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再回狼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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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着戈登远去的背影。
若紫一阵失神。
她吸了一下鼻子,忽然转身,向一颗古松走去。古松笔挺有力。她先靠着古松,然后身子沿着古松慢慢滑下,坐到了地上,睡衣被她提起怀里,露出了白白的膝盖与象牙般的小腿。
她的头就这样埋在膝盖里,然后开始哭泣。
开始时是无声的,只是干流眼泪。后来声音变为抽泣,小声的哭,再后来已经变为痛痛快快地哭。
亲眼看着自己心爱的男人远去,而自己却不能相随,这样的事情无论发生在哪位少女身上,都会令她嚎啕一场的。
戈登这次是真的走了,而且走的相当干脆。他们是否还会再次相见,远古的‘重逢’酒是否真的有那么神奇?这些我们都无从得知,但我们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个少年注定不凡,这个少女也注定不凡。
台阶虽长,但也有个尽头。
可路途遥远,是否终有尽头?
戈登现在已在堡下,再有两个弯,他就到狼城了。他步子很稳,他已经决定了他的下个目标是溪国。他要找一个够分量的剑客,做他的第一个伙伴。
微风吹来,戈登眼里终究还是有了泪光。他加快了脚步,快速地走入了竹林
月光下的天狼堡,美!
天狼堡上的竹林,更美!
微风之下,竹林攒动,发出簌簌的响声。戈登迈着小步走在这竹林之中。
“哎——”他忽然长叹了一口气,便停下了。因为竹林里有两个人。
戈登认得,是天元子、桥姬。他们在这里似乎就是为了等他,而且已经有好长时间了,戈登看见他们的时候。桥姬已经推着天元子向这里走来了。
“堡主,桥姨!你们怎么会在这里?”戈登显得很吃惊。
桥姬没有说话,而是将天元子推到了戈登的面前。
“堡主——”戈登吃惊之余。只见天狼堡已从轮椅上翻了下来,跪在了他的面前。
“大恩,感激不尽,永世不忘!”天元子泪流满面,说出了和南宫断那天一模一样的话。
天元子明白,该说的话,最终还是说出来好。否者就再也没有机会了。可人这一辈子图的就是一个问心无愧,如果这件心事未了,他怎能安心。
所以他便来了。
戈登先是一怔,然后抱拳道。
“保重!”
他没有再停下,而是径直走过天元子向竹林深处走去。他没有说一句话,也没有扶起天元子,因为他明白像天元子那样的男人,是从来不需要别人扶的。
“他走了!”桥姬咬着嘴唇,望着戈登的背影,她是说给自己听的,也是说给天元子听的。
天元子瞳孔急剧收缩,猛地抬头,对着远处的戈登喊道。
“小子,去吧!征服这个世界,将这个世界搅动得天翻地覆吧!”声音传的很远,声波在整个竹林里激荡。
这是他的心里话,因为他觉得这个家伙或许真的能办到。
戈登显然听到了,因为他已经从背后举起了手,向天元子挥了挥,算作是最后的告别吧。
天狼堡。
狼首峰上。
一只巨狼正吃力的蹦着三条腿,向最高处的岩石走去。
一轮圆月高空照,一匹神狼仰天长啸。
“嗷呜——”天狼啸月。只是今晚的格外嘹亮,透着一股说不出的悲伤味道。
传说狼的一生,只有一个恋人,每当满月之时,他们便会登峰仰天长啸,怀念自己曾经的伴侣。
难道今夜神狼也是在怀念自己的伴侣吗?
天元子、桥姬都听到了,他们回首。只见一匹神狼傲立于狼首峰上,注视着周围的一切。
他们笑了,因为他们知道神狼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长啸了。
他的步子很小,但却不轻易停下。再转第二个弯的时候,天已经快亮了。
当快要转过那个山弯的时候,戈登心下一惊,因为有两个人正站在拐角的山顶上,怔怔地望着他。
南宫断,左相等在这里很久了。南宫断,左相手里端着一杯酒,遥遥望着戈登,在他面前干了。
戈登摇了摇头,苦笑一声。他本来想着自己能悄悄地走,不惊动任何人,想不到现在已经有五个人知道了他要走。
他已经明白了南宫断的意思,下次他们相见的时候,他们已经成了朋友。
朋友要走,当然是要以酒践行。戈登不爱喝酒,南宫断和左相只好自饮了。
东方现在已经很亮,看来太阳马上就要升起了。
戈登遥遥相对,向天元子,左相挥了挥手,就大跨步向前走去,走得很干脆。
一条大路横贯东西,将狼城分为两半。狼城还是以往的繁荣,没有任何变化。
戈登走在大街上,路过“剑仙阁”,路过“天一轩”他都没有驻足。
他用若紫给他的钱,在集市上买了一匹好马。其实是一匹劣马,只是店主告诉他是一匹好马。
正当他骑着马儿,背着宝剑,穿过人来人往的人群时候,有个男子忽然出现在了他的身边。
“小爷,您终于出现了。”汉子恭敬道。
“你可认得我?”戈登有点疑惑。在他心里是从没有见过此人的。
“爷,您忘了?我捅了您一刀。”
“捅了我一刀?”戈登骇然。
“不不不,是您让我捅的!”汉子忽然觉得自己的话说得很蠢,忙解释。
“我让你捅的?”戈登脸上闪过呀色。
“天一轩,霸王餐。”汉子似在帮他回忆。
“您在仔细看看我,看是否能想起点啥?”
