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 车轮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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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承的掌几乎是与他的话一同出去的,但见说道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回梦掌”中的“梦回连营”已经攻向了敌人。这招“梦回连营”是“回梦掌”中变化最多也最为繁复的招式,叶承之所以使出这招就是想一招制敌,不再拖泥带水。
狗儿虽然得庄烈臣指点,武功已经有了大进,比之当时在街道上与叶承相遇时武功强了不少,但毕竟时日尚短,再加之他学武的资质的确平庸的紧,如何能够抵御叶承这招在上面已经浸润多年的“梦回连营”。
但见狗儿高呼一声,眼见得掌风冲着自己的胸膛击来,连忙双手回撤相护。当即狗儿只觉得一股内力真气扑面而来,但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叶承这招却仅仅只是虚招,不过是为了找出对方的破绽而已。
见狗儿回护之下,叶承身子一转已经到了左侧,又是两掌击出,狗儿猝不及防,连忙就地一个翻滚想要避开,但是还没等站起身来,只觉得脑后生风,叶承早已经到了他的身后。
这次叶承的双掌击出,狗儿已经是万难躲避。
“要完!”狗儿知道已经在所难免,索性把眼睛一闭牙关一咬,硬挺挺地站在那里。
“啪”的一声响,众人再去看去却不由得都是一声低呼,本以为叶承从后施展攻击,狗儿就算不死也必定是吐血负伤,但只见狗儿在这一击之下却仅仅是向前一个踉跄,继而跌倒在地,虽然摔得清脆,但除了皮肉之疼并无大碍。
叶承虽然鄙夷狗儿,但他有更长远的计划,所以不愿逞一时之快重伤狗儿,只是给他一个教训罢了。
“我......我还活着?”狗儿坐在地上直喘粗气,真如同一只斗败了但还心有余悸的犬一般。
“狗儿,还不快快起来谢叶少侠不杀之恩。”庄烈臣心中不悦,在一旁冷冷道。庄烈臣本以为狗儿能够在皇上跟前出彩,自己也算是露脸,没想到让人家戏耍于鼓掌之间,实在是大跌面子。不过他也从中看出一些端倪,不禁对这初次相逢的少年另眼相待。
狗儿这些年从一个底层士卒平步青云升到了朱棣身边的红人,别说叶承,就是一班在列的文武,他还有些看不起的,如今纵然庄烈臣是他师父,他也扭头不理,不去向叶承道谢。
庄烈臣暗暗呸了一声,心道这个废物不仅学武难成,还如此嚣张狂妄,实在是不可救药。但是碍于朱棣在场,庄烈臣也不好过分发作,当即也不去理会坐在地上的狗儿,转身对叶承说道:“这位少侠好俊的功夫,真乃江湖后生中的佼佼者,刚才这功夫更是扎实精妙,不知少侠师承何处,能否见告?”
“庄大侠过誉了,谁人不知庄大侠若论武功,实乃江湖翘楚,叶承不才,师父是有醉太白之称的陆离老前辈,只是晚辈武功平常,实在有辱恩施威名。”叶承拱手笑道。
此言一出,不仅是庄烈臣,就连一旁的道衍和尚也是为之一惊。
“陆离?你的师父就是江湖六侠之一的醉太白陆离?”庄烈臣似乎仍不能相信,又重复问了一遍。
“正是。”叶承答道。
“哈哈哈!怨不得、怨不得,狗儿你可听得清楚,这位少侠的师傅正是江湖中赫赫有名的醉太白陆离,你输在他徒儿的手中,不仅一点也不冤枉,还算是一件幸事呢!”庄烈臣仰天笑道。
但凡当世之人,不管身处庙堂还是身在江湖,几乎没有未曾听过六侠名号的,狗儿当然也不例外,但是此时他心中还满是愤恨,所以只是哼了一声,并不说话。
“都说遇高人不能交臂失之,遇到高人的徒弟也是如此,少侠受累,再教我一顽徒如何?”说话间庄烈臣从席中拿起酒壶斟满两樽酒,自己手持一樽,另一只递给了叶承。
叶承也不推辞,只是微微一笑接过酒樽道:“承蒙庄大侠抬爱,叶承莫敢不从。”
这时他身后的钟晴却又上来了小姐脾气,也不管什么皇宫皇上的了,在席间用清脆悦耳的声音说道:“庄大侠,你好歹也身为六侠之一,名号与陆离老前辈等齐,也好意思趁他老人家不在的时候用车**战来欺负他的徒儿吗?晴儿虽然是局外人,但也着实有些看不下去呢。”
这满场的文武,突然传来这样一声女孩子的清脆声音,不由得让众人纷纷看去,不仅是庄烈臣,就连朱棣的三个儿子朱高炽、朱高煦与朱高燧也不例外被声音所吸引。
但见钟晴今天身着一身淡黄色的罗衫,淡淡的妆容,秀发微盘,就像一块天然美玉,无任何雕饰,又如同出水芙蓉一般清丽脱俗。
庄烈臣微微一笑道:“这位姑娘是?”
