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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意外之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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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近下午,太阳余辉向西倾斜,天边染起火烧云,像极了精心织成的彩霞锦缎。仲晴天漫无目的走过一条又一条街道,大眼睛里没有之前的光彩,整个人如同被从上到下扒光了一样又气又恼,她没觉得羞愧,就是觉得给师傅他老人家丢了老脸。

    她是一个没爹没娘的孤儿,师父说,那晚下了好大好大的瓢泼大雨,狂风几乎将路边的大树连根拔起,她就像一只才刚刚出生的狗崽子,被人们胡乱扔在路口,等待她的将会是被无数辆过往的车辆碾压的命运,下场要么死,要么尸骨全无!

    恰巧!年轻的师父刚刚干了一票大生意,那也是他职业生涯最值得炫耀的一次,他潜入富人区,成功攻克所有监控器,并且让富人区停电一个小时,在这一个小时之内,他盗取一件价值连城的古董,由于实在太贵重了,后来牵连到国宝上面,让本来想卖给外国人的师父他老人家人生中做了一次艰难的决定。

    结果当然是师父把古董还给了国家,他跑到警察局自,背上背着刚捡回来的她,警察见师父将国宝还回来,本想拘留他,手铐正要铐上他的手腕,就看到他背后还背着哭闹不止的婴儿,就同情了那么一次,说师父有功,奖励他几罐奶粉便让他离开。

    “原来我是你的福星啊。”仲晴天沾沾自喜,对师父耀武扬威,“没有我,你早被国家给枪毙啦。”她觉得是她救了师父他老人家的命,还没等她自豪骄傲完,师父一句话堵了回去:“他们是怕我被抓了,留你给国家当负担,还缺爹少娘,我又不是什么恶偷。”还真别说,师父他老人家一辈子没有干什么好事,只有那么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他老人家选择了民族大义做了一回义偷,细细想来师父也蛮让人崇拜的。

    边走边想,仲晴天不知不觉回到出租屋,这处房子从她住进来开始,霉味就没有消散过,每每闻之她都会皱着眉头才进去,并且还需要屏住呼吸。

    她还没有将钥匙插进孔内,房门就从里面拉开了,仲晴天愣了半晌无不生气地吼起来:“我没要退房,你凭什么擅自主张把我的东西扔出来!”

    “仲晴天,你都欠了两个月的房租,你再住下去还让不让我做生意啦?”房东太太杵在门口,不让仲晴天进屋去。

    “我说我会给你嘛。”语气低了下去,本来今天可以全部还清,并且她从今以后不会再挨饿。谁会知道纪流简和洛言那两个混蛋找来,让她慌不择路跑去火车站,钱包就被偷了,说到底还是偷她钱包的人最可恶……

    “会给我?钱呢?拿来啊。”房东太太恰着腰,肥手伸到她面前,鄙夷地看着面露难色的仲晴天,她就知道仲晴天没有钱。

    “被偷了。”仲晴天无奈地道出口。

    “哈,被偷了还不是一样没有钱,今天必须搬走,立刻!马上!”房东太太指着地上乱七八糟的东西,像驱赶臭虫一样驱赶仲晴天。

    “哼!你以为我想住这里吗?又脏又乱,又臭又霉,长年散着死老鼠的味道,我正打算搬走呢。”

    “你,赶紧把东西拿走,快点搬啊?”房东太太气得不行,指着仲晴天的鼻子说:“你再不搬走,我就报警啦!”

    “你报啊,正好我还可以有免费的地方住,比你这边好得不知道多少倍!”

    仲晴天瞅了地上散落的东西,目光落在师父送给她的小木马上面,看无东西可带,便将小木马装进破布包里,转身下了楼,她还不忘记冲楼上喊:“这栋楼里有老鼠,有蛇,大家赶快搬走啊!”

    “仲晴天,你给我站住!”

    房东太太拿着笤帚气喘吁吁从楼上跑出来,仲晴天冲她扮了个鬼脸拔腿就跑,心里非常解恨。可,她站在路边却不知道要去往何处?

    思索半天,她决定重新下手再偷一次,她保证是最后一次,以后她会好好找一份工作,好好回报社会。站在路边快寻找,瞪了半天眼睛,她终于看到下手的对像。

    马路对面站着一位身穿灰色休闲衣服的男人,男人手里提着一个公文包,仲晴天从纪流简那里得到教训,知道公文包里没一分钱,她只对男人口袋内的皮夹感兴趣。

    仲晴天跟随过马路的人群,朝那名男子走过去,她心里紧张万分,都能感觉到心要跳出嗓子眼,近了,近了,还有三米远,她以师父的名誉起誓,这次真是最后一次。还有一米,三步远,最后一步……她与他擦肩而过,仲晴天故意重重地撞向男人的肩膀,手指当然没有闲着,伸进男人的口袋,摸到一个皮夹,她以别人很难看到的度将皮夹放进破布包内,然后她抱着破布包整个身体向地上倾斜,眼看要与大地深情拥抱,男子却眼疾手快拦腰抱住了她。

    他救了她!

    仲晴天愕然地望着近在咫尺的男人,如剑的眉,深邃的眼睛,棱角分明的条线,他是个让女人过目不忘的男人,他身上还加了一层儒雅的光芒。仲晴天敢以天的名义说,这份勾起人性贪婪的儒雅之气,全天下无可比拟!

    “你没事吧?”

    他将仲晴天稳稳放开,温柔地眼睛洗礼仲晴天全身每一个角落,轻柔地微风朝她徐徐吹来,她似乎闻到了空气中弥漫的花香。

    “我没事儿。”仲晴天低下微红的脸蛋,她没少被美男看,纪流简和洛言使出来的都是有目地而行,所以她不会受到干扰,并且还很反感。面前的这个人丝毫不输给他们俩,她会觉得这个人不会对她构成什么威胁,反而是她,刚刚偷了人家的钱包。

    “没事就好。”男人松了一口气,继续过他的马路,迈开的步子如同生了莲花那样圣洁,那样优雅,仿佛蕴开了仲晴天的心扉。

    “啊呀。”仲晴天回过神来,从包包里拿出皮夹,打算追上男人还给他,谁知道抬起头哪里还有男人的踪影呢?

    “怎么样也不该拿的。”仲晴天跺了跺脚,跑过马路,在人海里寻找男人的身影,在他抱住她那一刻起,她就后悔偷他的皮夹了,不管怎么样,谁都不欠她的,她不应该不劳而获。

    仲晴天足足找了半个多小时,额头上冒出细密的汗珠,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拐过街角,她就看到刚才那个男人站在一家别致餐厅门前,抬头看了看招牌,嘴角露出如莲花般好看的微笑。

    仲晴天不住喘着粗气,扬着皮夹冲男人大声喊:“先……先生……你的……你的皮夹……皮夹掉了,你的皮夹掉啦!”</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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