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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扬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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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时之间,大兴布庄成了南阳小姐太太们谈论最多的话题。

    据说,孟同知家的那件小袄,是孟三小姐孟贞娴订做的。

    拿回去之后,孟三小姐十分喜欢,迫不急待的穿着它去了菩提寺上香。

    银红色的袄子,上面绣着密而浓的白梅,乍眼一看,十分的素雅,细品却又有一种低调而内敛的奢华,再配上孟三小姐那高挑的身材,细致的肌肤,站在莹莹白雪之中,竟然一下子聚集了在场所有人的目光。

    大家只知道孟三小姐长得还行,却没想到这种美在白雪的映衬下,倾城倾国。

    不,不对。不是雪的效果!

    是衣服,是大兴布庄的衣服,让孟三小姐由一个普通闺秀变成了绝色美女。

    当然,这只是女人的想法,男人根本不这么想,他们只凭直觉。

    那天正好一群才子也在菩提寺赏雪,当场就有一半人为孟三小姐即兴赋诗,还有一半连文人的风度都忘记了,直接动手打了起来。

    “一枝梅花压海棠。”有人情不自禁的吟道。

    “哪里是梅花压海棠,我看是你想压梅花了吧。”有人不怀好意的大声喊道。

    孟三小姐又羞又气,当场就朝寺院的石柱撞了过去。

    幸亏跟着的丫鬟婆子拉得及时,才没闹出事来。

    “谁邀你来的?真是丢了我们南阳人的脸。”另一人说着挥出了拳头。

    这么漂亮的姑娘,怎容有人亵渎!

    英雄们不在这个时候站出来,还要等到什么时候救美?

    被打的人不依了,旁边的狐朋狗友更是嚷着要讨个说法。

    于是乎,双方大打出手。

    还好大家都没忘记这是寺院,经主持亲自调停,总算平息下来。

    不过,孟三小姐却在这一天美名远扬。

    后有好事者把原因归结在衣服上,于是,大兴布庄也跟着水涨船高。

    田立春很清楚,她们能一举成功,主要在于贴布绣在大周还是一个新奇的东西,大家还没有接触过,时间一久,模仿跟风的人多起来,她们也就接不到活了。

    不过,她早想到了防范措施。

    “为防止有人假冒,所有由咱们绣过的衣服,全在右下角绣一个兴字。”她说道。

    反正是为布庄打名声,东家又怎么会反对。

    南阳城内外掀起了一股贴布绣的热潮,小姐的衣柜里,如果没有一件贴布绣,简直不敢往人前站。当然,这件贴布绣的衣裳角上还必须有一个兴字,不然就是膺品。

    一时之间,大兴布庄的风头行业内无人能敌。东家见了人笑得跟弥勒佛一般。

    田立春姐妹面前的案上,活计更是堆积如山。

    姐妹三人早分了工,田立春负责剪、折,田大梅负责剪贴绣,田二梅负责襕边。每个人都忙得脚不沾地。

    每天倒也有近一千文的收入。

    布庄只提供住的地方,不管吃饭。好在大周朝的物价非常的便宜,一碗阳春面十文,包子五文钱一个,馒头三文钱一个……

    南阳主食吃面,米饭和炒菜并不常见,肉类多羊肉、猪肉、鸡肉、鱼肉之类,一般情况下,看不到牛肉。牛在这个时候主要用来耕地,杀死耕牛是要惹上官司的。

    田家的姐妹们手里虽然有了钱,但并没有在饭店吃饭,一般都是买几个馒头回来啃了,再喝点店里的开水。

    “就算这样,也比娘和小梅在家里吃的好。”田大梅说道。

    家里一般都是红薯高梁粥配腌萝卜。

    一般都是田立春去买馒头,顺便给小黑买肉。

    集市上挂的最多的是猪肉。田立春问了下,肥肉最贵,瘦肉次之,排骨大骨内脏和头都比较便宜,板油和肥肉一个价。

    “老板,来半斤猪肝。”田立春说道。

    “六两,十二文钱。”老板利索的称好,装了起来。

    小黑却直勾勾的盯着旁边卤好的羊肉瞧。

    “你想吃这个?”田立春好笑的问道。

    小黑伸出舌头舔了舔她的手。

    “这小狗能听懂人话!”卖肉老板一副很惊讶的样子。

    小黑很傲慢的冷哼了一声,高高地抬起了下巴。

    “你这狗多少钱,我买了。”旁边有人说道。

    说话的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容长脸,高鼻粱,皮肤腊黄,精神萎靡,偏声调异常的高,声音如同破锣。

    他说着,伸手去摸小黑的脑袋。

    还没摸到,小黑的脑袋已经偏到了一边。

    “个头不大,脾气倒是不小。”少年冷哼道,“爷就不信连一只狗都能给爷脸色看了。”说着改去揪它的尾巴。

    小黑猛地转过头来,朝少年扬起了爪子。

    饶是他躲得快,仍是挠得好几道印子,鲜血往外冒。

    少年痛得直吸气。

    “我日!爷就不信还被一条野狗嫌弃了!”他说道,“老子现在就弄死你!”

