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蜡像馆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重生之都市仙尊、花娇、特种奶爸俏老婆
一秒记住【复兴文学 www.fx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令人感到恐惧的先后过程,第一是联想,其次才是直觉。那些宣称“这是直觉告诉我的、女人的第六感、我的直觉很精准,等等……”都不可靠!这一切是在产生了相关联的推测之后,在分析领域中,有一个专业术语词,将其诠释:托尔效应。
托儿在生物研究领域有极高的成就,年纪三十岁,便誉为了生物教授,其中最著名的理论试验,便是托儿效应。他将刚出生的两只白鼠分别放置于两种不同环境中生存,其一是正常环境,其二,仅有它自己的环境。正常环境下的白鼠对于周围不同频率的敏感程度,显然要比另一只白鼠强。例如在听到一声猫叫之后,它会有强烈的恐惧感,并四处逃窜,而另一只,却行以为常,即便庞然大物出现在它的面前,也“临危不惧”。
后来托儿效应的试验,被广泛运用,人们发现,如果一个人从小便不知道何为恶灵、幽魂、鬼怪,自然当他面对时,便不会产生恐惧。因此,有后人提出,直觉是建立在思维连锁反应上的,实质就是大脑以非正常的运转速度,衔接思维后所推测出的结局。
因此,当面前的老者提及蜡像馆时,一股不祥之兆,便出现在慕天语的心灵深处。窗外的寒风呼啸着,大门的缝隙间,呜呜……呜呜……低沉的吟唱,更显诡异。
“坐吧,我给你倒杯咖啡。”旅馆老者示意慕天语坐下,因为接下来的故事,不是三言两语就能道清的。“如果别人陈述这件事,你一定会怀疑故事的真实性,只会认为这仅仅只是一个故事,可如果这故事,由我转达给你。我不奢望你能信任我,若是那样,岂不间接赞同我是一个疯子吗?呵呵……”老者无奈笑道,缓缓地坐躺在沙发的靠椅上。
【关于蜡像馆的传说,从我的时代,就已经开始了,它的存在应该比这个小镇本身的历史更为久远,即便我的长辈们,在它的面前,也犹如孩童。
自打我记事起,它给予给我的第一感觉,便是人间地狱,恐怖至极。流传在小镇上,周围的孩童们,也早已耳熟能详,有时候若是犯了过错,大人们的厉声吆喝不见得会有用,然而,如果说把犯错者抓进蜡像馆,恐怕这惩罚力度,比抽打鞭子更具威慑力。
总之,蜡像馆,它就是死神的代言词,恐惧的来源。充满诡异神秘的地方,这恐怖的蜡像馆,每当月圆之夜便会出现。没人能够亲临后加以描绘,因为没人能活着从这死亡之地走出来。其实……并非如此,在很久很久以前,有几个小孩,因为夜里翻墙,打碎了学堂的烛灯,害怕被监管人发现,而遭受教育,所以便趁着夜色偷溜了出去。
几个孩子,从未远离过小镇,可那晚的深夜,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缭绕的烟尘,它们附着着人心的贪/欲,孩子们渴望的就是玩乐,在那股迷人的旋律之中,仿佛略带诱惑,几个孩子,一步、一步,踏出了镇子。
是的,或许你已经猜到了,那几个孩子里,其中一个便是我,那时,我才十一岁。一同从学堂逃出来的人,共有七个,但实际最后走到镇外只有四个,毕竟不是所有人都与生俱来勇气,或者说是,狂妄自大。
