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五章 开始肉搏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重生之都市仙尊、花娇、特种奶爸俏老婆
一秒记住【复兴文学 www.fx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春雷滚滚,春雨绵绵,上善若水,润泽万物。雨是好雨,只不过,却来得有些不是时候。
末世后的第一场雪,帮助怀仁渡过了必死之局。也许,冥冥中自有定数,凡事都需要平衡,老天爷有意让这第一场雨,成为他的一个大麻烦。
“快!”
趁着老天爷仍在蓄势,雨滴还没有落下,怀仁对赵长歌喊了声快,便顺势再次将手中的燃烧瓶掷出。
正所谓,人走背字儿的时候,喝口凉水都塞牙。这一次,燃烧瓶好似长了眼一般,一连躲过好几件丧尸手中支出来的武器,砸中了一只丧尸的面门。
为了避免燃烧瓶,在使用的过程中发生意外碎裂,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所以用的全都是加厚玻璃瓶。而此刻,避免麻烦的手段,本身却成为了麻烦。
装满液体的厚玻璃瓶,被狠命地砸到人脸上,也许有可能会砸断那家伙的鼻梁骨,但当场碎裂的桥段,恐怕只会出现在影视作品中。
燃烧瓶砸到丧尸面门,由于受力面太大,产生的压强根本不足以让玻璃瓶碎裂。就见瓶子,从被砸中丧尸的脸上,完好无损地弹到前面一只丧尸的肩膀,然后顺着下落,砸中这只丧尸,行进中的右大腿。
玻璃瓶砸中丧尸大腿后,被前冲的力量,顶向右前方,随即继续下落,又砸中另一只丧尸的脚面,滚落一旁。
当然,因为瓶子落在丧尸群中间,所以怀仁只看见了前两步,不过也幸好这样,否则他有可能呕血三升,被自己的霉运活活气死。
不管是看见全过程还是前两步,最终的结果都一样,燃烧瓶没有碎裂,也就没有溅射而出的火焰,将敌人吞噬。
见到结果,怀仁在心中骂了句娘,然后毫不迟疑的折返回去,又拿出个燃烧瓶,再次点燃、再次冲回去。现在,必须在雨下来之前,尽可能的多烧死几个敌人。
好在这一次,衰神没有再附体,第二个燃烧瓶,击中了一把锄头的铁犁。瓶身碎裂,汽油溅射燃烧,将丧尸点燃一片。
不过,就算第一次不发生意外,一切都已经太晚,在春雷又一次轰鸣过后,如绵绵的雨丝,终于从空中滴落。
春雨缠绵柔和,虽不能快速将火势浇灭,但周边没波及到的丧尸,身上的衣服被雨水淋湿,不可能再受到火焰的伤害。
就连那些身上着火,却没有立时被烧死的丧尸,也因为雨水从天而降,将他们大脑的温度降低下来,从而都保住了生命。
由于,火焰燃烧的时间太短,怀仁负责的这队传令兵丧尸群,只有最核心被汽油沾到的十几只被烧死,剩下的依旧保持阵型,向他们来时的方向前进。
赵长歌那边,火比怀仁这里多烧了一分钟左右,效果稍微好些,但活着的丧尸仍在一半以上。不过,他那里的丧尸,因为中间被烧焦尸体多的原因,阵型变得散乱,对付的难度降低了不少。
“杀!”
有些事情,明知困难重重也要去做,这是每个枭雄成就霸业的路上,必须经历的坎坷。怀仁这声杀,既是喊给赵长歌听,也是在给自己听,以坚定那股所向披靡的意志。
喊完之后,怀仁就将摩托车扔到一边,一手持步枪,一手拔出大宝剑,挡住八十多传令兵丧尸的去路。
怀仁的枪法并不好,甚至可以说是很差,毕竟他前0多年,都没有接触过这个玩意,眼下不可能像小说中人物那样,摸摸枪就百发百中,说打左眼绝不打右眼。
砰砰砰!
