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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探索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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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我的族人已经有近七百了,稻谷的生长还需要一年的时间积攒种子,到明年秋天才能开始当作主食。

    而兔子肉,不可能长时间的当作主食的,不然会容易导致维生素缺乏,幸好在我储存的食物中,还有不少的鱼肉和野果,但将以后的食物既希望于兔子显然是不行的。

    并且我需要有大型动物来运输,不然我很难走出离我族两百公里远的地方,那是单人带足食物能走的极限了,因此不管是为了保证食物营养的多样性还是以后为我和蚩尤黄帝他们的部落打交道,我都必须抓回一些有用的动物回来饲养,最好是牛,但是到现在为止还没听说过我的族人谁见过中华族周围有牛的,不得已,我只有亲自去探探。

    我们一行五十人带上足够食物后出发了,当然都是全副武装,为了能更好的活捉猎物,我还专门用大量的兽皮制作了无数的兽皮绳索,然后制成了几张很大的网,就着一项就消耗了我族差不多一半的兽皮。

    可有没有其他的材料制绳索,蚕丝做的绳索现在还没有,同样要到秋天蚕结了蚕茧才有的用。

    我自然是带上双枪,我们沿着河流往下游走去,不管森林里有什么动物,它们一定会来河边喝水的,以前没有条件我们打猎都是在半天路程的半径里来回,现在为了得到更多的机会我不得不一直往下游走去。

    已经三天了,还是没有看到动物,不知是春天刚到动物还没出来还是我运气不好,看来上次柳青看到的那群鹿还真是瞎猫碰到死耗子。

    已经走了五天了,算算,差不多走了一百公里了,其间到是见过一些羊,不过这次我的主要目标不是它,暂且放过。

    还有在第四天时还发现过一头在喝水的剑齿虎,它及其警惕的看着我们,我也不想在丛林里和一只剑齿虎打交道,自然大家各走各路。

    随着我们的不停的往下游走,森林渐渐开始稀疏,而呈现在我面前的开始是沼泽地带,看来河流的下游就是一片沼泽,看到沼泽,我知道羊啊,牛啊,什么的是不会出现的了,我要找它们以后只能深入森林里找了。

    但是我知道我应该找对位置了,沼泽和森林的边缘应该有我所期待的动物――麋鹿。

    最早的水稻种植就是用麋鹿去踩稻田的,所以以前的稻田也叫麋田,自从柳青他们打到那两只鹿后,同时,湖北也是麋鹿的主产地,我就怀疑附近应该有一片沼泽。

    那只要找到沼泽,就可以找到鹿群,找到鹿群了,嘿嘿,那它们的好日子就来了,我一定会让天地之神给它们一个好的封号的。

    我兴奋异常的吩咐户晃等人注意周围的环境,麋鹿可是很谨慎的一种动物,稍有风吹草动就会开溜,我让众人将水边的青草汁涂到自己身上掩盖气味,同时身上插上大量的树枝用来隐蔽。

    我则提着我那好久没用的望远镜四处寻找,找了半天才在沼泽周围的一片树林里找到一直孤狼。搞得我一阵沮丧,看来在这儿是没戏了,这片沼泽很大,我只好带着众人继续沿着沼泽边缘继续寻找了,一直到天黑,没有收获。我们只好安营扎寨。

    第二天一早我们就起身开始了寻找之旅,走着走着,忽然,“咯,咯,咯。”从旁边的水草从中飞出一只野鸡来。

    大家不约而同的呼了一口气,不过我却大为兴奋,拉过户晃就让她准备大网,这片水草丛中肯定不止一只野鸡。

    “野鸡可是好东西啊,还有野鸡蛋,高营养啊,再来个小鸡炖蘑菇,那还不爽死啊。”想着想着我的口水就下来了,七八个人撑起大网直接将一大片的水草丛罩起来了,然后一阵敲打,果然从网中的水草丛中飞出四五只野鸡,不过再怎么飞也飞不出罩在上面的大网,一阵搜寻,还找到了两窝野鸡蛋,看来正在孵小鸡,我当然是开心的帮它们保管了。

    找了五个人直接在此安营,负责看着野鸡和鸡蛋,剩下的人继续寻找,不过又多了一个任务就是一路上不停的拉网网住沼泽边上的水草丛,然后捉野鸡,捉到后就派人送回去。

    一路走走停停,整整一天鹿群没看到,野鸡倒是捉了不少了,留守的五人的帐篷里已经是鸡满为患了,不得已只好在扎一座帐篷。“看来这次出来的任务是解决一半了,族人的营养问题是解决了。”看着野鸡数量不少了,我才停止的捕鸡行动,专心的寻找起麋鹿来。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我们离开城池后的第九天,迷麋鹿群终于出现在了我的望远镜的视野里,一个差不多三十只麋鹿的鹿群晃晃悠悠的散步在不远处的一处青草地上,我提着望远镜远远的吊在它们的后面,生怕惊动了它们,一面飞快的思考着怎么样才能将它们一网打尽。

    我冒着腰随着它们的散步而慢慢移动,看得出来,它们也很谨慎,小鹿都是被护卫在最里面,最外面不时有警戒的麋鹿抬起头观望,在我后面不远处就是户晃的大部队,只等我的命令,就冲出去干活。

    我一边跟着麋鹿慢慢的移动,一边也暗暗叫苦,要想一网打尽完全没有办法啊,也许是我太贪心了,可是看着那么多的麋鹿,我一只也舍不得放手啊,要是拥有了它们一族,我的军队就可以更加的机动灵活,我也就可以控制更多的部落。

    我只好咬牙忍着,紧紧的跟在它们的后面,饿了,就咬一口熟的熏肉,半步不敢离,只等机会的到来,跟着它们一直往前走,已经一天一夜了,还好,它们晚上也休息,虽然也有警戒的鹿,但至少不走了,我们还可以休息一下,不然早让它们拖垮了。

    第二天,继续跟着它们走时,我看着它们走的路线,不由一阵狂喜,这条路昨天我跟着它们走过,现在它们又走回来了,说明它们可能会沿着昨天的路原路返回,这样的话,当它们经过这条路上的一个地点时,就是将它们一网打尽的绝好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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