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风雨同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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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让我沉住气,该吃就吃,该喝就喝,有人一定会把我们救出去的。
我觉得她有点吹牛,这地方看守得这么严,我们又传不出消息,再者说,我们相爱这么久了,我还没见过胡静的娘家人长什么样呢,难道都是武林高手?
就算是武林高手,可又没长千里眼、顺风耳,又怎么会知道我们在这里呢?
坐了大半天的车,又挨了一顿打,我也有些累了,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我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后来就被刀疤脸用皮鞭抽醒了,说是要开始训练,那时候天还没亮呢。
训练很魔鬼,达不到刀疤脸的要求,就会挨鞭子。
胡静那么漂亮,刀疤脸每天看她的眼神就不太正常,明显带着想入非非的那一种,他也有事没事地讨好她。可是胡静一直没给他好脸色看,这小子就把气撒到我身上,经常打我。
有胡静在,这一系列的折磨,我硬是熬住了,虽然身上的皮鞭印一道挨着一道的,但是一周的测试,我的成绩还行。
后来我们学的是跑步,按说我小时候经常跟着爷爷上山,腿脚挺麻利的,但是刀疤的训练内容根本不是我们此前能够想象的。
他先让我们绕着大院跑了三个月,然后就把那两只大豺狗放出来,在后面追着我们跑,谁跑得慢就要被狗咬。
也不知道菲菲那一天给我喝了什么,反正我的右手中指上兰花烙印变得很淡了,如果不仔细看的话,根本看不出来。自然而然的的,我的体内也失去了那份魔力,像那天云淡风轻就把变身豺狗那家伙撂倒的能力,也只能封存在记忆中了。
所以说,这两头豺狗,足以威胁到我们的安全。
就这样,我们被狗追了一个多月,我被咬了七次,脚后跟、腿肚子上都被咬过。
让我没想到的是,胡静的速度比我快,但也被咬过两次,小腿上的伤疤足有两三寸长。
有好几次我都坚持不下去了,甚至想自暴自弃,被狗咬死算了。可是胡静不放弃,一直拉着我跑。
人的潜力都是被逼出来的,到了后来,那两只大豺狗已经追不上我们了。
看样子,我爷爷真是有先见之明,给我起了一个狗剩的小名,难道知道我这条小命就是从狗嘴里剩下来的。
但是更严峻的考验还在后面。那天,我和胡静被分开了。
柴鹃把我带到一个小屋子里,里面拴着一条雄壮的黑豺狗。她取下了我的项圈,塞给了我一把刀:“拿着这把刀,去把那条黑狗杀了!”
我硬着头皮说道:“为什么要杀它呢?”
“叫你杀,你就杀!”柴鹃发怒了:“小黑,你是我养的狗,只要打开了项圈,我叫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哪有那么多的为什么?你如果不听话,我只好打断你的两条腿,让你去做可怜人了!还有你老婆也一样!”
我急了:“有什么事冲我来,别为难胡静!”
“那就把黑狗杀了!”柴鹃突然把黑狗放开了,然后出了屋子,把铁门从外面锁上了:“这条黑狗已经饿了好几天了,你如果不杀它的话,就等着让它吃了你算了。”
我没有求饶,更没有哭闹,因为在柴娟这里,这些都是行不通的。就算叫破了喉咙,也不会有人搭理我的。
那条豺狗的个头不小,虽然比不上在地下车库里会变身的那一只,但是肯定不好对付。
况且,饿疯了的动物,往往会更加凶猛。
果然,门关上没多久,那条黑豺狗瞪着血红的眼睛,汪的一声,扑了过来。我急忙拿刀一架,刚好挡在它的牙齿上,可是它的力气太大了,我一下子被撞倒在地,刀也不知道丢到哪儿去了。
我虽然和柴勇那种高手搏斗过,但是这么近的距离和一头畜生贴身肉搏,还是头一遭。我真的有些胆怯了,一边躲着狗嘴一边往后退,可是黑豺狗步步紧逼,看样子真把我当作它的午餐了。
可是屋子太小了,我没退几步,后背已经靠在墙上了。时候不大,我身上的衣服被撕成一条一条的了,而且浑身带血,心里想这下子要完蛋了。
