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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5 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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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坐在公交车前排,戴上耳机。

    车窗之外是不断流转的风景,我却无暇顾及。抬眼,就是公交车前方的反光镜,从那片小小的镜子里,我能看见她。但她看不见我,因为从她和那个男生一起就座以后,眼睛就一直看着窗外,从没向我这边看过。

    说实话,我有点儿沮丧。

    我脑海里依旧留存着刚刚的画面。我曾说过,上帝在创造我的时候,忘了给予我一种叫做“遗忘”的能力。很多辗转反侧的夜晚,我躺在床上,从我有记忆以来发生的所有事就会像放电影一样呈现在我脑海里,在我这里,长期记忆和短期记忆皆等同于永久记忆。就像我忘不了她的视线刚刚顺着我的耳机线向上看,一直看到我的脸时,那一瞬间的惊愕。

    朝鲜有部名为《鲜花盛开的村庄》的电影,这部拍摄于1967年的影片里面有一句很经典的台词:“漂亮的脸蛋上能长出大米来吗?”我从没认为外表有多重要,但就在那一瞬间,我开始担心我额角生的那粒痘痘。

    她不是多惊艳的女孩子,见过秦臻那种女生的人再见她,绝对不会从外表上给予她什么肯定的评价,但有时候两个人相见,在于舒服两个字。在我眼里,她鼻梁上那几颗小小的雀斑只会让她更加可爱,她直直望着我的时候,眼睛里反射出来的那种光芒令我此生难忘。

    她是个特别的女孩子。

    我有且只有这样的想法。在当时。

    我自私且自负地认为,我化解了她此时的危机,她心里对我的印象不会差。

    但我似乎错了。我一直看着反光镜,我挂着的耳机甚至根本没有播放音乐,也是为了造成我没有在偷听他们谈话的假象。我心里迫切的希望她能回头偷偷地怯怯地看着我,就像很多年前的秦臻那样,但我真的错了。

    她自始至终都没有往这边看的意思。

    我以前看过一句话,说女人爱上一个男人的时候,智商会急剧下降。

    似乎这话用在我这个男人身上同样生效。

    四岁以前,我母亲依然健在,那时我还不知道我这种世界上加起来没几个人会得的病叫什么名字,却争气地在出生两周之后成功喊出了“妈妈”,在所有人都以为我是什么天才的时候,我的大脑不负众望的留住了两周之后所有的记忆。我爸常常自豪地在所有人面前夸耀他生了一个绝世好儿子,并以此为名招来了记者和研究者,在他们告诉我爸这不是什么超能力而是一种罕见的精神疾病的时候,我爸气愤的轰走了所有前来拜访的人,并拒绝了想要刻意将此事渲染夸大报道的电视台。

    “你的高智商是与生俱来的,那根本不是什么病。”

    在我至此活在世上的十六年里,这句话他对我说过241次。

    而我所谓的“高智商”,因为一个微不足道的女人急转直下。

    在她身边那个男人没头没脑地邀请我同游时,我几乎毫不犹豫地拒绝了。我希望从她眼中看到一点儿叫做“失望”的情绪,可惜没有。这让我很是恼火。我的眼神开始不受控制的向她望去,而每次我看向她的时候,她都在一眨不眨地看着我,面对一个陌生男人的眼神时,她竟然丝毫没有胆怯或害羞,而是带着一种类似审视的眼神回望着他。

    我随口胡诌了一个理由,而遇到秦臻,却也是意料之外。

    当我从公交车上走下来的时候,夕阳像是瞬间染红了天上的霞光,然后我看见了秦臻,她从星巴克走出来,扔掉了一个原本盛放咖啡的空杯子,她看见我,娴熟地挽上我的胳膊。我像是故意从她身边走过。身边的秦臻毫无察觉,我的眼光却几乎是在那一瞬间与她交汇。

    我心里泛起一种温暖的奇怪的感觉,瞬间把我扑通扑通的心脏烧了个寸草不生。

    我想,我就是在那一瞬间,爱上这个女人的。

    【番外·祸斗】

    本周天气:气温骤降周记一篇姓名:顾莞莞

    放周假的时候,我去了酒吧。

    李明嫣也在,作为酒吧老板娘,那时候她正站在台上唱歌,像捍卫一片神圣的领土一般。她微微阖着的双眸尽情诠释了千娇百媚,眼波回转潋滟,风韵十足。她的声音不似那种清脆动听,而是包含了流年岁月残酷洗礼后的凤凰涅槃,是浴火重生的淋漓尽致。

