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爱情这玩意~
推荐阅读:渡劫之王、天下第九、三寸人间、大符篆师、飞剑问道、仙宫、兽性总裁求负责、纯阳第一掌教、通天神捕、正版修仙
一秒记住【复兴文学 www.fx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这是个什么事啊?
我赶紧把刚刚捞到的蛤蜊放到她盘子里:“你咋了?我都没清楚你问了点啥,别生气啊,你再问一次。”
她委屈的说:“行了,我知道了,你有了。”
“我有啥了!”看着她一脸的哀伤样子,我好像做了什么错事一样。
“别装了,我知道了,你刚刚脱口而出,不像是骗人的,我不难过,一点都不难过,祝你,祝你……”她说着说着就要哭出来。
我一看,这让女人哭是男人的做法吗?
是一个大男人要做的吗?
于是我拿了个扇贝,赶紧塞进了她的嘴里,张着嘴,你总是哭不出来了吧。
要不然怎么说跟女人讲道理费劲那,我还没说话那,你就知道了,知道就得了,你还哭。
雨丝儿嘴里塞着东西,一时间也哭不出来,估计是蹦着牙了,这玩意太硬。
我说你倒是知道啥了呀?我不就找半天找了个蛤蜊嘛?哎呀,气的我直跺脚啊。
事实上,我也确实跺脚了。
娘的,这要是个男的,我还上手那。
她嘴里支支吾吾的也不知道要干嘛。
等她指指嘴里的扇贝再指指我,啊,你要说话啊。
早说啊。
我嘿嘿一笑,就看到她黛眉一竖,明显的不好惹了。
把扇贝从她嘴里拿了出来,应该还能吃。
“你说‘有了’就是找到个蛤蜊?”她大眼睛扑闪扑闪的。
“还能咋地。”我撬开扇贝,结果发现是生的。
然后就把它丢进了锅里,这才想起来,上面还有雨丝儿的口水……也没啥。
“那你的意思是你没女朋友?”她笑眯眯的问道。
我说这女人还真是翻脸比翻书快,尤其是这来亲戚的女人,简直是……
不可理喻!
是这个词,根本听不进去话啊。
“没,以前上学的时候有过,后来她问我毕业了干嘛,我开玩笑的说回家养猪,捎带的给六旬老汉种两亩田,然后她就把我给踹了,解释都没给我解释。”我想起那个女的,现在都火大。
老子不就开个玩笑嘛,跟理想有什么关系,跟志向哪里挂钩了。
现在想想,都火大。
雨丝儿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说:“那你现在也没回去养猪啊。”
我在锅里翻搅了半天说:“村里猪食也不好搞,再说了拌猪食可费力了,弄不好发个猪瘟什么的,还是码字写稿子实在一点,敲键盘怎么也比给母猪接生强啊。”
雨丝被我逗的憨笑连连,似乎忘了刚才还一副含泪欲泣的样子。
“泉哥,那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那?”雨丝儿期待的看着我。
这个时候,换作以前我,我肯定会说,就是你这样的啊。
现在?我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尤其是一个女孩对你强烈的,不加掩饰的表达了自己的好感以后,这样的玩笑只会让她徒添希望,而我并不定能负起责来。
我眼神坚定的望着她,张了张嘴。
她眼巴巴的看着我。
“今天天气真好啊。”屋子里根本看不到外头,是啊,日头当空照,出门就洗澡,天气当然好了。
雨丝儿愣了一下,转头看了看,撩了撩头发,附和道:“是啊,天气是挺好的,好到你半生不熟的都往嘴里填。”
“啊?呸呸。”嘴里一股腥味。
这顿饭吃得我也是心慌慌的,也吃了一个多小时,主要是想换换口味,我觉得我已经患上了猪骨头恐惧症。
事到如今,雨丝儿什么意思我也知道了,只是……
我喜欢雨丝儿吗?
不讨厌,挺顺眼的,可是谈恋爱不是过家家啊,不是小时候我喜欢你,分你块糖吃这么简单。
那是在往后无数的岁月里,两个人要活成一个人,要相互尊重对方的习惯,包容对方的一切,放弃自己的桀骜,两个人似水一般的相契,又如同蜜一般的纠缠,我不确定我是否做好了这个准备。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胡碧落,长生天的事情。
尽管这个目标遥不可及,可玉麟胎,大椿木这两东西,一直被我放在心上。
胡碧落救我两次,每一次都是耗尽了她仅有的魂力,而这世上也只有这两样东西能让她摆脱长生天,重新苏醒过来,而这事情,只有我来做,而我也必须去做。
滴水之恩尚且涌泉,更别提那再造之恩。
玉麟胎一哥听说是两年前被茅山的个老道士从四川养尸地里带出来,这事情不知道是真是假,齐大爷偶尔提了一句,说要是茅山的那个老头的有点可能,也只不过是有点可能。
至于那老头是谁?
