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有代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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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总裁陪女人逛过街吗?答案当然是没有。
于是李琦只能扛起总策划的角色,一边记录需要置办的东西,一边规划路线,莫总裁则承担起司机加拎包小弟的任务。
而第一站,李琦强烈要求到家具城。莫总裁表示严重不解,小白兔的窝他早就布置好了,还差什么尽管告诉他便是,包管办的妥妥的!
李小白兔笑靥如花,表示莫叔叔为自己布置的屋子她绝对是一百个满意,只是那屋子颜色她不喜欢,格调她不喜欢,还有家具款式她不喜欢!其他都是没有任何问题哒!
莫书砚抽了抽嘴角,心里暗暗思考,这难道就是所谓的年龄差带来的代沟?他仔细打量了一眼正在认真挑选窗帘的李琦,她梳着简单的马尾辫看起来阳光鲜嫩,白净粉嫩的脸蛋上不施粉黛,似是最上等的珍珠玉石,纤细小巧的身材,一身休闲装运动鞋,整个人就像是十七八岁的花季少女。而他就像是个吃嫩草的老牛?
于是为了证明所谓的代沟不存在,接下来莫书砚极其尊重李琦的喜好,不论她是挑选粉红色的挂钟,还是翠绿色的小动物桌布,还是蕉黄色的水果窗帘,他都一应说好,并且非常真诚地夸赞了李琦的眼光,使得李小白兔看向他的目光那叫一个闪亮亮,亮晶晶啊!
原来莫叔叔内心住着一只可爱控啊嗷嗷嗷!李琦在内心如是想到。继而转念一想,难怪他会对自己一见钟情呢(大雾)!
挑完东西,留下地址,莫书砚打电话给小何让他安排人去公寓换家具。然后自己接着带李琦去买衣服。李琦不解,之前她搬进那间公寓的时候,里面已经为她准备了满满一柜子的衣服了,到现在还有许多都没穿过呢,怎么还要买?
“莫叔叔,我的衣服够穿啦,不用再买了!”
“乖琦琦,你还小不懂,女人的衣服永远不嫌多的!”
“……”
李琦当然不懂他这种势必要让小白兔变成大白兔的决心!莫书砚表示自家小白兔太嫩了怎么带出去?他会不会被人当成小白兔的长辈?这么一想就觉得无比糟心,所以确实该让琦琦成长起来了!
李琦吐血三升……
在莫书砚的刻意引导下,李琦所买的衣服全是知性成熟又有点妩媚的类型,当然这样还不够,他又带着李琦去做了造型设计,原本笔直乌黑的长长的秀发,被烫染成了棕黄色的大波浪卷发,遮眉的齐刘海,衬得眼睛又大又闪亮,粉嫩的小脸蛋如花般娇嫩,就像童话里走出的人物。
这个女孩从精灵变成了妖精,更加惑人心魄了。
莫书砚看着这样的女孩,总算满意的点了点头,虽然看起来还是那么稚嫩,好歹去了点青涩,让他少了那么点负罪感。否则他怎么看怎么像拐带未成年小孩的怪蜀黍!
于是莫书砚带着小妖精版的小白兔去用晚餐。
是B市最有名的餐厅,价格昂贵不说,每天接待的客人数量也是有限的。但是这里的几道招牌菜味道确实不错,莫书砚心想把小兔子关了那么久,总该有点补偿不是,所以宁愿绕远路来这里用餐。可是他低估了自己的影响力,或许走在大街上没什么人认识他,可这里是权贵富豪聚集地,认识他的人不在少数。莫书砚的情人很多,但从没有在明面上带谁出来过,正因如此,在场的人才更加好奇。刚进门没多久,四面的人便开始明里暗里打量李琦,莫书砚蹙眉觉得有些不爽,又有点担忧,琦琦胆子小,会不会不自在甚至会害怕?