那是炎夏,因为我记忆犹新,穿着短袖T恤,却因光着膀子,被夜晚的蚊虫光顾,十分懊悔偷溜出来之前,没有套件长袖衫。可是任谁也没有想到,我们会溜进小镇外的密林里。领头的大光头,嘴里还不停抱怨,屏风后面的烛灯根本不是他弄坏的,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看得很清楚,就因为他那天性都不安分的胳膊。不过说到底,我也有责任,谁会猜到半夜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会出岔子呢,还差点被监管人逮住。
这路上,就大光头话最多,顾名思义,他剃了光头,而且脑袋还比较大,所以这外号也被叫得响亮。即便在小镇的东门,提及“光头小蛋”四个字,也有人知道那是指谁,调皮捣蛋的小光头,早已声名狼藉。
还有一个男孩,并非善人,不过他胆子出了名的大,提议跑路从学堂溜出来,便是他的主意,人如其名“大胆”。据说,他还犯了杀戒,只因邻居家的狗把他的作业给撕了,这小家伙,居然胆大得将狗脑袋都卸了,满脸被血液溅染,浑身都沾满了猩红的狗血。当时被一个送报纸的中年人发现,吓得他丢了自行车便逃,连滚带爬,还以为大白天里见了鬼。
后来这小子去了学堂,在老师的面前,也胡作非为,视校规而不见,然而,他却不知道,校方专挑这样的人整治,以便杀鸡给猴看,他恰巧就间接成为了无辜的“受害对象”,不过他现在的脾气好多了,我怀疑是中了老师的魔咒,所以才会打抱不平,成为自诩正义的化身。
剩下的一个孩子,是个女孩儿,她不算娇媚可人,也不懂何为窈窕淑女,但有一副憨厚天真的笑容!陈芳,没错,和她的名字一样,美丽芬芳,正是因为这至美的微笑,彻底迷得我神魂颠倒,跪拜在她的石榴裙下。当然,儿时羞涩的爱情,根本就懵懂不知,我当时只明白一个道理,就是她去哪儿,我就跟到哪儿。哪怕上刀山下火海,我都绝不皱下眉头。
所以那晚,我追随光头和大胆的脚步,完全是因为陈芳的好奇心,否则也不至于会迷失在密林深处,找不到来时的路。不过,这件事,倒是彻底激发出我内心的洪荒之力,因为我无法忍受自己所心爱的姑娘,依偎在别人的怀抱。看着抽泣的陈芳,靠在大胆的肩头,被他安慰,我心里甚是不悦,可刚上前一步,便被那双凶恶的眼神唬住了。
夜鸦的啼叫,在幽静的密林上空徘徊着,夏季的夜风虽说带着凉意,可渗入人心之后,又令人情绪压抑,浑身不适。身处旷野之地,远处暗夜里的一抹光明,很快就吸引了我们的注意。】
旅馆老者话语至此,他起身又去倒了一杯咖啡,路径橱窗时,有所停顿,凝望着依稀的月色,那一抹薄如纱缕的银辉映在他稀松的面庞,更显沧桑。
“你还好吗?”坐在沙发上的慕天语问道,他看得出老者情绪低沉,对过去的事有几分缅怀的同时,又充满了悔恨。
“没事。”老者微笑着,很无力。“还想再来一杯吗?”他举起手里的空杯示意着。
慕天语摇头笑道:“谢了,再喝的话,我怕晚上睡不着。”
“长夜漫漫,这注定是不眠之夜。”老者长叹一声,思绪又回到了记忆中。
【对于突如其来的救命草,我们四个孩子甚是欢喜,很快,在光头的带领下,我们一拥而上,大家都在推测,有可能回到了小镇上,毕竟在林子里迷失了方向,说不定误打误撞,就顺着来时的路,返回了。
“噢,谢天谢地,我还真以为咱们走丢了。”走在前列的光头,想必是看见了那抹光芒的动向,他转身对我们说道:“怎么办,现在是回学堂还是?”
“当然回学堂了!”我望着陈芳那焦虑的神色,哭红的双眼,惹人怜惜,她急忙说道:“即便被老师惩罚,那也是罪有应得,谁叫我们大半夜不休息,非要猫捉耗子!”