戈登盯着汉子,看了会儿后,忽然恍然大悟。此人戈登确实见过一面,勉勉强强算是认得,正是戈登在天一轩吃霸王餐时,捅了他一刀的那名光头男子。
“是你?”
“没错是我,您终于想起来了。”
“什么事?”
“也没多大的事,我家老爷想见您一面。”
“见我一面,你家老爷是谁?”
“我家老爷,就是天一轩的老板,又是一名四星级别的大厨师。”
“他找我什么事?”
“爷,这个我就不知道了,老爷只是说,您务必要到他那儿一趟。”
“哦?”戈登很是惊讶!
“要是我不去呢?”
“你若是不去的话,恐怕我就回不去了。”
戈登笑了,笑的很好奇。良久后,他道:“嗯,好吧!我陪你走一趟。”
汉子满是感激,抱了抱拳。道:“谢,爷!”
屋子很大,也很干净。
古色古香,一看就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居住的。这里的主人确实也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因为谁也不敢说一名四星级的大厨师是位小人物。
戈登已经就坐。汉子却不知去了哪里?诺大的屋子此时只有戈登一人。
片刻,屋外就有了脚步声。进来两个人,一位头发花白的老者,一名身材曼妙的美妇。
“请问,可是戈登少侠?”
戈登同意。
“我听生死门的泉护法说起过你,他说是你坏了他们的好事!”老者说话间,已经坐下。美妇坐在了他的身旁。
“你找我来,是为了何事?”
“戈登小友,真是开门见山啊!老夫就喜欢你这样的年轻人。”
“有什么事,就快说,我不想在这里耽搁太久。”
老者忽然笑了,他从怀里摸出一封信,放在了桌子上。然后看着戈登。
戈登拿起信封,眼里闪过呀色。
这封信到底是写给谁的?它上面又写了什么呢?
望着戈登远去的背影。
若紫一阵失神。
她吸了一下鼻子,忽然转身,向一颗古松走去。古松笔挺有力。她先靠着古松,然后身子沿着古松慢慢滑下,坐到了地上,睡衣被她提起怀里,露出了白白的膝盖与象牙般的小腿。
她的头就这样埋在膝盖里,然后开始哭泣。
开始时是无声的,只是干流眼泪。后来声音变为抽泣,小声的哭,再后来已经变为痛痛快快地哭。
亲眼看着自己心爱的男人远去,而自己却不能相随,这样的事情无论发生在哪位少女身上,都会令她嚎啕一场的。
戈登这次是真的走了,而且走的相当干脆。他们是否还会再次相见,远古的‘重逢’酒是否真的有那么神奇?这些我们都无从得知,但我们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个少年注定不凡,这个少女也注定不凡。
台阶虽长,但也有个尽头。
可路途遥远,是否终有尽头?
戈登现在已在堡下,再有两个弯,他就到狼城了。他步子很稳,他已经决定了他的下个目标是溪国。他要找一个够分量的剑客,做他的第一个伙伴。
微风吹来,戈登眼里终究还是有了泪光。他加快了脚步,快速地走入了竹林
月光下的天狼堡,美!
天狼堡上的竹林,更美!
微风之下,竹林攒动,发出簌簌的响声。戈登迈着小步走在这竹林之中。
“哎——”他忽然长叹了一口气,便停下了。因为竹林里有两个人。
戈登认得,是天元子、桥姬。他们在这里似乎就是为了等他,而且已经有好长时间了,戈登看见他们的时候。桥姬已经推着天元子向这里走来了。
“堡主,桥姨!你们怎么会在这里?”戈登显得很吃惊。
桥姬没有说话,而是将天元子推到了戈登的面前。
“堡主——”戈登吃惊之余。只见天狼堡已从轮椅上翻了下来,跪在了他的面前。
“大恩,感激不尽,永世不忘!”天元子泪流满面,说出了和南宫断那天一模一样的话。
天元子明白,该说的话,最终还是说出来好。否者就再也没有机会了。可人这一辈子图的就是一个问心无愧,如果这件心事未了,他怎能安心。
所以他便来了。
戈登先是一怔,然后抱拳道。
“保重!”
