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 情深处惜别离,小雨重返文明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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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的慕容冰雨,她在爱情面前还是无法控制自己。
我就像个两难的、尴尬的人,十七岁的纠结。
我说:“雨姐,你太傻了。我怕我照顾不好你,只有回到家族,你才能得到更好的照顾。我这一出云岭森林,未来很无定数。”
“我是傻了,因为爱情的面前,男人和女人都是傻瓜。”她浅然一笑,竟亦风情妩媚到极点。
你说,就她这笑容的迷人程度,我能带着她行走天下吗?不,是逃亡!
我只有一个理由,不再说我要逃亡,而是说我要洗清冤屈,我要让张高付出惨重的代价;如果她只有一年的生命,我希望她还活着的时候能看见。
她还是冷静了,同意了我的说法。她告诉我,本来可以让家族保护我,但已经不可能了。慕容家族不是想象中的一团和气,从她的成人礼中,只有她的父母、三叔参加,而其他的亲人一个都没来。
我已经是a+通缉犯,慕容家族已通告出,取消我与她的三年期约,我已出局。慕容家族准女婿人选,处于等待选之中。这在我来说,似乎是解脱,但似乎又心有不甘。
就算我想送她回云岭森林边缘的离尘山庄,但她也不会允许,因为我一去,很可能要受到劫难,也许会有人要揭我。离尘山庄,十公里之余内有安保眼钱,人力和科技手段都有。
而且,阿森中了张高手下的枪,枪人在暗处,根本看不见在哪里。阿森能中枪,也许源自于慕容家族内部的不稳定,存在着内鬼,泄露了她的行踪。
我也同意她的说法,讲出在她成人礼上张高的变化以及水晶球失窃的事情。她表示理解,明白回到家族后,会着意这些东西。她说她不傻,身在大家族,她知道怎么去识透人心,保护自己。
她说有一个巨大的阴谋,让我们都深陷其中,但她只能感觉,但不能抓住证据,就讲不出所以然来。
这一次,她本来是随家族到江城做夏季旅行,随行的人并不多,但也有二十多人,都是至亲、近表亲。而她则是带上保镖组八人,由阿森领头,悄悄来苍龙岭写生画画。画画可以让她的身体得到好处,至少身心能安宁下来。
可她没想到张高带着很多男女随从到来了,办了盛大的表白仪式,在苍龙岭上万的游客面前。她拒绝之后,张高便使出了歹毒的计划,将她和保镖组隔离开来,只有阿森贴身跟随。结果,阿森遇难,中枪掉入长砻江,而她开始逃跑,绝不跟张高一路回去。
我说我曾经见过张高,见识过他的变态、邪恶和歹毒。我说如果我那时告诉她,她会不会相信。
她说,她不会相信我,因为在她眼里张高还是个完美的人,她当他是哥哥一样,只会相信张高,不会相信我。而如今,她看到了他的真面目,她是幸运的。
她表示,真的从未喜欢过张高,不带一丝丝的男女感情的那种喜欢。
我们聊了很多,平静的,交心的,甚至聊到了我的师傅,聊到我的训练、关押生涯,以及以后的化名程雨生。
慕容冰雨很心痛,甚至将我抱在怀里,说我真是能扛,能顶过那样的磨难,才是真正值得她爱的男人。
她也震撼,说师傅是一代奇人,狂放不羁,无所不能,邪恶中有正气。她希望师傅还活着,甚至分析我所看到的遗体,说存在着漏洞。
我也希望是漏洞,师傅还活着,但也很难说。
她也说,程雨生这个名字挺好。若是我能在外面找对路子,还可能弄到合法的身份,那样行动方便,逃亡也不那么辛苦。最重要的是,我现在的容貌变化有些大,若不是看到我的眉毛,她也不会认出我来。
我说我的眉毛怎么呢?
她看着我的眼睛,说:“你的眉毛很像一个人,或者说是一模一样,突棱峥峥,平飞修长,眉头双峰各有隐漩,这也许就是遗传吧?”
我说:“哪个人?会不会是我的父亲?”
