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勇敢去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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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辩论开始。
吴见胜给王怡然传了一张纸条,让她好好记录场上的攻防情况,他要先上场搅局。
吴见胜发起反攻:“对方辩论刚刚问了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非得让我方回答——暗恋与备胎的区别。我这样说吧,备胎就像一个贴身佣人,主人不但知道他的存在,而且随叫随到,白天也好,晚上也好,召之则来,挥之则去,用完就扔;而那个高高在上的本尊,是不知道暗恋者存在的,暗恋者一旦表白,没准还能牵手成功。所以,备胎不但比小三可悲,与暗恋者相比,同样更可悲。这么解释,你方满意吗?请告诉大家,你方一定要问清楚这两者的定义,为什么?”
反方本来只是想探探正方的定义,看有没有机会把“备胎”的概念偷换成“暗恋者”,因为论证暗恋者不可悲相对容易些。可也没想到,自己的出招却被吴见胜看穿了,一招化解。
反方四辩是个政治老师,她说:“不必较真,我方就是想探明备胎与暗恋者的边界而已。怕个别观众混淆了概念,不好理解。我想问对方辩手:有一部很红的电视剧,由于那个演员把小三演得太逼真,电视剧播出后,她本人被网友围攻了,而备胎永远在一个安全的地方,请问小三是不是更可悲?”
对方真是老油条呀,把锅推给了观众来背,陈仓暗度地转移了战场。
吴见胜:“你方知道为什么现实当中,很少有人骂备胎吗?因为备胎根本没有存在感,就像空气一样,观众看不见、摸不着,在爱情里头卑微得如同脚下的尘土。请问:小三敢爱敢恨,为爱而争,备胎胆小怕死、不敢作为,哪个更可悲?”
反方一辩是个语文老师,她说:“小三的行为有伤风化,违背社会善良风俗!这还不可悲吗?备胎节能环保无公害,就是被动一点而已,当然没有小三可悲!请问对方辩友:你方在立论中说过,不被爱才更可悲!可是你方立论又说,备胎处在爱情的边缘,还没有进入到三角恋的关系当中,那请问备胎又如何能够被爱呢?你这不是强人所难吗?”
吴见胜没想到反方的反击这么犀利,直接拆爆了正方的立论逻辑,决定在结辩时重新立论。
他不得不撤出战场,抓紧时间废旧论,立新论。
王怡然接替吴见胜,顶上去进行火力压制:“不正是因为备胎前怕虎、后怕狼,踌躇不前才一步错、步步错,与爱情失之交臂的吗?爱情本身就是自私的,你无私,你愿意把你的爱人与大家分享吗?”
反方二辩:“爱情再自私,也要遵守公序良俗吧?你不能看到什么喜欢的,就去抢吧?”
林佑莲:“我看他一眼,我就爱上他了,难道我也有错吗?难道向名花、名草有主的人表白,也有原罪吗?是不是爱情就要分个前来后到、一劳永逸?是不是拿到了结婚证,爱情就可以永远保鲜、不会变质?如果原配之间的爱情坚不可摧,小三又怎么能空穴来风?请问对方辩友:如果原配之间已经没有爱了,小三能不能追求自己的爱?”
反方三辩:“趁虚而入、趁乱打劫而破环别人的家庭,是非常不道德的行为。好歹要等原配感情破裂了,再去追自己所谓的爱情吧。我想请问:如果你们的爱情本来就很美满、家庭很幸福,却是因为小三的介入才出现了危机,你方认为这样的小三是不是比等他们感情破裂再谋定而动的备胎更可悲?”
高强:“小三认定了自己的真爱、敢于追求自己的真爱,从这个角度来讲不可悲。小三又不是拿着刀子逼着别人去嫁娶,该骂的是那个出轨的人,他(她)如果对原配有真爱,又为什么要招惹小三?就爱情而言,小三为了爱不惜背负骂名,不是比备胎更难能可贵么?请问对方辩友:一个永远挂在车底或者车尾箱的备胎,平时眼睁睁看着喜欢的人与别人红尘作伴、爱得潇潇洒洒,而自己却只能把羡慕忌妒恨和着泪水往肚子里吞,不知所措、无所作为,你不觉得备胎更可悲吗?”
