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拜你师兄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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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四章拜你师兄
萧权揉了揉眼睛,是不是太累,出现了幻觉?
“嗒。”
“嗒。”
那笔又微微一动,敲了敲桌子。
萧权的手指都被它抬了起来!
呔!
妖怪!
萧权吓得一甩,将毛笔甩到了地上!
笔一到地上,又不动了!
萧权在博物馆见过各种各样的古董笔,这支笔看起来和古董笔没啥区别,怎么还带自动跳动功能?
幽幽的烛光下,萧权汗毛倒立,这......
他盯着在地上一动不动的那支笔,名字还得继续写,这笔得捡起来啊!
管它的,就算是一个笔精,萧权一样收了它!
为了尽快出去,萧权一把抓起这支破笔,继续唰唰唰地写起了曹操的名字。
曹操。
曹操......
曹操!
一边写,华夏曹操的诗句在萧权的脑海涌现!
一股气息,在萧权的胸口盘旋不灭!
笔!
又动了!
萧权咬牙,你再动!老子也要用你!
曹操的诗句,在脑海一遍遍地掠过,萧权吟道:
“秋风萧瑟,洪波涌起。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
星汉灿烂,若出其里。
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纸面上,全是曹操。
曹操!
曹操!
胸口那股气息越来越紧迫,笔疯狂地自动地动着,萧权死死握着它!
字写得歪歪扭扭!
渐渐,萧权逐渐把控不了笔身,字越发地狂傲潦草!
“噗!”
一口腥甜的鲜血,从萧权胸口涌起,直冲喉咙!
红艳艳的血,落在白纸上,如同冬日里的梅花傲然绽放。
笔身也被萧权喷了一身的血。
若它会说话,必然是:啧,恶心。
萧权更是嫌弃,本来这支笔又老又破,沾上他的血,更脏了!
萧权没在意喷血之事,估计因为刚长文根,一吟诗,气息又不稳。
他吃了一粒药后,没好气地抓起笔往衣服上擦,带着血的笔这么黏腻,如何握?
他擦了又擦,身上的衣服是浅色的,擦笔一定会弄脏衣服。
结果,衣服是干净了。
方才还在笔上的血,没了。
萧权一惊,使劲儿擦了擦,还是没有血迹。
我了个去!
这笔有自动清洁功能?
为了验证,萧权抹了抹嘴角的血,擦在笔上。
鲜红的血珠,刚碰到笔,不是滴落,而是一点点地被笔吸收。
与此同时,笔身上的黑色,没那么黑了。
隐隐约约,能看出一点红漆。
这支笔,原是红色?
还要喝血,才能变红那种?
“你这爱好有点突出啊,”萧权有点不满,拿着笔敲了敲桌子:“喝我血你才红,你咋不上天?”
“作为一支笔,能不能干点人事?”
“你喝水不行?”
萧权隐隐察觉,这支笔非同凡品。
文人之笔,吃墨。
它吃血。
嗜血之笔,如同嗜血之剑。
萧权一个激灵!
兵器!
它是兵器!
萧权的手缓缓地伸向它,拜托,来个麻的感觉。
拜托,认我为主。
刚才还骂人家妖怪的萧权,一脸的喜悦和讨好,仿佛这笔是他初恋女神一般。
他满心欢心,又小心翼翼,充满期待,又满是忐忑。
他猛地一握!
......
......
没感觉?
他不甘心地又握了握!
这个初恋,无情地拒绝了萧权。
果然,初恋总是没结果。
哎......
萧权失落地在椅子上仰着头,他盯着手里的笔,看不上我?
没事,你看不上我,我就勉强你。强扭的瓜虽然不甜,可解渴啊!
萧权找了那么多笔,都没认他为主。
这支笔也不认,可它嗜血,一定是上好的兵器!
李牧不会无端端给他一支笔!
既然如此,萧权偏要它认他为主!
初恋女神拒绝一下又如何,努力做舔狗,舔到最后应有尽有!
拿出在现代追女神的气势来!
萧权给自己打了打鸡血,李牧罚他抄写名字,恐怕也是有原因!
那就抄!
抄他大爷的两万遍!
特么的,等他出去,他就给蒙骜改个名字,叫个屁蒙骜!
以后叫蒙一!
萧权抓起那次已微微变红的笔,又开始唰唰地写了起来。
每每到了饭点,老李都会把饭送到门口。
门口底下有个大缝,萧权伸手就能拿饭。
老李来送午饭之时,发现早饭萧权压根没动。
“哎,诗魔又收了个徒儿,萧大人一定伤心得吃不下饭吧。”
老李同情心泛滥,哪知萧权一心受罚,哪里有空理会诗魔在干啥,他连诗魔回京都都不知道。
护才府,庭院。
诗魔坐在凳子上,面前的桌子是李牧特意摆出来的,摆了一桌必胜楼的面,以及回锅肉。
听说徒儿酒楼的菜不错,文坤让李牧买了几十份的回锅肉回来,自己吃。
其他人都默默地吞着口水,看着文坤大口吃面,大口吃肉。
那肉的香气,能将人的馋虫都引出来!