他没有再停下,而是径直走过天元子向竹林深处走去。他没有说一句话,也没有扶起天元子,因为他明白像天元子那样的男人,是从来不需要别人扶的。
“他走了!”桥姬咬着嘴唇,望着戈登的背影,她是说给自己听的,也是说给天元子听的。
天元子瞳孔急剧收缩,猛地抬头,对着远处的戈登喊道。
“小子,去吧!征服这个世界,将这个世界搅动得天翻地覆吧!”声音传的很远,声波在整个竹林里激荡。
这是他的心里话,因为他觉得这个家伙或许真的能办到。
戈登显然听到了,因为他已经从背后举起了手,向天元子挥了挥,算作是最后的告别吧。
天狼堡。
狼首峰上。
一只巨狼正吃力的蹦着三条腿,向最高处的岩石走去。
一轮圆月高空照,一匹神狼仰天长啸。
“嗷呜——”天狼啸月。只是今晚的格外嘹亮,透着一股说不出的悲伤味道。
传说狼的一生,只有一个恋人,每当满月之时,他们便会登峰仰天长啸,怀念自己曾经的伴侣。
难道今夜神狼也是在怀念自己的伴侣吗?
天元子、桥姬都听到了,他们回首。只见一匹神狼傲立于狼首峰上,注视着周围的一切。
他们笑了,因为他们知道神狼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长啸了。
他的步子很小,但却不轻易停下。再转第二个弯的时候,天已经快亮了。
当快要转过那个山弯的时候,戈登心下一惊,因为有两个人正站在拐角的山顶上,怔怔地望着他。
南宫断,左相等在这里很久了。南宫断,左相手里端着一杯酒,遥遥望着戈登,在他面前干了。
戈登摇了摇头,苦笑一声。他本来想着自己能悄悄地走,不惊动任何人,想不到现在已经有五个人知道了他要走。
他已经明白了南宫断的意思,下次他们相见的时候,他们已经成了朋友。
朋友要走,当然是要以酒践行。戈登不爱喝酒,南宫断和左相只好自饮了。
东方现在已经很亮,看来太阳马上就要升起了。
戈登遥遥相对,向天元子,左相挥了挥手,就大跨步向前走去,走得很干脆。
一条大路横贯东西,将狼城分为两半。狼城还是以往的繁荣,没有任何变化。
戈登走在大街上,路过“剑仙阁”,路过“天一轩”他都没有驻足。
他用若紫给他的钱,在集市上买了一匹好马。其实是一匹劣马,只是店主告诉他是一匹好马。
正当他骑着马儿,背着宝剑,穿过人来人往的人群时候,有个男子忽然出现在了他的身边。
“小爷,您终于出现了。”汉子恭敬道。
“你可认得我?”戈登有点疑惑。在他心里是从没有见过此人的。
“爷,您忘了?我捅了您一刀。”
“捅了我一刀?”戈登骇然。
“不不不,是您让我捅的!”汉子忽然觉得自己的话说得很蠢,忙解释。
“我让你捅的?”戈登脸上闪过呀色。
“天一轩,霸王餐。”汉子似在帮他回忆。
“您在仔细看看我,看是否能想起点啥?”
戈登盯着汉子,看了会儿后,忽然恍然大悟。此人戈登确实见过一面,勉勉强强算是认得,正是戈登在天一轩吃霸王餐时,捅了他一刀的那名光头男子。
“是你?”
“没错是我,您终于想起来了。”
“什么事?”
“也没多大的事,我家老爷想见您一面。”
“见我一面,你家老爷是谁?”
“我家老爷,就是天一轩的老板,又是一名四星级别的大厨师。”
“他找我什么事?”
“爷,这个我就不知道了,老爷只是说,您务必要到他那儿一趟。”
“哦?”戈登很是惊讶!
“要是我不去呢?”
“你若是不去的话,恐怕我就回不去了。”
戈登笑了,笑的很好奇。良久后,他道:“嗯,好吧!我陪你走一趟。”
汉子满是感激,抱了抱拳。道:“谢,爷!”
屋子很大,也很干净。
古色古香,一看就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居住的。这里的主人确实也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因为谁也不敢说一名四星级的大厨师是位小人物。
戈登已经就坐。汉子却不知去了哪里?诺大的屋子此时只有戈登一人。
片刻,屋外就有了脚步声。进来两个人,一位头发花白的老者,一名身材曼妙的美妇。
“请问,可是戈登少侠?”
戈登同意。
“我听生死门的泉护法说起过你,他说是你坏了他们的好事!”老者说话间,已经坐下。美妇坐在了他的身旁。
“你找我来,是为了何事?”
“戈登小友,真是开门见山啊!老夫就喜欢你这样的年轻人。”
“有什么事,就快说,我不想在这里耽搁太久。”
老者忽然笑了,他从怀里摸出一封信,放在了桌子上。然后看着戈登。
戈登拿起信封,眼里闪过呀色。
这封信到底是写给谁的?它上面又写了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