……
自由辩论打着打着,从道德的战场渐渐转移到了真爱的战场,渐渐对正方有利,这为吴见胜打价值多多少少争取了一点语境。
反方结辩大致如下:“对方辩友说备胎与小三相比更可悲,理由是备胎更懦弱,更被动,更无为,是等待主义者和机会主义者,怒其不争、哀其无为。我只想说,那是因为你们根本不懂什么是大爱、什么是真爱。真正的爱,是等待遇见、静待花开;真正的爱是不打扰、不争宠斗艳;真正的爱,是你不爱我了,我手放开,还你自由,而不是纠缠不清。而小三的爱,是自私、是执念、是伤害。小三为了一己之情欲,摧毁了三个人的爱情,而且结局往往事与愿违,这种不求瓦全、只求玉碎的行为,不就是一个最大的悲剧吗?与佛系的备胎相比,更加可悲。”
成败在此一战,输赢在此一搏。
吴见胜稍稍整理了观点,调整好情绪,开始了自己的表演: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今天他方辩友告诉我们,小三的行为是有悖道德的,他(她)是爱情的小偷、强盗,是破坏者,因此应该受社会唾弃,是最可悲的!道理讲得都对。因为我们都是正人君子,因为我们想当然地把自己当成了受害者,所以应该同声同气,一起声讨小三,捍卫自己的爱情和家庭。
可是,辩题并不是这样理解的!我们都被他方辩友骗了,他方成功地绑架了道德,架空了我们的逻辑,手法很老辣、很高明。
第一、把“不道德”等同于“可悲”。
破坏别人的爱情和家庭,固然是不道德的,这是对全社会的道德体系而言的。但是,当我们评价一个人可不可悲时,却应该从个体本身出发,充分考虑个体的价值取向和行为结果。只有当个体的行为违背了其本身的价值取向,并出现相反的结果时,我们才说他可悲。而小三这种不惜背负骂名也要追求爱情到底的行为,与其本身的价值相符,只是结果没有定论而已,与备胎渴望爱而不敢去爱的行为相比,并不是最可悲的。
第二、错爱等于有罪。
把小三原罪化。我想请问的是,所有的三角恋都是由小三挑起的吗?如果小三本人是被勾搭的呢?而小三本人也是一个受害者呢?假设,我是一个无知少女,我在大街上被一个大叔勾搭,被他成熟的味道迷住了,可我不知道他有老婆,他也没有知道我这些,我就这样爱上他了。直到他的老婆出现,我才知道我原来是小三。请问:我有罪吗?可是我已经真真切切的爱上他了,我无法控制我的情感,爱得无法自拔。难道这种错爱不算真爱吗?这种错爱就低人一等吗?我方认为:爱情面前,人人平等;追求爱情,人人无罪。
第三、甩锅给小三。
如果原配之间早就没有了爱,只是其中一方不肯放手罢了。当另一方遇见了小三,确认彼此才是真爱时,那么到底是小三的错呢?还是原配的错呢?
各位,我们认为备胎更可悲,不是要赞美小三、主张大家离经叛道,而是提醒大家要对备胎的行为进行反思。
当爱情出现的时候,不要害怕,不要举棋不定、瞻前顾后,请勇敢去爱。
吴见胜瞄了一眼计时器,发现时间所剩无几,于是赶紧升价值:
迟来的爱是不是爱?是!
施舍的爱是不是爱?是!
可是,我们有没有发现:这样的爱,是不是缺少了那种初见时心脏噗噗直跳的激情?是不是缺少了那种刻骨铭心、相濡以沫的深刻?
有朝一日,当你埋怨你们爱的火花早已被生活磨灭,渐渐如死水一样平静、如嚼蜡一般无味之时,可曾扪心自问:自己不就是那个不敢冒险、害怕改变,永远不敢走出舒适区,就此画地为牢、埋葬爱情的元凶吗?
最后,我希望大家永远不会说出那一句话:
曾经有一份爱情摆在我的面前,而我却没有勇气追求它!
