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野外的烤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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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翠城在红林的东北方,两地相距六千余里,几百年来,一直都隶属于红林柳家的管控。
由于城内有一处很大的翡翠老坑,所以得名翡翠城。
一路不停奔波,天色已近黄昏,离翡翠城大概还有五百余里,宽敞的大道上不知怎么就堆积了许多的泥泞,就像是红林海边的淤泥滩涂。
可可皱着眉头道:“怎么回事,大道上怎么有这么多泥泞?”
白狐老早就停下了脚步,挑选一处干净的地方优雅站着。
杨牧之抚摸过她的头顶,笑道:“风丹白,原来你这么爱干净呀!不如我下来,你先变回面具吧!”
杨牧之翻身跳下来,收起白狐面具,抬头看了路两旁的小山丘,道:“可可,你看看,是两旁的山丘坍塌了。”
可可的狻猊兽完全就不知道什么叫淤泥,它傻不啦叽的的站在一堆泥泞里,不时用爪子拍着泥巴玩。
可可说道:“反正不远了,你的狐狸要是爱干净,就坐到我的狻猊兽上来吧?”
此时的杨牧之也没有那个御风的本事,要越过这一滩泥泞,也只好如此了。
他小心看了那头狮子兽几眼,确认它没有恶意,才爬了上去。坐在可可背后,手却没有地方可抓。
“坐稳啦!它跑的很快的呦!”
可可的提醒还没有落音,狻猊兽就撒开四腿在泥泞中疯狂奔蹿,差点就没有将杨牧之甩在淤泥中。
杨牧之情急之下只得抓住可可的肩膀,才勉强稳住身形。
坐在前面的可可又小声说了一句:“要是怕摔下去,就抱住我好了!”
狻猊兽的奔跑速度的确比白狐快很多,姿势也疯狂许多,它完全不顾及会不会将主人摔下背去。
杨牧之只能老老实实抱住可可。
少女突然被一双手抱住腰肢,心中怦然一跳,好不容易压抑住心中乱窜的小鹿,她露出了一个甜甜的笑意。
感受着身后男人的特殊气息,以及那双环住自己柔软腰肢的手,又温暖又像是带着雷电一般,让人欲罢不能。
她只希望这一段路途更远一些,走得更慢一些。
奈何狻猊兽并不如她所愿,穿过泥泞后又跑了两百来里,这家伙就不肯再动了。
倒不是它驼不起两个人,而是因为天色暗了,它不喜走夜路。
两人翻身落地,可可愤愤骂了它一句:“你个懒货,太不争气了,一点也不会理解我的心思。哼!”
狻猊完全就懒得理她,自顾坐在地上,摇头晃脑。
可可指着矮坡下的一条小溪道:“自己去洗个澡,身上的泥巴不洗干净,不给你饭吃。”
那家伙耷拉着脑袋,一路小跑乖乖去了小溪里。
杨牧之左右看了一眼,前面不远处好像有一个小凉亭,里面还有火光。
“可可,你的狮子不肯走了,不如我们就去那个凉亭里呆一晚吧?”
可可不怀好意道:“狻猊不肯走了,我们可以坐你的白狐呀!”
杨牧之无奈道:“风丹白是不会同意的,除了她家小姐,她不肯让外人坐的。”
“她家小姐?是谁啊?”可可的关注点瞬间就转移了。
坐不坐白狐不紧要,她的小姐是谁?与杨牛文是什么关系?这个比较重要。
杨牧之似乎不太愿意聊这些,迈步就朝前面的小凉亭走去。
可可一个劲追问:“哎,问你问题呢,怎么不搭理人家呀?”
被缠得不行,杨牧之只好告诉她:“风丹白的小姐,叫姚魏紫,她去了很远的地方,临别前将风丹白交给我保管。”
“那个姚魏紫,她是不是很漂亮?”