而事实证明他想多了,李琦表现的镇定自若,似乎对这种场面见怪不怪。因为上辈子莫书砚经常带她来这里用餐,所以她对这里倒是挺熟悉。即使四面豪贵云集,她也淡定的不得了,而且她上辈子可是跟莫书砚订过婚的女人,这种场面简直太小菜了好吗。
莫书砚忍不住低声笑了起来,他好像小看了他的琪琪了!
听到男人低沉悦耳的笑声,李琦歪头怪异地看他,用眼神问他到底怎么了,莫书砚轻轻摇摇头,拉着她的小手走进他预留的包厢。
像莫书砚这种身份地位的人,大多不愿意和别人共享包厢,所以他在B市各个有名的餐厅和会所都预留了自己的专用包厢,全年付费。自然不例外。李琦当初知道这件事的时候,一边感叹这些有钱人真该FFF,一边又为这些vip专用包厢的豪华奢侈而惊叹。人的劣根性啊!
莫书砚想着李琦逛了这么久大概饿了,点了几道上得快的菜,又点了几道招牌菜便挥手让服务员离开。
李琦没有坐下,而是兴冲冲走到水景箱旁边,果然,小五懒洋洋趴在一棵水草旁边睡觉,现在的小五还很小,它长长的尾巴好似龙尾,头背覆以大块角质硬壳,上喙钩曲呈鹰嘴状,背甲棕褐色。看起来就像个英武不凡的小将军。
莫书砚看她对小五很感兴趣的样子,便道:
“这只乌龟叫小五,是我之前去A市爬山的时候遇到的,它当时受了伤,觉得有缘便带回来养了。”
这些李琦自然是知道的,不仅如此,她知道的还多着呢,“这是鹰嘴龙尾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你随随便便就带回来啦!”
“小丫头,懂得还挺多。”莫书砚见她古灵精怪的模样,忍不住上前揉了揉她的头发。
“放心吧,在我这里只会比野外更安全,等它成熟,我自会放它离开的。”
李琦当然知道啊,前世陪他一起去放小五的可不就是她么,刚刚那样说只是为了逗他罢了。
“鹰嘴龙尾龟喜欢生活在满是巨砾和碎石的,水流湍急的山涧中。”莫书砚没头没尾地说了这么一句,李琦疑惑看他,莫书砚见她迷迷糊糊的,只轻笑拉她去入座,不再多说。
李琦逛了半天确实饿了,便乖乖坐着等着吃了。
不愧是B市最有名的餐厅,食物绝对是色香味俱佳,李琦虽然来这里用餐过许多次,可是对这里的美食依然没什么抵抗力,只专心致志地用餐,其他什么都抛诸脑后了。
莫书砚见她用餐礼仪虽然并不规范,但是一举一动都让他看得舒服,似乎每一个动作都是照着他的喜好来的,连咀嚼时鼓动的两腮都让他觉得可爱的紧,愈发觉得这只小白兔就是个宝贝。莫书砚不知道的是,李琦的用餐礼仪全是前世的他手把手教导的,这丫头脾气又倔又拧,当初他又是哄又是骗,费了许多心思才有了现在的成就,当然合他自己的心意。所以说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两个人一个吃的兴高采烈,一个看的赏心悦目,正两厢得宜,却听门外有敲门声。
在除非客人按传呼器叫人,否则不会有服务人员擅自来打扰。而且商场上的人也都约定俗成,在私下用餐的时候不可互相打扰。
莫书砚皱了皱眉,叫了声“进”。
李琦才不管是谁呢,只顾着吃,却不防一阵冷意袭来,她一下子僵住了,不用抬头她也知道是谁!这几乎能冻死人的眼神,这自动制冷的气场,除了那个冰块一样的男人——韩辛有,还能是谁?!
她几乎反射性的放下筷子捂着脖子就想往莫书砚身后钻,这个男人是她上辈子最惧怕今生最不想接触的人!