可是我如果死了,胡静还不知道被怎么着呢。别的不说,只怕刀疤脸就不会放过她。
正想着呢,胳膊上又被咬了一下,钻心的疼,也正是这样的疼痛,让我一下子清醒过来,想要活命,只能比黑豺狗更狠。
霎那间,我也不知道什么叫害怕了,就像疯了一样,把身上能用的武器全都用上了,胳膊肘、膝盖、脚,甚至还有牙齿,黑狗咬我一口,我就反咬回去,甚至咬住它的脑瓜皮都不松嘴了,一人一狗就这样滚在了一起。
忽然我觉得身子底下有点硌,拿手一摸,原来是那把刀,抓起来就往黑豺狗的身上捅,一下接着一下捅,血水不停的飞出来,溅了我一身,直到黑豺狗躺在地上,再也不动弹了,我才停了下来。
我软绵绵地趴在地上,就连柴鹃什么时候进来的都不知道:“小黑,你果然没让我失望,不过还是比不过小白哟,她十分钟之前就出来了,而且身上只有一处伤。”
比不过就比不过呗,只要胡静没事就好。她是我老婆,又不是外人。比不过自己老婆,又有什么好难为情的。
我养伤的时候,胡静一直陪在我身边,给我讲笑话,还告诉我说,等我的伤好利索了,她就带着我到厨房偷东西吃,那里面有好多好吃的。
这也是唯一让我欣慰的地方,本来以为出轨的妻子,谁知道会这样与我同舟共济。什么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那都是骗人的。
这样的老婆,连死都不惧,怎么可能会和别的男人要好。什么小潘安,就算是潘安再世,也不管用。
可是没想到,我的伤刚好,柴鹃就又把我关到了那间屋子里,屋子里有条大豺狗,个头快有我高了,就像只小牛犊似的。
她替我解下了项圈,问我那把刀还带着没有,我明白他的意思,吓得脸都白了,这么大的狗,牙齿那么长,不怕才怪呢??只怕我和胡静绑到一块,也不是对手。
“没出息的东西!你仔细想一想,你再害怕,我还是要你杀它,你再害怕,它还是要吃你,这道理你明白不?”
柴鹃看我似懂非懂的样子,继续说道:“小黑,我看得出来,你很喜欢你老婆是吧,她要杀的狗比你这条大多了,我如果是你的话,就赶紧把这条狗杀了,然后去帮你老婆的忙。”
说着,柴鹃转身就走了,门也被他锁上了。
我脑子里全是胡静的影子,她总归是女孩子,万一脸被狗咬伤了,留下伤疤怎么办?
我也不知道从哪儿来的力气,仅仅三分钟,就把那条大豺狗杀了,这一次虽然我还是浑身是血,但身上似乎还有使不完的力气,踹的铁门哐当作响:“快开门,我要去帮我老婆!”
门很快就开了,胡静却在柴鹃身边站着,项圈已经被戴上了,身上不但没有一点伤,而且连白裙子上连一个狗爪子印都没有。
柴鹃呵呵笑道:“小黑,你没想到吧,你老婆只用了半分钟,就解决了一条大豺狗。”
“半分钟?”我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胡静,我们接受的是一模一样的训练,她是个女孩子,为什么会比我厉害那么多呢?
胡静什么都好,就是有一点儿让我非常看不惯。她几乎天天对着刀疤笑,后来还哄着这家伙,去买好吃的零食。
时间过得很快,眨眼间又是两个月过去了,我觉得自己壮实了很多。胡静也同样,身材也更加身材前凸后翘了,大有向柴鹃看齐的趋势。
我们的身手也相当厉害,只要摘下项圈,就算是最厉害豺狗,都会轻易地被我们徒手干掉。
我好像已经习惯像狗一样的生活,任凭柴鹃呼来喝去,喜欢爬在地上,住铁笼,就是再冷的天,不盖被子,也不觉得冷。
我觉得再这样这样下去的话,后果是相当可怕的,可是还没等到有人来救我们。
一天晚上,刀疤脸好像喝多了,先到我这边,踹了我两脚,然后转悠到胡静那边,说是想让她好好陪他说说话,要不以后就没有机会了。
胡静问为什么呀,刀疤脸说过几天豺鹃会带我们两个,去豺狼城参加角斗,就是把人关进铁笼子里,像斗狗一样生死相搏,很难活着回来的。
他们两个越撩很热乎,隔着铁笼子甚至还有了一些打情骂俏的小动作。
我当时心里甭提多难受了,这可是自己的老婆呀,难道我在胡静心目中,难道还不如刀疤脸那个丑鬼吗?
但我冷静下来之后,就明白她这么做,肯定是另有目的。
后来胡静用迷死人不偿命的腔调说:“刀疤哥,明天是我的生日,我从小最爱喝奶茶了,你能不能给我买十六杯仙草蜂蜜奶茶,加薄荷叶那一种?”