这我就不知道了。
大椿木这玩意龙虎山炼丹的可能有一两节,这个怕是他娘的也要不到。
这么一想,我肩上的担子不轻啊,好在有一个张衡一。
按他的话说,老子早就看什么茅山,龙虎山,五台山,衡山,秦岭宗门各种门派不爽了,等我三劫九难过了,带你去抢,去夺,再不行去偷,再不行就把齐老头扔出去,忽悠瘸他们。
张衡一这么说,我心里也是一阵感动,如果他后来不问我借钱的话。
回去的时候是我开的车,本来是我是想把她送回家的,可是雨丝儿提出开车转转,我觉得这也是个好主意,最起码消消食。
踩油门也算运动了吧。
于是我两就在郊区绕了一圈,看到有人钓鱼,我也租了个鱼竿试了试。
雨丝儿就在一旁拍照片。
看着河水清冽,碧蓝澄清,远处有渔民在河中心撒下大网,网线在太阳底下闪着耀眼的光,车上发动机的声音轰隆隆的响个不停,傍晚的天色让人心里头愉悦了许多,雨丝儿光着脚踩着河畔上,招呼着我给她拍照。
看着她青春靓丽,笑颜如花,带着的草帽(也是租的)泛着波澜的水色,我似乎喜欢上了她。
这就是喜欢的感觉吗?
觉得很享受这种生活,很享受这份安静,把一切都抛下以后……
鱼竿就掉进了水里。
所以在赔了一个鱼竿之后,我开车载着雨丝儿回家了。
在我家的门口分别之后。
雨丝儿叫住了我,她说今天很开心。
我说,我也是啊,海底捞吃的很饱。
虽然没有钓到鱼,可是钓到了你。这句话没有说出来。
可能说出来更好一点。
雨丝看着我,一双眸子清澈闪耀。
我觉得胸膛里有什么东西在跳动着,是一颗炙热的,不曾停止的心脏。
雨丝靠近了我一点,还是我靠近了她一点,我不知道了。
也分不清,总之两个唇,接触在一起的时候,黑夜里,清冷的月光下似乎也爆发开来最大的火焰,那是从内心激射出来的,散发着热情和真挚的感情,这一刻,相拥在一起,仿佛是拥有了整个世界。
雨丝恬,我爱你。
无声胜有声。
当她恋恋不舍的跟我告别,上了车,发动车,挥手,飞吻,激动,欣喜,我都看在眼里。
而我到现在,腿都是软的。
至于裤裆……更别提了,只能是捂着裆回去了,都是男人,懂得就行了。
路上我还在想,这是真的吗?
嘴上还留着雨丝儿的味道,舔了舔,这是真的。
突然想起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会还是为了庆祝雨丝儿成为我们的新同事,为她接风洗尘,那会还有三杯和玉伢子。
只是现在,三杯请了几天病假,后来干脆就辞职了,我们都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甚至玉伢子让我转述给他的话我也没有来的及说出口,就这么三杯消失在我们的视线里。
就在玉伢子走后的几天,他也走掉了。
刘儿告诉我,他怕见到我们舍不得走,舍不得这几个兄弟,舍不得哈尔滨,三杯他是去了四川,似乎要找到玉伢子,找到这个不告而别的女人,他不相信玉伢子不爱他,他不信,他要去找一个答案,去找一个说法。
而我知道,这一找,是不会有结果的。
郑玉攀畸形的爱里是不会让三杯看到她容颜苍老的本来样子,不老之蛊,又得炼制多久?
又得让三杯等多久?
我不止一次在深夜给他发短信,给他发短信,骂他是傻子,可是石沉大海,没有一点回应。
三杯,你还好吗?
可惜你看不到我,你的兄弟幸福的样子了。
雨丝恬,当这个名字第一次出现的时候,我还没有意识到,她有多么惊艳,如今她融入我的生活里,才发现,已经无法松开手了。
爱情,可能就是一刹那的火花闪耀,然后就是永恒的璀璨,烙印在骨头里的记号。
突然,觉得张衡一这小子有点未卜先知的意思。
我记得那会第一顿饭吃完,他就告诉我,雨丝儿喜欢我,当时我还说他扯犊子,现在看来,不无道理。
走着走着,我不禁笑出声音来。
藏蓝彩是不是也喜欢着一哥那?有可能吧?
她经常在瑞福堂隔着一条不算远的街,悄悄的看着慵懒困倦的一哥。
许是两人都有意吗?