自由辩论开始。
吴见胜给王怡然传了一张纸条,让她好好记录场上的攻防情况,他要先上场搅局。
吴见胜发起反攻:“对方辩论刚刚问了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非得让我方回答——暗恋与备胎的区别。我这样说吧,备胎就像一个贴身佣人,主人不但知道他的存在,而且随叫随到,白天也好,晚上也好,召之则来,挥之则去,用完就扔;而那个高高在上的本尊,是不知道暗恋者存在的,暗恋者一旦表白,没准还能牵手成功。所以,备胎不但比小三可悲,与暗恋者相比,同样更可悲。这么解释,你方满意吗?请告诉大家,你方一定要问清楚这两者的定义,为什么?”
反方本来只是想探探正方的定义,看有没有机会把“备胎”的概念偷换成“暗恋者”,因为论证暗恋者不可悲相对容易些。可也没想到,自己的出招却被吴见胜看穿了,一招化解。
反方四辩是个政治老师,她说:“不必较真,我方就是想探明备胎与暗恋者的边界而已。怕个别观众混淆了概念,不好理解。我想问对方辩手:有一部很红的电视剧,由于那个演员把小三演得太逼真,电视剧播出后,她本人被网友围攻了,而备胎永远在一个安全的地方,请问小三是不是更可悲?”
对方真是老油条呀,把锅推给了观众来背,陈仓暗度地转移了战场。
吴见胜:“你方知道为什么现实当中,很少有人骂备胎吗?因为备胎根本没有存在感,就像空气一样,观众看不见、摸不着,在爱情里头卑微得如同脚下的尘土。请问:小三敢爱敢恨,为爱而争,备胎胆小怕死、不敢作为,哪个更可悲?”
反方一辩是个语文老师,她说:“小三的行为有伤风化,违背社会善良风俗!这还不可悲吗?备胎节能环保无公害,就是被动一点而已,当然没有小三可悲!请问对方辩友:你方在立论中说过,不被爱才更可悲!可是你方立论又说,备胎处在爱情的边缘,还没有进入到三角恋的关系当中,那请问备胎又如何能够被爱呢?你这不是强人所难吗?”
吴见胜没想到反方的反击这么犀利,直接拆爆了正方的立论逻辑,决定在结辩时重新立论。
他不得不撤出战场,抓紧时间废旧论,立新论。
王怡然接替吴见胜,顶上去进行火力压制:“不正是因为备胎前怕虎、后怕狼,踌躇不前才一步错、步步错,与爱情失之交臂的吗?爱情本身就是自私的,你无私,你愿意把你的爱人与大家分享吗?”
反方二辩:“爱情再自私,也要遵守公序良俗吧?你不能看到什么喜欢的,就去抢吧?”
林佑莲:“我看他一眼,我就爱上他了,难道我也有错吗?难道向名花、名草有主的人表白,也有原罪吗?是不是爱情就要分个前来后到、一劳永逸?是不是拿到了结婚证,爱情就可以永远保鲜、不会变质?如果原配之间的爱情坚不可摧,小三又怎么能空穴来风?请问对方辩友:如果原配之间已经没有爱了,小三能不能追求自己的爱?”
反方三辩:“趁虚而入、趁乱打劫而破环别人的家庭,是非常不道德的行为。好歹要等原配感情破裂了,再去追自己所谓的爱情吧。我想请问:如果你们的爱情本来就很美满、家庭很幸福,却是因为小三的介入才出现了危机,你方认为这样的小三是不是比等他们感情破裂再谋定而动的备胎更可悲?”
高强:“小三认定了自己的真爱、敢于追求自己的真爱,从这个角度来讲不可悲。小三又不是拿着刀子逼着别人去嫁娶,该骂的是那个出轨的人,他(她)如果对原配有真爱,又为什么要招惹小三?就爱情而言,小三为了爱不惜背负骂名,不是比备胎更难能可贵么?请问对方辩友:一个永远挂在车底或者车尾箱的备胎,平时眼睁睁看着喜欢的人与别人红尘作伴、爱得潇潇洒洒,而自己却只能把羡慕忌妒恨和着泪水往肚子里吞,不知所措、无所作为,你不觉得备胎更可悲吗?”