李牧的心却都在滴血,买肉用的都是他的俸禄。
可诗魔要吃,他必须要买啊!
那个叫阿石的掌柜,一见是他,本来要直接送他,可李牧岂能白拿,还是给了钱。
而魏清跪在地上,等着文坤说话。
他来护才府,本就是屈尊降贵。
要不是诗魔在,魏清近都不会近护才府这种卑贱的地方。
只是他一进来,文坤就让他跪着,再也没有理他。
春天的地板很是湿寒,他从早上跪到中午,清晨微凉的露气,让他忍不住打了好几个喷嚏。
魏清的膝盖隐隐作痛,不过他忍着,一声不吭。
文坤吃得十分畅快,嘴还特意地吧唧吧唧着,生怕魏清不知道这肉有多好吃。
终于,文坤吃饱了,他身子转过来,翘起了二郎腿,冷言道:“你确定要拜我为师?”
“确定!确定!”魏清连连点头。
“不要后悔哟。”
若是常人听到诗魔这样说话,好歹会犹豫一下。
魏清使劲地摇头:“不,不会后悔!”
成为诗魔的徒儿,是他从小的梦想!
现在,就要实现了!
他怎么会后悔?
文坤花白的头发飘着,苍老的脸露出一丝坏笑:“想不到我这个老头子,还挺受小年轻欢迎。”
好言难劝想死的人,文坤已经给了魏清一个反悔的机会,是魏清不珍惜。
“嗯,那就拜师吧。”
萧权拜师时,是诗魔死死掐住萧权的手臂:你拜不拜?你给老子赶紧拜!
魏清拜师,诗魔轻轻一句话,魏清恨不得连头都磕破:“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咚咚咚。”
魏清三拜九叩,很是积极。
文坤微微一笑,满意极了,淡淡一句:“嗯,拜完为师,去拜你师兄吧。”
在这喜悦的日子里,空气中弥漫着不该有的安静。
魏清全身一僵,师兄?onclick=”hui”
第二百七十四章拜你师兄
萧权揉了揉眼睛,是不是太累,出现了幻觉?
“嗒。”
“嗒。”
那笔又微微一动,敲了敲桌子。
萧权的手指都被它抬了起来!
呔!
妖怪!
萧权吓得一甩,将毛笔甩到了地上!
笔一到地上,又不动了!
萧权在博物馆见过各种各样的古董笔,这支笔看起来和古董笔没啥区别,怎么还带自动跳动功能?
幽幽的烛光下,萧权汗毛倒立,这......
他盯着在地上一动不动的那支笔,名字还得继续写,这笔得捡起来啊!
管它的,就算是一个笔精,萧权一样收了它!
为了尽快出去,萧权一把抓起这支破笔,继续唰唰唰地写起了曹操的名字。
曹操。
曹操......
曹操!
一边写,华夏曹操的诗句在萧权的脑海涌现!
一股气息,在萧权的胸口盘旋不灭!
笔!
又动了!
萧权咬牙,你再动!老子也要用你!
曹操的诗句,在脑海一遍遍地掠过,萧权吟道:
“秋风萧瑟,洪波涌起。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
星汉灿烂,若出其里。
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纸面上,全是曹操。
曹操!
曹操!
胸口那股气息越来越紧迫,笔疯狂地自动地动着,萧权死死握着它!
字写得歪歪扭扭!
渐渐,萧权逐渐把控不了笔身,字越发地狂傲潦草!
“噗!”
一口腥甜的鲜血,从萧权胸口涌起,直冲喉咙!
红艳艳的血,落在白纸上,如同冬日里的梅花傲然绽放。
笔身也被萧权喷了一身的血。
若它会说话,必然是:啧,恶心。
萧权更是嫌弃,本来这支笔又老又破,沾上他的血,更脏了!
萧权没在意喷血之事,估计因为刚长文根,一吟诗,气息又不稳。
他吃了一粒药后,没好气地抓起笔往衣服上擦,带着血的笔这么黏腻,如何握?
他擦了又擦,身上的衣服是浅色的,擦笔一定会弄脏衣服。
结果,衣服是干净了。
方才还在笔上的血,没了。
萧权一惊,使劲儿擦了擦,还是没有血迹。
我了个去!
这笔有自动清洁功能?