莫书砚连忙的揽着窜到身边的受了惊吓的小白兔,这种被全心依赖的感觉让他心情很好,摸了摸她软绵绵的头发。才看向韩辛有,好笑道:
“辛有,早让你收敛下你浑身的冷气,看,吓到我家琦琦了。”
“书砚哥。”韩辛有的语气依然冰冷,却明显带着熟捻和温和,李琦前世就了解清楚了,除了面对从小一起长大的莫书砚,还有安家大少安旭阳,他对其他的人永远都是冷漠的,即使是他的家人也一样。
韩辛有,现在还只是个刚出道的小有名气的新生代歌手,虽然李琦很怕他,却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的相貌确实是无可挑剔,哪怕面无表情,相貌也俊美如天神一般让人只敢仰望,当然,李琦是看也不想看他。这个男人在五年后的世界已经是个红遍全球的天王巨星,他的歌声也被专家评定为人类最华丽动人的音乐,全球亿万粉丝称呼他为冰之王子。
而这个被当作天神崇拜的王子般的人物,却没有天神的胸怀和宽容,李琦已经不记得当初是怎么得罪这个男人了,只记得这个在别人面前永远面无表情的男人,在见到她的时候,总是带着厌恶的看着蟑螂一样的表情,甚至好几次在无人的时候狠狠掐着她的脖子冷冰冰问,“你为什么不去死?”李琦是那种无论什么时候都倔强不服输的人,否则也不会跟莫书砚对着干那么久,可即使是这样,在被这样一个在众人眼中那样完美的男人毫不掩饰地厌恶时,也难免会产生自我厌恶的感觉,甚至到最后她自己也会不由自主问自己,“我为什么不去死呢?”后来呢,她总算是死了,不知道韩辛有知道这个消息后,是不是终于高兴了满意了,他那张厌恶她的嘴脸是不是终于有了改变。
前世种种已然过去,而今生她和韩辛有才是第一次见面。不论前世如何,今生李琦不想和这个男人有任何牵扯。她惹不起难道还躲不起?
莫总裁陪女人逛过街吗?答案当然是没有。
于是李琦只能扛起总策划的角色,一边记录需要置办的东西,一边规划路线,莫总裁则承担起司机加拎包小弟的任务。
而第一站,李琦强烈要求到家具城。莫总裁表示严重不解,小白兔的窝他早就布置好了,还差什么尽管告诉他便是,包管办的妥妥的!
李小白兔笑靥如花,表示莫叔叔为自己布置的屋子她绝对是一百个满意,只是那屋子颜色她不喜欢,格调她不喜欢,还有家具款式她不喜欢!其他都是没有任何问题哒!
莫书砚抽了抽嘴角,心里暗暗思考,这难道就是所谓的年龄差带来的代沟?他仔细打量了一眼正在认真挑选窗帘的李琦,她梳着简单的马尾辫看起来阳光鲜嫩,白净粉嫩的脸蛋上不施粉黛,似是最上等的珍珠玉石,纤细小巧的身材,一身休闲装运动鞋,整个人就像是十七八岁的花季少女。而他就像是个吃嫩草的老牛?
于是为了证明所谓的代沟不存在,接下来莫书砚极其尊重李琦的喜好,不论她是挑选粉红色的挂钟,还是翠绿色的小动物桌布,还是蕉黄色的水果窗帘,他都一应说好,并且非常真诚地夸赞了李琦的眼光,使得李小白兔看向他的目光那叫一个闪亮亮,亮晶晶啊!
原来莫叔叔内心住着一只可爱控啊嗷嗷嗷!李琦在内心如是想到。继而转念一想,难怪他会对自己一见钟情呢(大雾)!
挑完东西,留下地址,莫书砚打电话给小何让他安排人去公寓换家具。然后自己接着带李琦去买衣服。李琦不解,之前她搬进那间公寓的时候,里面已经为她准备了满满一柜子的衣服了,到现在还有许多都没穿过呢,怎么还要买?
