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四章 二王三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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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三恪,其实是“二王三恪”中的一个内容,乃是周武王参考虞舜、夏禹的做法,虞舜以尧的儿子丹朱为宾,称为虞宾,不视之为臣子,夏禹封丹朱之后于唐,封舜子商均于虞,皆不用臣礼,而用宾礼。
也就是说虞舜和夏禹两个圣王,都对前代统治者的后裔格外优待,另行封赏,不将他们作为臣属看待,而是作为客人、朋友看待,这是稳定人心、维护统治的最佳手段了。
周武王正是参照了两代圣王的做法,加上宣扬“兴灭国继绝世”这种思想,以示自己夺取天下乃得天命的正统,创造了“二王三恪”这种制度,并为后世历朝历代效法。
具体做法就是,将黄帝后裔封于祝国、唐尧后裔封于蓟国,是为“二王”;将虞舜后裔封于陈国、夏禹后裔封于杞国、商汤后裔封于宋国,是为“三恪”,合起来就是“二王三恪”制度。
周朝所立的“二王三恪”共五个诸侯国,祝国、蓟国、陈国、杞国都在春秋时期就被别国攻灭吞并了,只有宋国,一直坚持到了战国时期才被攻灭,而且其被灭的过程也算是虽败犹荣的了。
公元前318年,戴偃称王,即宋康王,史称宋康王“行王政”,即实行政治改革,宋国遂强盛起来,接着宋国东伐齐,取五城;南败楚,取地三百里;西败魏军,取二城;灭掉滕国,取其地,当时号称“五千乘之劲宋”,受到齐、楚、魏三个大国的忌恨。
于是在公元前286年,宋国发生内乱的时候,齐国便趁机联合楚国、魏国攻打宋国,宋国百姓四处逃散,都城商丘没能守住,宋康王于是逃到倪侯的住所,被齐国追兵抓获并杀死,宋国就此灭亡,齐、楚、魏三国共同瓜分了宋国的土地。
“二王三恪”这五个诸侯国,祝国被齐国所灭,蓟国被燕国所灭,陈、杞两国被楚国所灭,观此四国,在史书中都不见多少记载,想必不曾强盛过,应该是被轻易攻灭的了。
只唯独宋国,在史书中留下了不少记载,甚至其余四个国家都没有世系可查,但是宋国的世系却是清晰可查,而且宋国还出过孔子、墨子、庄子、惠子此四位儒家、墨家、道家、名家的代表人物,可见宋国文化底蕴之深。
如此种种,或许是当年宋襄公即使身死,也矢志不改誓要奉行“仁义”种下的因,在其百年之后结下的果,也甚是可能。
“二王三恪”这种制度,可谓华夏文化特有之现象,就算是以外族身份而窃神器的元、清两个朝代,为了统治神州大地,也是奉行了这种制度。
元朝统一中国后,元朝统治者封南宋小皇帝赵为瀛国公,虽然后来将赵送去西藏当僧人,最后还将其赐死,但也是有过奉行之举的。
清朝雍正之时,经多方察访,找到时任正定知府的明朝皇室远支朱之琏,将其封为一等延恩侯,每年俸银610两,俸米305石,且世袭罔替,并负责祭祀明代皇陵。
这个延恩侯一直传了十二任,最后一任延恩侯朱煜勋在民国建立后,取消爵位,但被委以明陵保管委员之职,由于其监守自盗,后被撤销职务,从此明陵香火断绝。
甚至到了革命而建立的民国时期,对自行退位而不是兵锋来临才投降,放弃政权的清皇室专门制定了《优待条例》,其上规定:皇帝辞位之后,①尊号不废,以君主之礼相待。②所用四百万元,由共和国专款拨用。③皇室宗庙、陵寝,永远奉祀。④皇族原有之私产,由共和国特别保护。
这些条例,细细品味,其实甚有“二王三恪”制度的影子。
所谓的三恪,其实是“二王三恪”中的一个内容,乃是周武王参考虞舜、夏禹的做法,虞舜以尧的儿子丹朱为宾,称为虞宾,不视之为臣子,夏禹封丹朱之后于唐,封舜子商均于虞,皆不用臣礼,而用宾礼。
也就是说虞舜和夏禹两个圣王,都对前代统治者的后裔格外优待,另行封赏,不将他们作为臣属看待,而是作为客人、朋友看待,这是稳定人心、维护统治的最佳手段了。
周武王正是参照了两代圣王的做法,加上宣扬“兴灭国继绝世”这种思想,以示自己夺取天下乃得天命的正统,创造了“二王三恪”这种制度,并为后世历朝历代效法。
具体做法就是,将黄帝后裔封于祝国、唐尧后裔封于蓟国,是为“二王”;将虞舜后裔封于陈国、夏禹后裔封于杞国、商汤后裔封于宋国,是为“三恪”,合起来就是“二王三恪”制度。
周朝所立的“二王三恪”共五个诸侯国,祝国、蓟国、陈国、杞国都在春秋时期就被别国攻灭吞并了,只有宋国,一直坚持到了战国时期才被攻灭,而且其被灭的过程也算是虽败犹荣的了。
公元前318年,戴偃称王,即宋康王,史称宋康王“行王政”,即实行政治改革,宋国遂强盛起来,接着宋国东伐齐,取五城;南败楚,取地三百里;西败魏军,取二城;灭掉滕国,取其地,当时号称“五千乘之劲宋”,受到齐、楚、魏三个大国的忌恨。
于是在公元前286年,宋国发生内乱的时候,齐国便趁机联合楚国、魏国攻打宋国,宋国百姓四处逃散,都城商丘没能守住,宋康王于是逃到倪侯的住所,被齐国追兵抓获并杀死,宋国就此灭亡,齐、楚、魏三国共同瓜分了宋国的土地。
“二王三恪”这五个诸侯国,祝国被齐国所灭,蓟国被燕国所灭,陈、杞两国被楚国所灭,观此四国,在史书中都不见多少记载,想必不曾强盛过,应该是被轻易攻灭的了。
只唯独宋国,在史书中留下了不少记载,甚至其余四个国家都没有世系可查,但是宋国的世系却是清晰可查,而且宋国还出过孔子、墨子、庄子、惠子此四位儒家、墨家、道家、名家的代表人物,可见宋国文化底蕴之深。
如此种种,或许是当年宋襄公即使身死,也矢志不改誓要奉行“仁义”种下的因,在其百年之后结下的果,也甚是可能。
“二王三恪”这种制度,可谓华夏文化特有之现象,就算是以外族身份而窃神器的元、清两个朝代,为了统治神州大地,也是奉行了这种制度。
元朝统一中国后,元朝统治者封南宋小皇帝赵为瀛国公,虽然后来将赵送去西藏当僧人,最后还将其赐死,但也是有过奉行之举的。
清朝雍正之时,经多方察访,找到时任正定知府的明朝皇室远支朱之琏,将其封为一等延恩侯,每年俸银610两,俸米305石,且世袭罔替,并负责祭祀明代皇陵。
这个延恩侯一直传了十二任,最后一任延恩侯朱煜勋在民国建立后,取消爵位,但被委以明陵保管委员之职,由于其监守自盗,后被撤销职务,从此明陵香火断绝。
甚至到了革命而建立的民国时期,对自行退位而不是兵锋来临才投降,放弃政权的清皇室专门制定了《优待条例》,其上规定:皇帝辞位之后,①尊号不废,以君主之礼相待。②所用四百万元,由共和国专款拨用。③皇室宗庙、陵寝,永远奉祀。④皇族原有之私产,由共和国特别保护。
这些条例,细细品味,其实甚有“二王三恪”制度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