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女孩的小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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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女孩的小心思
快两个月的难得的漫长假期过后,在大家的期待声中,千树的高中生涯开始了,这所高中集天地精华,钟灵毓秀,连带学校里的大树都比外面街道上的高大了几分。这里,有很多生来就是左手清华右手北大的高才生,还有很多集美貌与智慧于一生的存在。
高中时允许留长发的,不像初中时候女生只能留着像男生一样的寸发。而市里也有一些初中时可以留长发的,所以,在千树刚进校门的时候,就遇到了一位长发及腰的美女,她是那种让人眼前一亮的女生,站在众人堆里,一眼就可以看到的类型,张扬,美。她眼里的光也是张扬的,因为第一天报道,还没有发校服,她穿着雪白的连衣裙,边上坠着一些小碎花,让她的气质更上几分。而一身运动装的千树果然像校道旁边不起眼的树一样,果然,相形见绌这词就为她量身打造的。眼前这个女孩子简直亮瞎了千树的眼睛。只是没想到,报完名才发现这个这么美的女生竟然和自己同班。她因此好小小的开心了一点,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吧。那个女孩子名字叫黄茜。后来,当之无愧,毫无疑问的校花。学校里一道亮丽的风景,众人视线的聚焦点。
排座位的时候,千树和冯静很有默契的选择坐在了最后靠窗的一排那桌。
班主任是数学老师,戴着眼镜,胖嘟嘟的,像个熊猫一样,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连冯静都不得不承认,这是他见过普通话讲的最好的,长得最喜庆最讨喜的一位数学老师,更难得的是为人竟然幽默,还偶尔和学生开个玩笑。
语文老师是个斯斯文文的中年男人,瘦瘦弱弱的,理着标准的寸发,看起来就像个大男孩一样,不苟言笑。冷冷的。
英语老师是个很美的年轻女老师,一头大波浪更增加了她妩媚的气质,班里的男生为此开心了许久,班里的英语成绩在日后的三年里,次次甩出别的班一大截。她和学生说话的时候,也是细声细语的,看着同学的眼睛,很专注,极有修养。这大概是大家能喜欢她那么久的根本原因吧。
物理老师为人严厉甚至有几分苛刻,没人知道他的大脑是怎么样的,因为他能把大家搞不定的物理最后一道大题用几种方法给做出来,在大家张大的嘴巴里,是大家对他的惊叹,以及赞叹,当然能多的是望尘莫及。
化学老师长得就很像化学老师,说不出来为什么,方方正正的国字脸,浓眉大眼,不怒自威。
生物老师大家都叫他“马铃薯”,只是因为他姓马,这是千树见过个字最低的老师,还曾经不怀好意的和冯静打赌,赌他的体重过不过百。
16岁,高中了,美好的年龄,千树的个子也迅速窜到一米六七了,在同龄女孩子里面算是高挑的了,而冯静也高了许多,两个女孩子也告别了瘦弱这个词,开始有了曲线,虽然遮在宽大的校服里面不是很明显,但到底是不一样了,所以和男生一起打篮球也多了些不自在。
黄茜是班里的班长,意料之中,有这么一个大美女当班长,班里的男生妥妥的不会有任何意见。而千树,因为入学成绩好,被任命班里的学习委员,体育委员是千树中学一起打篮球的一哥们,叫李和,他也是老师的孩子,而冯静,如愿以偿地做了她的语文课代表,这是她唯一的兴趣。
高一二班的这群孩子整个年级最有能耐的,比如,年级第一在他们班,比如,校花在他们班,比如,校刊的副主编唯一一个学生也是他们班的,还比如,学校运动会,得分最高的也是他们班。
