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秦言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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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言游记:
该怎么形容大夏呢?我抽出封建朝代老秦言的思想,用一个旅客的角度去记忆这个时代。
大夏是臭的!
保持着一系列我看的头皮发麻的制度与规矩,为了不影响各位看官的心情,也希望未来我留名青史(秦言注:老秦言读书人的臭毛病作祟),未来有看一代文宗所留下文字的青少年,不会被影响三观。你只知道几百年,上千年前是应该这样的,但你们不知道我现在这样子的,不要再打穿越的念头,因为着实活不下去。
我活得不算太开心!
但我爱大夏,他让我体会到好的,不仅仅是所谓的修行体系,其实这些东西本不吸引人,就跟写一本玄幻与武侠的书一样,所有花里胡哨的都只能是点缀,这按照某些文学评论的观点来说:
如果真的算文学的话,那严肃奇幻文学所带来的传统是会出作品的,就像近战法师阿道夫,人们记忆最深的是群山里发生的事,就像那个武侠时代,金大侠写的固然飞檐走壁,但吸引人们的是快意恩仇。
小说是人的故事,人与人之间就有了事,人与时代之间就有了传奇。
我保持这样的创作的角度,以公正的古今史观去描述这个大夏,你可能喜欢,也可能不喜欢,但我希望你不要喜欢噱头,回到故事的本身,大夏真的是一个蛮不错的地方。
首先按照语言的角度,大夏官话是你们听不懂的,但神奇的事情是,他的文字与古国相同,在一个历史完全不同的异界,出现同样的文字,第一代表汉字的伟大,只有伟大的东西才会不死,第二代表感谢有了汉字,他使两个世界的人有一致的想法。而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就是历史。
作为一位曾经寒窗苦读的人,我从记忆里翻阅知识时,竟然发现大夏的历史是有不可知的地方,一个王朝竟然能够保存两千年之久,这是否是破坏了某个道理,有些过于长了,但我目前不想了解,大秘密下是会死人的。
我若给大夏来一份速写,那么她很神奇的是,有故国古代的因素的,这因素与很多其他因素混合成为了大夏,就类似于同一个平行空间里,在某一个点,走向两条路,我爱故国,我希望960万平方的故里可以被建设的更好。我爱大夏,不仅仅是我回不去了,而是她同样是我一半记忆的母亲。
两个母亲都不错,我竟然同时有两个母亲,真好。
我也想去做一件事情,出一趟远门,可我和大部分帝都人一样,一辈子也不会离开这座城市,但我应该觉得我可以出去走一走,否则对于大夏的认知是不完整的。或者我想去另一个国度游历,我曾对叔婶说过,以下是他们的话。
二叔:“这世界有太多危险,阿言,少出门。”
婶婶:“这世上可有妖怪,你这么胖,它们会很喜欢。”
第一次旅行筹备以家人恐吓告终,但我相信我会走遍大夏的,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最后,我只能说说帝都了,这座城比上辈子的城大,繁华的有些不像古代,若是说这是我另一个母亲的某个年纪,我想一定是盛唐,傲立与世上,百国来朝,我明白帝都人为什么不爱出门,不出门就可以看见这世上各个国度的风貌,何必出门,这证明帝都人是眼界狭窄又骄傲的。
在帝都有三个最高的地方,依次排名:天院的观星台,阴阳司的阴阳塔,圣院的书山,很想去,但大监察不允许我乱走,阴阳塔不让我逛,这是很可恶的举措,但为了你们可以看到,我要筹划夜游阴阳塔之行,而作为封建朝代,宫城里的夏帝为何这样允许,别人比他高,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代夏帝想建一座高楼,但一建就塌,耗费民脂民膏,最后引起民怨,皇帝想当太阳吗?在下罪己诏后,夏帝独享繁华,不占高处。
说了故事,说了建筑,说了历史,可为什么不说人呢?其实是没写,你将随我的足迹,去见识一个个人,先总结一下,大夏的人是开放的,这是一群温良的人。
……
月上柳梢头,相约去青楼,白陵河畔胭脂香浓,画舫楼船穿行华灯光明,是衣衫轻薄的女子靠在栏杆,是装模作样的骚包很不矜持的露出本性。
此地是勾栏,是听曲,是封建的糟粕,确实一等一的热闹与繁华。
尤其在每年冬祭日前,由礼部管辖的教坊司,号令众院楼,举办甚大的花魁大会,选一名花魁之主,用一绝世女子的美丽,幻得一夜之迷醉,简称播种大会,真的该怎么说呢?