郑和开口道:“这位钟晴姑娘与叶少侠一样,在崇明岛与三佛岛上都曾助我一臂之力,若非他们,郑某恐怕也无福消受这顿佳酿美食了。”
庄烈臣抚掌道:“自古英雄配美女,叶少侠真是令人着实羡慕啊。”
叶承看看钟晴,心中也涌现出无限暖意,不论什么时候,钟晴总是坚定的守护着自己,不想让自己吃一点亏、受一点苦、冒一点险。
“不碍事的晴儿,庄大侠只是想让他的徒弟与我以武会友,在圣上面前献艺罢了,况且我是晚辈,庄大侠又哪有不让我之理呢。”叶承说着就将手中的酒樽扬起,一饮而尽。
庄烈臣大笑道:“好!叶少侠快人快语,洒脱不羁,实在令庄某喜爱佩服,易公瑾,如此良机还不出来让少侠指点一二!”
只见庄烈臣一声喝毕,一道身影已经来到了近前,但见此人二十岁左右年纪,眉目清秀、中等身材,一身浅灰色衣衫,风姿绰约,与狗儿一比,真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只这一亮相,叶承就知道此人武功定然不弱,与那狗儿相比不可同日而语,恐怕这才是庄烈臣真正的得意门徒。
“公瑾,你随我学艺也有八年之久,今日能与醉太白陆老前辈的高徒一战,也算是你的造化,你可要好好表现,莫要辜负了师父的良苦用心。”庄烈臣用低沉的声音说道。
“师父放心就是,那套‘百合剑’我已经练了许久,正好可以与这位叶少侠一较高低。”这位叫易公瑾的年轻人一边笑着,一边从腰间抽出一把宝剑,原来此剑缠绕在腰间,是一把罕见的软剑。
叶承的掌几乎是与他的话一同出去的,但见说道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回梦掌”中的“梦回连营”已经攻向了敌人。这招“梦回连营”是“回梦掌”中变化最多也最为繁复的招式,叶承之所以使出这招就是想一招制敌,不再拖泥带水。
狗儿虽然得庄烈臣指点,武功已经有了大进,比之当时在街道上与叶承相遇时武功强了不少,但毕竟时日尚短,再加之他学武的资质的确平庸的紧,如何能够抵御叶承这招在上面已经浸润多年的“梦回连营”。
但见狗儿高呼一声,眼见得掌风冲着自己的胸膛击来,连忙双手回撤相护。当即狗儿只觉得一股内力真气扑面而来,但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叶承这招却仅仅只是虚招,不过是为了找出对方的破绽而已。
见狗儿回护之下,叶承身子一转已经到了左侧,又是两掌击出,狗儿猝不及防,连忙就地一个翻滚想要避开,但是还没等站起身来,只觉得脑后生风,叶承早已经到了他的身后。
这次叶承的双掌击出,狗儿已经是万难躲避。
“要完!”狗儿知道已经在所难免,索性把眼睛一闭牙关一咬,硬挺挺地站在那里。
“啪”的一声响,众人再去看去却不由得都是一声低呼,本以为叶承从后施展攻击,狗儿就算不死也必定是吐血负伤,但只见狗儿在这一击之下却仅仅是向前一个踉跄,继而跌倒在地,虽然摔得清脆,但除了皮肉之疼并无大碍。
叶承虽然鄙夷狗儿,但他有更长远的计划,所以不愿逞一时之快重伤狗儿,只是给他一个教训罢了。
“我......我还活着?”狗儿坐在地上直喘粗气,真如同一只斗败了但还心有余悸的犬一般。
“狗儿,还不快快起来谢叶少侠不杀之恩。”庄烈臣心中不悦,在一旁冷冷道。庄烈臣本以为狗儿能够在皇上跟前出彩,自己也算是露脸,没想到让人家戏耍于鼓掌之间,实在是大跌面子。不过他也从中看出一些端倪,不禁对这初次相逢的少年另眼相待。
狗儿这些年从一个底层士卒平步青云升到了朱棣身边的红人,别说叶承,就是一班在列的文武,他还有些看不起的,如今纵然庄烈臣是他师父,他也扭头不理,不去向叶承道谢。
庄烈臣暗暗呸了一声,心道这个废物不仅学武难成,还如此嚣张狂妄,实在是不可救药。但是碍于朱棣在场,庄烈臣也不好过分发作,当即也不去理会坐在地上的狗儿,转身对叶承说道:“这位少侠好俊的功夫,真乃江湖后生中的佼佼者,刚才这功夫更是扎实精妙,不知少侠师承何处,能否见告?”