一哥现在肯定是思念藏蓝彩的,就是不知道,还在看守所拘留的小神棍,会不会想念张衡一了。
许是会的。
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芸芸众生,在这星星之下,不知道做的何梦,又不知道梦的何人……(未完待续)
这是个什么事啊?
我赶紧把刚刚捞到的蛤蜊放到她盘子里:“你咋了?我都没清楚你问了点啥,别生气啊,你再问一次。”
她委屈的说:“行了,我知道了,你有了。”
“我有啥了!”看着她一脸的哀伤样子,我好像做了什么错事一样。
“别装了,我知道了,你刚刚脱口而出,不像是骗人的,我不难过,一点都不难过,祝你,祝你……”她说着说着就要哭出来。
我一看,这让女人哭是男人的做法吗?
是一个大男人要做的吗?
于是我拿了个扇贝,赶紧塞进了她的嘴里,张着嘴,你总是哭不出来了吧。
要不然怎么说跟女人讲道理费劲那,我还没说话那,你就知道了,知道就得了,你还哭。
雨丝儿嘴里塞着东西,一时间也哭不出来,估计是蹦着牙了,这玩意太硬。
我说你倒是知道啥了呀?我不就找半天找了个蛤蜊嘛?哎呀,气的我直跺脚啊。
事实上,我也确实跺脚了。
娘的,这要是个男的,我还上手那。
她嘴里支支吾吾的也不知道要干嘛。
等她指指嘴里的扇贝再指指我,啊,你要说话啊。
早说啊。
我嘿嘿一笑,就看到她黛眉一竖,明显的不好惹了。
把扇贝从她嘴里拿了出来,应该还能吃。
“你说‘有了’就是找到个蛤蜊?”她大眼睛扑闪扑闪的。
“还能咋地。”我撬开扇贝,结果发现是生的。
然后就把它丢进了锅里,这才想起来,上面还有雨丝儿的口水……也没啥。
“那你的意思是你没女朋友?”她笑眯眯的问道。
我说这女人还真是翻脸比翻书快,尤其是这来亲戚的女人,简直是……
不可理喻!
是这个词,根本听不进去话啊。
“没,以前上学的时候有过,后来她问我毕业了干嘛,我开玩笑的说回家养猪,捎带的给六旬老汉种两亩田,然后她就把我给踹了,解释都没给我解释。”我想起那个女的,现在都火大。
老子不就开个玩笑嘛,跟理想有什么关系,跟志向哪里挂钩了。
现在想想,都火大。
雨丝儿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说:“那你现在也没回去养猪啊。”
我在锅里翻搅了半天说:“村里猪食也不好搞,再说了拌猪食可费力了,弄不好发个猪瘟什么的,还是码字写稿子实在一点,敲键盘怎么也比给母猪接生强啊。”
雨丝被我逗的憨笑连连,似乎忘了刚才还一副含泪欲泣的样子。
“泉哥,那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那?”雨丝儿期待的看着我。
这个时候,换作以前我,我肯定会说,就是你这样的啊。
现在?我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尤其是一个女孩对你强烈的,不加掩饰的表达了自己的好感以后,这样的玩笑只会让她徒添希望,而我并不定能负起责来。
我眼神坚定的望着她,张了张嘴。
她眼巴巴的看着我。
“今天天气真好啊。”屋子里根本看不到外头,是啊,日头当空照,出门就洗澡,天气当然好了。
雨丝儿愣了一下,转头看了看,撩了撩头发,附和道:“是啊,天气是挺好的,好到你半生不熟的都往嘴里填。”
“啊?呸呸。”嘴里一股腥味。
这顿饭吃得我也是心慌慌的,也吃了一个多小时,主要是想换换口味,我觉得我已经患上了猪骨头恐惧症。
事到如今,雨丝儿什么意思我也知道了,只是……
我喜欢雨丝儿吗?
不讨厌,挺顺眼的,可是谈恋爱不是过家家啊,不是小时候我喜欢你,分你块糖吃这么简单。
那是在往后无数的岁月里,两个人要活成一个人,要相互尊重对方的习惯,包容对方的一切,放弃自己的桀骜,两个人似水一般的相契,又如同蜜一般的纠缠,我不确定我是否做好了这个准备。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胡碧落,长生天的事情。
尽管这个目标遥不可及,可玉麟胎,大椿木这两东西,一直被我放在心上。
胡碧落救我两次,每一次都是耗尽了她仅有的魂力,而这世上也只有这两样东西能让她摆脱长生天,重新苏醒过来,而这事情,只有我来做,而我也必须去做。
滴水之恩尚且涌泉,更别提那再造之恩。
玉麟胎一哥听说是两年前被茅山的个老道士从四川养尸地里带出来,这事情不知道是真是假,齐大爷偶尔提了一句,说要是茅山的那个老头的有点可能,也只不过是有点可能。
至于那老头是谁?