“大侄子,别紧张,每个人都会有这段经历。”司徒莹很豪气万丈的安慰着秦言,她不希望秦言失去自信,这将会影响他未来的战斗能力。
秦言用批判的眼神扫视着周遭的一切,他想不通司徒莹与李凤绫为何这么猛,看模样这二位大夏猛女的经历比他还高,还不是因为穷,穷得去不了高档场所,秦言有些沮丧的盯着白陵河。
其实并不稀奇,这是上流名媛的小秘密,他又想起留王府里那直呼有赏的桃花眼,我是不是错过了一个富婆。
李凤绫觉得秦言真的挺没男子气概的:“你看我作甚,开心点,今夜的消费全部由你十三姨买单。”
司徒莹的表情变得凄苦,自己好不容易攒的银子,真的抵不住这娘们的败家,可是为了大侄儿能在今夜成长,该花还得花。
“三位客官要几等的楼。”妈妈桑笑的花枝招展,不清楚这两个姑娘客户是直的还是弯的,直到李凤绫大大咧咧的搂着她,在她的臀部很熟练的按着,她终于明白这两位老手的喜好。
“我喜欢高的,最高等。”李凤绫毫不讨价还价的说道,帝都有钱人太多了,每年的高等的楼都被炒出天价,计量单位再也不是白银而是黄金。
“别别别,去中等的就行。”司徒莹更加的慌了。
“就上等。”李凤绫毫不客气。
“李凤绫,你就是个败家娘们。”司徒莹在发出一种咆哮之后,丢出一片紫金银票,凭此物可在大夏各地兑换,来自天院的不可伪造技术。
秦言羡慕了,越发坚定要抱住十三姨的大腿,见他没见过世面的样子,李凤绫开口道:“不要给她省钱,大夏没几个女人比他有钱。”
“我的钱不是大风刮来的,大侄子,你别信他的。”司徒莹很不想让秦言误会她,可是她发现秦言的眼神变得古怪。
秦言指了指迎面走来的两个方向,一位一脸正气的百夫长搂着姑娘,一位满脸傲气的书生身边围着姑娘,我从没有见过如此尴尬的局面。
司徒莹摇手道:“姐夫,二侄子,你们也来了。”
在三伙人以一个很神奇图形出现时,社死也随着而来。
秦二郎看了眼父亲,面色一变,在看了一眼十三姨与大哥,无地自容。
秦二叔看了眼儿子,面露欣慰(二郎的取向果然正常),在看了一眼侄儿,大郎果然与以往一样,可看着司徒莹,他想找个坑跳下去,被小姨子抓了个显形。
“十三妹,阿言,你们都在啊!”一脸正气的二叔挠着头,不知道应该怎么接话。
秦言瞥了一眼装模作样的二弟,这小子学坏了:“千年,何时发生的事。”
“我是帮娘看着爹的!”
“君子诚也!”