……
自由辩论打着打着,从道德的战场渐渐转移到了真爱的战场,渐渐对正方有利,这为吴见胜打价值多多少少争取了一点语境。
反方结辩大致如下:“对方辩友说备胎与小三相比更可悲,理由是备胎更懦弱,更被动,更无为,是等待主义者和机会主义者,怒其不争、哀其无为。我只想说,那是因为你们根本不懂什么是大爱、什么是真爱。真正的爱,是等待遇见、静待花开;真正的爱是不打扰、不争宠斗艳;真正的爱,是你不爱我了,我手放开,还你自由,而不是纠缠不清。而小三的爱,是自私、是执念、是伤害。小三为了一己之情欲,摧毁了三个人的爱情,而且结局往往事与愿违,这种不求瓦全、只求玉碎的行为,不就是一个最大的悲剧吗?与佛系的备胎相比,更加可悲。”
成败在此一战,输赢在此一搏。
吴见胜稍稍整理了观点,调整好情绪,开始了自己的表演: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今天他方辩友告诉我们,小三的行为是有悖道德的,他(她)是爱情的小偷、强盗,是破坏者,因此应该受社会唾弃,是最可悲的!道理讲得都对。因为我们都是正人君子,因为我们想当然地把自己当成了受害者,所以应该同声同气,一起声讨小三,捍卫自己的爱情和家庭。
可是,辩题并不是这样理解的!我们都被他方辩友骗了,他方成功地绑架了道德,架空了我们的逻辑,手法很老辣、很高明。
第一、把“不道德”等同于“可悲”。
破坏别人的爱情和家庭,固然是不道德的,这是对全社会的道德体系而言的。但是,当我们评价一个人可不可悲时,却应该从个体本身出发,充分考虑个体的价值取向和行为结果。只有当个体的行为违背了其本身的价值取向,并出现相反的结果时,我们才说他可悲。而小三这种不惜背负骂名也要追求爱情到底的行为,与其本身的价值相符,只是结果没有定论而已,与备胎渴望爱而不敢去爱的行为相比,并不是最可悲的。
第二、错爱等于有罪。
把小三原罪化。我想请问的是,所有的三角恋都是由小三挑起的吗?如果小三本人是被勾搭的呢?而小三本人也是一个受害者呢?假设,我是一个无知少女,我在大街上被一个大叔勾搭,被他成熟的味道迷住了,可我不知道他有老婆,他也没有知道我这些,我就这样爱上他了。直到他的老婆出现,我才知道我原来是小三。请问:我有罪吗?可是我已经真真切切的爱上他了,我无法控制我的情感,爱得无法自拔。难道这种错爱不算真爱吗?这种错爱就低人一等吗?我方认为:爱情面前,人人平等;追求爱情,人人无罪。
第三、甩锅给小三。
如果原配之间早就没有了爱,只是其中一方不肯放手罢了。当另一方遇见了小三,确认彼此才是真爱时,那么到底是小三的错呢?还是原配的错呢?
各位,我们认为备胎更可悲,不是要赞美小三、主张大家离经叛道,而是提醒大家要对备胎的行为进行反思。
当爱情出现的时候,不要害怕,不要举棋不定、瞻前顾后,请勇敢去爱。
吴见胜瞄了一眼计时器,发现时间所剩无几,于是赶紧升价值:
迟来的爱是不是爱?是!
施舍的爱是不是爱?是!
可是,我们有没有发现:这样的爱,是不是缺少了那种初见时心脏噗噗直跳的激情?是不是缺少了那种刻骨铭心、相濡以沫的深刻?
有朝一日,当你埋怨你们爱的火花早已被生活磨灭,渐渐如死水一样平静、如嚼蜡一般无味之时,可曾扪心自问:自己不就是那个不敢冒险、害怕改变,永远不敢走出舒适区,就此画地为牢、埋葬爱情的元凶吗?
最后,我希望大家永远不会说出那一句话:
曾经有一份爱情摆在我的面前,而我却没有勇气追求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