随后的大胆,也点头表示同意道:“好吧,那我们回学堂吧,对了,外出这件事一定不能说出去,那监管人本来就痛恨我们摔坏了烛灯,要是被他知道,又是我带着你们溜走,还不活剥留我的皮!”他充满威慑的眼神,望向我,想必是在对我说。“喂,端木小子!听见了吗?你要是敢说出去!就别怪我……”他举着拳头,龇牙咧嘴,恐吓我。
然而就在这时,我们都被一阵迷茫的话音,所吸引了目光,那是来自光头的声音。“这,这是什么地方?”十米外,我看见一道淡紫色的光晕映在他那充满疑惑的脸上,而后,我随着他惊异的目光望去。】
“结果你看到了那神秘诡异的蜡像馆?”老者陈述的故事还未道尽,便被对方打断,他不解的眼神,看向慕天语。“抱歉,我不是有意打断你的话,你……”慕天语指了指自己的鼻头,细声说道:“你,你流鼻血了。”
“噢,抱歉,真是抱歉。”老者尴尬地站起身,从怀里掏出一张手绢。
刹那间,慕天语双眼一怔,他紧皱眉头,刚才的一幕,他捕捉到一个小细节。老者抽出了手绢,可,还未接触到鼻血,上面便黏上了血液,确切的说,是凝固的血迹。“你,你还好吗?”慕天语推测,他流鼻血的问题不是偶然,应该是长期症状。原因一:他手绢不离身,时刻准备使用;原因二:手帕本身已经抹过血液了,从凝固的血迹来看,时间不超过一天;原因三:手帕的材质纤维已经严重脱水,干燥而使得表面粗糙,应该是每天都有浸泡,想必是为了清理上面的血迹。
“不必担心。”老者摇头叹道,抹去了鼻血,很奇怪,他根本没有做任何的预防措施,流血便止住了,仿佛那滩血液是有规律、固定的。“人老了,免疫力大不如你们年轻人,也不知道还能活多久。”他又坐回了沙发,伸手端起了水杯,饮下一口。
“这家旅馆,是你的吗?”慕天语注意到前台后面的壁画,相框有些年月了,但相片比起来,却显年轻。看里面的背景,那辆酒红色的皮卡,差不多是十年前的产物。
“何以见得,像我这样的糟老头,应该只是个打工,勉强糊口的人而已。”老者淡然说道:“倒是像你这样的人,不见得会是在地质勘探所工作。”慕天语端起水杯的手,不由微微一颤,发出轻盈的摇晃。“呵呵。”老者憨笑着:“刚才你拿出证件的时候,故意也将工作证拖了出来。若是年轻人看到,定是不会怀疑。可我已半身入土,自然也见多识广了,你的手。”老者微笑着,指着慕天语举杯的手。“常年研究土壤的人,应该掌心粗糙才对,可你手背起茧,手骨比一般人更为庞大,想必是经常撞击重物,你若是个拳击手,我肯定不会迟疑。”
慕天语尴尬一笑,故作神秘,调出工作证明,却早已被对方洞悉一切。“真是抱歉。”
“不,没关系,每个人都有自己做事的风格,你不必因此而觉得不妥。”
夜难人静,在寂静的小镇里,一盏烛光静静地流淌着,旅馆的厅堂里,围坐的二人,讲述或聆听着往事。
夜更深了,寒风更是肆无忌惮,它们席卷了,这无人为津的大地,撕裂了密林给这星球的庇护。纱纱……纱纱……随着大自然所迸发出的强悍暴躁,在几束手电光里,那杯惊扰的枝桠,开始张牙舞爪,露出了愤怒的神情。
“算了,我看还是回去吧,人生地不熟,又是深更半夜!”六人之中,最后的青年细声说道,映着手电光,他正打量着周围的一切。被寒风吹乱的长衣,就像是有人在身后拼命地拽着自己。宋吉停下脚步,转过身,将电光照在青年的脸上。“喂,你干什么!”青年低吼道,伸手挡着眼前刺眼的光。
宋吉深吸一口气,将手电光从青年的身上移开,随后目光看向他旁边的女子。“我说张静,人是你带来的,如果有意见,可以转身离开,没人拦着,但既然要跟着,就别在后面叽叽歪歪。”
