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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野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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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没有计时工具,罗德很难确定狼群行走了多少时间,才从巢穴到达了水源地。

    他大概估算了一下,他们差不多已经行走了两个多小时。

    以狼群的行进速度,大约走出了十公里左右。

    这个距离对狼群来说并不算远,发足狂奔的话,一小时不到就能回到巢穴了。

    但是到了这个距离,其实它们已经走出狼群划定的狩猎场了。

    要不是母头狼确定前方就是河流,这个时候狼群其实应该转向或者回返了。

    他们在荒野中行进了这么久,期间自然有遇到过几次猎物。

    野兔、野鸡、鸟雀、老鼠,荒野之中最多的就是这些小动物。

    狼抓小动物的本事,也是非常厉害的。

    狼的爪子,天生就适合刨土,就算小动物逃到了地洞里,要是没有其它出口,被狼一堵住,基本上不可能逃脱。

    不过既然前方有河流,罗德自然不会把时间,浪费到捕捉这些麻烦的小动物身上。

    除了兔子会肥一点,其它的比如老鼠这些,就算抓住了也没几两肉。

    浪费力气在它们身上,完全没有必要。

    狼群的狩猎行动,完全是由头狼来决定的,他不想抓小动物,其它狼只能听从。

    “我好像闻到水流的味道了。”

    又走了好一会,罗德终于在空气之中,闻到了水流的气息。

    与此同时,一股浓厚的草腥味也顺着风飞入了他的鼻腔。

    “这是?”

    是野牛群。

    母头狼回答了罗德的疑惑。

    “野牛!”

    这可是上好的肉食来源,一头成年野牛,足以让七头成年狼吃到饱了。

    而且生牛肉不需要烹饪也非常美味。

    地球上本来就有生吃牛肉的传统,据说这种直接从牛身上切下来的牛排,味道非常甘甜??

    罗德并不是西餐爱好者,也从来没有吃过零成熟的牛排。

    但是对比臭烘烘的地精,牛肉就要好上太多。

    当然,如果能把火升起来,罗德其实更愿意吃熟的。

    只是荒野之中,杂草灌木虽然多,结实的木头却很少见。

    没有硬木,罗德是不可能生出火的。

    “狼群以前有狩猎过野牛吗?”

    看过动物世界的都知道,大型食草动物可不是这么容易对付的。

    想要抓到一头野牛,绝对不是冲上去一阵乱啃就能得手的。

    母头狼给罗德的回复是当然。

    狼群当然狩猎过野牛,但是成功的次数非常少。

    按照母头狼的说法,几十次狩猎,才有可能得手一次。

    而且野牛的力量并不弱,每次狩猎,狼群都有受伤甚至是死亡的风险。

    请小心行动。

    这是母头狼给予罗德的建议,对此,罗德自然是听进去了。

    罗德根本没有任何狩猎的经验,事实上,狼群里的每一个成员,在狩猎方面都足以当他的老师。

    可是偏偏,这样一个新的不能再新的新手,在阴差阳错之下成为了头狼。

    罗德自己,其实也很忐忑不安。

    如果迟迟不能捕到猎物,他这个头狼,绝对会被赶下台去。

    这样的结果,罗德自然是不能接受的。

    在荒野中生存,失去了狼群的助力,失去了温暖又安全的巢穴,罗德可以肯定,自己绝对活不了多久。

    听了母头狼的建议后,罗德决定先去看看野牛群是什么情况,再决定接下来的狩猎计划。

    从气味中判断,这个野牛群的数量在三十头左右。

    它们此时正分散在河岸附近各自进食。

    这个数量,如果一股脑冲过来,狼群绝对挡不住。

    野牛可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主,在食草动物中,野牛算是最不好惹的那一档了。

    狼群想要完成狩猎,只能去寻找落单的,衰老的,或者去欺负小牛。

    很快,罗德就带着六头成年的野狼,从周围的草丛中钻了出来。

    河岸边的草丛,明显要比其他地方低矮许多,可以看的出,这里经常有食草动物路过。

    狼群一出现,野牛群第一时间就发现了它们。

    哞!

    一头特别强壮,比周围的野牛大了整整一圈的公牛,狠狠瞪了它们一眼,随后竟然就像是没事人一般,继续低头吃起了草。

    “这些野牛,好完全不怕狼啊。”

    罗德原本以为,狼群一出现,野牛群就会出现骚动。

    但是这些野牛看到了他们之后,竟然只是看了他们几眼,随后就低下头继续吃草了。

    “完全没有把我放在眼里啊。”

    对于罗德的感慨,母头狼却是见怪不怪了,它一生之中至少与野牛**手过几十次。

    对于野牛的性格和行为,母狼比罗德熟悉太多。

    其实这一次狩猎,让母头狼来带队才是最好的。

    但罗德肯定不能把自己的权利交出去,因为这样做就代表着,他放弃了头狼的身份,选择成为狼群之中一个普通的成员。

    见识过尾狼的悲惨下场之后,罗德是决计不会去做这种蠢事的。

    “我得好好琢磨一下,接下来要怎么打。”

    野牛群既然不把他放在眼里,罗德也得还点颜色给它们看看才行。

    既然牛群没有动作,罗德干脆研究起了野牛们的站位,看能不能抓到什么落单的。

    这一研究,还真让他看出了一点东西。

    整个牛群,三十二头野牛。

    十八头成年公牛,十一头成年母牛,三头小牛犊子。

    公牛们全都站在最外围,母牛则依次分布在内部,小牛犊子则在最中心,被保护的严严实实的。

    狼群想要杀死一头野牛,就必须要冲破公牛的防线,或者干脆强杀一头公牛。

    但是!

    罗德看着公牛头上,那对尖利无比,油光发亮的尖角,心中就是一阵发凉。

    这一对大角,只要被顶到一下,立刻就是两个血洞。

    就算罗德有自愈能力,也不敢想象自己被公牛顶到后,会是什么下场。

    大概率会肠穿肚破,然后惨死当场。

    只有巨魔那样的再生能力,才能无视这种强度的物理攻击。

    “这群野牛,果然不好对付。”

    难怪敢无视狼群,区区七头狼,来硬的还真不是野牛群的对手。

    “糟糕,难道这次我要出师不利?”

    就在罗德心中暗呼不妙之时,一阵雷霆般的咆哮声,突然从远方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