讨的路。
看到她后,爷爷心声怜悯,便决定带着她,爷爷心很好,有他一口吃的,就一定会给她一口。
虽说经常会饥一顿饱一顿的,可好歹,从那以后她也算是有了依靠。
即使是这样孤苦无依的生活,她也觉得很是满足,可是她大概天生就是孤苦的命吧,不过一年,冬天的一场寒雪成了灾,一夜之间冻死了很多的乞丐,爷爷也是其中一个。
原来晚上太冷,爷爷怕她冻坏,所以将原本就残破的被子叠成了两层盖到了她的身上。
她想要葬了爷爷,可是不足七岁的女孩儿哪来的钱呢?她全身的家当就只有一床破洞的棉被,甚至连个草席都没有。
其他几个乞丐见她是真心孝顺,所以就告诉她,可以去马路边卖身葬爷爷,还说小女孩儿买的人应该会很多,不管被哪个大户人家买去,只要她勤奋肯干活她都可以混上一口吃的。
她想也没想,就决定这样做了。
一连三天,她在寒冬里跪了三天,终于有人肯在她面前驻足。
那是一个穿的花红柳绿的胖阿姨,那位阿姨说话的时候满脸的粉还直往地上簌簌的落。
胖阿姨说:“小丫头,你要卖身葬你爷爷?”
她说:“是,只要给我钱帮我葬掉爷爷,我会好好干活的。”
“好,这是银子你拿着。”
胖阿姨给了她一锭银子:“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香满园的小仆人了。”
胖阿姨笑的一脸邪性,她只听周围传来议论声说:“哎哟,这么小的孩子就被买进了红楼,真是可怜呀。”
“可不是吗,太可惜了,看着小丫头长的还不错呢。”
她一听红楼两个字,立刻将银子还给了胖女人:“阿姨,我娘说人穷志不短,无论如何都不可以去红楼。”
许是小小的年纪太过懂事,周围的人竟全都为她鼓掌。
可是这可激怒了那个胖女人,胖女人拎着她的耳朵骂道:“小丫头,你
tang别给老娘敬酒不吃吃罚酒,你刚刚可是接了老娘的银子,现在就是老娘的人,跟我走。”
“不要,放开我,救命呀,救命呀。”小小的她费力的拳打脚踢,用力的想要让胖女人放手,可都无果,反倒还被对方狠狠的打了一个耳光,疼急了,连眼泪都掉了出来。
就在胖女人不顾一切的拽她的时候,旁边行过一辆马车,马车车帘被一双小手掀开,里面露出了一个小小的脑袋。
那个女孩子比她小两三岁的样子,头上插着朱钗,两个小发髻分别梳在头发的两侧,看起来很可爱。
女孩儿大喊了一声:“停车。”
马车停下,女孩儿对车里的贵妇人说:“娘,这个小姑娘好可怜,我们帮帮她呗。”
车上的贵妇侧眼看了看,摸摸孩子的头:“行,听我女儿的。”
贵妇带着小女孩儿下了马车,璞怜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一天那一幕。
贵妇穿着橘黄的长裙,外面是白绒绒的大氅,头发上盘着云髻,贵气非凡。
小女孩儿穿着一身朱红的裙子,外面也是一件白色的大氅,脚上踩着绣金边的长靴,看起来好可爱。
贵妇弯身摸了摸璞怜的脸:“多大了?”
她紧张的道:“快七岁了。”
“我的女儿今年不到五岁,她想要让我买下你带回府上去伺候她,你可愿意?”
她连连点头,她当然愿意,非常愿意。
胖女人掐腰道:“这位夫人,这个丫头可是我先看上的,你这样半路打劫跟土匪有什么区别。”
贵妇笑道:“别说我不是土匪,就算我是土匪,你又能耐我何呢?”
“你…你是哪位大人府上的,改天你家夫君再到我香满园来,我非要让我的女儿们挑拨他休了你不可。”
贵妇眉眼一弯:“这样啊,那看来我得好好回去管管我家男人,顺便让他封了你的香满园,省得你到处乱拉孩子,人家孩子明明不愿意,你这才叫生生的抢劫呢。”
“你…你到底是什么人。”胖女人被气坏了,可看对方穿着华丽,又不敢造次。
贵妇手微微一抬指了指马车顶上的标志:“眼瞎还是不识字?”