“庄大侠过誉了,谁人不知庄大侠若论武功,实乃江湖翘楚,叶承不才,师父是有醉太白之称的陆离老前辈,只是晚辈武功平常,实在有辱恩施威名。”叶承拱手笑道。
此言一出,不仅是庄烈臣,就连一旁的道衍和尚也是为之一惊。
“陆离?你的师父就是江湖六侠之一的醉太白陆离?”庄烈臣似乎仍不能相信,又重复问了一遍。
“正是。”叶承答道。
“哈哈哈!怨不得、怨不得,狗儿你可听得清楚,这位少侠的师傅正是江湖中赫赫有名的醉太白陆离,你输在他徒儿的手中,不仅一点也不冤枉,还算是一件幸事呢!”庄烈臣仰天笑道。
但凡当世之人,不管身处庙堂还是身在江湖,几乎没有未曾听过六侠名号的,狗儿当然也不例外,但是此时他心中还满是愤恨,所以只是哼了一声,并不说话。
“都说遇高人不能交臂失之,遇到高人的徒弟也是如此,少侠受累,再教我一顽徒如何?”说话间庄烈臣从席中拿起酒壶斟满两樽酒,自己手持一樽,另一只递给了叶承。
叶承也不推辞,只是微微一笑接过酒樽道:“承蒙庄大侠抬爱,叶承莫敢不从。”
这时他身后的钟晴却又上来了小姐脾气,也不管什么皇宫皇上的了,在席间用清脆悦耳的声音说道:“庄大侠,你好歹也身为六侠之一,名号与陆离老前辈等齐,也好意思趁他老人家不在的时候用车**战来欺负他的徒儿吗?晴儿虽然是局外人,但也着实有些看不下去呢。”
这满场的文武,突然传来这样一声女孩子的清脆声音,不由得让众人纷纷看去,不仅是庄烈臣,就连朱棣的三个儿子朱高炽、朱高煦与朱高燧也不例外被声音所吸引。
但见钟晴今天身着一身淡黄色的罗衫,淡淡的妆容,秀发微盘,就像一块天然美玉,无任何雕饰,又如同出水芙蓉一般清丽脱俗。
庄烈臣微微一笑道:“这位姑娘是?”
郑和开口道:“这位钟晴姑娘与叶少侠一样,在崇明岛与三佛岛上都曾助我一臂之力,若非他们,郑某恐怕也无福消受这顿佳酿美食了。”
庄烈臣抚掌道:“自古英雄配美女,叶少侠真是令人着实羡慕啊。”
叶承看看钟晴,心中也涌现出无限暖意,不论什么时候,钟晴总是坚定的守护着自己,不想让自己吃一点亏、受一点苦、冒一点险。
“不碍事的晴儿,庄大侠只是想让他的徒弟与我以武会友,在圣上面前献艺罢了,况且我是晚辈,庄大侠又哪有不让我之理呢。”叶承说着就将手中的酒樽扬起,一饮而尽。
庄烈臣大笑道:“好!叶少侠快人快语,洒脱不羁,实在令庄某喜爱佩服,易公瑾,如此良机还不出来让少侠指点一二!”
只见庄烈臣一声喝毕,一道身影已经来到了近前,但见此人二十岁左右年纪,眉目清秀、中等身材,一身浅灰色衣衫,风姿绰约,与狗儿一比,真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只这一亮相,叶承就知道此人武功定然不弱,与那狗儿相比不可同日而语,恐怕这才是庄烈臣真正的得意门徒。
“公瑾,你随我学艺也有八年之久,今日能与醉太白陆老前辈的高徒一战,也算是你的造化,你可要好好表现,莫要辜负了师父的良苦用心。”庄烈臣用低沉的声音说道。
“师父放心就是,那套‘百合剑’我已经练了许久,正好可以与这位叶少侠一较高低。”这位叫易公瑾的年轻人一边笑着,一边从腰间抽出一把宝剑,原来此剑缠绕在腰间,是一把罕见的软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