    然后姜同尘走了进来,他压根儿没有注意到我,径直走向台上,李明嫣正忘我地投入在歌声与音乐里,并没有发现他已经来到自己身后。然后他轻轻地抱住她,就像抱住一件易碎的工艺品一样。她张开眼睛,轻轻吻着他,说:你的好妹妹来了。

    姜同尘瞥了我一眼,然后放开手,对着她笑了笑,满脸的幸福。他再次轻轻吻过她的额角,说:“等我”。

    这才朝我走过来。

    “有事儿”他随意地坐在我对面。

    我笑而不语。

    然后他走过来,对着我耳语。

    我朝他做了个鬼脸。

    我承认,我艳羡你们的爱情,你在我心里的形象伟岸过,复而黯淡无光。

    我以前是那么的不了解你。

    还有,你问我他说了什么?

    不好意思。

    这是秘密。

    李九嫣的歌声还在我身后婉转悠扬,而我也相信,它会一直如此悠扬——

    李明朗曾经跟我说过李明嫣的事,她的身份很多,旅行作家,慈善家,酒吧老板,驻唱歌手。我喜欢她。

    神秘,孤傲,那么的美。

    说到李明朗,他倒是每周都会来找我结伴回家,一起挤公交车的时候,他常常身先士卒挡在我前面的样子,这让我肯定了他对我的感觉。

    而我总会在他表明心意之前很顺利地岔开话题。

    他也不再说下去。

    我承认,我暂时和陆祺成为陌生人,但这并不代表我对他的喜欢减少一分。

    秦臻是比陆祺小几个月的表妹。但说是表妹,其实他们一丁点儿的血缘关系都没有,秦臻是陆祺小姨的孩子,我见过她。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陆祺的小提琴很厉害,他曾经去澳大利亚演奏过。而在那偌大的,神圣的一方红毯上,他的侧脸沐浴着光芒。秦臻唱着歌,她的歌声悠扬动听,和她的外貌一样甜美。

    他们两个相得益彰,好似一对金童玉女。

    我承认,我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嫉妒的。

    要说时间过得快,也很快。升上高中的前一个月如同白驹过隙,一晃眼的功夫,高一时光就损失了小半,我抱着我的小心思在这个班级里活的悄无声息,所以人似乎都忘记了那个自我介绍时口不择言的女生,我甚至自己向木头老师申请了文艺委员的职位。我喜欢文字,这几乎成为我们宿舍人人知道的秘密。

    我曾经和秦臻、孟夏开玩笑,口出狂言:“等着吧,有朝一日我拿个诺贝尔文学奖给你们看看。”

    秦臻也说:“未来的王菲二号就是我啦!”

    孟夏涨红了脸,想了半天,最后说:“等着吧,我以后的老公肯定是个超级有胸肌的男人!”

    这样的生活,很好。

    另外。

    我终于知道苍灵口中的祸斗是何许人也。

    还记得那个“第四人”吗。

    她生了一张和苍灵相似度爆棚的脸。

    我再次见到祸斗的时候,她正一个人在厕所里抽烟。

    我不以为我有什么必要和她产生瓜葛,甚至于想把她从我心里彻底格式化,今后的时光可以全然陌路才好。

    直到那一天。

    下午最后一节课是自习,英语老师那个白胖和善的中年妇女有事离开,我安安静静地坐在教室里写我的英语作业,和其他高中一样,一中的A等班制度是传统,我奋力考进来的班级充斥着压力,仅仅是高一,我却已经习惯了整个教室里鸦雀无声的样子。

    然后教室原本紧闭的门被猝不及防地打开了,一个化了浓妆的艺术生走进来,我见过她,她曾经和祸斗一起在厕所里抽过烟。她几乎是直奔我而来,然后歪着头,面无表情地说,“顾莞莞,她想跟你谈谈。”

    我没有说话,站起来跟着她走。

    然后有人从后面抓住了我的胳膊,我回头看,是陆祺。

    “出什么事儿了吗。”他问我。

    “不知道。”我回答。

    “要我帮忙吗。”他依然没有放开手,我的脸开始迅速涨红,我抽出手来,说了声不用,然后逃也似的离开。

    那个女生把我带到天台上,然后就离开了。她以一种奇怪的姿势蹲在天台的角落里,见我来了,她缓缓站起来,看上去像是生在狂风中的一棵枯草。

    我慢慢靠近她,小心翼翼。

    “你来了。”她没看我,低着头。

    “是。”

    “还记得我吗”她问,眼底是近乎绝望的祈求。

    我看着她乱糟糟的短发。眼睛很大却无神,薄唇紧抿,皮肤苍白,衬得她的黑眼圈异常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