“第一次,这是第一次!”想跑走的秦千年,双目湿润委屈的说道。
司徒莹目光一亮,越发佩服姐姐的家教,大侄子纯洁,书生二侄子也纯洁,只是姐夫你这样做真的好吗:“姐夫,阿言,跟我们一起来把。”
二女雄赳赳,气昂昂,三男面色凝重在社死这件事情上,如同牵线木偶一般,装作互不认识,这里没有父子兄弟,大家都是同路人。
高楼是最好的观景台,可俯视花魁大会最好的面貌,来往的都是达官显贵,而司徒莹也是大出血了,买了一个最前排的位置,与之相对的只有一桌,一位面容严肃的老帅哥与一位脸上没毛的小年轻,好奇的看着走来的人。
“司徒家的小姑娘,李家的第三子。”老帅哥脸上露出神秘莫测的笑:“那边是程家的小胖子,大元,看来有事发生啊!”
“龙先生,要不要赶跑他们,好不容易的清净。”叫做大元的小年轻开口道。
龙先生摆摆手:“算了,都是些不错的孩子,就跟我年少时那般模样。”
“来来来,坐坐坐,想吃什么点什么,今天我请客。”司徒莹很热情的招呼秦家三人,就觉得这笔钱花得值了,看到三个男人的社死现场。
侄子默不作声,儿子还在装死,秦二叔觉得自己是该承担起作为长辈的义务:“十三妹破费了,今日这事为了应酬,你姐姐还大着肚子,你看看这…”
司徒莹微微一笑,意思是规矩我是懂得。
秦二叔放心的点点头,忽然注意到场上有个他不认识的带剑姑娘:“这位是。”
“李凤绫。”李三娘开口道。
什么?秦二叔面露震惊之色,小姨子他理解,被老丈人宠的没边了,而李凤绫他是知道的,若是个男子,必是当世一代大将,关键很重要一点是,她爹也是他上司,又是人与人莫名其妙的缘分,秦二叔发誓今夜不说任何话了。
而此时李凤绫的目光变得很锐利,她盯着一伙人,为首是一个看起来就很有力量的小胖子,真兴冲冲的大步走过来,一副纨绔的样子,很嚣张的坐在位置上,一拍桌子:“李三娘,这个位置是老子的。”
“程三甲,你是找打吗?”
秦言游记:
该怎么形容大夏呢?我抽出封建朝代老秦言的思想,用一个旅客的角度去记忆这个时代。
大夏是臭的!
保持着一系列我看的头皮发麻的制度与规矩,为了不影响各位看官的心情,也希望未来我留名青史(秦言注:老秦言读书人的臭毛病作祟),未来有看一代文宗所留下文字的青少年,不会被影响三观。你只知道几百年,上千年前是应该这样的,但你们不知道我现在这样子的,不要再打穿越的念头,因为着实活不下去。
我活得不算太开心!
但我爱大夏,他让我体会到好的,不仅仅是所谓的修行体系,其实这些东西本不吸引人,就跟写一本玄幻与武侠的书一样,所有花里胡哨的都只能是点缀,这按照某些文学评论的观点来说:
如果真的算文学的话,那严肃奇幻文学所带来的传统是会出作品的,就像近战法师阿道夫,人们记忆最深的是群山里发生的事,就像那个武侠时代,金大侠写的固然飞檐走壁,但吸引人们的是快意恩仇。
小说是人的故事,人与人之间就有了事,人与时代之间就有了传奇。
我保持这样的创作的角度,以公正的古今史观去描述这个大夏,你可能喜欢,也可能不喜欢,但我希望你不要喜欢噱头,回到故事的本身,大夏真的是一个蛮不错的地方。
首先按照语言的角度,大夏官话是你们听不懂的,但神奇的事情是,他的文字与古国相同,在一个历史完全不同的异界,出现同样的文字,第一代表汉字的伟大,只有伟大的东西才会不死,第二代表感谢有了汉字,他使两个世界的人有一致的想法。而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就是历史。