杨牧之瞄了她一眼,片刻后还是点了点头。
“她是不是很喜欢你?不然怎么肯将风丹白留下来陪伴你。”
杨牧之不知道这个疯丫头为什么突然问这些,就随便敷眼了一句:“算是吧,魏紫救过我的命。”
“所以,你也很喜欢那个姚魏紫咯?”
杨牧之正想点头说是,只是突然看到她满脸的泫然欲泣,就生生说出了另外一句:“魏紫去了千万里之外的洪荒天下了。”
可可的脸色总算是好看了几分,她能敏锐察觉出杨牛文是喜欢那个姚魏紫的,不过离得这么远,也不用太过担心。
原本她完全可以独自一人来翡翠城,只是不放心留杨牛文一个人在红林。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自己的身边不能没有这个最好朋友的陪伴。
少女更不知道的是,杨牛文在她的心里,已不只是最好的朋友了。
凉亭里生着一堆篝火,旁边还盘坐着一个人,更令人垂涎欲滴的是,篝火上正烤着肉哩。
两人都是从早奔波到现在,因为要在天黑前赶到翡翠城,是以一路上都没有停下来歇脚,如今早已腹中饥肠辘辘了。
杨牧之只有筑基修为,更是腹中饥饿难耐,他朝那个盘坐的青年抱拳行了一礼,恭敬道:“这位大哥,我们可否在这里休息一晚。”
那是一位看上去大概二十八九的青年人,长相虽普通,气宇却非凡,尤其是他脸上那两斑淡淡的麻子,格外让人觉得亲切。
杨牧之不禁多看了几眼。
盘坐青年睁开眼打量了二人一番,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杨牧之赶紧答道:“我们兄妹本是要赶去翡翠城落脚的,路上耽误了,所以……”
那人淡淡哦了一声,疑惑道:“兄妹?”
在外人看来,可可十足能算进丑丫头的范畴,而杨牧之,明眼人自然能看出他只是早生华发,并非真的老迈。
但饶是如此,这两人是兄妹关系,也有点让人不信。
可可扭捏着说了一句:“不是兄妹,我们是……顶好的朋友。”
青年这才打了个哈哈,大笑道:“明白了,我也是这么看的,明明是一对小情侣嘛,非得说是兄妹。”
可可脸上虽然羞怯,心中却欢喜,这个家伙虽然一脸麻子,但真会说话。如此想来,再看他时也就没有那么讨厌了。
杨牧之尴尬无比,不知道如何答话。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总算自己脸上不会有麻子了,而“杨麻子”这个称呼,今后怕是再也难听到了。
再看眼前的麻脸青年,不禁又亲切了几分。
那麻脸青年笑道:“年轻人,想吃我的烤肉,也犯不着用这样暧昧的眼神看我吧?”
杨牧之吞咽着口水,憨笑一声,说叨扰了。
架在篝火上的是一团黄泥包裹,泥面已经有了细密裂纹,馋人的肉香从裂纹溢出。
青年招了招手道:“凉亭又不是我的,我只是生了一堆火而已,你们尽管在这里休息好了。”
杨牧之和可可齐道了一声谢,在火堆旁坐好,青年敲开黄泥,露出金灿灿的兽肉来。
他撕下两腿肉,分别递给杨牧之和可可。
“真香啊,大哥,这是什么肉?”杨牧之细细咀嚼着香喷喷的烤肉,一边问道。
“吞铁鼠,知道么?”
杨牧之摇摇头,显然不知道什么是吞铁鼠。
可可疑惑问道:“吞铁鼠只有翡翠老坑里才有,大哥你是怎么抓到的?”
那青年一边吃肉,一边说道:“你们过来时,没有看到山丘坍塌吗?那就是这些小家伙造成的。”
“原来是这样啊!”可可点点头,低声自语道:“难道是吞铁鼠从老坑里逃出来了?”
杨牧之问道:“吞铁鼠?真的能吞铁?”
可可白了他一眼,答道:“吞铁鼠,是翡翠城老矿坑里特有的小兽,它们以翡翠灵脉之水和结晶为食,紫灵结晶比铁还硬,所以它们就叫吞铁鼠了。”
那青年笑道:“小丫头,你知道的还不少嘛!”