为了验证,萧权抹了抹嘴角的血,擦在笔上。
鲜红的血珠,刚碰到笔,不是滴落,而是一点点地被笔吸收。
与此同时,笔身上的黑色,没那么黑了。
隐隐约约,能看出一点红漆。
这支笔,原是红色?
还要喝血,才能变红那种?
“你这爱好有点突出啊,”萧权有点不满,拿着笔敲了敲桌子:“喝我血你才红,你咋不上天?”
“作为一支笔,能不能干点人事?”
“你喝水不行?”
萧权隐隐察觉,这支笔非同凡品。
文人之笔,吃墨。
它吃血。
嗜血之笔,如同嗜血之剑。
萧权一个激灵!
兵器!
它是兵器!
萧权的手缓缓地伸向它,拜托,来个麻的感觉。
拜托,认我为主。
刚才还骂人家妖怪的萧权,一脸的喜悦和讨好,仿佛这笔是他初恋女神一般。
他满心欢心,又小心翼翼,充满期待,又满是忐忑。
他猛地一握!
......
......
没感觉?
他不甘心地又握了握!
这个初恋,无情地拒绝了萧权。
果然,初恋总是没结果。
哎......
萧权失落地在椅子上仰着头,他盯着手里的笔,看不上我?
没事,你看不上我,我就勉强你。强扭的瓜虽然不甜,可解渴啊!
萧权找了那么多笔,都没认他为主。
这支笔也不认,可它嗜血,一定是上好的兵器!
李牧不会无端端给他一支笔!
既然如此,萧权偏要它认他为主!
初恋女神拒绝一下又如何,努力做舔狗,舔到最后应有尽有!
拿出在现代追女神的气势来!
萧权给自己打了打鸡血,李牧罚他抄写名字,恐怕也是有原因!
那就抄!
抄他大爷的两万遍!
特么的,等他出去,他就给蒙骜改个名字,叫个屁蒙骜!
以后叫蒙一!
萧权抓起那次已微微变红的笔,又开始唰唰地写了起来。
每每到了饭点,老李都会把饭送到门口。
门口底下有个大缝,萧权伸手就能拿饭。
老李来送午饭之时,发现早饭萧权压根没动。
“哎,诗魔又收了个徒儿,萧大人一定伤心得吃不下饭吧。”
老李同情心泛滥,哪知萧权一心受罚,哪里有空理会诗魔在干啥,他连诗魔回京都都不知道。
护才府,庭院。
诗魔坐在凳子上,面前的桌子是李牧特意摆出来的,摆了一桌必胜楼的面,以及回锅肉。
听说徒儿酒楼的菜不错,文坤让李牧买了几十份的回锅肉回来,自己吃。
其他人都默默地吞着口水,看着文坤大口吃面,大口吃肉。
那肉的香气,能将人的馋虫都引出来!
李牧的心却都在滴血,买肉用的都是他的俸禄。
可诗魔要吃,他必须要买啊!
那个叫阿石的掌柜,一见是他,本来要直接送他,可李牧岂能白拿,还是给了钱。
而魏清跪在地上,等着文坤说话。
他来护才府,本就是屈尊降贵。
要不是诗魔在,魏清近都不会近护才府这种卑贱的地方。
只是他一进来,文坤就让他跪着,再也没有理他。
春天的地板很是湿寒,他从早上跪到中午,清晨微凉的露气,让他忍不住打了好几个喷嚏。
魏清的膝盖隐隐作痛,不过他忍着,一声不吭。
文坤吃得十分畅快,嘴还特意地吧唧吧唧着,生怕魏清不知道这肉有多好吃。
终于,文坤吃饱了,他身子转过来,翘起了二郎腿,冷言道:“你确定要拜我为师?”
“确定!确定!”魏清连连点头。
“不要后悔哟。”
若是常人听到诗魔这样说话,好歹会犹豫一下。
魏清使劲地摇头:“不,不会后悔!”
成为诗魔的徒儿,是他从小的梦想!
现在,就要实现了!
他怎么会后悔?
文坤花白的头发飘着,苍老的脸露出一丝坏笑:“想不到我这个老头子,还挺受小年轻欢迎。”
好言难劝想死的人,文坤已经给了魏清一个反悔的机会,是魏清不珍惜。
“嗯,那就拜师吧。”
萧权拜师时,是诗魔死死掐住萧权的手臂:你拜不拜?你给老子赶紧拜!
魏清拜师,诗魔轻轻一句话,魏清恨不得连头都磕破:“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咚咚咚。”
魏清三拜九叩,很是积极。
文坤微微一笑,满意极了,淡淡一句:“嗯,拜完为师,去拜你师兄吧。”
在这喜悦的日子里,空气中弥漫着不该有的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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