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六七章 铁杆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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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和景从来都是密不可分又互相影响的。
所谓即景生情或是触景生情,说的就是这么一个道理。
《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这首歌所蕴含的情感就特别吻合此刻碧落草原上的景色。
歌声本来就是为了抒发歌者的心情而产生的,却又同时可以引起听者的共鸣。
不分情景的胡乱唱歌则是糟蹋歌曲,比如在这红日初升的草原上,若是来上一段《社会摇》,那感觉就会像在烤全羊的表面抹上一层臭豆腐一样的别扭。
幸好钟义是个讲究情景交融的人,他唱歌从来不会乱唱,他总是能够应景地用歌声来表达出他的心情。而且他还即兴把这首歌的汉语改成了菲卫一的语言。
只有钟义这样的歌者,才会拥有真正的粉丝,这不是拼脸拼卖萌拼鲜肉获得的粉丝,这种歌者获得的粉丝,都是歌者的知音。
高山流水型的知音——歌者一“嗯”,知音就知道嗯的是高山;歌者一“哼”,知音就知道哼的是流水。
所以在角马饮水归来,又跟钟义走了一段之后,他们的身后就有了粉丝的声音:“大哥哥,你等等我。”
钟义当然早就觉察到身后追上来一匹彪马,他也能够听出来身后的声音就是河中洗澡的公主所发,却没想到这公主居然如此客气地称呼他,也就站下了脚步,却没有回头。
原本他对于“公主”很有些反感的,之前他救了一个公主,却跟着一个英俊的骗子拍拖而去,此刻却又遇上一个洗澡的公主,这草原上的人没看见几个,光遇见公主了,这公主也忒不值钱了些。
只是此时身后的这个公主让他产生了些许好感,一来是这公主的歌喉很靓,二来是这公主对他的称呼,显得这女孩很没架子。
马蹄的声音来到了钟义背后,那公主翻身下马,甜甜地说道:“大哥哥,你的衣服后面破了很多孔洞,我来帮你补一补吧。”
钟义禁不住心头一暖,若非这公主提醒,他还真的就没在意这一身麻衣,他随即用神识扫了一下背后,禁不住大为羞惭,这后面的衣衫都被角马踩踏烂了,最丢人的是,屁股的部位还露着两个大洞。
他立即转回身来,道:“你就是那位唱歌的公主吧?真的要谢谢你,你若不说,我还真就不知道衣服都破了。”他不畏寒冷已久,身后衣裳破洞还真的不会对他造成任何影响。
他说话时稍一打量女孩,只见这女孩容貌俏丽,眉如弯月,目似秋水,一头乌黑的长发尚未晾干,如瀑如云地搭在肩头胸前,一身颇具草原特色的服饰极为朴素,却遮不住她发育良好的身材,最难得的是,女孩的身高只有1米70,这就给了钟义无比的自信。
女孩微微一笑,俏脸有如春花初绽,道:“我不喜欢他们叫我公主,我叫凤琼,大哥哥你就叫我凤琼好了。”
这女孩的性格太好了!直接就让钟义破了例,多看了女孩的眼睛好几眼,他越看这女孩越顺眼,更是觉得她的性格招人喜爱,实属他来菲卫一后之仅见,就是地球上也很难找到这么乖巧善良的女孩了。
他破天荒地看着初识女孩的眼睛,笑道:“凤琼妹子,我叫钟义,很高兴认识你。”
“啊,钟大哥,我也很高兴认识你,你的歌唱的太好听了,只是有两句我听不懂。”
“哦?啊,你肯定是听不懂毛主席和共产党了,对吧?”
“对呀,钟大哥,你能告诉我什么是毛主席和共产党吗?”
“好吧,不过你能不能让那些女兵不要离我俩太近?或者让她们都走在咱俩的前面也行。”钟义跟凤琼一边并肩前行,一边说道。
凤琼很是聪慧,立即猜到了钟义的想法,她掩口一笑,扭身道:“你们都闭上眼睛,跑到我前面去再睁开。”
身后20米处的一队女兵立即闭眼往前跑,超越了钟义凤琼和他们身旁的两匹马,其中一个还险些被一棵比较粗壮的植物绊倒。
“毛主席是我家乡最伟大的神,他活着的时候领导的神族就是共产党。”钟义尽量用浅显易懂的比喻来解释这两个词汇。
凤琼的目光中露出惋惜之色:“钟大哥,你的意思是说,毛主席死了吗?”
