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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一分钱的提成

作者:最后一只蚂蚁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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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续两天的新歌演唱会,取得了空前的好效果,可以说《词刊》、《京城晚报》两家单位,实现了他们最初的目的。

    除去乐队、场地等各种各样的支出费用,最后,《词刊》、《京城晚报》各自分到了2000多元的利润。

    文飞阳代表《词刊》去《京城晚报》拿钱的时候,听到了这样一个意外的消息。

    京城唱片社当时在新歌演唱会现场,架设了一个麦克风,将现场演出的新歌准备灌制成唱片对外发行。

    得知这个情况之后,文飞阳马上就到总编辑办公室找到了纪罡,他从纪罡的口中得到明确的答复,《京城晚报》并没有授权唱片社出唱片。

    文飞阳立刻拿上钱就回到了单位,他将这些钱交给财务以后,就来到了晓新的办公室。

    “主编,京城唱片社打算将演唱会上的那些新歌,全部灌制成唱片对外发行,这件事你同意了吗?”

    面对着文飞阳的疑问,晓新是一头雾水。

    “飞阳,这件事他们没有给我说过啊?是不是晚报那边答应的?”

    “主编,我已经问过晚报了,他们也没有同意对方做这件事。”

    晓新看着一脸焦急之色的文飞阳,就知道他一定是有什么想法。

    “飞阳,你有什么话就直说吧?不要在藏着掖着了?”

    “主编,我认为咱们忙前忙后累了个半死,最后,这好处不能够让京城唱片社一家给独吞了吧?”

    文飞阳立刻就把事情的好处给点明了。

    “飞阳,还是你们年轻人脑子灵光,差一点就放跑了这条大鱼,你赶紧去京城唱片社走一趟,想怎么办你自己定,总之这件事咱们不能够吃亏!”

    晓新一下子就明白了其中利害关系,这是白花花的银子啊!谁不喜欢!

    文飞阳骑上自行车一路飞驰,就来到了位于北复兴门外大街2号的京城唱片社。

    问清楚了社长的办公室以后,文飞阳直接就敲响了房间的门。

    “进来吧!门开着呐!”

    文飞阳推开门走进去以后,看见了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头坐在桌子后面。

    “小伙子,你有什么事吗?”

    老头摘下眼镜问了文飞阳一句。

    “您就是唱片社的左社长吧?”

    “对啊!”

    “我是《词刊》编辑部的,我的名字叫文飞阳,今天是来找你们单位谈一件事的?”

    文飞阳说明了自己的单位和来意。

    “噢,年轻人,你有什么就尽管说,我听着呐。”

    “我听说你们单位,打算将新歌演唱会上的所有歌曲,全部都灌制成唱片然后对外发行?”

    老头没有任何犹豫就回答了文飞阳的问题。

    “你说的不错,我们不是打算,而是已经确定了马上就要做这件事。”

    “我想问一下,你们这一次准备发行多少张唱片?”

    “第一期暂时先确定了10万张,然后,在根据效果看看是否需要做第二次发行,怎么了?这件事好像是与你们单位没有什么关系吧?”

    老头感觉到文飞阳来者不善。

    “你说这件事与我们单位没有关系就错了,新歌演唱会是由我们与晚报共同组织的,请问,你们发行唱片是否得到我们的授权了?”

    文飞阳的话令老头非常不高兴。

    “授权?我们在现场架设了麦克风,这件事就不需要什么授权了吧?”

    老头的理解原来是这个样子的。

    “左社长,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你们唱片社到现场去录制,这件事没有什么疑义,可你们打算录制下来去发行销售,这件事就另当别论了?”

    文飞阳的话让老头开始生气来了。

    “年轻人,我倒是想要听一听,另当别论是个什么样子?”

    “左社长,我刚才没有对你说清楚,此次新歌演唱会上的歌曲,全部都是由我作词、谱曲的,所以,我有这些歌曲的所有着作权和出版权。”

    “年轻人,我好像是听明白了你的意思,你是不是说我们想要做这件事,就必须要得到你的同意?”

    老头反问了文飞阳一句。

    “你理解的非常正确,这件事如果不经过我的同意就去做,可以说你们就是在侵权,在违法?”

    “一派胡言,就算是你写出来的歌,难道说不是让大家去演唱的吗?大家演唱的时候是不是也需要你同意?是不是也侵权了呢?”

    老头马上就大声训斥起文飞阳来。

    “如果说他们是自己唱,没有涉及到用演唱歌曲来谋利的话,就不算是侵权,反之,如果他们从中获取了自己利益,那就是侵权。”

    文飞阳彻底的激怒了老头。

    “你走吧!这件事我们没有错,你说的那个什么着作权和出版权与我们没有关系,我还有事。”

    文飞阳没有想到老头竟然给自己下达了逐客令。

    “左社长,你作为一社之长,我觉得应该多学习一下,有关着作权和出版权方面的法律规定,否则,这件事我会在法庭上与你们会面的。”

    文飞阳说罢就离开了京城唱片社。

    之所以要这样寸步不让,文飞阳明白这不仅仅是赚一次钱,更是给所有出版部门立规矩的机会。

    音乐界最诡异的事,就是歌火了,唱歌的人也火了,可却是与词、曲作者没有什么关系,特别是在经济上更是损失巨大。

    回到单位以后的文飞阳,将自己在京城唱片社的遭遇给晓新说了一遍。

    “飞阳,这件事你做的非常对,我不仅仅是代表我个人,同时,也代表《词刊》编辑部支持你这样做。”

    “如果,京城唱片社真的敢一意孤行,我们就与对方在法庭上相见。”

    晓新的话令文飞阳深受感动。

    “主编,我衷心的谢谢你的理解、支持。”

    一个星期以后,《京城晚报》的总编辑纪罡给晓新打过电话来了。

    “唱片社那边想与我们两个单位商量一下新歌唱片的事情,你看看这件事咱们应该怎么办?”

    “我早就想好了,这件事就交给文飞阳去与他们交涉,你看怎么样?”

    晓新决定解铃还须系铃人。

    最终,文飞阳通过谈判与唱片社达成了这样的协议。

    在新歌唱片的总收入里,词、曲作者、演唱者,分别从每张唱片的销售款中抽取一分钱。

    然后,《词刊》、《京城晚报》与唱片社三家,再从新歌唱片纯利润中各自获取三分之一。

    这样一来,基本上就是皆大欢喜的结局,主办方、发行方、词、曲作者、演唱者都满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