这我就不知道了。
大椿木这玩意龙虎山炼丹的可能有一两节,这个怕是他娘的也要不到。
这么一想,我肩上的担子不轻啊,好在有一个张衡一。
按他的话说,老子早就看什么茅山,龙虎山,五台山,衡山,秦岭宗门各种门派不爽了,等我三劫九难过了,带你去抢,去夺,再不行去偷,再不行就把齐老头扔出去,忽悠瘸他们。
张衡一这么说,我心里也是一阵感动,如果他后来不问我借钱的话。
回去的时候是我开的车,本来是我是想把她送回家的,可是雨丝儿提出开车转转,我觉得这也是个好主意,最起码消消食。
踩油门也算运动了吧。
于是我两就在郊区绕了一圈,看到有人钓鱼,我也租了个鱼竿试了试。
雨丝儿就在一旁拍照片。
看着河水清冽,碧蓝澄清,远处有渔民在河中心撒下大网,网线在太阳底下闪着耀眼的光,车上发动机的声音轰隆隆的响个不停,傍晚的天色让人心里头愉悦了许多,雨丝儿光着脚踩着河畔上,招呼着我给她拍照。
看着她青春靓丽,笑颜如花,带着的草帽(也是租的)泛着波澜的水色,我似乎喜欢上了她。
这就是喜欢的感觉吗?
觉得很享受这种生活,很享受这份安静,把一切都抛下以后……
鱼竿就掉进了水里。
所以在赔了一个鱼竿之后,我开车载着雨丝儿回家了。
在我家的门口分别之后。
雨丝儿叫住了我,她说今天很开心。
我说,我也是啊,海底捞吃的很饱。
虽然没有钓到鱼,可是钓到了你。这句话没有说出来。
可能说出来更好一点。
雨丝看着我,一双眸子清澈闪耀。
我觉得胸膛里有什么东西在跳动着,是一颗炙热的,不曾停止的心脏。
雨丝靠近了我一点,还是我靠近了她一点,我不知道了。
也分不清,总之两个唇,接触在一起的时候,黑夜里,清冷的月光下似乎也爆发开来最大的火焰,那是从内心激射出来的,散发着热情和真挚的感情,这一刻,相拥在一起,仿佛是拥有了整个世界。
雨丝恬,我爱你。
无声胜有声。
当她恋恋不舍的跟我告别,上了车,发动车,挥手,飞吻,激动,欣喜,我都看在眼里。
而我到现在,腿都是软的。
至于裤裆……更别提了,只能是捂着裆回去了,都是男人,懂得就行了。
路上我还在想,这是真的吗?
嘴上还留着雨丝儿的味道,舔了舔,这是真的。
突然想起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会还是为了庆祝雨丝儿成为我们的新同事,为她接风洗尘,那会还有三杯和玉伢子。
只是现在,三杯请了几天病假,后来干脆就辞职了,我们都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甚至玉伢子让我转述给他的话我也没有来的及说出口,就这么三杯消失在我们的视线里。
就在玉伢子走后的几天,他也走掉了。
刘儿告诉我,他怕见到我们舍不得走,舍不得这几个兄弟,舍不得哈尔滨,三杯他是去了四川,似乎要找到玉伢子,找到这个不告而别的女人,他不相信玉伢子不爱他,他不信,他要去找一个答案,去找一个说法。
而我知道,这一找,是不会有结果的。
郑玉攀畸形的爱里是不会让三杯看到她容颜苍老的本来样子,不老之蛊,又得炼制多久?
又得让三杯等多久?
我不止一次在深夜给他发短信,给他发短信,骂他是傻子,可是石沉大海,没有一点回应。
三杯,你还好吗?
可惜你看不到我,你的兄弟幸福的样子了。
雨丝恬,当这个名字第一次出现的时候,我还没有意识到,她有多么惊艳,如今她融入我的生活里,才发现,已经无法松开手了。
爱情,可能就是一刹那的火花闪耀,然后就是永恒的璀璨,烙印在骨头里的记号。
突然,觉得张衡一这小子有点未卜先知的意思。
我记得那会第一顿饭吃完,他就告诉我,雨丝儿喜欢我,当时我还说他扯犊子,现在看来,不无道理。
走着走着,我不禁笑出声音来。
藏蓝彩是不是也喜欢着一哥那?有可能吧?
她经常在瑞福堂隔着一条不算远的街,悄悄的看着慵懒困倦的一哥。
许是两人都有意吗?
一哥现在肯定是思念藏蓝彩的,就是不知道,还在看守所拘留的小神棍,会不会想念张衡一了。
许是会的。
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芸芸众生,在这星星之下,不知道做的何梦,又不知道梦的何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