她说不知道名字,只在相片上看到过。那张相片还是她母亲的私密相册里存在的。她的母亲一生都恨这个人,也许就是恨我的父亲,但她真的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她还小的时候,看到母亲对着相片流泪,问过。但母亲不许她再问,只说她永远恨这个人,甚至将这个人的相片眉毛用针扎过了很多的小眼。
而现在,她看到我的面目,越来越觉得我以后会很像那个照片中的人,只可能脸会小一点。
当她第一次看到我的时候,真的有些吃惊,因为世界上找不到两对几乎雷同的眉毛。她也知道自己的母亲会认出我来,所以刻意保护过我。
和她聊了很久,因为一时也无法离开。长砻江水太急,过不了对岸去,师傅的拐杖还在对面的山洞里。而我无法背着慕容冰雨爬上陡峭的新天刀峰,那样太有风险了。
看那情况,只能等江水退去之后再说。
接下来的时间,我们都待在洞里,饮食也只有红山果可以吃,吃得最后牙都有些酸软。个人卫生问题不难解决,我在采山果地方的更前面砍到了一些长藤,做成了软梯,可以下到崖下的。
白天,我们聊天,总是有很多话题。或者,她看我训练,看得入迷,神情里透着一种享受。她甚至说,她在见证一代枭雄的成长,希望看到我成功那一天。
有她在,似乎训练成绩提高得很快,全身的力量更汹涌到变态。师傅说对了,女人是男人成功的巨大动力。
我真希望她能找到合适的心脏供体,能够活下去,哪怕目前这种手术的成功机率也很小,但有希望总是美好的。
夜里时分,无法述说,欢腾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我也激动,她也主动,就那样,我拒绝不了一年的期限。虽然不能带她在身边,但我答应做她一年的爱人。她甚至希望我们就在那里,永远也不出去。
但到了第四天,江水开始消退,我能在崖底的乱石丛里捕到搁浅的大鱼,做一炖烤鱼吃。
第七天的中午,江水彻底回到原来的水位,森林的夏日再次热烈。我们在崖壁上留下了字迹——雨缘洞,然后我背着慕容冰雨,游过了长砻江。
她一直没有病,也许是因为沉浸在幸福之中,所以身体素质还算不错。可能那枚龙禁果也起到了作用吧?所以,过江湿了身,也不打紧。
但是,背她顺藤爬上对面山坳,我还是钻木取火,让她烤干了身上,再找回师傅的拐杖,背她继续上路。她赤着嫩脚,不如我老茧脚,也只能我背她行走,她说希望就这么一直在我背上,一直走,直到生命的尽头,听来就让人心里生疼。
多日的相处,我不疼爱她,是不可能的。
没多久,我在她的眼前捕杀了一头野猪,硬生生追上这野物,杀死。她为我鼓掌,带着自豪的笑容。她是我的女人,我是她眼中的唯一。
十天后,八月中旬,宽阔的长砻江汇江口就在眼前。远方,繁华的城市影子倒映在江中。我们穿着兽皮衣物,脚穿兽皮靴,这些都是慕容冰雨用牛筋藤制作的,她的手艺比我这个做过服装厂员工的人差了些,但一针一线,是她的心意。
遥望远方的城市,慕容冰雨紧紧地抱着我,眼睛湿润了。她不舍,我又如何放得下?多日翻山越岭,朝夕相处,缠绵悱恻,如何不生情?
她依旧主动,就在高峰林子里吻了我。我们站在那里,尽情地诀别,直到落日在远江水面之上,倒映半江残红。
我爆之后,留她在山上,自己下了山,到江边渔村偷到了男人女人的衣物鞋子,顺利返回。我记下了主人家的地址,一定会奉还所窃。
朴素的着装穿在我们身上,我觉得慕容冰雨依旧美丽傲然。十日的风餐露宿,不减她的韵味,反而在滋润之下,嫩如初生,线条起伏得让人眩晕,眉目含情。她有时候自己都在溪水边照照,说从未那么美过。
她看着我,说小雨是大男人了,更坚毅、坚韧,充满了雄性的魅力,一入尘世,一定也要顶天立地,早点归来,她在离尘山庄等我。
吃过最后的肉干,喝了些山泉,我最后一次背她,下了山,穿过低矮的丘陵,进入江边的郊镇。
她早已用黄石花抹了脸,又是宽大衣物,像个平凡的村女。我们走在街上,没人注意她。倒是注意我的人多一些,因为我一头乱,光着脚,衣物普通,拄着拐杖,像个搬砖的瘸子,慕容冰雨也说像极了,因为我一手的老茧,指节粗大。
不多时,到达江边的休闲公园。我将慕容冰雨安排在公园靠近水边,人迹少处,拐杖留给她,关键时候可以保命。而我,一瘸一拐地,弓着背,又像个可怜的流浪汉,离开了公园。混世的形像,逃亡的最好隐身装扮,就是我这一套,没办法,我师傅就是个瘸子。
我得去找钱,并且联系慕容家族……
冷静的慕容冰雨,她在爱情面前还是无法控制自己。
我就像个两难的、尴尬的人,十七岁的纠结。
我说:“雨姐,你太傻了。我怕我照顾不好你,只有回到家族,你才能得到更好的照顾。我这一出云岭森林,未来很无定数。”
“我是傻了,因为爱情的面前,男人和女人都是傻瓜。”她浅然一笑,竟亦风情妩媚到极点。
你说,就她这笑容的迷人程度,我能带着她行走天下吗?不,是逃亡!