可可一脸得意,不过她也不愿多聊这些话题,江湖初识,交浅言深,不是什么话都能随便讲给陌生人听的。
她可不是那些什么初出茅庐的小女侠。
她换了一个话题:“大哥,你这种以泥巴包裹烤肉的方法,还真是妙呢!”
那青年随便擦了一下油腻的嘴角,笑而不语。
杨牧之拿出两壶酒,都是在红林那个小铺子里买来存在咫尺物里的。
以前从来没有随身带酒的习惯,自从认识了郑邋遢之后才知道,逢人就递酒,比一张再诚挚的笑脸还要管用。
递了一壶酒给那位青年,笑着说道:“大哥,我叫杨牛文,她叫可可,还没有请教你的尊姓大名呢?”
青年不客气的接过酒壶,大灌了一口,“酒不错!”
又仰头灌了一大口,嚼了一口烤肉,才道:“我姓杜,名子露,朋友时常会叫我肚子露,你们这样叫我也未尝不可。”
江湖儿女,就该有这种豪爽。
杨牧之仅迟疑了一息的时间,就爽朗叫了一声:“肚子露,那小弟我先走一个。”
说罢也学他的样,大喝了一口酒。
原本要叫他杜大哥的,但他朋友都叫肚子露,既然他让我也这样叫,那就是拿我当朋友了。
杨牧之望向一旁吃肉不那么淑女的可可,问道:“可可,你也要喝酒吗?”
少女抹了一把嘴角的油渍,伸手过来:“把你的那壶酒给我尝一口就好了。”
杨牧之微笑着将自己的酒壶递给她,少女接过来,还要转过身去,背对着两人抿了一口酒。
“咳,咳,这有什么好喝的?”
将酒壶还给杨牧之,可可除了埋怨酒不好喝之外,她更心喜的是,这个男人愿意与自己同吃一壶酒。
她刚才背过身来,只是为了用杨牧之下嘴的那个酒壶口位置。
翡翠城在红林的东北方,两地相距六千余里,几百年来,一直都隶属于红林柳家的管控。
由于城内有一处很大的翡翠老坑,所以得名翡翠城。
一路不停奔波,天色已近黄昏,离翡翠城大概还有五百余里,宽敞的大道上不知怎么就堆积了许多的泥泞,就像是红林海边的淤泥滩涂。
可可皱着眉头道:“怎么回事,大道上怎么有这么多泥泞?”
白狐老早就停下了脚步,挑选一处干净的地方优雅站着。
杨牧之抚摸过她的头顶,笑道:“风丹白,原来你这么爱干净呀!不如我下来,你先变回面具吧!”
杨牧之翻身跳下来,收起白狐面具,抬头看了路两旁的小山丘,道:“可可,你看看,是两旁的山丘坍塌了。”
可可的狻猊兽完全就不知道什么叫淤泥,它傻不啦叽的的站在一堆泥泞里,不时用爪子拍着泥巴玩。
可可说道:“反正不远了,你的狐狸要是爱干净,就坐到我的狻猊兽上来吧?”
此时的杨牧之也没有那个御风的本事,要越过这一滩泥泞,也只好如此了。
他小心看了那头狮子兽几眼,确认它没有恶意,才爬了上去。坐在可可背后,手却没有地方可抓。
“坐稳啦!它跑的很快的呦!”
可可的提醒还没有落音,狻猊兽就撒开四腿在泥泞中疯狂奔蹿,差点就没有将杨牧之甩在淤泥中。
杨牧之情急之下只得抓住可可的肩膀,才勉强稳住身形。
坐在前面的可可又小声说了一句:“要是怕摔下去,就抱住我好了!”