在高一的夏天,有些事情在这些孩子的身上变得不一样了,比如,千树老觉得每次见沈译的时候都怪怪的,他好像是躲着自己,而李和,则和千树走的更近了,在一个晚自习,千树收到了他的纸条,“我喜欢冯静,帮我追她好不好”对感情懵懵懂懂的千树后知后觉,才发现“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这句话有几分道理,想想以前也是,李和能大大方方地和她嬉笑说话,却不敢看冯静的眼神,躲躲闪闪的,会不经意间的脸红,却在她教冯静投篮的时候,目光随着冯静不停打转。
在大家的谣传里,黄茜喜欢篮球队队长沈译,他不仅长得帅,还打得一手好篮球。据说是学校里公认的校草,传说中的白衬衫男神。而校草校花又是官配,听到这些八卦,千树嘴上说不在意,心里到底还是有些不舒服,连带见到沈译的时候,也不想给个好脸色,留下一个呆头鹅傻傻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高一的夏天,拿到李和纸条的周末,千树和冯静两个女孩子一起拉着手逛了一家有一家的精品店,甜品店。在一家甜评店里面,两个人聊着天。
“冯静,你说喜欢一个人什么感觉啊你一直在写故事,你应该明白的”拿着勺子,不停地搅着杯子里的冰激凌,问道。
“我也不知道啊,我连带情书都是用那些女孩子写给沈译的,我怎么知道啊,”一脸无奈道。
“那有人和你表白,你会答应吗?”千树试探着问
“开什么玩笑,哪有人会喜欢我,就我这个样子,没有男生会喜欢的。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冯静依赖你正色说到,眼里有希冀,有自卑,有疼痛,有一些无奈。而这情绪,让坐在对面的千树心里阵阵心疼。
“冯静,说实话,你看啊,你是标准的瓜子脸,漂亮秀气,还写得一手好文章,有才,又漂亮,有有才,以后谁能娶到你,是她的福气,你可别就这么看轻自己啊。”
“千树,还是你对我最好了,就只有在你的眼里,我是最好的。就不和你煽情了,赶紧吃吧,不然真的就只有喝的分了。”冯静眼里的疼痛已经换成了调皮,千树还在想着,怎么办呢?不知道李和这小子能不能融化冯静心里的城墙,毕竟,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像冯静,更害怕自己被伤害了。
这件事情还没有解决,新的事情就出来了,黄茜真的向沈译表白了,听说被拒绝了,一向被追的美女追别人的时候,被拒绝了,无疑是学校里的头条,热度甚至超过了学校刚通知的,市里领导莅临学校检查,要求大家注意礼貌等等问题。
这件大事给大家提供了课后的谈资,身边每个人都不停说黄茜有多美,不停遗憾连个人为什么不在一起,这让千树第一次有点讨厌黄茜的这张脸,讨厌是因为嫉妒。
连带着心情不好了很多天,高中时周六下午放假,周日上晚自习的,比初中要多一天上课时间。因为沈译和李和都在篮球队,所以千树和冯静还是会在周六下午放学后一起去看他们打篮球,沈译还是会教千树,,然后千树教冯静,去了几次之后,和队里的同学们都混熟了,大家不像初中那么单纯了,会开玩笑。
“沈译,你家那位来了,”
“沈译,你媳妇来了”
“沈译,,,,,,,”
每次这个时候,为了化解尴尬,冯静都会特别仗义地说,“哎,那谁,你怎么说话呢,千树是我的,记住了吗?”每每这个时候,千树都爱死了冯静,因为她眼睛里没有伤,有的是自豪,满足感,还有其他正能量的。
千树在老师办公室里面看到了老师填的资料,知道生物老师一百零五斤的时候,果断和沈译同学打了赌,
“沈译,你见过我们生物老师吧,就那个瘦瘦小小的老师,”
“见过啊,怎么了?”
“你猜猜有一百斤吗?”
“不知道”
“那我们打个赌吧,”
“行啊,要赌什么?”