那胖女人抬眼看了一记,顿时吓的跪倒在地:“娘娘饶命,小民有眼不识泰山。”
贵妇将璞怜脏兮兮的小手拉进了自己的手中,冷不丁的说了句:“有时间跪我,还不如回去赶紧看好你的香满园。”
说完,贵妇带着璞怜和可爱的小女孩上了车。
直到后来很久,她才知道原来马车上的标记是皇宫中皇上最疼爱的云妃才能享有的云字。
坐进马车璞怜想起爷爷还在外面忙道:“夫人,我是要卖身葬爷爷的,我爷爷还在外面呢。”
“我刚刚看到了,我已经吩咐人去处理了,你放心,你爷爷会被很好的安葬的。”
璞怜掀开车帘往外看了看,果然就看到了两个穿兵衣服的男人把爷爷给抬走了。
“谢夫人。”
“你叫什么名字?”贵妇面带和善。
“我叫普怜。”
“哦?蛮好听的,知道是哪两个字吗?”
她摇头:“我不会写字,不过我娘说过,是普天之下可怜之人的意思。”
贵妇眉心微拧,摇头:“恩,名字好听,可是意思不好,我帮你改改如何?”
她咬唇没有做声。
贵妇笑道:“你还叫璞怜,不过是像璞玉一般令人怜爱的意思,璞玉的璞,怜爱的怜。”
她的眉眼立刻弯了起来,人生中从没有像此刻这样通透过。
她喜欢眼前的贵妇,非常。
“我叫丹医,一片丹心的丹,医术高超的医。以后咱们俩人就要相依为命了,我会好好对你的。”
她羞涩的笑了笑。
事实上,她们的确做到了,她们真的对她很好。
也是马车驶到了目的地她才知道,原来眼前的贵妇是位贵妃,而小女孩儿是个公主。
从此以后,她竟摇身一变,成了六公主身边最贴心的小丫鬟。
而也是进宫后她才知道,云妃娘娘居然是在冷宫中生活的,更令她感到奇怪的是,皇上居然非常爱冷宫中的这位娘娘,三五不时的就要去冷宫转上一圈儿,一副热脸贴着娘娘的冷屁股。
因为云妃娘娘生活在冷宫的缘故,六公主在宫中时常被人欺负。
旁人并不知皇上经常去看云妃娘娘,只当那些没有翻牌的夜晚都是他一人睡,却哪想其实里面另有乾坤。
云妃娘娘不许六公主被人欺负,她总是告诉六公主,谁若是欺负你们,就打还回去,我云染的女儿可不能被人欺负。
可六公主因为从小就与云妃娘娘分开住,所以时常还是会出现被欺负的情况。
六公主很乖,几乎不去告状,
偶有的几次,也都是她实在看不下去才告诉娘娘的。
而每次只要她一告诉娘娘,娘娘就会三五天不肯见皇上一眼。
在宫中生活的这十几年,除却偶尔被人欺负之外,她都是快乐的,而她那时候也能够感觉的到,六公主也是很快乐的。
六公主在没有人的时候会大声肆无忌惮的笑,会跟她翻墙,会带她闯祸。
那时候的她们真的是无忧无虑。
她十六岁的时候第一次在宫中见到了带刀侍卫莫凌君,那年莫凌君十八岁,正是最好的年纪。
人群中,她一眼就看到了他,英姿飒爽,好不威风。
他经常在宫中巡逻,她跟公主经常在宫里溜达。
两人见面的机会很多,可他们却从来没有说过话。
直到有一天,皇上带着大家去皇家马场骑射打猎,公主突发奇想的要跟她比赛谁采的蘑菇多。
两人进了老林,各自分工采蘑菇,走着走着,她竟与公主越离越远,最后走散了。
她从小就方向感不好,绕了好几圈都没能找到路。
眼看着天越来越黑了,她真的很害怕,好担心公主会因此就放弃寻找她。
知道天完全黑了,公主还没有找来,林场传来了野兽吼叫的声音。
她很害怕,缩在树脚下呜呜的哭了起来。
草丛中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她连忙停止呼声转头,接着就看到一双油绿色发亮的双瞳,听到了一声狼吼。
她害怕急了,腿都打起了软儿。
狼匍匐靠近,她尖叫一声撒腿就跑,狼纵身将她扑倒,就在她以为自己完蛋了的时候,狼被远处射来的箭刺中,翻倒在地。
不一会儿,火把光靠近,她战战兢兢的抬头,就看到了那张如天神般的面孔,是莫凌君莫大人。
“你没事吧?”她一直没有忘记他的声音,那是他第一次对自己说话。
她呆愣的点了点头。
“没事就好,你是璞怜对吧。”
“奴婢是璞怜。”
“公主因为你不见了急坏了,命大家分头来找你,好在你没出事,不然公主恐怕会疯掉的。”莫凌君说着扶起她。
可她却脚上传来一阵痛感:“哎哟。”
“怎么了?”