狻猊兽的奔跑速度的确比白狐快很多,姿势也疯狂许多,它完全不顾及会不会将主人摔下背去。
杨牧之只能老老实实抱住可可。
少女突然被一双手抱住腰肢,心中怦然一跳,好不容易压抑住心中乱窜的小鹿,她露出了一个甜甜的笑意。
感受着身后男人的特殊气息,以及那双环住自己柔软腰肢的手,又温暖又像是带着雷电一般,让人欲罢不能。
她只希望这一段路途更远一些,走得更慢一些。
奈何狻猊兽并不如她所愿,穿过泥泞后又跑了两百来里,这家伙就不肯再动了。
倒不是它驼不起两个人,而是因为天色暗了,它不喜走夜路。
两人翻身落地,可可愤愤骂了它一句:“你个懒货,太不争气了,一点也不会理解我的心思。哼!”
狻猊完全就懒得理她,自顾坐在地上,摇头晃脑。
可可指着矮坡下的一条小溪道:“自己去洗个澡,身上的泥巴不洗干净,不给你饭吃。”
那家伙耷拉着脑袋,一路小跑乖乖去了小溪里。
杨牧之左右看了一眼,前面不远处好像有一个小凉亭,里面还有火光。
“可可,你的狮子不肯走了,不如我们就去那个凉亭里呆一晚吧?”
可可不怀好意道:“狻猊不肯走了,我们可以坐你的白狐呀!”
杨牧之无奈道:“风丹白是不会同意的,除了她家小姐,她不肯让外人坐的。”
“她家小姐?是谁啊?”可可的关注点瞬间就转移了。
坐不坐白狐不紧要,她的小姐是谁?与杨牛文是什么关系?这个比较重要。
杨牧之似乎不太愿意聊这些,迈步就朝前面的小凉亭走去。
可可一个劲追问:“哎,问你问题呢,怎么不搭理人家呀?”
被缠得不行,杨牧之只好告诉她:“风丹白的小姐,叫姚魏紫,她去了很远的地方,临别前将风丹白交给我保管。”
“那个姚魏紫,她是不是很漂亮?”
杨牧之瞄了她一眼,片刻后还是点了点头。
“她是不是很喜欢你?不然怎么肯将风丹白留下来陪伴你。”
杨牧之不知道这个疯丫头为什么突然问这些,就随便敷眼了一句:“算是吧,魏紫救过我的命。”
“所以,你也很喜欢那个姚魏紫咯?”
杨牧之正想点头说是,只是突然看到她满脸的泫然欲泣,就生生说出了另外一句:“魏紫去了千万里之外的洪荒天下了。”
可可的脸色总算是好看了几分,她能敏锐察觉出杨牛文是喜欢那个姚魏紫的,不过离得这么远,也不用太过担心。
原本她完全可以独自一人来翡翠城,只是不放心留杨牛文一个人在红林。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自己的身边不能没有这个最好朋友的陪伴。
少女更不知道的是,杨牛文在她的心里,已不只是最好的朋友了。
凉亭里生着一堆篝火,旁边还盘坐着一个人,更令人垂涎欲滴的是,篝火上正烤着肉哩。
两人都是从早奔波到现在,因为要在天黑前赶到翡翠城,是以一路上都没有停下来歇脚,如今早已腹中饥肠辘辘了。
杨牧之只有筑基修为,更是腹中饥饿难耐,他朝那个盘坐的青年抱拳行了一礼,恭敬道:“这位大哥,我们可否在这里休息一晚。”
那是一位看上去大概二十八九的青年人,长相虽普通,气宇却非凡,尤其是他脸上那两斑淡淡的麻子,格外让人觉得亲切。
杨牧之不禁多看了几眼。
盘坐青年睁开眼打量了二人一番,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杨牧之赶紧答道:“我们兄妹本是要赶去翡翠城落脚的,路上耽误了,所以……”
那人淡淡哦了一声,疑惑道:“兄妹?”