我只有一个理由,不再说我要逃亡,而是说我要洗清冤屈,我要让张高付出惨重的代价;如果她只有一年的生命,我希望她还活着的时候能看见。
她还是冷静了,同意了我的说法。她告诉我,本来可以让家族保护我,但已经不可能了。慕容家族不是想象中的一团和气,从她的成人礼中,只有她的父母、三叔参加,而其他的亲人一个都没来。
我已经是a+通缉犯,慕容家族已通告出,取消我与她的三年期约,我已出局。慕容家族准女婿人选,处于等待选之中。这在我来说,似乎是解脱,但似乎又心有不甘。
就算我想送她回云岭森林边缘的离尘山庄,但她也不会允许,因为我一去,很可能要受到劫难,也许会有人要揭我。离尘山庄,十公里之余内有安保眼钱,人力和科技手段都有。
而且,阿森中了张高手下的枪,枪人在暗处,根本看不见在哪里。阿森能中枪,也许源自于慕容家族内部的不稳定,存在着内鬼,泄露了她的行踪。
我也同意她的说法,讲出在她成人礼上张高的变化以及水晶球失窃的事情。她表示理解,明白回到家族后,会着意这些东西。她说她不傻,身在大家族,她知道怎么去识透人心,保护自己。
她说有一个巨大的阴谋,让我们都深陷其中,但她只能感觉,但不能抓住证据,就讲不出所以然来。
这一次,她本来是随家族到江城做夏季旅行,随行的人并不多,但也有二十多人,都是至亲、近表亲。而她则是带上保镖组八人,由阿森领头,悄悄来苍龙岭写生画画。画画可以让她的身体得到好处,至少身心能安宁下来。
可她没想到张高带着很多男女随从到来了,办了盛大的表白仪式,在苍龙岭上万的游客面前。她拒绝之后,张高便使出了歹毒的计划,将她和保镖组隔离开来,只有阿森贴身跟随。结果,阿森遇难,中枪掉入长砻江,而她开始逃跑,绝不跟张高一路回去。
我说我曾经见过张高,见识过他的变态、邪恶和歹毒。我说如果我那时告诉她,她会不会相信。
她说,她不会相信我,因为在她眼里张高还是个完美的人,她当他是哥哥一样,只会相信张高,不会相信我。而如今,她看到了他的真面目,她是幸运的。
她表示,真的从未喜欢过张高,不带一丝丝的男女感情的那种喜欢。
我们聊了很多,平静的,交心的,甚至聊到了我的师傅,聊到我的训练、关押生涯,以及以后的化名程雨生。
慕容冰雨很心痛,甚至将我抱在怀里,说我真是能扛,能顶过那样的磨难,才是真正值得她爱的男人。
她也震撼,说师傅是一代奇人,狂放不羁,无所不能,邪恶中有正气。她希望师傅还活着,甚至分析我所看到的遗体,说存在着漏洞。
我也希望是漏洞,师傅还活着,但也很难说。
她也说,程雨生这个名字挺好。若是我能在外面找对路子,还可能弄到合法的身份,那样行动方便,逃亡也不那么辛苦。最重要的是,我现在的容貌变化有些大,若不是看到我的眉毛,她也不会认出我来。
我说我的眉毛怎么呢?
她看着我的眼睛,说:“你的眉毛很像一个人,或者说是一模一样,突棱峥峥,平飞修长,眉头双峰各有隐漩,这也许就是遗传吧?”
我说:“哪个人?会不会是我的父亲?”
