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梅花木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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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高气爽,大雁南飞,在空中排成线性,不时传来鸣叫声,正是一扫阴郁的好时候。?
快马加鞭,百里加急,有时也不及信鸽传信来得快。扑通扑通,折腾几下翅膀,自窗户而入,就稳稳落在书案之上,是一只白鸽。
书案旁跪坐着的,是坐姿挺拔的男子。男子一身青黑袍服,本就结实的身体愈加健美,这人正是王翦。那因长年练剑而长满了茧的手立时抓住白鸽,将绑在腿上的布帛取下,打开,密密麻麻,全是字迹。王翦双眸扫过布帛,随即勾唇一笑,凤眸之中掩不住的欣喜,魅惑不已。
“将军,何事如此开怀?”跪坐于男子一侧的是一少年。少年皮肤黑俊,随时跪坐,却依旧能看出身形颇高。他的名字是高,曾经他叫小黑。
“无它,只是家中来信。”王翦随意敷衍,随即扯开话题,“此次平阳一役,你战功最赫,本将依旧禀明大王,相信不日你就能升职了。”
“高不敢称功,只一心报秦。”高双手作揖,笑道。
“诶,少年人该狂些傲些!况此次你及时现陈力叛将,又在最后攻城之时,活捉敌军将帅,功劳不小,这都是你应得的!”王翦笑语,从未有过的轻松愉悦。
“诺!”高应,声音硬朗。
“罢,这几日在平阳城安顿下来,你也辛苦,早些回去休息吧。”王翦道,言语之中颇具关怀。
“诺。”高作揖退下。本来心中还在斟酌着,几日前,那簪子的事该不该与将军禀报,可眼下将军已经让他退下,他只得将已经到嘴边的话,又再度咽回肚中。
那簪子是一支木簪,上面刻着的是一朵不怎么生动的梅花。那是他送给姐姐的礼物,而姐姐也将簪子贴身保管着。可如今,木簪辗转又回到自己的手里,他心思百转,也不知姐姐现在到底如何了?和那木簪一起的,还有布帛,布帛之上斑斑点点,奈何他不识字。在这样的一个时代里,识字的本就少,更何况他曾经是一个最低等的奴隶。
一路走出书房,高只觉得不知所措至极。
秦军入驻平阳城之后,将会修整半月,等待秦国驻兵的交接,在这期间,副将及以上军衔都暂时入住在此,平阳府衙。因为有功在身,故而高也暂住于此,奈何在这里府衙之内,人人的军衔均较他的大,他只得低调行事,更别提找个人去识字了。
“高!”尖锐的声音传来。
高抬眼一瞧,看见的便是一个大腹便便的胖子,眼中立即闪过戒备之色:“你为何在此?”
“高,以前我有眼不识泰山,多有得罪。”胖子晃了晃手上牛皮纸包好的东西,眼睛眯成一条缝,笑道,“我今儿是来赔罪的,你瞧,这可是平阳城里头,最难买到的糕点!”
“是吗?”高冷笑出声,当日那般欺负自己的人,就是化成灰他也识得。
“当然!高大哥,你以后就是我大哥,你要我往东,我绝不往西。”那胖子上前,伸手做誓状。
“怎么?如今我达了,你就这么等不及要背叛曾经的老大了么?”高勾唇,眸色幽冷,语气颇具讽刺。
“老大,他、他死了。老大在平阳一战中,受了重伤,扶回来的时候,只剩下半口气。二哥好点,却也落了个残疾,如今已经送回了家。”胖子说到这,已经泣不成声,可即便是哽咽着,最后一句还不忘求饶,“高大哥,你就看在老大死了的份上,大人不记小人过吧!”
