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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搏一搏

作者:来不及忧伤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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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要离开龙墓,其实并不困难。

    他可以用大师级打洞技能,一路打到龙墓入口。

    真正困难的是出去之后,如何逃脱那些强大修士地扑杀?

    龙墓内外之间有一层禁制阻隔着,想要离开龙墓,只能从那个被定住的出入口那里出去。

    否则的话,他可以一路打洞,打到天涯海角。

    但显然,这种情况只能YY一下。

    在这龙墓之中,他觉得自己已经强无敌。但还没膨胀到连那些高级修士都不放在眼里的地步,那不是真强,那是愚蠢。

    想要在那些强大修士眼皮底下逃脱,悄悄溜走是不可能的。

    所以,他需要找个援手,其实就是找根金大腿来抱一抱。

    而他知道的金大腿有两条,一条是那位巡天司左司命林道玄。

    林道玄是林茵茵的大伯,这个关系,他已经从那些少年修士口中偷偷听到了,这不是什么大秘密。

    另一条金大腿,就是那位青溪镇夫子陆夫子。

    虽然他不清楚这位陆夫子是什么来头,但能让林道玄吃瘪,就绝非寻常人物,再差也是和林道玄同一级别的强者。

    这个世界的儒门,是个奇葩一样的庞然大物,它可以和道门佛门叫板,不是世俗势力叫板,而是武力值上叫板。

    要知道,这个世界可是一个仙神世界。

    在这样的世界里,儒家在武力值上也能和道门佛门叫板,想想都能让人觉得,太特么不可思议了!

    不过方寸不需要去管他们儒家奇不奇葩,他只要能够顺利抱住陆夫子这根金大腿,那他的小命就有救了。

    另外,他还从那些少年修士嘴里偷听到,青溪镇少年能够先宗门弟子一步进入龙墓,真正的功臣,其实就是他方寸。

    从这个角度来看,青溪镇上下,都欠他方寸一份人情。

    当然,人家要是不认,他也没辙,毕竟人家也没求他帮忙。

    但不管如何,这是一个机会,他需要赌一赌,除非他真的在这龙墓之中呆上一甲子时间。

    可他觉得,留在龙墓之中,也不见得就能活着。

    龙墓之中没有任何活着的动物,就是一个很不友好的信号。方寸也不知道,留在龙墓之中,是不是等于自杀?

    所以,两边都不确定的情况下,他不介意搏一搏。

    搏赢了,那就生。搏输了,那就死。总比在这里提心吊胆地担忧自己明天会不会死要强些!

    有了抉择之后,方寸便开始琢磨起那些青溪镇的少年们。

    想来想去,方寸觉得,似乎也只有那个小女孩可以靠近了。

    其他人,见到他就想顺手杀了他,实在是不可理喻,丧心病狂!

    于是,方寸开始在龙墓之中寻找起那小女孩来。

    为了找那个小女孩,方寸花了一天时间,这才在一个山洞里找到她的身影。方寸找到她的时候,她已不知昏迷过去多久。

    山洞通道蜿蜒曲折,但内中却并不昏暗,有荧光点点嵌于壁上。

    小女孩仰躺于地,脸色发白,双唇干裂,呼吸微弱,若非方寸贴着她的脖子,还能感受到一丝微弱的脉搏,还以为她死了。

    她身上穿着沾着泥土草屑的粗布短衣,脚下一是双草鞋,露出的脚趾沾着泥,手上还戴着一对猩红色的露指拳套。

    华丽的拳套上布满神秘纹路,光晕流转,看起来很不凡的样子。

    看到这小姑娘手中戴着这样一双华丽拳套,方寸就知道,这小丫头走了狗屎运了。

    这个山洞几天前他就来过,不过上次他来的时候,这山洞里面拳芒闪烁,时有轰隆声响,若非逃得快,他差点就被那拳芒一拳轰扁。

    没错!这是拒绝过他的仙兵之一。

    事实上,龙墓之中所藏十三件仙兵,都曾拒绝过他,它们都看不上他这只小虫子。

    这是方寸的伤心事之一。

    然而从这也可以看出,这个小姑娘,绝对是有大气运之人。

    之前被他吃掉的那颗虚空龙游之术神通果实,和她就有关系,否则她一个小姑娘,怎么可能呆在那种地方?

    “希望你不要在醒来之后忘恩负义才好!”

    方寸心里嘀咕着,从腹中吐出一株灵药,一边用爪子使劲挤捏灵药,一边扳开她的双唇,将挤出的灵药汁滴在她的嘴里。

    大概半个时辰后,小女孩的手指微微动了动,继而眼皮微颤。

    没多久,她睁开眼来,有些呆滞地转了转眼球,而后吃力地从地上爬起,接着扭头四顾,然后看到了方寸。

    一人一龙,就这么大眼瞪小眼。

    不过方寸此时的动作有些古怪,他人立着,后爪一爪在前,一爪在后,身子向左后侧斜,大有一有不对就闪离的架势。

    “呃!原来是一只小虫,我还以为是条小龙哩!”

    她自言自语,而后抬手拍了拍自己的脑门。

    当她看到自己手中那双拳套时,她不由露出开心的神色,翻着双手,观看了起来,完全将方寸这条救命恩龙给忘到一边去了。

    方寸对此无言以对,这女孩的神经是有多大条?

    不过无言之余,他也微微松了口气,至少这女孩没有像其他人那样见到他就想扁死他,这是一个不错的信号。

    于是他收起了这个动作,抬起爪,在地上写着,“女娃娃,你会识字吗?”

    想了想,他又改成了,“女娃,识字否?”

    方寸终于明白,为何古人记录事件时总喜欢用文言文了,这可以少写多少笔啊!不仅省事,省墨,还省纸张。

    也难怪那些读书人没事就喜欢每日‘三省’吾身。

    写完之后,他上前伸爪,捅了捅女孩的腿,指着那些字。

    女孩愕然,重首看着它,然后才看向那些字。

    “咦?你这小虫虫还懂识文断字?”她讶然了,“难道你是一只虫精?一定是了!否则怎可能有这般智慧?陆夫子没有骗我,果然天下万物皆有灵,皆可成精怪,真是太奇妙了!”

    “我是龙!”他又写道。

    小女孩愣了下,嘀咕起来,“明明是一条虫,还硬要装龙!”

    被一个小女孩鄙视,方寸好气,但想到自己还要利用这个小女孩为自己脱困,他选择忍了,不和这不懂事的小女娃一般见识!

    而且,她会识字,这才难得啊!

    原本看她穿得这么寒酸,还担心她不识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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