她说不知道名字,只在相片上看到过。那张相片还是她母亲的私密相册里存在的。她的母亲一生都恨这个人,也许就是恨我的父亲,但她真的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她还小的时候,看到母亲对着相片流泪,问过。但母亲不许她再问,只说她永远恨这个人,甚至将这个人的相片眉毛用针扎过了很多的小眼。
而现在,她看到我的面目,越来越觉得我以后会很像那个照片中的人,只可能脸会小一点。
当她第一次看到我的时候,真的有些吃惊,因为世界上找不到两对几乎雷同的眉毛。她也知道自己的母亲会认出我来,所以刻意保护过我。
和她聊了很久,因为一时也无法离开。长砻江水太急,过不了对岸去,师傅的拐杖还在对面的山洞里。而我无法背着慕容冰雨爬上陡峭的新天刀峰,那样太有风险了。
看那情况,只能等江水退去之后再说。
接下来的时间,我们都待在洞里,饮食也只有红山果可以吃,吃得最后牙都有些酸软。个人卫生问题不难解决,我在采山果地方的更前面砍到了一些长藤,做成了软梯,可以下到崖下的。
白天,我们聊天,总是有很多话题。或者,她看我训练,看得入迷,神情里透着一种享受。她甚至说,她在见证一代枭雄的成长,希望看到我成功那一天。
有她在,似乎训练成绩提高得很快,全身的力量更汹涌到变态。师傅说对了,女人是男人成功的巨大动力。
我真希望她能找到合适的心脏供体,能够活下去,哪怕目前这种手术的成功机率也很小,但有希望总是美好的。
夜里时分,无法述说,欢腾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我也激动,她也主动,就那样,我拒绝不了一年的期限。虽然不能带她在身边,但我答应做她一年的爱人。她甚至希望我们就在那里,永远也不出去。
但到了第四天,江水开始消退,我能在崖底的乱石丛里捕到搁浅的大鱼,做一炖烤鱼吃。
第七天的中午,江水彻底回到原来的水位,森林的夏日再次热烈。我们在崖壁上留下了字迹——雨缘洞,然后我背着慕容冰雨,游过了长砻江。
她一直没有病,也许是因为沉浸在幸福之中,所以身体素质还算不错。可能那枚龙禁果也起到了作用吧?所以,过江湿了身,也不打紧。
但是,背她顺藤爬上对面山坳,我还是钻木取火,让她烤干了身上,再找回师傅的拐杖,背她继续上路。她赤着嫩脚,不如我老茧脚,也只能我背她行走,她说希望就这么一直在我背上,一直走,直到生命的尽头,听来就让人心里生疼。
多日的相处,我不疼爱她,是不可能的。
没多久,我在她的眼前捕杀了一头野猪,硬生生追上这野物,杀死。她为我鼓掌,带着自豪的笑容。她是我的女人,我是她眼中的唯一。
十天后,八月中旬,宽阔的长砻江汇江口就在眼前。远方,繁华的城市影子倒映在江中。我们穿着兽皮衣物,脚穿兽皮靴,这些都是慕容冰雨用牛筋藤制作的,她的手艺比我这个做过服装厂员工的人差了些,但一针一线,是她的心意。
遥望远方的城市,慕容冰雨紧紧地抱着我,眼睛湿润了。她不舍,我又如何放得下?多日翻山越岭,朝夕相处,缠绵悱恻,如何不生情?
她依旧主动,就在高峰林子里吻了我。我们站在那里,尽情地诀别,直到落日在远江水面之上,倒映半江残红。
我爆之后,留她在山上,自己下了山,到江边渔村偷到了男人女人的衣物鞋子,顺利返回。我记下了主人家的地址,一定会奉还所窃。
朴素的着装穿在我们身上,我觉得慕容冰雨依旧美丽傲然。十日的风餐露宿,不减她的韵味,反而在滋润之下,嫩如初生,线条起伏得让人眩晕,眉目含情。她有时候自己都在溪水边照照,说从未那么美过。
她看着我,说小雨是大男人了,更坚毅、坚韧,充满了雄性的魅力,一入尘世,一定也要顶天立地,早点归来,她在离尘山庄等我。
吃过最后的肉干,喝了些山泉,我最后一次背她,下了山,穿过低矮的丘陵,进入江边的郊镇。
她早已用黄石花抹了脸,又是宽大衣物,像个平凡的村女。我们走在街上,没人注意她。倒是注意我的人多一些,因为我一头乱,光着脚,衣物普通,拄着拐杖,像个搬砖的瘸子,慕容冰雨也说像极了,因为我一手的老茧,指节粗大。
不多时,到达江边的休闲公园。我将慕容冰雨安排在公园靠近水边,人迹少处,拐杖留给她,关键时候可以保命。而我,一瘸一拐地,弓着背,又像个可怜的流浪汉,离开了公园。混世的形像,逃亡的最好隐身装扮,就是我这一套,没办法,我师傅就是个瘸子。
我得去找钱,并且联系慕容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