在外人看来,可可十足能算进丑丫头的范畴,而杨牧之,明眼人自然能看出他只是早生华发,并非真的老迈。
但饶是如此,这两人是兄妹关系,也有点让人不信。
可可扭捏着说了一句:“不是兄妹,我们是……顶好的朋友。”
青年这才打了个哈哈,大笑道:“明白了,我也是这么看的,明明是一对小情侣嘛,非得说是兄妹。”
可可脸上虽然羞怯,心中却欢喜,这个家伙虽然一脸麻子,但真会说话。如此想来,再看他时也就没有那么讨厌了。
杨牧之尴尬无比,不知道如何答话。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总算自己脸上不会有麻子了,而“杨麻子”这个称呼,今后怕是再也难听到了。
再看眼前的麻脸青年,不禁又亲切了几分。
那麻脸青年笑道:“年轻人,想吃我的烤肉,也犯不着用这样暧昧的眼神看我吧?”
杨牧之吞咽着口水,憨笑一声,说叨扰了。
架在篝火上的是一团黄泥包裹,泥面已经有了细密裂纹,馋人的肉香从裂纹溢出。
青年招了招手道:“凉亭又不是我的,我只是生了一堆火而已,你们尽管在这里休息好了。”
杨牧之和可可齐道了一声谢,在火堆旁坐好,青年敲开黄泥,露出金灿灿的兽肉来。
他撕下两腿肉,分别递给杨牧之和可可。
“真香啊,大哥,这是什么肉?”杨牧之细细咀嚼着香喷喷的烤肉,一边问道。
“吞铁鼠,知道么?”
杨牧之摇摇头,显然不知道什么是吞铁鼠。
可可疑惑问道:“吞铁鼠只有翡翠老坑里才有,大哥你是怎么抓到的?”
那青年一边吃肉,一边说道:“你们过来时,没有看到山丘坍塌吗?那就是这些小家伙造成的。”
“原来是这样啊!”可可点点头,低声自语道:“难道是吞铁鼠从老坑里逃出来了?”
杨牧之问道:“吞铁鼠?真的能吞铁?”
可可白了他一眼,答道:“吞铁鼠,是翡翠城老矿坑里特有的小兽,它们以翡翠灵脉之水和结晶为食,紫灵结晶比铁还硬,所以它们就叫吞铁鼠了。”
那青年笑道:“小丫头,你知道的还不少嘛!”
可可一脸得意,不过她也不愿多聊这些话题,江湖初识,交浅言深,不是什么话都能随便讲给陌生人听的。
她可不是那些什么初出茅庐的小女侠。
她换了一个话题:“大哥,你这种以泥巴包裹烤肉的方法,还真是妙呢!”
那青年随便擦了一下油腻的嘴角,笑而不语。
杨牧之拿出两壶酒,都是在红林那个小铺子里买来存在咫尺物里的。
以前从来没有随身带酒的习惯,自从认识了郑邋遢之后才知道,逢人就递酒,比一张再诚挚的笑脸还要管用。
递了一壶酒给那位青年,笑着说道:“大哥,我叫杨牛文,她叫可可,还没有请教你的尊姓大名呢?”
青年不客气的接过酒壶,大灌了一口,“酒不错!”
又仰头灌了一大口,嚼了一口烤肉,才道:“我姓杜,名子露,朋友时常会叫我肚子露,你们这样叫我也未尝不可。”
江湖儿女,就该有这种豪爽。
杨牧之仅迟疑了一息的时间,就爽朗叫了一声:“肚子露,那小弟我先走一个。”
说罢也学他的样,大喝了一口酒。
原本要叫他杜大哥的,但他朋友都叫肚子露,既然他让我也这样叫,那就是拿我当朋友了。
杨牧之望向一旁吃肉不那么淑女的可可,问道:“可可,你也要喝酒吗?”
少女抹了一把嘴角的油渍,伸手过来:“把你的那壶酒给我尝一口就好了。”
杨牧之微笑着将自己的酒壶递给她,少女接过来,还要转过身去,背对着两人抿了一口酒。
“咳,咳,这有什么好喝的?”
将酒壶还给杨牧之,可可除了埋怨酒不好喝之外,她更心喜的是,这个男人愿意与自己同吃一壶酒。
她刚才背过身来,只是为了用杨牧之下嘴的那个酒壶口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