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卷:民国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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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菲感到自己快要死了,头和肚子都痛的厉害,身上也很酸痛,模模糊糊听到轻轻的哭泣声和哽咽的说话声,苏菲竖起耳朵想听他们在说些什么,结果什么也没有听到,依然是那轻轻的话语声在耳边,却听不清在说什么,模糊中被人灌下一碗苦汤药,又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等到再次醒来的时候,头没有那么痛了,睁开眼睛看见自己头顶上的天青色帐子,苏菲瞬间呆愣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睡的是张单人木板床,盖着一床薄薄的被子,身上穿着一件月白色低领睡衣,听到外面有声音,苏菲赶紧躺好装睡。
门被轻轻的推开了,随后进来三个人,苏菲竖起耳朵听着脚步声,宋世卿看着躺在床上睡觉的外甥女,轻声问道:“大妹,清秋好些没?”
冷太太红肿着眼,点点头,“比昨天好多了,已经退烧了,我们冷家就剩清秋这一根独苗了,要是有什么事情,我可怎么对得起她死去的父亲啊!”一边说一边抹眼泪。
宋世卿见状劝道:“这清秋也是个有福的,你看这不变好了吗,我看再过几日就该大好了。”一边说一边从怀里掏出五块大洋塞到冷太太手中,“大妹,这几块钱你留着买点东西给清秋补补,也是我这做舅舅的一片心意。”
冷太太点点头,将银元包好,“那我就不客气了。”
苏菲已经震惊的无法思考了,冷清秋这三个字一直在脑海里徘徊不去,作为一个现代社会的人,怎么可能没看过那红极一时的《金粉世家》,苏菲更是连小说都看了好几遍,现在自己居然变成那个悲剧女主角了,脑子一时反应不过来。
最初的两天,苏菲一直在床上躺着,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醒来时也只吃一些白粥便没了胃口,自己现在也顾不得什么悲剧女主角了,更为麻烦的是苏菲确定自己穿越了,是魂穿,还是不带原主记忆的魂穿。看来自己在那场飞机失事中已经去世了,不知道父亲母亲听到这个消息能不能接受,还好有哥哥姐姐陪着,应该会熬过去吧。
苏菲,哦,现在是清秋了,苏菲决定既来之则安之,以后自己就是冷清秋了,自己虽然精通英文法文中文,但是普通话说的并不好,趁着没人,清秋悄悄的说了两句话,还好,不是自己的腔调,是冷清秋这个身体本来的口音,看来暂时不会露馅了。
记得这冷清秋国文最好,最爱诗词,也会作诗,可是自己一个学医学的,虽然也曾是文艺少女,写过几本网络小说,发表过几篇散文,但是作诗就太难为人了,要是写现代诗还能驺两句,可是古体诗,自己连韵都搞不明白,只会读诗,恐怕做不出来,想到这里,清秋下定决心以后慢慢改变爱好,慢慢疏远那些爱好诗词的人。
想来想去又想到冷清秋和金燕西的悲剧爱情,一段只维持一年的婚姻,却害了清秋一生,遂决定远离金燕西。清秋嫁给金燕西最主要的原因还在钱字上,金燕西就是一直利用金钱攻势,小恩小惠的腐蚀了冷清秋,虽然苏菲在现代本就出生于大富之家,父亲是法籍华人,母亲是香港人,家里有化妆品公司,百货商场等多处产业,也算是含金汤匙出生,对于金燕西的把戏自然不会动心,可是难保自己的舅舅在其中保媒拉纤,还有那个韩妈也是被金燕西收买的,或者连收买都谈不上,是自己主动贴上去出卖自己家小姐的,以后要离她远点。
到了第三天,清秋感觉好多了,就自己下床走走,自己的房间不大,只有15平米左右,窗外有一颗枣树,房间收拾的很干净,只有一张床,一个衣柜,一个梳妆台,一个书桌,清秋在梳妆台前坐下,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看起来只有十四五岁的样子,记得原著中清秋是在17岁左右的时候遇见金燕西的,看来自己现在并不认识金燕西,如此便好,自己也好筹划筹划,躲金燕西远点。镜子中的冷清秋正如原著中所说有一双灵活的眼睛,用现代的话说,就是非常的有灵气,鸭蛋脸,下巴因为有点尖,脸色苍白,看起来倒和董洁不太像,有些像刘亦菲,因为年纪尚小,稚气未脱,虽如此,却也算一个小美人。