张静没有出声,她无奈地看着自己的男朋友,宋吉又是自己的同事,不知道该怎样权衡。然而这时,旁边独行的金发女人开口了。“我觉得赵兴说得不错,这么晚,不适合寻找地方,等明日白天也不妨。”
“赵兴?”宋吉冷言道:“才刚认识半天,就知道他的名字。”
“张静说过,我当然记得,又不像你,我脑子没坏。”
“你……”密林里,又是一阵吵骂。(未完待续。)
令人感到恐惧的先后过程,第一是联想,其次才是直觉。那些宣称“这是直觉告诉我的、女人的第六感、我的直觉很精准,等等……”都不可靠!这一切是在产生了相关联的推测之后,在分析领域中,有一个专业术语词,将其诠释:托尔效应。
托儿在生物研究领域有极高的成就,年纪三十岁,便誉为了生物教授,其中最著名的理论试验,便是托儿效应。他将刚出生的两只白鼠分别放置于两种不同环境中生存,其一是正常环境,其二,仅有它自己的环境。正常环境下的白鼠对于周围不同频率的敏感程度,显然要比另一只白鼠强。例如在听到一声猫叫之后,它会有强烈的恐惧感,并四处逃窜,而另一只,却行以为常,即便庞然大物出现在它的面前,也“临危不惧”。
后来托儿效应的试验,被广泛运用,人们发现,如果一个人从小便不知道何为恶灵、幽魂、鬼怪,自然当他面对时,便不会产生恐惧。因此,有后人提出,直觉是建立在思维连锁反应上的,实质就是大脑以非正常的运转速度,衔接思维后所推测出的结局。
因此,当面前的老者提及蜡像馆时,一股不祥之兆,便出现在慕天语的心灵深处。窗外的寒风呼啸着,大门的缝隙间,呜呜……呜呜……低沉的吟唱,更显诡异。
“坐吧,我给你倒杯咖啡。”旅馆老者示意慕天语坐下,因为接下来的故事,不是三言两语就能道清的。“如果别人陈述这件事,你一定会怀疑故事的真实性,只会认为这仅仅只是一个故事,可如果这故事,由我转达给你。我不奢望你能信任我,若是那样,岂不间接赞同我是一个疯子吗?呵呵……”老者无奈笑道,缓缓地坐躺在沙发的靠椅上。
【关于蜡像馆的传说,从我的时代,就已经开始了,它的存在应该比这个小镇本身的历史更为久远,即便我的长辈们,在它的面前,也犹如孩童。
自打我记事起,它给予给我的第一感觉,便是人间地狱,恐怖至极。流传在小镇上,周围的孩童们,也早已耳熟能详,有时候若是犯了过错,大人们的厉声吆喝不见得会有用,然而,如果说把犯错者抓进蜡像馆,恐怕这惩罚力度,比抽打鞭子更具威慑力。
总之,蜡像馆,它就是死神的代言词,恐惧的来源。充满诡异神秘的地方,这恐怖的蜡像馆,每当月圆之夜便会出现。没人能够亲临后加以描绘,因为没人能活着从这死亡之地走出来。其实……并非如此,在很久很久以前,有几个小孩,因为夜里翻墙,打碎了学堂的烛灯,害怕被监管人发现,而遭受教育,所以便趁着夜色偷溜了出去。
几个孩子,从未远离过小镇,可那晚的深夜,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缭绕的烟尘,它们附着着人心的贪/欲,孩子们渴望的就是玩乐,在那股迷人的旋律之中,仿佛略带诱惑,几个孩子,一步、一步,踏出了镇子。
是的,或许你已经猜到了,那几个孩子里,其中一个便是我,那时,我才十一岁。一同从学堂逃出来的人,共有七个,但实际最后走到镇外只有四个,毕竟不是所有人都与生俱来勇气,或者说是,狂妄自大。