“死了?”高惊讶,没想到田伍长竟是牺牲了。
“老大临别前,要我想你转达歉意,当初不该那般欺负你的。老大还说,说,要我……”胖子抹了抹眼泪,吞吞吐吐。
“还说了什么?”即便是曾经那般侮辱自己的人,在一同经历过血战之后,看多了血流成河的场面,如今乍然听到那人是往日所识之人,心中还是不免泛起几丝同情。更何况,人死如灯灭,转眼成灰。
“老大说,你会是个有出息的,他很后悔当初欺负你,还有,他要我以后就跟着你。”胖子一口气说完,鼓足了勇气。
“他果真这么说?”高有些不可置信,曾经在自己面前不可一世的人,临死前对自己刮目相看,倒还真是有些让人哭笑不得。“你走罢,当初的事我就当面有生过,至于大哥,算了吧,我可不希望有一个成日里欺负人的跟班。”
高说完这些,转身就走,再也不给那胖子说话的机会。与其说他不愿有这样一个跟班,不如说,他不愿意看到曾经的自己,那样的无能与窝囊。
只不过令高没有想到的是,接下来的几日,那胖子竟一直跟着他。他到哪,胖子跟到哪,真真是跟屁虫一个。
“高大哥,我给您打水去。”清晨一醒来,胖子就忙这给打水洗漱。
“大哥,您的早饭!”胖子早去饭食处领好饭食,巴巴地给送过来。
“大哥,您这是要练拳吗?我陪您!”胖子还算有眼色,瞧见高准备好相应物饰,一溜烟就上前。
不过,还别说,这胖子一脸肥肉堆在脸上,笑眯眯的样子还真不让人讨厌。最开始,高并不接受他的阿谀,可后来被缠得无法,只得慢慢习惯这奉承。
可每回看着那梅花木簪,高的心便提上一分,也不知姐姐如今如何了。
“胖子,你叫什么?”突然,高觉得,胖子识字不识字也未可知,正想问,却现自己竟不知道他的名字。
“高大哥,我叫金铭。“胖子觉得这几日来的辛苦总算没有白费,但听到高问他的名字时,还是挠了挠脑袋。自参军入伍以来,还没有人问过他的名字。
“金铭?你姓金?!”这回轮到高征愣了,金姓可是古老的贵族姓氏,这胖子看似貌不惊人,竟有此等家世背景吗?当即在心里感叹,世道不公啊!
“对,我姓金。不过,大哥你也别误会了,我并非出自金氏嫡系,眼下也就只有金氏嫡系还能勉强算得上望族。”金胖子解释。
“嗯,那你应该是识字的。”几乎是肯定句,出自望族,即便是没落的非嫡系,想必受过的教育也是常人比之不及的。
“大哥,我确识得几个字,不过那也得看是哪国的字。”现在乱世纷争不断,各国字体各不相同。
“我想学赵国大篆。”高猜度着,那字体应是大篆无误,他曾在在赵国待过一段时日,虽不认得,但也见过。不过此时,他却不敢相信眼前的金铭,便只说是想要学字。
“赵国大篆?还行,我虽识得最多的是秦国小篆,但赵国大篆也识得些。”金胖子队友能够帮到这个“老大”,还是蛮开心的。
秋高气爽,大雁南飞,在空中排成线性,不时传来鸣叫声,正是一扫阴郁的好时候。?
快马加鞭,百里加急,有时也不及信鸽传信来得快。扑通扑通,折腾几下翅膀,自窗户而入,就稳稳落在书案之上,是一只白鸽。
书案旁跪坐着的,是坐姿挺拔的男子。男子一身青黑袍服,本就结实的身体愈加健美,这人正是王翦。那因长年练剑而长满了茧的手立时抓住白鸽,将绑在腿上的布帛取下,打开,密密麻麻,全是字迹。王翦双眸扫过布帛,随即勾唇一笑,凤眸之中掩不住的欣喜,魅惑不已。
“将军,何事如此开怀?”跪坐于男子一侧的是一少年。少年皮肤黑俊,随时跪坐,却依旧能看出身形颇高。他的名字是高,曾经他叫小黑。
“无它,只是家中来信。”王翦随意敷衍,随即扯开话题,“此次平阳一役,你战功最赫,本将依旧禀明大王,相信不日你就能升职了。”
“高不敢称功,只一心报秦。”高双手作揖,笑道。
“诶,少年人该狂些傲些!况此次你及时现陈力叛将,又在最后攻城之时,活捉敌军将帅,功劳不小,这都是你应得的!”王翦笑语,从未有过的轻松愉悦。
“诺!”高应,声音硬朗。
“罢,这几日在平阳城安顿下来,你也辛苦,早些回去休息吧。”王翦道,言语之中颇具关怀。
“诺。”高作揖退下。本来心中还在斟酌着,几日前,那簪子的事该不该与将军禀报,可眼下将军已经让他退下,他只得将已经到嘴边的话,又再度咽回肚中。
那簪子是一支木簪,上面刻着的是一朵不怎么生动的梅花。那是他送给姐姐的礼物,而姐姐也将簪子贴身保管着。可如今,木簪辗转又回到自己的手里,他心思百转,也不知姐姐现在到底如何了?和那木簪一起的,还有布帛,布帛之上斑斑点点,奈何他不识字。在这样的一个时代里,识字的本就少,更何况他曾经是一个最低等的奴隶。
一路走出书房,高只觉得不知所措至极。
秦军入驻平阳城之后,将会修整半月,等待秦国驻兵的交接,在这期间,副将及以上军衔都暂时入住在此,平阳府衙。因为有功在身,故而高也暂住于此,奈何在这里府衙之内,人人的军衔均较他的大,他只得低调行事,更别提找个人去识字了。
“高!”尖锐的声音传来。
高抬眼一瞧,看见的便是一个大腹便便的胖子,眼中立即闪过戒备之色:“你为何在此?”