清秋对此很满意,便走到书桌前坐下,随手拿起一本书看,都是繁体字,还好自己都认得,清秋现在十分庆幸自己被父母送到香港读中学和大学,想当初自己还抱怨好几年呢,自己上面虽有一个大姐一个二哥,可是大姐中文很差,只会说几句问候语,二哥虽然中文说的很溜,但是不会写,这让都是华人的父母难以接受,当时也下定决心整治一番,无奈哥哥姐姐都大了,也管不了,自己当时正好小学刚要毕业,母亲怕自己也想哥哥姐姐一样把自己的根忘光了,便把自己送到香港外婆家读书,而香港的教材正好是繁体版的,要不然自己现在就成半文盲了。
清秋仔细翻了翻,是一本初二的国文书,内容很简单,又翻了翻英文书和数学书,对自己来说也很简单。正想将书都放回去,一张成绩单从书中掉了下来,清秋拿起一看,是冷清秋初二的期末考试成绩单,这冷清秋成绩不错,每门课都在90分以上,再看时间,是1924年7月1日发的,那么自己现在是在暑假期间了,看来自己还有一段时间缓冲。
清秋正在思考着以后的事情,正巧冷太太推门进来,看到清秋一个人坐在书桌边对着书发愣,立刻急了起来,“清秋,快去床上躺着,你的病还没好呢。”一边说一边去扶清秋。
清秋这才从沉思中缓过来,笑道:“妈,我都躺了好几天了,躺的全身都痛了,你就让我下来走走吧。”
冷太太不耐,只能去衣柜中拿了一件天青色外衣给清秋披上,“真拿你没办法,多穿点,过会还要去床上躺着啊,再多躺两天就好了。”
清秋见冷太太着急的模样,也不好继续坚持,就微微点了点头,冷太太这才松了一口气。
中午吃饭的时候宋世卿又来了,见清秋已经可以下床走走了,也很开心,清秋看到一个五十多岁年纪,一张雷公脸,两撇小胡子,外加上一副小眼睛,实在是有些滑稽,心中实在是想笑但是面上却不显,心道:这位应该就是舅老爷了。
宋世卿将点心放在桌上,关心道:“清秋,可是好了,看这是你爱吃的点心,舅舅给你买的。”
清秋微笑道:“那就多谢舅舅了,清秋已经好多了。”
宋世卿欣慰道:“那就好,这样我就放心了。”
正好韩妈做好了饭菜,来招呼冷太太和清秋吃饭,看到舅老爷也在这,不免又多加了一副碗筷。
次日清秋一大早就起来了,打开衣柜,里面的衣服不多,都很朴素,大多数都是半新不旧的,颜色也多为白色,浅青色,天青色,清白色,淡粉色。清秋挑了一件立领青白色上衣,袖子是民国最常见的七分袖,露出一小截雪白的胳膊,又挑了一件青色长裙穿上,鞋子只有两双黑色的,一双是半新的,另一双已经有些破了,想来也知道那双半新的只有正式场合才能穿,便只得穿上那双旧的,清秋无奈的叹了口气,难怪金燕西这么容易就把冷清秋追到手了。
看来现在最主要的问题就是赚钱了,自己现在只有十四岁,就是暑假出去做工,最多也只能赚到二十块钱,只够买双鞋子的。
坐在书桌边思来想去,也没想出什么好办法,想到自己在网络上看的穿越小说,人家穿越过去不是公主就是小姐,自己真倒霉,穿到一个社会底层人家,恐怕这房子也是租的,实在想不出来,便到院子里逛了一圈,院子很小,典型的北京四合院,正房三间,左右厢房各两间,
正房堂屋是用来会客的,左右两间正房冷太太和自己一人一间,韩妈和韩叔住在厢房,厨房和饭厅也在厢房,还好舅舅不与自己住在一起,要不然还真住不下。
回到房间里,随手拿了一本书,正好是一本小说,清秋翻看了两下,一点意思也没有,比现代差远了,想到这里,眼睛一亮,自己可以写小说啊,想当年自己读高中的时候文笔还是很不错的,差点就考了中文系呢。据说民国时期报纸的副刊是登连载小说的,鲁迅不就是靠写文章为生吗,想到这里,便仔细的思考了一下,现在还没有什么好的武侠小说,就是这两年要红的《火烧红莲寺》在自己看来都是很俗的,这么俗的都能红,可见这个时候人们对武侠小说的接受能力还是不错的,而且不需要太深的文学水平,自从五四运动之后,白话文就开始慢慢流行起来了,自己现在写这些也不算太另类。清秋没有想到自己来到民国之后竟然要靠写小说为生了,不由的苦笑起来。仔细构思了两日,清秋决定以五代十国为背景开始写武侠小说。至于报社清秋也想好了,就投上海申报,一来上海的稿费要比北京高些,二来上海没有人认识自己,不用担心身份曝光的问题,况且自己现在还是一个初中生,还是低调些的好。
苏菲感到自己快要死了,头和肚子都痛的厉害,身上也很酸痛,模模糊糊听到轻轻的哭泣声和哽咽的说话声,苏菲竖起耳朵想听他们在说些什么,结果什么也没有听到,依然是那轻轻的话语声在耳边,却听不清在说什么,模糊中被人灌下一碗苦汤药,又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等到再次醒来的时候,头没有那么痛了,睁开眼睛看见自己头顶上的天青色帐子,苏菲瞬间呆愣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睡的是张单人木板床,盖着一床薄薄的被子,身上穿着一件月白色低领睡衣,听到外面有声音,苏菲赶紧躺好装睡。
门被轻轻的推开了,随后进来三个人,苏菲竖起耳朵听着脚步声,宋世卿看着躺在床上睡觉的外甥女,轻声问道:“大妹,清秋好些没?”