“莫叔叔,我的衣服够穿啦,不用再买了!”
“乖琦琦,你还小不懂,女人的衣服永远不嫌多的!”
“……”
李琦当然不懂他这种势必要让小白兔变成大白兔的决心!莫书砚表示自家小白兔太嫩了怎么带出去?他会不会被人当成小白兔的长辈?这么一想就觉得无比糟心,所以确实该让琦琦成长起来了!
李琦吐血三升……
在莫书砚的刻意引导下,李琦所买的衣服全是知性成熟又有点妩媚的类型,当然这样还不够,他又带着李琦去做了造型设计,原本笔直乌黑的长长的秀发,被烫染成了棕黄色的大波浪卷发,遮眉的齐刘海,衬得眼睛又大又闪亮,粉嫩的小脸蛋如花般娇嫩,就像童话里走出的人物。
这个女孩从精灵变成了妖精,更加惑人心魄了。
莫书砚看着这样的女孩,总算满意的点了点头,虽然看起来还是那么稚嫩,好歹去了点青涩,让他少了那么点负罪感。否则他怎么看怎么像拐带未成年小孩的怪蜀黍!
于是莫书砚带着小妖精版的小白兔去用晚餐。
是B市最有名的餐厅,价格昂贵不说,每天接待的客人数量也是有限的。但是这里的几道招牌菜味道确实不错,莫书砚心想把小兔子关了那么久,总该有点补偿不是,所以宁愿绕远路来这里用餐。可是他低估了自己的影响力,或许走在大街上没什么人认识他,可这里是权贵富豪聚集地,认识他的人不在少数。莫书砚的情人很多,但从没有在明面上带谁出来过,正因如此,在场的人才更加好奇。刚进门没多久,四面的人便开始明里暗里打量李琦,莫书砚蹙眉觉得有些不爽,又有点担忧,琦琦胆子小,会不会不自在甚至会害怕?
而事实证明他想多了,李琦表现的镇定自若,似乎对这种场面见怪不怪。因为上辈子莫书砚经常带她来这里用餐,所以她对这里倒是挺熟悉。即使四面豪贵云集,她也淡定的不得了,而且她上辈子可是跟莫书砚订过婚的女人,这种场面简直太小菜了好吗。
莫书砚忍不住低声笑了起来,他好像小看了他的琪琪了!
听到男人低沉悦耳的笑声,李琦歪头怪异地看他,用眼神问他到底怎么了,莫书砚轻轻摇摇头,拉着她的小手走进他预留的包厢。
像莫书砚这种身份地位的人,大多不愿意和别人共享包厢,所以他在B市各个有名的餐厅和会所都预留了自己的专用包厢,全年付费。自然不例外。李琦当初知道这件事的时候,一边感叹这些有钱人真该FFF,一边又为这些vip专用包厢的豪华奢侈而惊叹。人的劣根性啊!
莫书砚想着李琦逛了这么久大概饿了,点了几道上得快的菜,又点了几道招牌菜便挥手让服务员离开。
李琦没有坐下,而是兴冲冲走到水景箱旁边,果然,小五懒洋洋趴在一棵水草旁边睡觉,现在的小五还很小,它长长的尾巴好似龙尾,头背覆以大块角质硬壳,上喙钩曲呈鹰嘴状,背甲棕褐色。看起来就像个英武不凡的小将军。
莫书砚看她对小五很感兴趣的样子,便道:
“这只乌龟叫小五,是我之前去A市爬山的时候遇到的,它当时受了伤,觉得有缘便带回来养了。”
这些李琦自然是知道的,不仅如此,她知道的还多着呢,“这是鹰嘴龙尾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你随随便便就带回来啦!”