“高,以前我有眼不识泰山,多有得罪。”胖子晃了晃手上牛皮纸包好的东西,眼睛眯成一条缝,笑道,“我今儿是来赔罪的,你瞧,这可是平阳城里头,最难买到的糕点!”
“是吗?”高冷笑出声,当日那般欺负自己的人,就是化成灰他也识得。
“当然!高大哥,你以后就是我大哥,你要我往东,我绝不往西。”那胖子上前,伸手做誓状。
“怎么?如今我达了,你就这么等不及要背叛曾经的老大了么?”高勾唇,眸色幽冷,语气颇具讽刺。
“老大,他、他死了。老大在平阳一战中,受了重伤,扶回来的时候,只剩下半口气。二哥好点,却也落了个残疾,如今已经送回了家。”胖子说到这,已经泣不成声,可即便是哽咽着,最后一句还不忘求饶,“高大哥,你就看在老大死了的份上,大人不记小人过吧!”
“死了?”高惊讶,没想到田伍长竟是牺牲了。
“老大临别前,要我想你转达歉意,当初不该那般欺负你的。老大还说,说,要我……”胖子抹了抹眼泪,吞吞吐吐。
“还说了什么?”即便是曾经那般侮辱自己的人,在一同经历过血战之后,看多了血流成河的场面,如今乍然听到那人是往日所识之人,心中还是不免泛起几丝同情。更何况,人死如灯灭,转眼成灰。
“老大说,你会是个有出息的,他很后悔当初欺负你,还有,他要我以后就跟着你。”胖子一口气说完,鼓足了勇气。
“他果真这么说?”高有些不可置信,曾经在自己面前不可一世的人,临死前对自己刮目相看,倒还真是有些让人哭笑不得。“你走罢,当初的事我就当面有生过,至于大哥,算了吧,我可不希望有一个成日里欺负人的跟班。”
高说完这些,转身就走,再也不给那胖子说话的机会。与其说他不愿有这样一个跟班,不如说,他不愿意看到曾经的自己,那样的无能与窝囊。
只不过令高没有想到的是,接下来的几日,那胖子竟一直跟着他。他到哪,胖子跟到哪,真真是跟屁虫一个。
“高大哥,我给您打水去。”清晨一醒来,胖子就忙这给打水洗漱。
“大哥,您的早饭!”胖子早去饭食处领好饭食,巴巴地给送过来。
“大哥,您这是要练拳吗?我陪您!”胖子还算有眼色,瞧见高准备好相应物饰,一溜烟就上前。
不过,还别说,这胖子一脸肥肉堆在脸上,笑眯眯的样子还真不让人讨厌。最开始,高并不接受他的阿谀,可后来被缠得无法,只得慢慢习惯这奉承。
可每回看着那梅花木簪,高的心便提上一分,也不知姐姐如今如何了。
“胖子,你叫什么?”突然,高觉得,胖子识字不识字也未可知,正想问,却现自己竟不知道他的名字。
“高大哥,我叫金铭。“胖子觉得这几日来的辛苦总算没有白费,但听到高问他的名字时,还是挠了挠脑袋。自参军入伍以来,还没有人问过他的名字。
“金铭?你姓金?!”这回轮到高征愣了,金姓可是古老的贵族姓氏,这胖子看似貌不惊人,竟有此等家世背景吗?当即在心里感叹,世道不公啊!
“对,我姓金。不过,大哥你也别误会了,我并非出自金氏嫡系,眼下也就只有金氏嫡系还能勉强算得上望族。”金胖子解释。
“嗯,那你应该是识字的。”几乎是肯定句,出自望族,即便是没落的非嫡系,想必受过的教育也是常人比之不及的。
“大哥,我确识得几个字,不过那也得看是哪国的字。”现在乱世纷争不断,各国字体各不相同。
“我想学赵国大篆。”高猜度着,那字体应是大篆无误,他曾在在赵国待过一段时日,虽不认得,但也见过。不过此时,他却不敢相信眼前的金铭,便只说是想要学字。
“赵国大篆?还行,我虽识得最多的是秦国小篆,但赵国大篆也识得些。”金胖子队友能够帮到这个“老大”,还是蛮开心的。