她憋了憋嘴咬唇:“我的腿好像受伤了。”
他将火把向下移了移,这样一看还真是,她小腿的裤子被狼爪子抓破,血染透了裤子。
他仔细看了看:“还好,只是伤了皮肉,应该没有大碍的,你现在还能走吗?”
她点头,可是试了几次后却发现,她走不了。
因为太痛了。
莫凌君想了想,“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背你走。”
她咬唇,脸都红了。
莫凌君也有些不好意思的垂了垂头:“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想尽快带你回去,我怕你再不回去,公主会更着急的。”
她连忙道:“我知道莫大人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觉得我不配让莫大人背。”
莫凌君倒是忽的笑了:“既然不介意,那就拿着火把,来,我背你。”
他将火把塞进了她的手中,转身,弯腰。
璞怜犹豫了好一会儿,终于鼓起勇气:“那就有劳莫大人了。”
这是她第一次距离一个男人这么近,她的肩膀很宽厚,很结实,让人非常有安全感。
她喜欢这种感觉。
莫凌君走的很慢,像是生怕会摔着她似的。
他不是跟自己说话,打消她的恐惧,两人的话题多半是围绕着六公主。
他打听了许多关于六公主的事情,她心中隐约觉得,他其实也很尴尬,也不知道要说什么,所以才会东拉西扯的跟她聊天。
她还记得那天天空中的月亮是圆的,像一块璞玉似的挂在天空令人怜爱。
她只想让时间过的慢点,再慢点。
如果时光能够永远停驻在那一刻该有多好。
被他背出林场时,公主都已经哭的嗓子哑了,虽然宫女们都在安慰她,可公主却边抹眼泪边道:“璞怜会不会被狮子叼走,璞怜还能活着回来吗,璞怜万一出事儿了我怎么办,璞怜是我最好的姐妹了,没她我不能活…”
是啊,公主曾经说过的,没她,她不能活。
见到她的那一刻,公主是飞奔到她身边搂住她的。那时候许多人都很羡慕她,能够得到公主的重视,而她自己也有了几分小骄傲。
她腿上的伤用了大半个月才好,伤好之后,她第一件事就是趁公主上学堂之际,亲手做了许多花样复杂的点心去送给莫凌君。
她还记得那天她站在花园的小路上等他,莫凌君带队巡逻经过看到她的时候,她对他招了招手。
莫凌君让大家先走,自己走了
过来:“璞怜你找我有事?”
她真的不敢相信他还记得自己的名字,她只对他说过那一次的:“莫大人,这是我亲手做的小点心,谢谢你上次救了我一命。”
莫凌君愣了一下:“璞怜姑娘你太客气了,那天去找你是我的任务,如果我让你出了事儿,那才是我犯了大错呢。”
见他没有接,她有些难过:“难道大人嫌弃璞怜的手艺?我的手艺很好的,连云妃娘娘都很喜欢呢。”
“不不不,我没有这个意思。”莫凌君摆手:“你误会我了,我是想我只是做了分内之事,却让你费心了,是我觉得自己受之有愧,不过既然璞怜姑娘已经做了,那莫某就不客气了。”
莫凌君接过食盒,她满心欢喜:“我做了很多,莫大人可以带回去给你的弟兄们吃,足够的。”
莫凌君拍了拍她的肩膀:“那就谢谢你了,我正在当值,不能说太多话,就先告辞了。”
“恩。”璞怜羞涩的点了点头,目送莫凌君离开。
从那之后,她时常做吃的送给莫凌君,而他也总是欣然接下,然后道一声谢谢。
一来二去两人也算是熟悉了。
一直以来都是她找他,唯有一次,是他主动找到了她。
那日也是公主去上课了,他找到她的时候她正在公主的寝宫里打扫。
见到他,她很是开心:“莫大人怎么来了。”
“我们都认识很久了,叫我莫大人就见外了,以后就叫我一声凌君吧。”
“这…这怎么好意思,我还是叫莫大人一声君哥吧。”
“也好。”
“不知道君哥今天来找我是有什么事?”
