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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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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城。

    柏木和林氏千金订婚的场地游轮是由裴氏赞助的,这座游轮是裴老三花高价打造的,飘在临城海岸。

    游轮巨大且华丽浪漫到奢靡。

    此刻还是白天,岸边都已经摆上了露天餐桌,用来接待媒体和未受邀约的客人。还未到中午,游轮至岸上已经聚满接近数百人。

    天气晴朗,微风白云都在这里,只有他想要的人不在这里。他发了一条信息给司晴,然后凝望着窗外被阳光笼罩的城市,等了很久才有一条回复。他看着手机上的两个字,缓缓地,露出一个放松的笑容。

    小秘书:我等你。:)

    她愿意等他!愿意等!看到这个回复,他真真是愉快的像个得到最好玩具的孩子一样。那条信息很快的就一一删除了,在删除之前他都备份在云盘里,他可不想日后都没有一点东西可以用来回忆现在。他看着最后的那个微笑表情就想起初次见到她的那个时候。很多时候,有些人,只要有一面让你有了触动,哪怕是一点,那么,这一生都足以记住那个人。而柏木就是这样,他忘不掉了,因为,触动的太深,连根拔起会很疼,疼的失去了勇气。

    酒店高层处的私人休息室内。

    长长的镜子前。

    柏木一边系着领带,一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今天,他就得要和另一个女人手牵手,成为名义上的未婚夫妻,仿佛就已经确定了他们之间的所谓的感情。他看着镜子角落里出现的另一个人。

    林娇娇偷偷的跑到这边的休息室来,妆容精致,脸上一副甜甜的笑容,粉色的唇,皓白的牙齿,她提着裙子,走到柏木身后,从身后捂住他的眼睛,装出粗鲁的声音:“猜猜我是谁?”

    柏木冰冷的唇角微微扬起。“我的未婚妻。”裤兜里握住拳头的手指渐渐放松。

    ******

    游轮的后门,延接至岸边的楼梯边。

    ‘听闻’花店招牌的车子停在门口,里面的人还没下车就被守着楼梯的保安阻止了,领着他们将车开到停车场,然后顺便帮他们从这边开始搬花盆进去。

    短短一天之内,柏木就已经将南江市的‘听闻’花店整弄到了临城,依李雨铉的要求,将花店开在了临城大学附近,戈丞也正好回到学校。来这儿的第一天,因为这俩兄弟长相英俊,尤其是李雨铉的那张脸和酒窝带来的活力,让附近大学的女学生一传十,十传百的让李雨铉和他花店的名声响了起来,女学生都快踏破这店门了。

    戈丞打趣的只说:“如今看脸的世界,真是忒凶残啊,哥,你以后种花是不是得特累啊。”

    李雨铉坏笑一声,露出酒窝,“那你就帮忙啊。”

    李雨铉将那些花小心翼翼的一一摆放在推车上,后面的戈丞戴着酒红色的鸭舌帽,嚼着口香糖问:“哥,柏木是不是成心的啊,让我们做这苦力。”

    “快点搬,搬完得打电话给老姐。”李雨铉推着车往前走。他穿着深灰色的九分裤,运动鞋,五分袖的浅色格子衫,手腕上戴着运动型手表。活力的青年男人,长相英俊,笑起来又是活力四射,很有礼貌,走到哪里都会有女性停驻多看几眼。身后的戈丞戴着鸭舌帽,低着头,看不到表情,在心里不停地抱怨。

    与此同时,一辆宾利稳稳的停在游轮正门的红毯大道上。穿着白色制服的门童看到车子,立时上前开车门。第一个下车的人是个穿着纯黑色T恤壮硕的男人,因为身材的壮硕,让T恤穿在身上是紧绷绷的,再下车的人是一个穿着牛仔裤的女生,手里还抱着一个大大的方盒子,一脸茫然却又惊喜的到处张望。

    “姜辛尼,你是不是找虐,让你换好衣服再来,你穿的这都是什么鬼。”沈慕则下了车,径直走向后车厢,看了一眼姜辛尼,说完绕到车厢后面拿出轮椅,放到车门前。

    门童睁大眼睛,看着这一幕。都听说今天的订婚礼,江氏集团的两位少爷都会出席,这个人就是那个很少出席公众场合的江大少吗?可......那轮椅?门童心虚的目光让一旁的姜辛尼挑了挑眉,她朝着门童走过来,将盒子扔在他怀里,挡住他的心虚又渴望的视线,“可以请你带我去换衣的地方去吗?”

    就在这个时候,一大批记者蜂拥而来。姜辛尼闻声转过视线,眉头一皱,动作迅速的拍了拍火鸟的肩膀,“喂,搞事的来了。”话音一落,她张开双臂去挡住蜂拥而来的记者,嘈杂的声音一瞬间围堵在这里。酒店内的人纷纷都出来一探究竟。

    ——江氏大少现身林氏千金订婚礼现场!

