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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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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主大人,前面就是翡翠森林了。”

    沿着格力河走了一个多小时,宋默和随从两个人终于抵达了翡翠森林。这里靠近格里兰家族领地的边界,森林的另一面就是奥比王国的西北行省,号称是全大陆最繁荣的商业之都。

    一边吃糠咽菜,一边富得流油。这对比,怎一个心酸了得。

    不是格里兰的领民们不勤劳,他们每天的劳作时间比其他人多出一倍,可贫瘠的土地,就是长不出能喂饱全家的粮食。

    宋默认为,他得仇富,必须的!

    进入森林前,随从强烈要求走在宋默前边,提防随时可能出现的危险。

    自从宋默被雷劈了之后,领主的随从们就被管家老约翰组织起来,进行了严格的在职教育,管家要求随从们必须牢记:保护领主是他们的最高使命!

    有雷劈下来,一定要推开领主,自己顶上去!

    被敌人袭击,务必要推开领主,自己冲过去!

    被野狗追咬,绝对要推开领主,自己咬回去!

    ……

    经过长达半个月的职业深造,随从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事业观都有了质的飞跃。从今以后,他们将以领主的意志为最高意志,以领主的话为最高使命,自己的薪水是领主发的,自己的命就是领主的!自己子孙的命也是领主的!自己的老婆……这个必须还是自己的!

    宋默是知道这件事的,不过知道的方式很让人尴尬,一个随从单膝跪地请求他:“领主大人,我的命给您,请把我的老婆留给我。”

    宋默当时就傻眼了。

    虽然误会最终解开了,可一连几天,领主的脸都是黑的。

    但老约翰的确是好心,对领主的忠心也毋庸置疑。

    宋默能跟忠心耿耿的管家生气吗?不能!

    于是,只能继续憋气。

    两人沿着猎人踩出的小路前行,随从突然停了下来,示意宋默不要出声。然后朝一棵十人合抱的榉树上指了指。

    宋默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头发_的竖了起来!

    一条足有十几米长,比成年人腰还粗的巨蛇,正盘在榉树的树枝上,三角形的脑袋上长着一对绿色的眼睛,全身覆盖着火红色的艳丽鳞甲,每一寸鳞片都在告诫别人,它不好惹,识相的最好离远点。

    “这是一条还没有成年的芒古蛇。”随从压低声音,对宋默说道:“成年的芒古蛇可以长到三十米以上,鳞片的颜色也会变成暗棕色,是巨龙最喜欢的点心。”

    没成年?

    宋默看着树上的“未成年”,想象着它长到三十米长的样子,全身的汗毛都立了起来,他对这种冷冰冰的爬行动物没有任何好感。

    幸好这家伙是个特例,如果兔子野鸡之类的也长成一副发育过度的样子,他还吃什么肉。

    两个人小心的离开了芒古蛇休息的榉树,继续朝森林深处走去。

    森林的边缘地带经常有领民造访,动物近乎绝迹。如果宋默想要有所收获,必须朝更远的地方走。遇到芒古蛇是个意外,这种蛇常年呆在翡翠森林的中心地带,只有繁殖季节才会出现。不过也幸亏有这条蛇,棕熊,虎豹一类的凶猛动物,都不会在附近活动,宋默和随从可以用大部分精力寻找猎物,不用担心被从背后袭击。

    不过,就算猎物自己送上门,也要能抓得住才行。

    一只野兔从草丛中跑了出来,随从立刻搭弓射箭,箭矢带着风声射出,却扎在了野兔旁边的灌木丛中。结果野兔没猎到,却惊动了在刨食植物根茎的野猪!

    这是一头皮糙肉厚,足有三四百斤的成年野猪,一身棕色的长毛,背上的几缕像钢针似的直立着。仅凭随从手里的弓箭和宋默的断剑,根本就对付不了它!

    宋默被随从拉着一路狂奔,切实上演了一幕人猪惊魂!野猪锲而不舍的追着两个人,大有不把两个人宰掉誓不罢休的架势。

    宋默和随从一路跑到森林边缘,才最终摆脱了它,宋默双手拄着膝盖,弯腰大口喘着气,懊恼的咬着牙,恨恨的想着,要是老子有一把□□,别说这只野猪,就是刚才那条发育过度的芒古蛇,也能抓回去炖蛇羹!

    刚想到这里,宋默的头突然针扎一样的疼,脸色顿时变得苍白起来,冷汗顺着脸颊滑落,几乎要瘫坐在地上。

    随从被吓坏了,连忙扶住宋默,“领主大人,您怎么了?”

    宋默单手捂着额头,紧闭着双眼,有些费力的摆了摆手,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此刻,他脑海中正翻滚着无数的线条和数字,就像他穿越前,被电击时一样。

    终于,翻滚的画面停了下来,宋默睁开双眼,脸色依旧苍白,黑色的眼睛却亮得惊人。

    “领主大人?”