她让我沉住气,该吃就吃,该喝就喝,有人一定会把我们救出去的。
我觉得她有点吹牛,这地方看守得这么严,我们又传不出消息,再者说,我们相爱这么久了,我还没见过胡静的娘家人长什么样呢,难道都是武林高手?
就算是武林高手,可又没长千里眼、顺风耳,又怎么会知道我们在这里呢?
坐了大半天的车,又挨了一顿打,我也有些累了,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我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后来就被刀疤脸用皮鞭抽醒了,说是要开始训练,那时候天还没亮呢。
训练很魔鬼,达不到刀疤脸的要求,就会挨鞭子。
胡静那么漂亮,刀疤脸每天看她的眼神就不太正常,明显带着想入非非的那一种,他也有事没事地讨好她。可是胡静一直没给他好脸色看,这小子就把气撒到我身上,经常打我。
有胡静在,这一系列的折磨,我硬是熬住了,虽然身上的皮鞭印一道挨着一道的,但是一周的测试,我的成绩还行。
后来我们学的是跑步,按说我小时候经常跟着爷爷上山,腿脚挺麻利的,但是刀疤的训练内容根本不是我们此前能够想象的。
他先让我们绕着大院跑了三个月,然后就把那两只大豺狗放出来,在后面追着我们跑,谁跑得慢就要被狗咬。
也不知道菲菲那一天给我喝了什么,反正我的右手中指上兰花烙印变得很淡了,如果不仔细看的话,根本看不出来。自然而然的的,我的体内也失去了那份魔力,像那天云淡风轻就把变身豺狗那家伙撂倒的能力,也只能封存在记忆中了。
所以说,这两头豺狗,足以威胁到我们的安全。
就这样,我们被狗追了一个多月,我被咬了七次,脚后跟、腿肚子上都被咬过。
让我没想到的是,胡静的速度比我快,但也被咬过两次,小腿上的伤疤足有两三寸长。
有好几次我都坚持不下去了,甚至想自暴自弃,被狗咬死算了。可是胡静不放弃,一直拉着我跑。
人的潜力都是被逼出来的,到了后来,那两只大豺狗已经追不上我们了。
看样子,我爷爷真是有先见之明,给我起了一个狗剩的小名,难道知道我这条小命就是从狗嘴里剩下来的。
但是更严峻的考验还在后面。那天,我和胡静被分开了。
柴鹃把我带到一个小屋子里,里面拴着一条雄壮的黑豺狗。她取下了我的项圈,塞给了我一把刀:“拿着这把刀,去把那条黑狗杀了!”
我硬着头皮说道:“为什么要杀它呢?”
“叫你杀,你就杀!”柴鹃发怒了:“小黑,你是我养的狗,只要打开了项圈,我叫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哪有那么多的为什么?你如果不听话,我只好打断你的两条腿,让你去做可怜人了!还有你老婆也一样!”
我急了:“有什么事冲我来,别为难胡静!”
“那就把黑狗杀了!”柴鹃突然把黑狗放开了,然后出了屋子,把铁门从外面锁上了:“这条黑狗已经饿了好几天了,你如果不杀它的话,就等着让它吃了你算了。”
我没有求饶,更没有哭闹,因为在柴娟这里,这些都是行不通的。就算叫破了喉咙,也不会有人搭理我的。
那条豺狗的个头不小,虽然比不上在地下车库里会变身的那一只,但是肯定不好对付。
况且,饿疯了的动物,往往会更加凶猛。
果然,门关上没多久,那条黑豺狗瞪着血红的眼睛,汪的一声,扑了过来。我急忙拿刀一架,刚好挡在它的牙齿上,可是它的力气太大了,我一下子被撞倒在地,刀也不知道丢到哪儿去了。
我虽然和柴勇那种高手搏斗过,但是这么近的距离和一头畜生贴身肉搏,还是头一遭。我真的有些胆怯了,一边躲着狗嘴一边往后退,可是黑豺狗步步紧逼,看样子真把我当作它的午餐了。
可是屋子太小了,我没退几步,后背已经靠在墙上了。时候不大,我身上的衣服被撕成一条一条的了,而且浑身带血,心里想这下子要完蛋了。
可是我如果死了,胡静还不知道被怎么着呢。别的不说,只怕刀疤脸就不会放过她。
正想着呢,胳膊上又被咬了一下,钻心的疼,也正是这样的疼痛,让我一下子清醒过来,想要活命,只能比黑豺狗更狠。