冷太太红肿着眼,点点头,“比昨天好多了,已经退烧了,我们冷家就剩清秋这一根独苗了,要是有什么事情,我可怎么对得起她死去的父亲啊!”一边说一边抹眼泪。
宋世卿见状劝道:“这清秋也是个有福的,你看这不变好了吗,我看再过几日就该大好了。”一边说一边从怀里掏出五块大洋塞到冷太太手中,“大妹,这几块钱你留着买点东西给清秋补补,也是我这做舅舅的一片心意。”
冷太太点点头,将银元包好,“那我就不客气了。”
苏菲已经震惊的无法思考了,冷清秋这三个字一直在脑海里徘徊不去,作为一个现代社会的人,怎么可能没看过那红极一时的《金粉世家》,苏菲更是连小说都看了好几遍,现在自己居然变成那个悲剧女主角了,脑子一时反应不过来。
最初的两天,苏菲一直在床上躺着,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醒来时也只吃一些白粥便没了胃口,自己现在也顾不得什么悲剧女主角了,更为麻烦的是苏菲确定自己穿越了,是魂穿,还是不带原主记忆的魂穿。看来自己在那场飞机失事中已经去世了,不知道父亲母亲听到这个消息能不能接受,还好有哥哥姐姐陪着,应该会熬过去吧。
苏菲,哦,现在是清秋了,苏菲决定既来之则安之,以后自己就是冷清秋了,自己虽然精通英文法文中文,但是普通话说的并不好,趁着没人,清秋悄悄的说了两句话,还好,不是自己的腔调,是冷清秋这个身体本来的口音,看来暂时不会露馅了。
记得这冷清秋国文最好,最爱诗词,也会作诗,可是自己一个学医学的,虽然也曾是文艺少女,写过几本网络小说,发表过几篇散文,但是作诗就太难为人了,要是写现代诗还能驺两句,可是古体诗,自己连韵都搞不明白,只会读诗,恐怕做不出来,想到这里,清秋下定决心以后慢慢改变爱好,慢慢疏远那些爱好诗词的人。
想来想去又想到冷清秋和金燕西的悲剧爱情,一段只维持一年的婚姻,却害了清秋一生,遂决定远离金燕西。清秋嫁给金燕西最主要的原因还在钱字上,金燕西就是一直利用金钱攻势,小恩小惠的腐蚀了冷清秋,虽然苏菲在现代本就出生于大富之家,父亲是法籍华人,母亲是香港人,家里有化妆品公司,百货商场等多处产业,也算是含金汤匙出生,对于金燕西的把戏自然不会动心,可是难保自己的舅舅在其中保媒拉纤,还有那个韩妈也是被金燕西收买的,或者连收买都谈不上,是自己主动贴上去出卖自己家小姐的,以后要离她远点。
到了第三天,清秋感觉好多了,就自己下床走走,自己的房间不大,只有15平米左右,窗外有一颗枣树,房间收拾的很干净,只有一张床,一个衣柜,一个梳妆台,一个书桌,清秋在梳妆台前坐下,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看起来只有十四五岁的样子,记得原著中清秋是在17岁左右的时候遇见金燕西的,看来自己现在并不认识金燕西,如此便好,自己也好筹划筹划,躲金燕西远点。镜子中的冷清秋正如原著中所说有一双灵活的眼睛,用现代的话说,就是非常的有灵气,鸭蛋脸,下巴因为有点尖,脸色苍白,看起来倒和董洁不太像,有些像刘亦菲,因为年纪尚小,稚气未脱,虽如此,却也算一个小美人。
清秋对此很满意,便走到书桌前坐下,随手拿起一本书看,都是繁体字,还好自己都认得,清秋现在十分庆幸自己被父母送到香港读中学和大学,想当初自己还抱怨好几年呢,自己上面虽有一个大姐一个二哥,可是大姐中文很差,只会说几句问候语,二哥虽然中文说的很溜,但是不会写,这让都是华人的父母难以接受,当时也下定决心整治一番,无奈哥哥姐姐都大了,也管不了,自己当时正好小学刚要毕业,母亲怕自己也想哥哥姐姐一样把自己的根忘光了,便把自己送到香港外婆家读书,而香港的教材正好是繁体版的,要不然自己现在就成半文盲了。