莫凌君往院落里看了看:“公主不在吗?”
她点头:“公主这个时间都要去上书房上课的。”
“我有件事情想要问你,不过又怕问了会失礼。”
“君哥不要见外了。”
“公主她…不,是你….你可有意中人了?”
她的脸完全红透了,点了点头:“恩。”
她想,今天大概是个适合表白的日子吧,一会儿她是不是该对莫大人说她的意中人就是他呢?
“那…公主呢?”莫凌君点头,脸上没有太多失望。
“厄…”她脸上又丝失望:“公主还没有意中人。”
他脸上现出一抹欣喜,可随即就道:“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的意思是…公主知道你有意中人的事情吗?”
她松了口气的摇了摇头:“还不知道,不过,我想我慢慢会告诉她的。”
他笑了笑:“其实我来找你是想帮你说一门婆家的,只是不知道你会不会愿意。”
她咬唇:“莫大人,其实,我的意中人就是你。”
她知道女子主动告白不好,可是…她等不及了。
莫凌君一愣,看了她半响竟然转头走了。
当时她以为莫凌君不喜欢她,一连好多天都心事重重的。
她去找他,他避而不见,原来以为他不喜欢自己,心生失望。
直到两个月后,他喝醉酒,再次来找自己,那天,她带着他来到公主的偏殿,她照顾了他一夜,他醒来却以为自己对她做了不该做的事情,好生懊恼。
她没有说破,只是让他这样误会着,她想,这是她最后的机会了。
从那天开始,他对她的态度果然有了改变,他说会对她负责。
慢慢的,两人偷偷相处到了一起。
那段时间,白天陪公主学习玩耍,晚上与莫凌君幽会谈天说地。那时,是她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一直默默闭着眼睛跪在紫藤花架前的璞怜忽的睁开了眼,看想刺眼的天空。
“听呀,钟声停了…”
她再次闭上眼睛,眼中映出了云妃娘娘年轻时抬手摸着那个叫普怜的小乞丐时的笑脸。
接着是丹医公主带她在甬道中快跑时笑的开朗的模样。
最后是君哥在月下拥她入怀时的温暖。
君哥,我多想再见你一面…
回忆一点点的变淡了,然后变成了一片黑暗…
圆儿仔细听了听,根本就没有什么钟声呀。
她从前听老人们说起过,人要死的时候才会听到钟声,说这就叫临终。
“听到了。”圆儿应了一声。
“真好听。”她缓缓闭上双眼,记忆一拨拨的浮现脑海。
她的出身并不算差,出生在一个地主家庭,她的父亲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徐扒皮,又抠门,又坑百姓。
他有一个全天下男人都有的爱好,女人逢。
小时候,她家里有十一个姨娘,一大家子的女人,一大家子的儿女,总是乱哄哄的,吵架,争财,在她的家里是家常便饭。
她母亲是父亲的第九个女人,出身红楼,是当地出了名的名角儿,被父亲花大钱买了的。
本来母亲挺受宠的,可惜啊,在这种女人多是非多的家庭,她的肚子不争气,生下了个女儿,从此,父亲不在找母亲,像别的生女儿的姨娘一样,娘也成了弃妇。
月子里,娘差点流干了泪,父亲不照面,娘只能自己给她取了个自哀的名字,普怜,普天之下最可怜的人。
三岁的时候,父亲的后台轰然倒塌,父亲受到牵连也是墙倒众人推,一个好好的家就这样被拆了。
娘亲很有先见之明的提前拿了些值钱的东西带着她从家里跑了出来,娘儿俩相依为命的在一个村子里买了个小房子这就算是住下了。
这半生,娘没受过什么苦难,乍一过上了这种省吃俭用的日子,她还有些不适应,没过多久就病倒了,这样病病歪歪的生活了两年,她终于一病不起撒手人寰。
她被隔壁刘大伯家收养,本以为是这家人心善,后来年纪小小的她偷听到刘大伯夫妻俩人聊天,原来那刘大伯竟是打算将她当童养媳养大,长大了把她嫁给他家那个傻乎乎的老大儿子。