虽然明知自己的枪法不好,但怀仁的第一选择还是开枪,毕竟子弹没有性命值钱,能消耗敌人一些就消耗敌人一些。战争,实际上打的就是消耗,就算个人再勇武,也无法靠自己去面对千军万马。
枪法不够,距离来凑,怀仁在离着敌人不到两米的时候,才选择开的枪。两米距离,再减去他的臂长和枪长,说是将枪口直接顶在敌人脑门儿上也不为过。
不过,敌对引导者,充分吸取了前几次的教训。怀仁面前的敌人,不再像上次那样,只知道闷头赶路,而不主动攻击他人。
或者说,这次的敌人更具侵略性,上次敌人最多是防守反击,而这次,看架势是要把拦路者撕成碎片。
就在怀仁将枪口顶上去,刚刚开了几枪之后,丧尸群便在中间分开,大有要将怀仁,包围在里面的势头。
没有办法,怀仁只得加快步伐向后退,如果真的陷落在里面,就算不被丧尸咬到,也会被各种长柄武器往身上招呼,最后最好的结果,就是给自己的脑袋来上一枪。
对于一个菜鸟而言,边快速后退边开枪,无疑是个艰巨的任务。所以虽然双方距离很近,但因为身体的不断起伏,使子弹全部失了准头,一个弹夹打光,只打死七八只丧尸,其中还包括最初没动时的两只。
作为这支队伍的领袖,怀仁实际上只佩戴一把手枪,步枪是刚刚闯出包围圈之前,从熊仲那里要过来的,而当时过于仓促,怀仁拿了枪却没有拿弹夹,现在枪中子弹打完,步枪便成了一坨废铁。
扔掉空步枪,怀仁边后退,边从腰间抽出手枪,开始新的一轮射击。也许,是因为手枪后坐力小,怀仁这次的准头,比用步枪时强了不少,15发子弹的弹夹打完,竟然打爆了十只丧尸的脑袋。
手枪弹夹,怀仁身上带了一个,他用最快的速度换上之后,继续近距离射击。只不过,这一次他只开了十四枪,便将手枪插回腰间,因为有一颗子弹要留给自己。
用枪械,前后一共干掉5只丧尸,加上最初烧死的,怀仁还需要面对60左右个敌人,60左右个手持武器的敌人。
俗话说,狭路相逢勇者胜,可是,这些丧尸个个英勇,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死是怎么回事,又何来怯懦一说。
如果,怀仁想赢得这场不对等的战斗,他就要比这些悍不畏死的家伙,更加舍的出去,把自己当成一个死得不能再死的死人,像曾经很多次一样。(未完待续)
春雷滚滚,春雨绵绵,上善若水,润泽万物。雨是好雨,只不过,却来得有些不是时候。
末世后的第一场雪,帮助怀仁渡过了必死之局。也许,冥冥中自有定数,凡事都需要平衡,老天爷有意让这第一场雨,成为他的一个大麻烦。
“快!”
趁着老天爷仍在蓄势,雨滴还没有落下,怀仁对赵长歌喊了声快,便顺势再次将手中的燃烧瓶掷出。
正所谓,人走背字儿的时候,喝口凉水都塞牙。这一次,燃烧瓶好似长了眼一般,一连躲过好几件丧尸手中支出来的武器,砸中了一只丧尸的面门。
为了避免燃烧瓶,在使用的过程中发生意外碎裂,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所以用的全都是加厚玻璃瓶。而此刻,避免麻烦的手段,本身却成为了麻烦。
装满液体的厚玻璃瓶,被狠命地砸到人脸上,也许有可能会砸断那家伙的鼻梁骨,但当场碎裂的桥段,恐怕只会出现在影视作品中。
燃烧瓶砸到丧尸面门,由于受力面太大,产生的压强根本不足以让玻璃瓶碎裂。就见瓶子,从被砸中丧尸的脸上,完好无损地弹到前面一只丧尸的肩膀,然后顺着下落,砸中这只丧尸,行进中的右大腿。
玻璃瓶砸中丧尸大腿后,被前冲的力量,顶向右前方,随即继续下落,又砸中另一只丧尸的脚面,滚落一旁。
当然,因为瓶子落在丧尸群中间,所以怀仁只看见了前两步,不过也幸好这样,否则他有可能呕血三升,被自己的霉运活活气死。
不管是看见全过程还是前两步,最终的结果都一样,燃烧瓶没有碎裂,也就没有溅射而出的火焰,将敌人吞噬。
见到结果,怀仁在心中骂了句娘,然后毫不迟疑的折返回去,又拿出个燃烧瓶,再次点燃、再次冲回去。现在,必须在雨下来之前,尽可能的多烧死几个敌人。
好在这一次,衰神没有再附体,第二个燃烧瓶,击中了一把锄头的铁犁。瓶身碎裂,汽油溅射燃烧,将丧尸点燃一片。
不过,就算第一次不发生意外,一切都已经太晚,在春雷又一次轰鸣过后,如绵绵的雨丝,终于从空中滴落。
春雨缠绵柔和,虽不能快速将火势浇灭,但周边没波及到的丧尸,身上的衣服被雨水淋湿,不可能再受到火焰的伤害。
就连那些身上着火,却没有立时被烧死的丧尸,也因为雨水从天而降,将他们大脑的温度降低下来,从而都保住了生命。
由于,火焰燃烧的时间太短,怀仁负责的这队传令兵丧尸群,只有最核心被汽油沾到的十几只被烧死,剩下的依旧保持阵型,向他们来时的方向前进。
赵长歌那边,火比怀仁这里多烧了一分钟左右,效果稍微好些,但活着的丧尸仍在一半以上。不过,他那里的丧尸,因为中间被烧焦尸体多的原因,阵型变得散乱,对付的难度降低了不少。
“杀!”