那是炎夏,因为我记忆犹新,穿着短袖T恤,却因光着膀子,被夜晚的蚊虫光顾,十分懊悔偷溜出来之前,没有套件长袖衫。可是任谁也没有想到,我们会溜进小镇外的密林里。领头的大光头,嘴里还不停抱怨,屏风后面的烛灯根本不是他弄坏的,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看得很清楚,就因为他那天性都不安分的胳膊。不过说到底,我也有责任,谁会猜到半夜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会出岔子呢,还差点被监管人逮住。
这路上,就大光头话最多,顾名思义,他剃了光头,而且脑袋还比较大,所以这外号也被叫得响亮。即便在小镇的东门,提及“光头小蛋”四个字,也有人知道那是指谁,调皮捣蛋的小光头,早已声名狼藉。
还有一个男孩,并非善人,不过他胆子出了名的大,提议跑路从学堂溜出来,便是他的主意,人如其名“大胆”。据说,他还犯了杀戒,只因邻居家的狗把他的作业给撕了,这小家伙,居然胆大得将狗脑袋都卸了,满脸被血液溅染,浑身都沾满了猩红的狗血。当时被一个送报纸的中年人发现,吓得他丢了自行车便逃,连滚带爬,还以为大白天里见了鬼。
后来这小子去了学堂,在老师的面前,也胡作非为,视校规而不见,然而,他却不知道,校方专挑这样的人整治,以便杀鸡给猴看,他恰巧就间接成为了无辜的“受害对象”,不过他现在的脾气好多了,我怀疑是中了老师的魔咒,所以才会打抱不平,成为自诩正义的化身。
剩下的一个孩子,是个女孩儿,她不算娇媚可人,也不懂何为窈窕淑女,但有一副憨厚天真的笑容!陈芳,没错,和她的名字一样,美丽芬芳,正是因为这至美的微笑,彻底迷得我神魂颠倒,跪拜在她的石榴裙下。当然,儿时羞涩的爱情,根本就懵懂不知,我当时只明白一个道理,就是她去哪儿,我就跟到哪儿。哪怕上刀山下火海,我都绝不皱下眉头。
所以那晚,我追随光头和大胆的脚步,完全是因为陈芳的好奇心,否则也不至于会迷失在密林深处,找不到来时的路。不过,这件事,倒是彻底激发出我内心的洪荒之力,因为我无法忍受自己所心爱的姑娘,依偎在别人的怀抱。看着抽泣的陈芳,靠在大胆的肩头,被他安慰,我心里甚是不悦,可刚上前一步,便被那双凶恶的眼神唬住了。
夜鸦的啼叫,在幽静的密林上空徘徊着,夏季的夜风虽说带着凉意,可渗入人心之后,又令人情绪压抑,浑身不适。身处旷野之地,远处暗夜里的一抹光明,很快就吸引了我们的注意。】
旅馆老者话语至此,他起身又去倒了一杯咖啡,路径橱窗时,有所停顿,凝望着依稀的月色,那一抹薄如纱缕的银辉映在他稀松的面庞,更显沧桑。
“你还好吗?”坐在沙发上的慕天语问道,他看得出老者情绪低沉,对过去的事有几分缅怀的同时,又充满了悔恨。
“没事。”老者微笑着,很无力。“还想再来一杯吗?”他举起手里的空杯示意着。
慕天语摇头笑道:“谢了,再喝的话,我怕晚上睡不着。”
“长夜漫漫,这注定是不眠之夜。”老者长叹一声,思绪又回到了记忆中。
【对于突如其来的救命草,我们四个孩子甚是欢喜,很快,在光头的带领下,我们一拥而上,大家都在推测,有可能回到了小镇上,毕竟在林子里迷失了方向,说不定误打误撞,就顺着来时的路,返回了。
“噢,谢天谢地,我还真以为咱们走丢了。”走在前列的光头,想必是看见了那抹光芒的动向,他转身对我们说道:“怎么办,现在是回学堂还是?”
“当然回学堂了!”我望着陈芳那焦虑的神色,哭红的双眼,惹人怜惜,她急忙说道:“即便被老师惩罚,那也是罪有应得,谁叫我们大半夜不休息,非要猫捉耗子!”