虽然她年纪小,不过娘亲时常在她耳边念叨,怜儿呀,女人这一生太不容易,你可一定得记住,将来千难万难都要守住两条。一,绝对不能将自己委身红楼,那里不是人呆的地方,但凡去寻欢作乐的男人,没有几个是好东西。二,无论如何要擦脸眼睛找一个好夫君,男人可以没有钱,但一定要有担当,可以为了你吃苦受累,这样就足够了。
她虽然不明白这些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但却牢牢记住了。
刘大伯家的大儿子是个傻子,连自己都养活不了,还怎么照顾她,为她吃苦受累呢。
年纪小的孩子往往比较勇敢,当天晚上,她就顶着寒风从刘大伯家跑了。
她逃到了城里,那里比她长大的村子里要好太多了,可是她人小,又没钱,在城里是生活不下去的,没办法,只能跟着一个老爷爷一起要饭吃。
这老爷爷说来也是可怜,他的三个儿子年轻的时候全都被拉去战场充军,竟是去了三个,三个都没能再回来。
老无所依的老人家在没有能力务农后,不得不走上了乞讨的路。
看到她后,爷爷心声怜悯,便决定带着她,爷爷心很好,有他一口吃的,就一定会给她一口。
虽说经常会饥一顿饱一顿的,可好歹,从那以后她也算是有了依靠。
即使是这样孤苦无依的生活,她也觉得很是满足,可是她大概天生就是孤苦的命吧,不过一年,冬天的一场寒雪成了灾,一夜之间冻死了很多的乞丐,爷爷也是其中一个。
原来晚上太冷,爷爷怕她冻坏,所以将原本就残破的被子叠成了两层盖到了她的身上。
她想要葬了爷爷,可是不足七岁的女孩儿哪来的钱呢?她全身的家当就只有一床破洞的棉被,甚至连个草席都没有。
其他几个乞丐见她是真心孝顺,所以就告诉她,可以去马路边卖身葬爷爷,还说小女孩儿买的人应该会很多,不管被哪个大户人家买去,只要她勤奋肯干活她都可以混上一口吃的。
她想也没想,就决定这样做了。
一连三天,她在寒冬里跪了三天,终于有人肯在她面前驻足。
那是一个穿的花红柳绿的胖阿姨,那位阿姨说话的时候满脸的粉还直往地上簌簌的落。
胖阿姨说:“小丫头,你要卖身葬你爷爷?”
她说:“是,只要给我钱帮我葬掉爷爷,我会好好干活的。”
“好,这是银子你拿着。”
胖阿姨给了她一锭银子:“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香满园的小仆人了。”
胖阿姨笑的一脸邪性,她只听周围传来议论声说:“哎哟,这么小的孩子就被买进了红楼,真是可怜呀。”
“可不是吗,太可惜了,看着小丫头长的还不错呢。”
她一听红楼两个字,立刻将银子还给了胖女人:“阿姨,我娘说人穷志不短,无论如何都不可以去红楼。”
许是小小的年纪太过懂事,周围的人竟全都为她鼓掌。
可是这可激怒了那个胖女人,胖女人拎着她的耳朵骂道:“小丫头,你
tang别给老娘敬酒不吃吃罚酒,你刚刚可是接了老娘的银子,现在就是老娘的人,跟我走。”
“不要,放开我,救命呀,救命呀。”小小的她费力的拳打脚踢,用力的想要让胖女人放手,可都无果,反倒还被对方狠狠的打了一个耳光,疼急了,连眼泪都掉了出来。
就在胖女人不顾一切的拽她的时候,旁边行过一辆马车,马车车帘被一双小手掀开,里面露出了一个小小的脑袋。
那个女孩子比她小两三岁的样子,头上插着朱钗,两个小发髻分别梳在头发的两侧,看起来很可爱。
女孩儿大喊了一声:“停车。”
马车停下,女孩儿对车里的贵妇人说:“娘,这个小姑娘好可怜,我们帮帮她呗。”
车上的贵妇侧眼看了看,摸摸孩子的头:“行,听我女儿的。”
贵妇带着小女孩儿下了马车,璞怜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一天那一幕。
贵妇穿着橘黄的长裙,外面是白绒绒的大氅,头发上盘着云髻,贵气非凡。
小女孩儿穿着一身朱红的裙子,外面也是一件白色的大氅,脚上踩着绣金边的长靴,看起来好可爱。
贵妇弯身摸了摸璞怜的脸:“多大了?”