有些事情,明知困难重重也要去做,这是每个枭雄成就霸业的路上,必须经历的坎坷。怀仁这声杀,既是喊给赵长歌听,也是在给自己听,以坚定那股所向披靡的意志。
喊完之后,怀仁就将摩托车扔到一边,一手持步枪,一手拔出大宝剑,挡住八十多传令兵丧尸的去路。
怀仁的枪法并不好,甚至可以说是很差,毕竟他前0多年,都没有接触过这个玩意,眼下不可能像小说中人物那样,摸摸枪就百发百中,说打左眼绝不打右眼。
砰砰砰!
虽然明知自己的枪法不好,但怀仁的第一选择还是开枪,毕竟子弹没有性命值钱,能消耗敌人一些就消耗敌人一些。战争,实际上打的就是消耗,就算个人再勇武,也无法靠自己去面对千军万马。
枪法不够,距离来凑,怀仁在离着敌人不到两米的时候,才选择开的枪。两米距离,再减去他的臂长和枪长,说是将枪口直接顶在敌人脑门儿上也不为过。
不过,敌对引导者,充分吸取了前几次的教训。怀仁面前的敌人,不再像上次那样,只知道闷头赶路,而不主动攻击他人。
或者说,这次的敌人更具侵略性,上次敌人最多是防守反击,而这次,看架势是要把拦路者撕成碎片。
就在怀仁将枪口顶上去,刚刚开了几枪之后,丧尸群便在中间分开,大有要将怀仁,包围在里面的势头。
没有办法,怀仁只得加快步伐向后退,如果真的陷落在里面,就算不被丧尸咬到,也会被各种长柄武器往身上招呼,最后最好的结果,就是给自己的脑袋来上一枪。
对于一个菜鸟而言,边快速后退边开枪,无疑是个艰巨的任务。所以虽然双方距离很近,但因为身体的不断起伏,使子弹全部失了准头,一个弹夹打光,只打死七八只丧尸,其中还包括最初没动时的两只。
作为这支队伍的领袖,怀仁实际上只佩戴一把手枪,步枪是刚刚闯出包围圈之前,从熊仲那里要过来的,而当时过于仓促,怀仁拿了枪却没有拿弹夹,现在枪中子弹打完,步枪便成了一坨废铁。
扔掉空步枪,怀仁边后退,边从腰间抽出手枪,开始新的一轮射击。也许,是因为手枪后坐力小,怀仁这次的准头,比用步枪时强了不少,15发子弹的弹夹打完,竟然打爆了十只丧尸的脑袋。
手枪弹夹,怀仁身上带了一个,他用最快的速度换上之后,继续近距离射击。只不过,这一次他只开了十四枪,便将手枪插回腰间,因为有一颗子弹要留给自己。
用枪械,前后一共干掉5只丧尸,加上最初烧死的,怀仁还需要面对60左右个敌人,60左右个手持武器的敌人。
俗话说,狭路相逢勇者胜,可是,这些丧尸个个英勇,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死是怎么回事,又何来怯懦一说。
如果,怀仁想赢得这场不对等的战斗,他就要比这些悍不畏死的家伙,更加舍的出去,把自己当成一个死得不能再死的死人,像曾经很多次一样。(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