钟义摇了摇头,道:“他老人家永远都活在我的心中。”
“哦,钟大哥,我想学这首歌,这首歌叫什么名字?你可以教我吗?”
钟义觉得这首歌教给凤琼并不合适,毕竟不能强加给别人某种信仰,所以他有些窘迫地摸了摸鼻子,道:“这首歌不太适合你唱,如果你想学,我可以教给你唱别的歌曲。”
凤琼高兴地蹦了起来,拍手道:“太好了!钟大哥,你竟然还会别的歌,你太厉害了!”
钟义被凤琼的热烈弄得有些哭笑不得,合着这妹子认为他只会唱一首歌,这也忒看不起人了,只会一首歌,在地球上怎么去KTV啊?他直接无语了。
凤琼却依然兴高采烈:“钟大哥,你到我的家里去做客吧,我给你补一补衣服,或者,我去问其他牧民叔叔借一身衣服给你穿,好不好?”
钟义向前眺望了一下,那片牧民的聚居地已是近在眼前了,就点头道:“那我可就要给你添麻烦了。”
“这怎么能说是添麻烦呢?我们前洪部落的人们最是好客了,过两天我爸爸和我的哥哥姐姐们都会来我这里,会很热闹呢……”
两个人就这样并肩往宿营地走,凤琼见钟义不骑角马,她也就不骑她的彪马,只觉得陪着钟义步行也是人生乐趣。虽然她对钟义的这匹角马非常好奇,但是钟义不提,她也就不问,只是给钟义介绍着前洪牧民部落的概况。
从凤琼的介绍中,钟义得知,前洪牧民部落的首领叫做凤枭,也就是凤琼的父亲。凤枭膝下,已经成年的孩子有一子三女,凤琼是他的三女儿,今年16岁。
凤枭把他的牧民分成了五个部分,在这一大片碧落草原上划区而治。他自己统领一部分,其余的四部分就分给了一子三女。
钟义于是明白了一件事情,之前他从角马身上救下来的那个二公主,就是凤琼的二姐凤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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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和景从来都是密不可分又互相影响的。
所谓即景生情或是触景生情,说的就是这么一个道理。
《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这首歌所蕴含的情感就特别吻合此刻碧落草原上的景色。
歌声本来就是为了抒发歌者的心情而产生的,却又同时可以引起听者的共鸣。
不分情景的胡乱唱歌则是糟蹋歌曲,比如在这红日初升的草原上,若是来上一段《社会摇》,那感觉就会像在烤全羊的表面抹上一层臭豆腐一样的别扭。
幸好钟义是个讲究情景交融的人,他唱歌从来不会乱唱,他总是能够应景地用歌声来表达出他的心情。而且他还即兴把这首歌的汉语改成了菲卫一的语言。
只有钟义这样的歌者,才会拥有真正的粉丝,这不是拼脸拼卖萌拼鲜肉获得的粉丝,这种歌者获得的粉丝,都是歌者的知音。
高山流水型的知音——歌者一“嗯”,知音就知道嗯的是高山;歌者一“哼”,知音就知道哼的是流水。
所以在角马饮水归来,又跟钟义走了一段之后,他们的身后就有了粉丝的声音:“大哥哥,你等等我。”
钟义当然早就觉察到身后追上来一匹彪马,他也能够听出来身后的声音就是河中洗澡的公主所发,却没想到这公主居然如此客气地称呼他,也就站下了脚步,却没有回头。
原本他对于“公主”很有些反感的,之前他救了一个公主,却跟着一个英俊的骗子拍拖而去,此刻却又遇上一个洗澡的公主,这草原上的人没看见几个,光遇见公主了,这公主也忒不值钱了些。
只是此时身后的这个公主让他产生了些许好感,一来是这公主的歌喉很靓,二来是这公主对他的称呼,显得这女孩很没架子。
马蹄的声音来到了钟义背后,那公主翻身下马,甜甜地说道:“大哥哥,你的衣服后面破了很多孔洞,我来帮你补一补吧。”