她紧张的道:“快七岁了。”
“我的女儿今年不到五岁,她想要让我买下你带回府上去伺候她,你可愿意?”
她连连点头,她当然愿意,非常愿意。
胖女人掐腰道:“这位夫人,这个丫头可是我先看上的,你这样半路打劫跟土匪有什么区别。”
贵妇笑道:“别说我不是土匪,就算我是土匪,你又能耐我何呢?”
“你…你是哪位大人府上的,改天你家夫君再到我香满园来,我非要让我的女儿们挑拨他休了你不可。”
贵妇眉眼一弯:“这样啊,那看来我得好好回去管管我家男人,顺便让他封了你的香满园,省得你到处乱拉孩子,人家孩子明明不愿意,你这才叫生生的抢劫呢。”
“你…你到底是什么人。”胖女人被气坏了,可看对方穿着华丽,又不敢造次。
贵妇手微微一抬指了指马车顶上的标志:“眼瞎还是不识字?”
那胖女人抬眼看了一记,顿时吓的跪倒在地:“娘娘饶命,小民有眼不识泰山。”
贵妇将璞怜脏兮兮的小手拉进了自己的手中,冷不丁的说了句:“有时间跪我,还不如回去赶紧看好你的香满园。”
说完,贵妇带着璞怜和可爱的小女孩上了车。
直到后来很久,她才知道原来马车上的标记是皇宫中皇上最疼爱的云妃才能享有的云字。
坐进马车璞怜想起爷爷还在外面忙道:“夫人,我是要卖身葬爷爷的,我爷爷还在外面呢。”
“我刚刚看到了,我已经吩咐人去处理了,你放心,你爷爷会被很好的安葬的。”
璞怜掀开车帘往外看了看,果然就看到了两个穿兵衣服的男人把爷爷给抬走了。
“谢夫人。”
“你叫什么名字?”贵妇面带和善。
“我叫普怜。”
“哦?蛮好听的,知道是哪两个字吗?”
她摇头:“我不会写字,不过我娘说过,是普天之下可怜之人的意思。”
贵妇眉心微拧,摇头:“恩,名字好听,可是意思不好,我帮你改改如何?”
她咬唇没有做声。
贵妇笑道:“你还叫璞怜,不过是像璞玉一般令人怜爱的意思,璞玉的璞,怜爱的怜。”
她的眉眼立刻弯了起来,人生中从没有像此刻这样通透过。
她喜欢眼前的贵妇,非常。
“我叫丹医,一片丹心的丹,医术高超的医。以后咱们俩人就要相依为命了,我会好好对你的。”
她羞涩的笑了笑。
事实上,她们的确做到了,她们真的对她很好。
也是马车驶到了目的地她才知道,原来眼前的贵妇是位贵妃,而小女孩儿是个公主。
从此以后,她竟摇身一变,成了六公主身边最贴心的小丫鬟。
而也是进宫后她才知道,云妃娘娘居然是在冷宫中生活的,更令她感到奇怪的是,皇上居然非常爱冷宫中的这位娘娘,三五不时的就要去冷宫转上一圈儿,一副热脸贴着娘娘的冷屁股。
因为云妃娘娘生活在冷宫的缘故,六公主在宫中时常被人欺负。
旁人并不知皇上经常去看云妃娘娘,只当那些没有翻牌的夜晚都是他一人睡,却哪想其实里面另有乾坤。
云妃娘娘不许六公主被人欺负,她总是告诉六公主,谁若是欺负你们,就打还回去,我云染的女儿可不能被人欺负。
可六公主因为从小就与云妃娘娘分开住,所以时常还是会出现被欺负的情况。
六公主很乖,几乎不去告状,
偶有的几次,也都是她实在看不下去才告诉娘娘的。
而每次只要她一告诉娘娘,娘娘就会三五天不肯见皇上一眼。
在宫中生活的这十几年,除却偶尔被人欺负之外,她都是快乐的,而她那时候也能够感觉的到,六公主也是很快乐的。
六公主在没有人的时候会大声肆无忌惮的笑,会跟她翻墙,会带她闯祸。
那时候的她们真的是无忧无虑。
她十六岁的时候第一次在宫中见到了带刀侍卫莫凌君,那年莫凌君十八岁,正是最好的年纪。
人群中,她一眼就看到了他,英姿飒爽,好不威风。
他经常在宫中巡逻,她跟公主经常在宫里溜达。
两人见面的机会很多,可他们却从来没有说过话。
直到有一天,皇上带着大家去皇家马场骑射打猎,公主突发奇想的要跟她比赛谁采的蘑菇多。