作为一位曾经寒窗苦读的人,我从记忆里翻阅知识时,竟然发现大夏的历史是有不可知的地方,一个王朝竟然能够保存两千年之久,这是否是破坏了某个道理,有些过于长了,但我目前不想了解,大秘密下是会死人的。
我若给大夏来一份速写,那么她很神奇的是,有故国古代的因素的,这因素与很多其他因素混合成为了大夏,就类似于同一个平行空间里,在某一个点,走向两条路,我爱故国,我希望960万平方的故里可以被建设的更好。我爱大夏,不仅仅是我回不去了,而是她同样是我一半记忆的母亲。
两个母亲都不错,我竟然同时有两个母亲,真好。
我也想去做一件事情,出一趟远门,可我和大部分帝都人一样,一辈子也不会离开这座城市,但我应该觉得我可以出去走一走,否则对于大夏的认知是不完整的。或者我想去另一个国度游历,我曾对叔婶说过,以下是他们的话。
二叔:“这世界有太多危险,阿言,少出门。”
婶婶:“这世上可有妖怪,你这么胖,它们会很喜欢。”
第一次旅行筹备以家人恐吓告终,但我相信我会走遍大夏的,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最后,我只能说说帝都了,这座城比上辈子的城大,繁华的有些不像古代,若是说这是我另一个母亲的某个年纪,我想一定是盛唐,傲立与世上,百国来朝,我明白帝都人为什么不爱出门,不出门就可以看见这世上各个国度的风貌,何必出门,这证明帝都人是眼界狭窄又骄傲的。
在帝都有三个最高的地方,依次排名:天院的观星台,阴阳司的阴阳塔,圣院的书山,很想去,但大监察不允许我乱走,阴阳塔不让我逛,这是很可恶的举措,但为了你们可以看到,我要筹划夜游阴阳塔之行,而作为封建朝代,宫城里的夏帝为何这样允许,别人比他高,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代夏帝想建一座高楼,但一建就塌,耗费民脂民膏,最后引起民怨,皇帝想当太阳吗?在下罪己诏后,夏帝独享繁华,不占高处。
说了故事,说了建筑,说了历史,可为什么不说人呢?其实是没写,你将随我的足迹,去见识一个个人,先总结一下,大夏的人是开放的,这是一群温良的人。
……
月上柳梢头,相约去青楼,白陵河畔胭脂香浓,画舫楼船穿行华灯光明,是衣衫轻薄的女子靠在栏杆,是装模作样的骚包很不矜持的露出本性。
此地是勾栏,是听曲,是封建的糟粕,确实一等一的热闹与繁华。
尤其在每年冬祭日前,由礼部管辖的教坊司,号令众院楼,举办甚大的花魁大会,选一名花魁之主,用一绝世女子的美丽,幻得一夜之迷醉,简称播种大会,真的该怎么说呢?
“大侄子,别紧张,每个人都会有这段经历。”司徒莹很豪气万丈的安慰着秦言,她不希望秦言失去自信,这将会影响他未来的战斗能力。
秦言用批判的眼神扫视着周遭的一切,他想不通司徒莹与李凤绫为何这么猛,看模样这二位大夏猛女的经历比他还高,还不是因为穷,穷得去不了高档场所,秦言有些沮丧的盯着白陵河。
其实并不稀奇,这是上流名媛的小秘密,他又想起留王府里那直呼有赏的桃花眼,我是不是错过了一个富婆。
李凤绫觉得秦言真的挺没男子气概的:“你看我作甚,开心点,今夜的消费全部由你十三姨买单。”
司徒莹的表情变得凄苦,自己好不容易攒的银子,真的抵不住这娘们的败家,可是为了大侄儿能在今夜成长,该花还得花。
“三位客官要几等的楼。”妈妈桑笑的花枝招展,不清楚这两个姑娘客户是直的还是弯的,直到李凤绫大大咧咧的搂着她,在她的臀部很熟练的按着,她终于明白这两位老手的喜好。