“我赌他肯定过一百斤了,你输了就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
“以后不许再教其他女生打篮球”
“当然不会啊,不打赌我也答应你,你那么笨,教你已经够累的了,我才不会自找苦吃去教其他女生呢”沈译笑着说出这个结果时,千树却不敢直视他意味深长的笑容,因为怕自己的小心思被看穿吧,虽然沈译给的这个理由不那么美好,但结果还是让她开心了不止一周。
李和在千树的建议下,和冯静说了自己的喜欢,不出意料被拒绝了,于是他变成了打不死的小强。
因为他找千树的时候,千树说:“你喜欢她,那你就知道她的怕的是什么,你就每天对她好一点,慢慢的,你在她身边成了习惯,你做了一个男朋友能做的所有的事情,在不在一起就只是一个虚名而已啦”受教后的李和就把自己的潜能一点点都激发了,天天帮忙买早餐,午饭帮忙占座位,连带千树也跟着沾了光。
又变三人行了。这过程中,冯静变得越来越自信,和普通的女孩子没什么两样了,看到李和的坚持,她又感动,更多的是让自己变得更好,美其名曰为了配得上以后的男朋友。
沈译每到周六就一起打球,早自习允许学生在校园里背书之后,沈译就成了千树和冯静身边的常客,三人行就变四人行了,大家都很有默契,不说破吧。
高一夏天的时光太短暂了,还没好好享受就已经到了尾巴,分科也顺势来袭,冯静毫不犹豫选择了文科,这个选择对她来说,没什么可考虑的。
而李和的选择让千树对他肃然起敬,她开始不明白,因为李和的理科不是很好,就特意问了一下。
“李和,你选了理科吗?你不是文科更强一点吗?”
正在整理书本的李和笑着说“当然选理科啊,以后我这么伟大的医生怎么会学文科呢?”
他依旧带着一点他特有的嬉皮笑脸,千树却透过这笑看到了他的决心和诚意,还有他的担当。他选择学医学,一方面是喜欢,但更多的是一个,我能身体力行照顾你一生的承诺。不知不觉间,千树才发现,身边这个一起玩闹的男孩子已经有了男人的轮廓。他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也很清楚的去实践。也有长远的目光,这是有担当的男人特有的。
千树倒是犹豫了很久,她学习成绩好是没错,但她还真的没有想好学什么,选文科和选理科好像难度没什么差别,最后交表的前一天,她在表格上填了文科,这样就可以和冯静继续一起行动啦,当然还有一个没好意思说出来的理由,沈译也选了文科,因为功课不是很好,她选择了学校的体队,成了特长生。而特长生呢,学校希望选文科,因为相对来说,文科的难度稍微小一点。
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总想展现自己最完美的一面。也总是有一些自卑,觉得自己配不上他。这是人的习惯。
高一的时光就这么过去了,留下了习惯和一些美好回忆。
第五章女孩的小心思
快两个月的难得的漫长假期过后,在大家的期待声中,千树的高中生涯开始了,这所高中集天地精华,钟灵毓秀,连带学校里的大树都比外面街道上的高大了几分。这里,有很多生来就是左手清华右手北大的高才生,还有很多集美貌与智慧于一生的存在。
高中时允许留长发的,不像初中时候女生只能留着像男生一样的寸发。而市里也有一些初中时可以留长发的,所以,在千树刚进校门的时候,就遇到了一位长发及腰的美女,她是那种让人眼前一亮的女生,站在众人堆里,一眼就可以看到的类型,张扬,美。她眼里的光也是张扬的,因为第一天报道,还没有发校服,她穿着雪白的连衣裙,边上坠着一些小碎花,让她的气质更上几分。而一身运动装的千树果然像校道旁边不起眼的树一样,果然,相形见绌这词就为她量身打造的。眼前这个女孩子简直亮瞎了千树的眼睛。只是没想到,报完名才发现这个这么美的女生竟然和自己同班。她因此好小小的开心了一点,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吧。那个女孩子名字叫黄茜。后来,当之无愧,毫无疑问的校花。学校里一道亮丽的风景,众人视线的聚焦点。
排座位的时候,千树和冯静很有默契的选择坐在了最后靠窗的一排那桌。
班主任是数学老师,戴着眼镜,胖嘟嘟的,像个熊猫一样,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连冯静都不得不承认,这是他见过普通话讲的最好的,长得最喜庆最讨喜的一位数学老师,更难得的是为人竟然幽默,还偶尔和学生开个玩笑。
语文老师是个斯斯文文的中年男人,瘦瘦弱弱的,理着标准的寸发,看起来就像个大男孩一样,不苟言笑。冷冷的。
英语老师是个很美的年轻女老师,一头大波浪更增加了她妩媚的气质,班里的男生为此开心了许久,班里的英语成绩在日后的三年里,次次甩出别的班一大截。她和学生说话的时候,也是细声细语的,看着同学的眼睛,很专注,极有修养。这大概是大家能喜欢她那么久的根本原因吧。
