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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妥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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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昏晓心情很烦躁,很想出去散散心。

    想做就做,昏晓干脆请了两周的假,办了个旅游签证搭上了飞往伦敦的飞机。

    飞机抵达伦敦的时候,伦敦正在下雨。

    昏晓挺喜欢雨天,因为能让浮躁的心得到平缓。看着雨,昏晓心情不错。

    也许是来这座城市的第一天就心情不错的缘故吧,接下来的几天,昏晓的心情一直不错。每天早上吃过早餐就背着单反出门拍照,拍累了,就找家咖啡店落脚休息。昏晓向来不虐待自己,饿了的时候,她会跑去知名的美食餐厅觅食。不过,去那些知名的美食餐厅,她大多情况下都吃了闭门羹,因为人家名声在外,都是需要提前订位的。

    不过,昏晓在伦敦呆了十天,最终还是吃到了一家拥有米其林星星的餐厅,虽然只有一颗星星。

    昏晓在伦敦呆了十天,回国那天,阳光很不错。昏晓抬头看看机场上空蔚蓝的天,只觉得心里敞亮而明媚。

    是的,不论发生什么,过去了就过去了,人总得往前看。

    昏晓在伦敦的这十天,手机一直都是关机的。因为不想有人打扰。

    等她回了国,开了机,却见手机上有五六十个未接来电,全是一个人打来的:叶文玲。

    看叶文玲打来这么多电话,昏晓有些慌神,她明明在出国前给叶文玲留过言的,说要去伦敦散心两周,这两周没什么事情不要联系她。

    那叶文玲还给她打这么多电话,是...

    慌忙回拨,回过去,就听到电话那端叶文玲的怒吼:“你这个没良心的,就知道自己心里难受了,你知不知道你爸就要死了?”

    林昏晓一惊,挂了电话,打上车直奔去了医院。

    从车上下来时,昏晓是跑着冲进林奚病房的。她进病房后,看林奚正闭眼带着氧气罩躺在床上。他还在输着液,吊瓶里的液体一滴一滴的滴答着。

    看到这样的林奚,昏晓的眼眶刷一下就红了。

    “我爸他怎么了?”昏晓看叶文玲,语气怯怯的,刚问完,昏晓的脸颊处突然一阵火辣辣的疼。

    叶文玲甩了她一巴掌。

    叶文玲的那巴掌就跟她当初甩江离止的那一巴掌时一样的干脆决绝。

    叶文玲甩完她巴掌,昏晓只觉得耳朵处嗡嗡一片响。

    不过,虽然耳边嗡嗡作响,昏晓还是把叶文玲接下来的话听得一清二楚的:“林昏晓,你知不知道在你去旅游矫情的时候,你爸爸连续加班了三天三夜?你知不知道咱们林家现在是什么情况?咱们林家前不久差点破产你知不知道?要不是离止帮一把,咱们家就完了。离止帮了你爸一把后,公司也只是暂时状况有所好转而已。你爸现在是累死累活的工作企图让公司再恢复正轨。”叶文玲说着,眼眶慢慢有些湿润,抬手抹了抹眼角,叶文玲情绪稍稍恢复了些,“昏晓啊,你爸年纪大了,经不起一个劲的熬夜折腾工作了。算我求你,试着跟离止交往下好吗?让你爸放心把公司交出去好吗?”

    昏晓不知道家里遭遇变故,听叶文玲这么说,微微有些愣住。

    叶文玲看看昏晓,继续呢喃:“之前没告诉你,是不想你担心操心。哎,你说你爸一直以来拼命的工作是为什么啊,还不是为了他的宝贝女儿能生活的无忧无虑,最好是永远受到保护。可他得到的是什么呢?是生病了,女儿却在外面旅游散心呢。”

    昏晓垂头:“对不起。”想了一会,昏晓擦擦眼角,抬头看叶文玲,“妈,东城的青年才俊不是只有江离止一个人的。我,我在面对江先生时总有压力,总觉得高攀不上的压力。嗯,安排跟其他人相亲试试看好吗?”

    昏晓说话时一直在咬着嘴唇掩饰着浑身的颤抖,叶文玲看了她好一会儿,点点头。

    “我...我会辞职,去公司帮忙。”

    “也好。”

    ===

    昏晓第二天就去公司辞了职,转而去了林奚的公司报道。

    虽然自大学毕业以来,昏晓一直在做设计师,但是昏晓在大学的时候主修的是经济管理学,叶文玲非让她学的,至于她的室内设计,是她自己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的,谁让她真的很喜欢来着。

    虽然学的是经济管理学,对投资学多少了解点,但也就是理论上的了解,真的去了自家公司帮忙,昏晓真的有点hold不住。所以,在公司的一周里,昏晓坐在林奚曾坐过的办公室里,除了迷茫,就只剩下了焦头烂额的头疼。