    “我没事。”

    宋默话音刚落,一个不明物体突然从宋默身后的灌木丛里滚了出来,随从立刻冲上去挡在宋默身前,飞起一脚将不明物体踢飞!

    半空中传来一声惨叫,随从拉开了弓,对着那个物体就是一箭,箭从不明物体的身边飞过,惨叫声戛然而止。

    扑通一声,不明物体掉在了地上,是一个五短身材,有着绿色皮肤的家伙。

    “这是地精。”随从走过去拨拉了一下趴在地上装死的地精,“他们是臭名昭著的小偷!”

    宋默走过去,蹲到地精身边,好奇的看着他。

    地精是精灵的远亲,不过对一切要求完美的精灵来说,地精简直丑陋得不可忍受,他们从来不承认有这门亲戚。地精倒是千方百计想攀上这门亲戚,但是真敢这么干的,都被精灵用箭射成蜂窝煤了。

    这个地精在被随从踹飞之前,就已经被揍得鼻青脸肿了。很显然,在偷东西和逃跑方面,他都不是个熟练工。

    “强森,你刚才说,地精喜欢偷东西?”

    “是的,他们都是可耻的小偷!每年都会到领地中来偷粮食!这家伙去年就来过,我认识他!”随从恶狠狠的瞪着地精,很显然,他对地精这种生物深恶痛绝。

    试想一下,到穷得快揭不开锅的人家里偷粮食,这样的家伙,得有多么的“丧心病狂”,“令人发指”!

    地精被随从瞪得打了个哆嗦,不小心露出了抱在怀里的袋子,系在袋口上的绳子松脱了,露出了里面耀眼的金币。

    宋默不错眼的盯着金币,觉得作为一个领主,他必须为领民们讨回公道!

    地精趴在地上的,可怜兮兮的看着宋默,试图用一双泪汪汪的大眼睛打动这个明显是贵族的青年。人类的贵族是最好欺骗的,他们总是富有同情心,而且虚荣骄傲自大。说几句恭维的话,就会放过他们。

    但是地精这一次失算了,宋默压根就没受过贵族教育,也不知道何谓慈悲为怀,他现在只是个连饭都快吃不上的穷光蛋。

    “我是格里兰领地的领主,我怀疑,你这袋金币是从领主府偷出来的赃物!”

    “不!”地精尖叫一声,谁都知道格里兰的领主穷得快当裤子了,领主府内怎么可能有这么多的金币!这家伙明显是睁眼说瞎话,想抢他的金币!

    太特马无耻了!

    见地精不肯乖乖交出金币,宋默刷的抽-出了断剑,抵在了地精的脖子上,抓着地精绿色的长耳朵,眯着眼睛威胁道:“要命,还是要金币?你最好快点选择,我的耐心有限!”

    地精大叫:“你这是抢劫!”

    宋默掏掏耳朵,“不,我这是追回领主府失窃的赃款。你也可以当做被你们偷去的粮食的赔偿。快点,交出来!否则,割掉你的小jj,然后死啦死啦地!”

    最终,地精还是屈服在了宋默的淫威之下,哭着把金币交了出来。宋默先把金币踹到怀里收好,然后让随从把地精绑起来带回领地,也不打猎了,立刻打道回府!

    回到领主府后,地精被丢进了地下室,宋默神秘兮兮的朝管家招招手,把管家叫进了卧室。看着宋默笑得满脸荡漾,老约翰直觉的想问问随从,领主是不是又被雷给劈了?

    结果宋默却从怀里掏出了从地精手里抢来的金币,哗啦倒在了床上。

    雪白的被面上,顿时金光闪闪。

    管家老约翰的眼睛亮了……

    当天下午,领主府的管家老约翰,满脸春风的从领主的卧室中走出来,大方的宣布,今天的晚餐,每个人的餐盘里,多加一片生菜和一条熏肉!

    顿时,欢呼声充满了领主府的每一个角落。

    宋默窝在房间里,笑眯眯的拿起一枚金币,吹了口气,整整一百六十二枚金币!抢劫真是一份来钱块的职业……

    月亮升起时,两个披着绿色斗篷的高挑身影,出现在了翡翠森林。他们背着绿色的长弓和雕刻着美丽花纹的箭筒,轻盈的在树枝间跳跃着。

    “杰里斯,你确定那个可恶的地精逃到了这里?”

    :“是的,不会错。”被称为杰里斯的人跳到地上,蹲下-身,仔细察看着地精之前藏身的灌木丛,“这里有人类的痕迹,那只地精很可能是被人类抓住了。”

    “哈!”之前问话的人笑了一声,“那些愚蠢的人类!”

    “博德,我们必须快点了。”杰里斯站起身,一缕浅金色的长发滑出了帽兜,在月光照射下,散发着淡淡的光辉,“人类很可能会放走地精,要想找回被偷走的金币,我们必须马上找到那个抓走了地精的人类!”

    博德耸了耸肩膀,“好吧。”

    正在卧室中抱着金币偷着乐的宋默,并不知道,麻烦就快上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