物理老师为人严厉甚至有几分苛刻,没人知道他的大脑是怎么样的,因为他能把大家搞不定的物理最后一道大题用几种方法给做出来,在大家张大的嘴巴里,是大家对他的惊叹,以及赞叹,当然能多的是望尘莫及。
化学老师长得就很像化学老师,说不出来为什么,方方正正的国字脸,浓眉大眼,不怒自威。
生物老师大家都叫他“马铃薯”,只是因为他姓马,这是千树见过个字最低的老师,还曾经不怀好意的和冯静打赌,赌他的体重过不过百。
16岁,高中了,美好的年龄,千树的个子也迅速窜到一米六七了,在同龄女孩子里面算是高挑的了,而冯静也高了许多,两个女孩子也告别了瘦弱这个词,开始有了曲线,虽然遮在宽大的校服里面不是很明显,但到底是不一样了,所以和男生一起打篮球也多了些不自在。
黄茜是班里的班长,意料之中,有这么一个大美女当班长,班里的男生妥妥的不会有任何意见。而千树,因为入学成绩好,被任命班里的学习委员,体育委员是千树中学一起打篮球的一哥们,叫李和,他也是老师的孩子,而冯静,如愿以偿地做了她的语文课代表,这是她唯一的兴趣。
高一二班的这群孩子整个年级最有能耐的,比如,年级第一在他们班,比如,校花在他们班,比如,校刊的副主编唯一一个学生也是他们班的,还比如,学校运动会,得分最高的也是他们班。
在高一的夏天,有些事情在这些孩子的身上变得不一样了,比如,千树老觉得每次见沈译的时候都怪怪的,他好像是躲着自己,而李和,则和千树走的更近了,在一个晚自习,千树收到了他的纸条,“我喜欢冯静,帮我追她好不好”对感情懵懵懂懂的千树后知后觉,才发现“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这句话有几分道理,想想以前也是,李和能大大方方地和她嬉笑说话,却不敢看冯静的眼神,躲躲闪闪的,会不经意间的脸红,却在她教冯静投篮的时候,目光随着冯静不停打转。
在大家的谣传里,黄茜喜欢篮球队队长沈译,他不仅长得帅,还打得一手好篮球。据说是学校里公认的校草,传说中的白衬衫男神。而校草校花又是官配,听到这些八卦,千树嘴上说不在意,心里到底还是有些不舒服,连带见到沈译的时候,也不想给个好脸色,留下一个呆头鹅傻傻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高一的夏天,拿到李和纸条的周末,千树和冯静两个女孩子一起拉着手逛了一家有一家的精品店,甜品店。在一家甜评店里面,两个人聊着天。
“冯静,你说喜欢一个人什么感觉啊你一直在写故事,你应该明白的”拿着勺子,不停地搅着杯子里的冰激凌,问道。
“我也不知道啊,我连带情书都是用那些女孩子写给沈译的,我怎么知道啊,”一脸无奈道。
“那有人和你表白,你会答应吗?”千树试探着问
“开什么玩笑,哪有人会喜欢我,就我这个样子,没有男生会喜欢的。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冯静依赖你正色说到,眼里有希冀,有自卑,有疼痛,有一些无奈。而这情绪,让坐在对面的千树心里阵阵心疼。
“冯静,说实话,你看啊,你是标准的瓜子脸,漂亮秀气,还写得一手好文章,有才,又漂亮,有有才,以后谁能娶到你,是她的福气,你可别就这么看轻自己啊。”
“千树,还是你对我最好了,就只有在你的眼里,我是最好的。就不和你煽情了,赶紧吃吧,不然真的就只有喝的分了。”冯静眼里的疼痛已经换成了调皮,千树还在想着,怎么办呢?不知道李和这小子能不能融化冯静心里的城墙,毕竟,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像冯静,更害怕自己被伤害了。
这件事情还没有解决,新的事情就出来了,黄茜真的向沈译表白了,听说被拒绝了,一向被追的美女追别人的时候,被拒绝了,无疑是学校里的头条,热度甚至超过了学校刚通知的,市里领导莅临学校检查,要求大家注意礼貌等等问题。
这件大事给大家提供了课后的谈资,身边每个人都不停说黄茜有多美,不停遗憾连个人为什么不在一起,这让千树第一次有点讨厌黄茜的这张脸,讨厌是因为嫉妒。
连带着心情不好了很多天,高中时周六下午放假,周日上晚自习的,比初中要多一天上课时间。因为沈译和李和都在篮球队,所以千树和冯静还是会在周六下午放学后一起去看他们打篮球,沈译还是会教千树,,然后千树教冯静,去了几次之后,和队里的同学们都混熟了,大家不像初中那么单纯了,会开玩笑。
“沈译,你家那位来了,”
“沈译,你媳妇来了”
“沈译,,,,,,,”
每次这个时候,为了化解尴尬,冯静都会特别仗义地说,“哎,那谁,你怎么说话呢,千树是我的,记住了吗?”每每这个时候,千树都爱死了冯静,因为她眼睛里没有伤,有的是自豪,满足感,还有其他正能量的。
千树在老师办公室里面看到了老师填的资料,知道生物老师一百零五斤的时候,果断和沈译同学打了赌,
“沈译,你见过我们生物老师吧,就那个瘦瘦小小的老师,”
“见过啊,怎么了?”