“我喜欢高的,最高等。”李凤绫毫不讨价还价的说道,帝都有钱人太多了,每年的高等的楼都被炒出天价,计量单位再也不是白银而是黄金。
“别别别,去中等的就行。”司徒莹更加的慌了。
“就上等。”李凤绫毫不客气。
“李凤绫,你就是个败家娘们。”司徒莹在发出一种咆哮之后,丢出一片紫金银票,凭此物可在大夏各地兑换,来自天院的不可伪造技术。
秦言羡慕了,越发坚定要抱住十三姨的大腿,见他没见过世面的样子,李凤绫开口道:“不要给她省钱,大夏没几个女人比他有钱。”
“我的钱不是大风刮来的,大侄子,你别信他的。”司徒莹很不想让秦言误会她,可是她发现秦言的眼神变得古怪。
秦言指了指迎面走来的两个方向,一位一脸正气的百夫长搂着姑娘,一位满脸傲气的书生身边围着姑娘,我从没有见过如此尴尬的局面。
司徒莹摇手道:“姐夫,二侄子,你们也来了。”
在三伙人以一个很神奇图形出现时,社死也随着而来。
秦二郎看了眼父亲,面色一变,在看了一眼十三姨与大哥,无地自容。
秦二叔看了眼儿子,面露欣慰(二郎的取向果然正常),在看了一眼侄儿,大郎果然与以往一样,可看着司徒莹,他想找个坑跳下去,被小姨子抓了个显形。
“十三妹,阿言,你们都在啊!”一脸正气的二叔挠着头,不知道应该怎么接话。
秦言瞥了一眼装模作样的二弟,这小子学坏了:“千年,何时发生的事。”
“我是帮娘看着爹的!”
“君子诚也!”
“第一次,这是第一次!”想跑走的秦千年,双目湿润委屈的说道。
司徒莹目光一亮,越发佩服姐姐的家教,大侄子纯洁,书生二侄子也纯洁,只是姐夫你这样做真的好吗:“姐夫,阿言,跟我们一起来把。”
二女雄赳赳,气昂昂,三男面色凝重在社死这件事情上,如同牵线木偶一般,装作互不认识,这里没有父子兄弟,大家都是同路人。
高楼是最好的观景台,可俯视花魁大会最好的面貌,来往的都是达官显贵,而司徒莹也是大出血了,买了一个最前排的位置,与之相对的只有一桌,一位面容严肃的老帅哥与一位脸上没毛的小年轻,好奇的看着走来的人。
“司徒家的小姑娘,李家的第三子。”老帅哥脸上露出神秘莫测的笑:“那边是程家的小胖子,大元,看来有事发生啊!”
“龙先生,要不要赶跑他们,好不容易的清净。”叫做大元的小年轻开口道。
龙先生摆摆手:“算了,都是些不错的孩子,就跟我年少时那般模样。”
“来来来,坐坐坐,想吃什么点什么,今天我请客。”司徒莹很热情的招呼秦家三人,就觉得这笔钱花得值了,看到三个男人的社死现场。
侄子默不作声,儿子还在装死,秦二叔觉得自己是该承担起作为长辈的义务:“十三妹破费了,今日这事为了应酬,你姐姐还大着肚子,你看看这…”
司徒莹微微一笑,意思是规矩我是懂得。
秦二叔放心的点点头,忽然注意到场上有个他不认识的带剑姑娘:“这位是。”
“李凤绫。”李三娘开口道。
什么?秦二叔面露震惊之色,小姨子他理解,被老丈人宠的没边了,而李凤绫他是知道的,若是个男子,必是当世一代大将,关键很重要一点是,她爹也是他上司,又是人与人莫名其妙的缘分,秦二叔发誓今夜不说任何话了。
而此时李凤绫的目光变得很锐利,她盯着一伙人,为首是一个看起来就很有力量的小胖子,真兴冲冲的大步走过来,一副纨绔的样子,很嚣张的坐在位置上,一拍桌子:“李三娘,这个位置是老子的。”
“程三甲,你是找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