    昏晓焦头烂额了一周,烦躁无措的觉得脑袋就要炸开了,好在周末晚上,夏至约了她一起吃饭。

    夏至约她吃饭,昏晓本想像倒豆子一样把自己的烦恼倒给夏至听,没想到吃饭的时候,夏至却不给她说话的机会,是一股脑的在说她跟陈恒的事情。

    陷入爱情的女人啊。

    夏至说她请了个大长假,下周她要跟陈恒一起去旅行,做环球旅行。

    “昏晓啊,我去旅行的话会拍很多美美的照片给你看的,我回来,一定给你带好多好玩的东西的。”

    看夏至说的那么开心,昏晓不想打扰她的雅致,只能把自己想要对夏至说的苦恼压了下去。

    吃饭吃了一半,夏至接了个电话,中途离开了。不用想,给夏至来电话的一定是陈恒了。

    昏晓跟夏至吃饭所选的位置靠窗,夏至走后,昏晓喝着柠檬汁,有些漫不经心的看向窗外,看着窗外车水马龙,路上行人行色匆匆。现在是晚上七点,用餐高峰期,餐厅的人络绎不绝的,在位子上再休息一会,七点半的时候,昏晓喊来了服务员结账。

    从钱包掏钱结账,等待服务员找零时,昏晓无意间听到邻桌有俩大男人指着刚刚出了餐厅,一脚步有些踉跄,背景看起来颇有些狼狈的女人说:“还记得那个女人嘛?xx曾经的三儿,自己开着一公司。以前跟着xx时,她的公司资源全是xx给的,混的自然是风生水起的。现在xx抛弃她了,公司资源也就没多少了。哎,听说没资源后,最近她的公司快支撑不下去了。”

    “啧啧,公司要发展,没人脉真的是寸步难行呐。”

    真的,做生意,人脉这玩意真的太重要了。

    以前在装修公司的时候,她们公司的单子是一个接一个的,一方面是她们公司口碑好,其实还有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她们公司老板的人脉太广,房地产方面,政府方面认识的人很多,单子自然少不了。

    这些天,在自家公司忙碌,更是有人在她耳边耳提面命的告诉她要请一些重要的客户吃饭,维系关系。

    这不,她的秘书已经跟她预定好了周一晚上请一位重要客户吃饭。

    现在八点钟,时间尚早。从餐厅出来后,昏晓想了想,去了附近不远的一家书店掏书。

    书店的名字叫“时光小筑”,听着就一股文艺气,这家书店在东城很有口碑,因为里面的书特多,很多在市面上很难看到的绝版图书,这里也有。

    书店的老板姓薛,是位中年大叔,他本职职业是开餐厅卖烤鱿鱼的,因为喜欢看书所以开了家书店。

    晚上的书店,人并不是很多,昏晓刚进店,就看到书店的薛老板正在吧台上喝着咖啡看《邮差弗雷德》,见她进去,薛老板一声吆喝:“呀,我的冤家来了。”

    昏晓是这家书店的常客,想当初上学的时候,周六周日闲着没事,她就会来这里看书,找个角落一坐,一窝就是一天。那时候,她偶尔会带着零食过来,边吃边看。某一次,她吃薯片时,不小心在了书上留了点油迹,被薛老板看到,而后记住了她。

    “薛叔,你真小气,我不过弄脏你的书一次嘛,记这么久。”昏晓对着薛老板委屈的呶呶嘴,看看一排排的书架,问,“最近有没有来什么新书?”

    “昏晓,你可是得一年半没来过我这里了,这一年半,新书可上了很多很多了。”薛老板看看昏晓,八卦,“昏晓啊,你有福气啊,你男朋友对你是真心好啊。这一年半里,隔段时间就捧着你写的书单来借书,这样的好男人可是难找了,你可得好好珍惜,关键还有,你男朋友长得是真帅。”

    对啊,程宴深对她是真心好。

    最近这一年半里,她搬了家,搬的家距离书店远,而且她工作又忙,懒得来借书,遇到想看的书,就会写个书单塞给程宴深让他来薛老板这里借。然后,程宴深就会乖乖来借。

    想着曾经,昏晓微微愣神,有些失落。

    薛老板拿手在昏晓眼前晃晃:“喂,想什么呢?”

    昏晓回神,礼貌笑笑:“没想什么。”

    “来,丫头,尝尝我煮的咖啡,免费的。”

    这家书店不仅租书,也卖咖啡。昏晓点头,在吧台前像个小学生一样端端正正坐好后,接过咖啡喝了口。

    咖啡下肚,昏晓蹙眉,下意识反应:“薛叔,咖啡好苦。”

    薛老板点头:“曼特宁咖啡,是有点苦,但是慢慢的回味,会觉得芳香的。”看看昏晓,薛老板突然老气横秋的来了一句:“年轻人,多吃点苦总是好的。”

    喝着咖啡细细回味薛老板最后说的这句话,昏晓点点头。喝完咖啡,昏晓从吧台离开,进去书店找书。找了一圈,找的全是关于投资方面的。

    是啊,年轻人多吃点苦总是好的。

    而且,她长大了,不能只做温室里的花朵让老爸老妈给她遮风挡雨了,她也得担负起自己的责任了。

    程宴深是离开她了,但是好在她的家人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