两人进了老林,各自分工采蘑菇,走着走着,她竟与公主越离越远,最后走散了。
她从小就方向感不好,绕了好几圈都没能找到路。
眼看着天越来越黑了,她真的很害怕,好担心公主会因此就放弃寻找她。
知道天完全黑了,公主还没有找来,林场传来了野兽吼叫的声音。
她很害怕,缩在树脚下呜呜的哭了起来。
草丛中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她连忙停止呼声转头,接着就看到一双油绿色发亮的双瞳,听到了一声狼吼。
她害怕急了,腿都打起了软儿。
狼匍匐靠近,她尖叫一声撒腿就跑,狼纵身将她扑倒,就在她以为自己完蛋了的时候,狼被远处射来的箭刺中,翻倒在地。
不一会儿,火把光靠近,她战战兢兢的抬头,就看到了那张如天神般的面孔,是莫凌君莫大人。
“你没事吧?”她一直没有忘记他的声音,那是他第一次对自己说话。
她呆愣的点了点头。
“没事就好,你是璞怜对吧。”
“奴婢是璞怜。”
“公主因为你不见了急坏了,命大家分头来找你,好在你没出事,不然公主恐怕会疯掉的。”莫凌君说着扶起她。
可她却脚上传来一阵痛感:“哎哟。”
“怎么了?”
她憋了憋嘴咬唇:“我的腿好像受伤了。”
他将火把向下移了移,这样一看还真是,她小腿的裤子被狼爪子抓破,血染透了裤子。
他仔细看了看:“还好,只是伤了皮肉,应该没有大碍的,你现在还能走吗?”
她点头,可是试了几次后却发现,她走不了。
因为太痛了。
莫凌君想了想,“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背你走。”
她咬唇,脸都红了。
莫凌君也有些不好意思的垂了垂头:“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想尽快带你回去,我怕你再不回去,公主会更着急的。”
她连忙道:“我知道莫大人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觉得我不配让莫大人背。”
莫凌君倒是忽的笑了:“既然不介意,那就拿着火把,来,我背你。”
他将火把塞进了她的手中,转身,弯腰。
璞怜犹豫了好一会儿,终于鼓起勇气:“那就有劳莫大人了。”
这是她第一次距离一个男人这么近,她的肩膀很宽厚,很结实,让人非常有安全感。
她喜欢这种感觉。
莫凌君走的很慢,像是生怕会摔着她似的。
他不是跟自己说话,打消她的恐惧,两人的话题多半是围绕着六公主。
他打听了许多关于六公主的事情,她心中隐约觉得,他其实也很尴尬,也不知道要说什么,所以才会东拉西扯的跟她聊天。
她还记得那天天空中的月亮是圆的,像一块璞玉似的挂在天空令人怜爱。
她只想让时间过的慢点,再慢点。
如果时光能够永远停驻在那一刻该有多好。
被他背出林场时,公主都已经哭的嗓子哑了,虽然宫女们都在安慰她,可公主却边抹眼泪边道:“璞怜会不会被狮子叼走,璞怜还能活着回来吗,璞怜万一出事儿了我怎么办,璞怜是我最好的姐妹了,没她我不能活…”
是啊,公主曾经说过的,没她,她不能活。
见到她的那一刻,公主是飞奔到她身边搂住她的。那时候许多人都很羡慕她,能够得到公主的重视,而她自己也有了几分小骄傲。
她腿上的伤用了大半个月才好,伤好之后,她第一件事就是趁公主上学堂之际,亲手做了许多花样复杂的点心去送给莫凌君。
她还记得那天她站在花园的小路上等他,莫凌君带队巡逻经过看到她的时候,她对他招了招手。
莫凌君让大家先走,自己走了
过来:“璞怜你找我有事?”