霎那间,我也不知道什么叫害怕了,就像疯了一样,把身上能用的武器全都用上了,胳膊肘、膝盖、脚,甚至还有牙齿,黑狗咬我一口,我就反咬回去,甚至咬住它的脑瓜皮都不松嘴了,一人一狗就这样滚在了一起。
忽然我觉得身子底下有点硌,拿手一摸,原来是那把刀,抓起来就往黑豺狗的身上捅,一下接着一下捅,血水不停的飞出来,溅了我一身,直到黑豺狗躺在地上,再也不动弹了,我才停了下来。
我软绵绵地趴在地上,就连柴鹃什么时候进来的都不知道:“小黑,你果然没让我失望,不过还是比不过小白哟,她十分钟之前就出来了,而且身上只有一处伤。”
比不过就比不过呗,只要胡静没事就好。她是我老婆,又不是外人。比不过自己老婆,又有什么好难为情的。
我养伤的时候,胡静一直陪在我身边,给我讲笑话,还告诉我说,等我的伤好利索了,她就带着我到厨房偷东西吃,那里面有好多好吃的。
这也是唯一让我欣慰的地方,本来以为出轨的妻子,谁知道会这样与我同舟共济。什么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那都是骗人的。
这样的老婆,连死都不惧,怎么可能会和别的男人要好。什么小潘安,就算是潘安再世,也不管用。
可是没想到,我的伤刚好,柴鹃就又把我关到了那间屋子里,屋子里有条大豺狗,个头快有我高了,就像只小牛犊似的。
她替我解下了项圈,问我那把刀还带着没有,我明白他的意思,吓得脸都白了,这么大的狗,牙齿那么长,不怕才怪呢??只怕我和胡静绑到一块,也不是对手。
“没出息的东西!你仔细想一想,你再害怕,我还是要你杀它,你再害怕,它还是要吃你,这道理你明白不?”
柴鹃看我似懂非懂的样子,继续说道:“小黑,我看得出来,你很喜欢你老婆是吧,她要杀的狗比你这条大多了,我如果是你的话,就赶紧把这条狗杀了,然后去帮你老婆的忙。”
说着,柴鹃转身就走了,门也被他锁上了。
我脑子里全是胡静的影子,她总归是女孩子,万一脸被狗咬伤了,留下伤疤怎么办?
我也不知道从哪儿来的力气,仅仅三分钟,就把那条大豺狗杀了,这一次虽然我还是浑身是血,但身上似乎还有使不完的力气,踹的铁门哐当作响:“快开门,我要去帮我老婆!”
门很快就开了,胡静却在柴鹃身边站着,项圈已经被戴上了,身上不但没有一点伤,而且连白裙子上连一个狗爪子印都没有。
柴鹃呵呵笑道:“小黑,你没想到吧,你老婆只用了半分钟,就解决了一条大豺狗。”
“半分钟?”我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胡静,我们接受的是一模一样的训练,她是个女孩子,为什么会比我厉害那么多呢?
胡静什么都好,就是有一点儿让我非常看不惯。她几乎天天对着刀疤笑,后来还哄着这家伙,去买好吃的零食。
时间过得很快,眨眼间又是两个月过去了,我觉得自己壮实了很多。胡静也同样,身材也更加身材前凸后翘了,大有向柴鹃看齐的趋势。
我们的身手也相当厉害,只要摘下项圈,就算是最厉害豺狗,都会轻易地被我们徒手干掉。
我好像已经习惯像狗一样的生活,任凭柴鹃呼来喝去,喜欢爬在地上,住铁笼,就是再冷的天,不盖被子,也不觉得冷。
我觉得再这样这样下去的话,后果是相当可怕的,可是还没等到有人来救我们。
一天晚上,刀疤脸好像喝多了,先到我这边,踹了我两脚,然后转悠到胡静那边,说是想让她好好陪他说说话,要不以后就没有机会了。
胡静问为什么呀,刀疤脸说过几天豺鹃会带我们两个,去豺狼城参加角斗,就是把人关进铁笼子里,像斗狗一样生死相搏,很难活着回来的。
他们两个越撩很热乎,隔着铁笼子甚至还有了一些打情骂俏的小动作。
我当时心里甭提多难受了,这可是自己的老婆呀,难道我在胡静心目中,难道还不如刀疤脸那个丑鬼吗?
但我冷静下来之后,就明白她这么做,肯定是另有目的。
后来胡静用迷死人不偿命的腔调说:“刀疤哥,明天是我的生日,我从小最爱喝奶茶了,你能不能给我买十六杯仙草蜂蜜奶茶,加薄荷叶那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