随后的大胆,也点头表示同意道:“好吧,那我们回学堂吧,对了,外出这件事一定不能说出去,那监管人本来就痛恨我们摔坏了烛灯,要是被他知道,又是我带着你们溜走,还不活剥留我的皮!”他充满威慑的眼神,望向我,想必是在对我说。“喂,端木小子!听见了吗?你要是敢说出去!就别怪我……”他举着拳头,龇牙咧嘴,恐吓我。
然而就在这时,我们都被一阵迷茫的话音,所吸引了目光,那是来自光头的声音。“这,这是什么地方?”十米外,我看见一道淡紫色的光晕映在他那充满疑惑的脸上,而后,我随着他惊异的目光望去。】
“结果你看到了那神秘诡异的蜡像馆?”老者陈述的故事还未道尽,便被对方打断,他不解的眼神,看向慕天语。“抱歉,我不是有意打断你的话,你……”慕天语指了指自己的鼻头,细声说道:“你,你流鼻血了。”
“噢,抱歉,真是抱歉。”老者尴尬地站起身,从怀里掏出一张手绢。
刹那间,慕天语双眼一怔,他紧皱眉头,刚才的一幕,他捕捉到一个小细节。老者抽出了手绢,可,还未接触到鼻血,上面便黏上了血液,确切的说,是凝固的血迹。“你,你还好吗?”慕天语推测,他流鼻血的问题不是偶然,应该是长期症状。原因一:他手绢不离身,时刻准备使用;原因二:手帕本身已经抹过血液了,从凝固的血迹来看,时间不超过一天;原因三:手帕的材质纤维已经严重脱水,干燥而使得表面粗糙,应该是每天都有浸泡,想必是为了清理上面的血迹。
“不必担心。”老者摇头叹道,抹去了鼻血,很奇怪,他根本没有做任何的预防措施,流血便止住了,仿佛那滩血液是有规律、固定的。“人老了,免疫力大不如你们年轻人,也不知道还能活多久。”他又坐回了沙发,伸手端起了水杯,饮下一口。
“这家旅馆,是你的吗?”慕天语注意到前台后面的壁画,相框有些年月了,但相片比起来,却显年轻。看里面的背景,那辆酒红色的皮卡,差不多是十年前的产物。
“何以见得,像我这样的糟老头,应该只是个打工,勉强糊口的人而已。”老者淡然说道:“倒是像你这样的人,不见得会是在地质勘探所工作。”慕天语端起水杯的手,不由微微一颤,发出轻盈的摇晃。“呵呵。”老者憨笑着:“刚才你拿出证件的时候,故意也将工作证拖了出来。若是年轻人看到,定是不会怀疑。可我已半身入土,自然也见多识广了,你的手。”老者微笑着,指着慕天语举杯的手。“常年研究土壤的人,应该掌心粗糙才对,可你手背起茧,手骨比一般人更为庞大,想必是经常撞击重物,你若是个拳击手,我肯定不会迟疑。”
慕天语尴尬一笑,故作神秘,调出工作证明,却早已被对方洞悉一切。“真是抱歉。”
“不,没关系,每个人都有自己做事的风格,你不必因此而觉得不妥。”
夜难人静,在寂静的小镇里,一盏烛光静静地流淌着,旅馆的厅堂里,围坐的二人,讲述或聆听着往事。
夜更深了,寒风更是肆无忌惮,它们席卷了,这无人为津的大地,撕裂了密林给这星球的庇护。纱纱……纱纱……随着大自然所迸发出的强悍暴躁,在几束手电光里,那杯惊扰的枝桠,开始张牙舞爪,露出了愤怒的神情。
“算了,我看还是回去吧,人生地不熟,又是深更半夜!”六人之中,最后的青年细声说道,映着手电光,他正打量着周围的一切。被寒风吹乱的长衣,就像是有人在身后拼命地拽着自己。宋吉停下脚步,转过身,将电光照在青年的脸上。“喂,你干什么!”青年低吼道,伸手挡着眼前刺眼的光。
宋吉深吸一口气,将手电光从青年的身上移开,随后目光看向他旁边的女子。“我说张静,人是你带来的,如果有意见,可以转身离开,没人拦着,但既然要跟着,就别在后面叽叽歪歪。”
张静没有出声,她无奈地看着自己的男朋友,宋吉又是自己的同事,不知道该怎样权衡。然而这时,旁边独行的金发女人开口了。“我觉得赵兴说得不错,这么晚,不适合寻找地方,等明日白天也不妨。”
“赵兴?”宋吉冷言道:“才刚认识半天,就知道他的名字。”
“张静说过,我当然记得,又不像你,我脑子没坏。”
“你……”密林里,又是一阵吵骂。(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