她真的不敢相信他还记得自己的名字,她只对他说过那一次的:“莫大人,这是我亲手做的小点心,谢谢你上次救了我一命。”
莫凌君愣了一下:“璞怜姑娘你太客气了,那天去找你是我的任务,如果我让你出了事儿,那才是我犯了大错呢。”
见他没有接,她有些难过:“难道大人嫌弃璞怜的手艺?我的手艺很好的,连云妃娘娘都很喜欢呢。”
“不不不,我没有这个意思。”莫凌君摆手:“你误会我了,我是想我只是做了分内之事,却让你费心了,是我觉得自己受之有愧,不过既然璞怜姑娘已经做了,那莫某就不客气了。”
莫凌君接过食盒,她满心欢喜:“我做了很多,莫大人可以带回去给你的弟兄们吃,足够的。”
莫凌君拍了拍她的肩膀:“那就谢谢你了,我正在当值,不能说太多话,就先告辞了。”
“恩。”璞怜羞涩的点了点头,目送莫凌君离开。
从那之后,她时常做吃的送给莫凌君,而他也总是欣然接下,然后道一声谢谢。
一来二去两人也算是熟悉了。
一直以来都是她找他,唯有一次,是他主动找到了她。
那日也是公主去上课了,他找到她的时候她正在公主的寝宫里打扫。
见到他,她很是开心:“莫大人怎么来了。”
“我们都认识很久了,叫我莫大人就见外了,以后就叫我一声凌君吧。”
“这…这怎么好意思,我还是叫莫大人一声君哥吧。”
“也好。”
“不知道君哥今天来找我是有什么事?”
莫凌君往院落里看了看:“公主不在吗?”
她点头:“公主这个时间都要去上书房上课的。”
“我有件事情想要问你,不过又怕问了会失礼。”
“君哥不要见外了。”
“公主她…不,是你….你可有意中人了?”
她的脸完全红透了,点了点头:“恩。”
她想,今天大概是个适合表白的日子吧,一会儿她是不是该对莫大人说她的意中人就是他呢?
“那…公主呢?”莫凌君点头,脸上没有太多失望。
“厄…”她脸上又丝失望:“公主还没有意中人。”
他脸上现出一抹欣喜,可随即就道:“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的意思是…公主知道你有意中人的事情吗?”
她松了口气的摇了摇头:“还不知道,不过,我想我慢慢会告诉她的。”
他笑了笑:“其实我来找你是想帮你说一门婆家的,只是不知道你会不会愿意。”
她咬唇:“莫大人,其实,我的意中人就是你。”
她知道女子主动告白不好,可是…她等不及了。
莫凌君一愣,看了她半响竟然转头走了。
当时她以为莫凌君不喜欢她,一连好多天都心事重重的。
她去找他,他避而不见,原来以为他不喜欢自己,心生失望。
直到两个月后,他喝醉酒,再次来找自己,那天,她带着他来到公主的偏殿,她照顾了他一夜,他醒来却以为自己对她做了不该做的事情,好生懊恼。
她没有说破,只是让他这样误会着,她想,这是她最后的机会了。
从那天开始,他对她的态度果然有了改变,他说会对她负责。
慢慢的,两人偷偷相处到了一起。
那段时间,白天陪公主学习玩耍,晚上与莫凌君幽会谈天说地。那时,是她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一直默默闭着眼睛跪在紫藤花架前的璞怜忽的睁开了眼,看想刺眼的天空。
“听呀,钟声停了…”
她再次闭上眼睛,眼中映出了云妃娘娘年轻时抬手摸着那个叫普怜的小乞丐时的笑脸。
接着是丹医公主带她在甬道中快跑时笑的开朗的模样。
最后是君哥在月下拥她入怀时的温暖。
君哥,我多想再见你一面…
回忆一点点的变淡了,然后变成了一片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