“你猜猜有一百斤吗?”
“不知道”
“那我们打个赌吧,”
“行啊,要赌什么?”
“我赌他肯定过一百斤了,你输了就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
“以后不许再教其他女生打篮球”
“当然不会啊,不打赌我也答应你,你那么笨,教你已经够累的了,我才不会自找苦吃去教其他女生呢”沈译笑着说出这个结果时,千树却不敢直视他意味深长的笑容,因为怕自己的小心思被看穿吧,虽然沈译给的这个理由不那么美好,但结果还是让她开心了不止一周。
李和在千树的建议下,和冯静说了自己的喜欢,不出意料被拒绝了,于是他变成了打不死的小强。
因为他找千树的时候,千树说:“你喜欢她,那你就知道她的怕的是什么,你就每天对她好一点,慢慢的,你在她身边成了习惯,你做了一个男朋友能做的所有的事情,在不在一起就只是一个虚名而已啦”受教后的李和就把自己的潜能一点点都激发了,天天帮忙买早餐,午饭帮忙占座位,连带千树也跟着沾了光。
又变三人行了。这过程中,冯静变得越来越自信,和普通的女孩子没什么两样了,看到李和的坚持,她又感动,更多的是让自己变得更好,美其名曰为了配得上以后的男朋友。
沈译每到周六就一起打球,早自习允许学生在校园里背书之后,沈译就成了千树和冯静身边的常客,三人行就变四人行了,大家都很有默契,不说破吧。
高一夏天的时光太短暂了,还没好好享受就已经到了尾巴,分科也顺势来袭,冯静毫不犹豫选择了文科,这个选择对她来说,没什么可考虑的。
而李和的选择让千树对他肃然起敬,她开始不明白,因为李和的理科不是很好,就特意问了一下。
“李和,你选了理科吗?你不是文科更强一点吗?”
正在整理书本的李和笑着说“当然选理科啊,以后我这么伟大的医生怎么会学文科呢?”
他依旧带着一点他特有的嬉皮笑脸,千树却透过这笑看到了他的决心和诚意,还有他的担当。他选择学医学,一方面是喜欢,但更多的是一个,我能身体力行照顾你一生的承诺。不知不觉间,千树才发现,身边这个一起玩闹的男孩子已经有了男人的轮廓。他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也很清楚的去实践。也有长远的目光,这是有担当的男人特有的。
千树倒是犹豫了很久,她学习成绩好是没错,但她还真的没有想好学什么,选文科和选理科好像难度没什么差别,最后交表的前一天,她在表格上填了文科,这样就可以和冯静继续一起行动啦,当然还有一个没好意思说出来的理由,沈译也选了文科,因为功课不是很好,她选择了学校的体队,成了特长生。而特长生呢,学校希望选文科,因为相对来说,文科的难度稍微小一点。
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总想展现自己最完美的一面。也总是有一些自卑,觉得自己配不上他。这是人的习惯。
高一的时光就这么过去了,留下了习惯和一些美好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