    他说着,伸手就去田立春手里夺小黑。

    这少年一看就不是什么善茬,早知道就别抱小黑出来了,田立春心里一阵后悔,人却快速的转身,不让少年得手。

    “哪里来的野丫头,我家公子看上你的狗,是你的福气,还不快双手奉上!”恶奴喝道,又随手丢给田立春一两银子,“这些够你买一群了。”

    “这小爷是陆通判家的三公子,他给你的银子可以换一千二百个铜钱,可以买十几条狗了。”肉铺老板好心提醒道。

    田立春隐约记得,通判好像是知府的副职,但是有直接向皇帝打小报告的权力,这样的人有点像民国时期的特派员,她一个小小的军户之女,惹得起这样的一个人么?

    要不,把小黑给他算了。可是毕竟养了那么久,十分的舍不得。

    田立春正在犹豫,小黑已经从她手里挣出来,飞快的跑了。

    这样也好。

    田立春莫名其妙的松了口气。

    陆三公子家的奴才不乐意了。

    “我们明明已经付了钱,你为什么把狗给放跑了?”一个奴才狗仗人势的问道。

    “我没放它,是它自己挣跑的。”田立春说道。

    “你收了我的钱,东西没有给我,你自己说怎么办吧。”陆三公子不耐烦的盯着田立春问道。

    这小丫头,瘦是瘦,不过长大了姿色肯定不错,你看那双眼睛,像刚洗好的葡萄一般,水灵灵的,黝黝的。

    “收了钱,不给东西,你自己说用什么抵吧!”陆三公子不怀好意的眼光直往田立春身上瞄。

    田立春撒腿就跑。

    跟这种无赖,根本无道理可讲。

    “追!都给我追!抓到死丫头,我就不信找不到那只死狗!”陆三公子吼道。

    田立春顺着集市一直往前跑,后边陆家的人紧追不舍,此时又正值腊月,出来采办年货的人又多,她又顾不得择路,越跑越累,越跑前面的人越多。

    好在她身单力薄,从人缝里钻来钻去,一时间陆家的人也拿她没办法。

    但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总得想办法甩掉他们才成,不然让他们知道自己在大兴布庄,闹起来只怕就是宋德贵也保不了他们,只能让她们回家去。

    田立春心里焦急,腿上不由就更快了几分,一不小心鼻子撞到了一个人的胳膊。

    “对不起,对不起。借过,借过。”她眼泪花花的揉着鼻子说道。

    “大胆,居然敢让钦差大人给你让路!”一个随从模样的人冷笑道。

    居然有钦差在这里?

    田立春不由好奇地抬起头来。

    暗红金线绣云纹的蜀锦长袍,外罩一件紫貂氅衣,一双眼睛寒光四射,她似乎在哪里见过这个人。

    等等。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那随从怀里抱着的那只毛绒绒的小东西,不正是她的小黑?

    “堂堂钦差,竟然抢了我的小黑?”田立春说道。

    哪想她话还没说完,只见陆三公子已经带着家奴奔了过来,对着钦差点头哈腰。

    “难怪小人觉得这狗这么眼熟,原来这就是吾皇陛下钦赐大人的西洋名犬,还好小人家的奴才有先见之明,帮大人抓住了偷狗贼。”他指着田立春说道。

    田立春也疑惑的盯着小黑看。

    难道它并不是失去了母亲的狼崽,居然真的是只长得和狼像的狗而己?

    但这个时候绝对不能示弱。小黑就是我的!

    俗话说得好,一人不喝酒,二人不赌博,三人不买锄头,四人不掰柴火。意思是一个人喝酒没气氛,两人赌博没有人证谁输谁赢容易扯皮,三人买锄头更是意见不能统一,四人一起集体劳动更是要唠叨东家长西家短,容易伤和气。如果只有一方想抢,敌众我寡,哪会有人听我理论,但是三方就不一样了,总会多些挈制。再说了,狗和别的动物不一样,它跟主人是有感情的,凭小黑对她的热乎劲,田立春自信他们都抢不走它。

    “这狗明明是我的,你们一个钦差,一个通判家贵公子,居然想巧取豪夺?”田立春蹲下来,伸出手,大声喊道,“小黑,过来,咱们回家了!”

    小黑,希望你真能听懂我的话,快点过来吧!

    小黑果真望着田立春,在随从怀里挣扎起来。

    “把它放地上。”邹旭尧命令道。

    这狗明明只听侯爷一个人的话,今天怎么会吃里爬外,一副想要到那丫头那里去的样子?

    随从虽然疑惑,但还是依言放下了小狗。

    小黑立刻屁巅屁巅地跑到了田立春的手边。

    随从看得直冒冷汗,“侯爷,我这就把狗抱回来,好好□□。”

    侯爷最喜欢这只狗了,不然也不会专门配一个人养着它。这个牲畜,居然跑到别人那里去了!

    “一条狗而己。”邹旭尧傲慢地说道。

    他说完转身就走,自始至终,根本没有看一眼田立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