钟义禁不住心头一暖,若非这公主提醒,他还真的就没在意这一身麻衣,他随即用神识扫了一下背后,禁不住大为羞惭,这后面的衣衫都被角马踩踏烂了,最丢人的是,屁股的部位还露着两个大洞。
他立即转回身来,道:“你就是那位唱歌的公主吧?真的要谢谢你,你若不说,我还真就不知道衣服都破了。”他不畏寒冷已久,身后衣裳破洞还真的不会对他造成任何影响。
他说话时稍一打量女孩,只见这女孩容貌俏丽,眉如弯月,目似秋水,一头乌黑的长发尚未晾干,如瀑如云地搭在肩头胸前,一身颇具草原特色的服饰极为朴素,却遮不住她发育良好的身材,最难得的是,女孩的身高只有1米70,这就给了钟义无比的自信。
女孩微微一笑,俏脸有如春花初绽,道:“我不喜欢他们叫我公主,我叫凤琼,大哥哥你就叫我凤琼好了。”
这女孩的性格太好了!直接就让钟义破了例,多看了女孩的眼睛好几眼,他越看这女孩越顺眼,更是觉得她的性格招人喜爱,实属他来菲卫一后之仅见,就是地球上也很难找到这么乖巧善良的女孩了。
他破天荒地看着初识女孩的眼睛,笑道:“凤琼妹子,我叫钟义,很高兴认识你。”
“啊,钟大哥,我也很高兴认识你,你的歌唱的太好听了,只是有两句我听不懂。”
“哦?啊,你肯定是听不懂毛主席和共产党了,对吧?”
“对呀,钟大哥,你能告诉我什么是毛主席和共产党吗?”
“好吧,不过你能不能让那些女兵不要离我俩太近?或者让她们都走在咱俩的前面也行。”钟义跟凤琼一边并肩前行,一边说道。
凤琼很是聪慧,立即猜到了钟义的想法,她掩口一笑,扭身道:“你们都闭上眼睛,跑到我前面去再睁开。”
身后20米处的一队女兵立即闭眼往前跑,超越了钟义凤琼和他们身旁的两匹马,其中一个还险些被一棵比较粗壮的植物绊倒。
“毛主席是我家乡最伟大的神,他活着的时候领导的神族就是共产党。”钟义尽量用浅显易懂的比喻来解释这两个词汇。
凤琼的目光中露出惋惜之色:“钟大哥,你的意思是说,毛主席死了吗?”
钟义摇了摇头,道:“他老人家永远都活在我的心中。”
“哦,钟大哥,我想学这首歌,这首歌叫什么名字?你可以教我吗?”
钟义觉得这首歌教给凤琼并不合适,毕竟不能强加给别人某种信仰,所以他有些窘迫地摸了摸鼻子,道:“这首歌不太适合你唱,如果你想学,我可以教给你唱别的歌曲。”
凤琼高兴地蹦了起来,拍手道:“太好了!钟大哥,你竟然还会别的歌,你太厉害了!”
钟义被凤琼的热烈弄得有些哭笑不得,合着这妹子认为他只会唱一首歌,这也忒看不起人了,只会一首歌,在地球上怎么去KTV啊?他直接无语了。
凤琼却依然兴高采烈:“钟大哥,你到我的家里去做客吧,我给你补一补衣服,或者,我去问其他牧民叔叔借一身衣服给你穿,好不好?”
钟义向前眺望了一下,那片牧民的聚居地已是近在眼前了,就点头道:“那我可就要给你添麻烦了。”
“这怎么能说是添麻烦呢?我们前洪部落的人们最是好客了,过两天我爸爸和我的哥哥姐姐们都会来我这里,会很热闹呢……”
两个人就这样并肩往宿营地走,凤琼见钟义不骑角马,她也就不骑她的彪马,只觉得陪着钟义步行也是人生乐趣。虽然她对钟义的这匹角马非常好奇,但是钟义不提,她也就不问,只是给钟义介绍着前洪牧民部落的概况。
从凤琼的介绍中,钟义得知,前洪牧民部落的首领叫做凤枭,也就是凤琼的父亲。凤枭膝下,已经成年的孩子有一子三女,凤琼是他的三女儿,今年16岁。
凤枭把他的牧民分成了五个部分,在这一大片碧落草原上划区而治。他自己统领一部分,其余的四部分就分给了一子三女。
钟义于是明白了一件事情,之前他从角马身上救下来的那个二公主,就是凤琼的二姐凤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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