清秋仔细翻了翻,是一本初二的国文书,内容很简单,又翻了翻英文书和数学书,对自己来说也很简单。正想将书都放回去,一张成绩单从书中掉了下来,清秋拿起一看,是冷清秋初二的期末考试成绩单,这冷清秋成绩不错,每门课都在90分以上,再看时间,是1924年7月1日发的,那么自己现在是在暑假期间了,看来自己还有一段时间缓冲。
清秋正在思考着以后的事情,正巧冷太太推门进来,看到清秋一个人坐在书桌边对着书发愣,立刻急了起来,“清秋,快去床上躺着,你的病还没好呢。”一边说一边去扶清秋。
清秋这才从沉思中缓过来,笑道:“妈,我都躺了好几天了,躺的全身都痛了,你就让我下来走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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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秋见冷太太着急的模样,也不好继续坚持,就微微点了点头,冷太太这才松了一口气。
中午吃饭的时候宋世卿又来了,见清秋已经可以下床走走了,也很开心,清秋看到一个五十多岁年纪,一张雷公脸,两撇小胡子,外加上一副小眼睛,实在是有些滑稽,心中实在是想笑但是面上却不显,心道:这位应该就是舅老爷了。
宋世卿将点心放在桌上,关心道:“清秋,可是好了,看这是你爱吃的点心,舅舅给你买的。”
清秋微笑道:“那就多谢舅舅了,清秋已经好多了。”
宋世卿欣慰道:“那就好,这样我就放心了。”
正好韩妈做好了饭菜,来招呼冷太太和清秋吃饭,看到舅老爷也在这,不免又多加了一副碗筷。
次日清秋一大早就起来了,打开衣柜,里面的衣服不多,都很朴素,大多数都是半新不旧的,颜色也多为白色,浅青色,天青色,清白色,淡粉色。清秋挑了一件立领青白色上衣,袖子是民国最常见的七分袖,露出一小截雪白的胳膊,又挑了一件青色长裙穿上,鞋子只有两双黑色的,一双是半新的,另一双已经有些破了,想来也知道那双半新的只有正式场合才能穿,便只得穿上那双旧的,清秋无奈的叹了口气,难怪金燕西这么容易就把冷清秋追到手了。
看来现在最主要的问题就是赚钱了,自己现在只有十四岁,就是暑假出去做工,最多也只能赚到二十块钱,只够买双鞋子的。
坐在书桌边思来想去,也没想出什么好办法,想到自己在网络上看的穿越小说,人家穿越过去不是公主就是小姐,自己真倒霉,穿到一个社会底层人家,恐怕这房子也是租的,实在想不出来,便到院子里逛了一圈,院子很小,典型的北京四合院,正房三间,左右厢房各两间,
正房堂屋是用来会客的,左右两间正房冷太太和自己一人一间,韩妈和韩叔住在厢房,厨房和饭厅也在厢房,还好舅舅不与自己住在一起,要不然还真住不下。
回到房间里,随手拿了一本书,正好是一本小说,清秋翻看了两下,一点意思也没有,比现代差远了,想到这里,眼睛一亮,自己可以写小说啊,想当年自己读高中的时候文笔还是很不错的,差点就考了中文系呢。据说民国时期报纸的副刊是登连载小说的,鲁迅不就是靠写文章为生吗,想到这里,便仔细的思考了一下,现在还没有什么好的武侠小说,就是这两年要红的《火烧红莲寺》在自己看来都是很俗的,这么俗的都能红,可见这个时候人们对武侠小说的接受能力还是不错的,而且不需要太深的文学水平,自从五四运动之后,白话文就开始慢慢流行起来了,自己现在写这些也不算太另类。清秋没有想到自己来到民国之后竟然要靠写小说为生了,不由的苦笑起来。仔细构思了两日,清秋决定以五代十国为背景开始写武侠小说。至于报社清秋也想好了,就投上海申报,一来上海的稿费要比北京高些,二来上海没有人认识自己,不用担心身份曝光的问题,况且自己现在还是一个初中生,还是低调些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