“小丫头,懂得还挺多。”莫书砚见她古灵精怪的模样,忍不住上前揉了揉她的头发。
“放心吧,在我这里只会比野外更安全,等它成熟,我自会放它离开的。”
李琦当然知道啊,前世陪他一起去放小五的可不就是她么,刚刚那样说只是为了逗他罢了。
“鹰嘴龙尾龟喜欢生活在满是巨砾和碎石的,水流湍急的山涧中。”莫书砚没头没尾地说了这么一句,李琦疑惑看他,莫书砚见她迷迷糊糊的,只轻笑拉她去入座,不再多说。
李琦逛了半天确实饿了,便乖乖坐着等着吃了。
不愧是B市最有名的餐厅,食物绝对是色香味俱佳,李琦虽然来这里用餐过许多次,可是对这里的美食依然没什么抵抗力,只专心致志地用餐,其他什么都抛诸脑后了。
莫书砚见她用餐礼仪虽然并不规范,但是一举一动都让他看得舒服,似乎每一个动作都是照着他的喜好来的,连咀嚼时鼓动的两腮都让他觉得可爱的紧,愈发觉得这只小白兔就是个宝贝。莫书砚不知道的是,李琦的用餐礼仪全是前世的他手把手教导的,这丫头脾气又倔又拧,当初他又是哄又是骗,费了许多心思才有了现在的成就,当然合他自己的心意。所以说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两个人一个吃的兴高采烈,一个看的赏心悦目,正两厢得宜,却听门外有敲门声。
在除非客人按传呼器叫人,否则不会有服务人员擅自来打扰。而且商场上的人也都约定俗成,在私下用餐的时候不可互相打扰。
莫书砚皱了皱眉,叫了声“进”。
李琦才不管是谁呢,只顾着吃,却不防一阵冷意袭来,她一下子僵住了,不用抬头她也知道是谁!这几乎能冻死人的眼神,这自动制冷的气场,除了那个冰块一样的男人——韩辛有,还能是谁?!
她几乎反射性的放下筷子捂着脖子就想往莫书砚身后钻,这个男人是她上辈子最惧怕今生最不想接触的人!
莫书砚连忙的揽着窜到身边的受了惊吓的小白兔,这种被全心依赖的感觉让他心情很好,摸了摸她软绵绵的头发。才看向韩辛有,好笑道:
“辛有,早让你收敛下你浑身的冷气,看,吓到我家琦琦了。”
“书砚哥。”韩辛有的语气依然冰冷,却明显带着熟捻和温和,李琦前世就了解清楚了,除了面对从小一起长大的莫书砚,还有安家大少安旭阳,他对其他的人永远都是冷漠的,即使是他的家人也一样。
韩辛有,现在还只是个刚出道的小有名气的新生代歌手,虽然李琦很怕他,却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的相貌确实是无可挑剔,哪怕面无表情,相貌也俊美如天神一般让人只敢仰望,当然,李琦是看也不想看他。这个男人在五年后的世界已经是个红遍全球的天王巨星,他的歌声也被专家评定为人类最华丽动人的音乐,全球亿万粉丝称呼他为冰之王子。
而这个被当作天神崇拜的王子般的人物,却没有天神的胸怀和宽容,李琦已经不记得当初是怎么得罪这个男人了,只记得这个在别人面前永远面无表情的男人,在见到她的时候,总是带着厌恶的看着蟑螂一样的表情,甚至好几次在无人的时候狠狠掐着她的脖子冷冰冰问,“你为什么不去死?”李琦是那种无论什么时候都倔强不服输的人,否则也不会跟莫书砚对着干那么久,可即使是这样,在被这样一个在众人眼中那样完美的男人毫不掩饰地厌恶时,也难免会产生自我厌恶的感觉,甚至到最后她自己也会不由自主问自己,“我为什么不去死呢?”后来呢,她总算是死了,不知道韩辛有知道这个消息后,是不是终于高兴了满意了,他那张厌恶她的嘴脸是不是终于有了改变。
前世种种已然过去,而今生她和韩辛有才是第一次见面。不论前世如何,今生李琦不想和这个男人有任何牵扯。她惹不起难道还躲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