    此类标题很快的就出现在媒体上。

    沈慕则扶着江时白坐到轮椅上,薄薄的毯子盖到他的膝盖上。周围的嘈杂让江时白紧紧的锁住眉头,视线轻轻一抬,越过沈慕则直直的落在侧面挡住记者的姜辛尼。

    姜辛尼看到一个摄像头就一拳头挡过去,被挡的记者短暂的停顿后,根本就不管姜辛尼的存在,只是一昧的将摄像头对着江时白所在的方向。

    现在是上午十点多钟,日光还不算太强烈。整个酒店门口都被突然出现的记者围堵住,所有人都被这一幕吸引住。他们没想到向来不出现在公众场合的江大少居然会在这里现身。媒体也不知道从哪里得来的消息,江大少一到这儿,那些记者就跟闻到骨头的狗一样追到这儿来。

    “姜辛尼。”江时白尽量提高声音。沈慕则回过头,捂了捂额头,“火鸟,把姜辛尼拉过来。”其余的保镖坚固的挡住记者,不让他们有一点靠近大少的可能。

    忽然——

    一个记者的摄像机因为众人的推挤而转了个方向——

    姜辛尼的目光回到江时白的身上,火鸟正朝着姜辛尼过来——

    江时白抿住嘴唇。

    ——摄像机撞向姜辛尼的额角。

    姜辛尼疼的反射性的挥手朝着摄像头推过去。“我......”

    “姜辛尼,过来!”江时白说完话,忍不住低低的咳嗽起来。姜辛尼一愣,忙忙奔到江时白身边,低着头,关切的问:“你没事吧?”

    沈慕则握拳一手轻轻的磕在姜辛尼的后脑勺上,“没看到有其他的保镖吗?这事是你做的吗?还有,大少有说不让拍吗?”

    “啊?......我以为一直都不让拍的。”他是残废啊......怎么能拍呢?她一直都是这样想的呀。

    “那是以前。”沈慕则看向她的额角。“你流血了。”他伸出手轻轻的触了下她的额角,她疼的吸了口气,笑着说:“哎,疼死了。”

    沈慕则翻了个白眼。“我有创口贴。”

    “你怎么会有?”

    “因为我不相信你是打架王。”他从裤兜里掏出色彩花样的创口贴,正要贴上去的时候,姜辛尼抱怨了一句:“好丑的创口贴。”沈慕则手指一顿,然后重重的贴上她的额角,“丑也是你丑!”

    江时白扭过头,看到她额角的上血迹,下巴的线条瞬时冷硬起来,,目光一寒。他叫住火鸟:“联系林生力,让他把这些记者全都给我赶出去!”

    那些记者听到这话,话筒一一对上江时白。“江大少,和你弟弟江沉相比,你觉得谁更有资格继承江氏集团?”突然一个记者发话。姜辛尼看过去,是一个年轻的女记者,高颧骨,斜刘海,一看那张脸就知道是不讨喜的人!姜辛尼大步走过去,却被火鸟拉住。

    火鸟张大眼睛,吞了吞一口唾沫。“姜辛尼......”然而,他的话还没江时白的有效——“姜辛尼,你过来。”江时白话音一落,辛尼就立时回到江时白身边,就像什么呢?......是了,像沈慕则之前说的‘犬’,而大少则称为‘狗’。他记得当时的原话是:

    沈慕则说:姜辛尼会是一条忠心的犬。

    大少说:呵,狗就是狗,犬是什么。

    “你去换衣服。”江时白看着她的眼睛说。她的眼睛就和她的拳头一样,那么的不听话,非要牵扯着他的思绪。他想,这样不听话的手下,他怎么会有这么好的脾气纵容她?他觉得非常的不可思议。

    同样觉得不可思议的——

    ——远处。搬花到酒店大堂的李雨铉停驻在那里,透过旋转的玻璃门,看到了这一幕,也看到了那个女生。那个......让他觉得很健康的女生。他忽然想起这个女生在哪里见过了。

    第一次,公交车上,她说:“这下算是那一块钱了。”

    第二次,高速公路上,她一身血,用受伤又带着急切求生的眼神看着他。

    阳光透过云层的光线直直的扫在她的脸上,她抬起下巴,不爽的看着那些记者,那张脸上的眼睛露出来的东西就如夏日阳光一样,热情如火。

    没想到还会再遇见。

    他的心跳漏了一拍。从未有过的事情。他慌乱的别过脸,不再看那个女人。

    ——一辆车开过来,男人下车,站在记者人群身后,目光紧紧锁在她的身上。

    他看着这一幕,听着那句话低低笑了一声,果然还是和小时候一样。不过......她怎么会和江氏大少有关系?他警惕的看着江时白。过了很久,他转过身,没有再看辛尼,径直的朝着酒店内进去。

    江时白静静的看着她。阳光下,她的肤色在发亮,面孔上那双亮晶晶的眼睛让他看到了他想要的那种感觉。他重重的咳嗽起来。

    林生力的人赶到,极为效率的赶走那些记者。

    沈慕则冷哼:“沈沉那家伙也就这点本事。”

    姜辛尼目光紧追在旋转门身后。刚刚没看错吗?那是姜叶柽对吗?她脑子飞速运转,直到火鸟推着她往前走,她才回过神来,却没注意到江时白奇怪的眼神。

    沈慕则站在一旁,微微扯了扯唇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